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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技術合同4篇 "技術合同委託:確保合作順利進行的重要步驟"

本篇文章主題為“委託技術合同”。委託技術合同是技術領域內的一種合同形式,指委託方將技術工作委託給另一方執行,並達成雙方相互權利和義務約定的方式。本文將對委託技術合同的定義、重要條款以及注意事項進行介紹與分析。

委託技術合同4篇

第1篇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雙方申明,雙方都已理解並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合同。

乙方為提高企業資訊管理化水平與公司形象,特委託甲方為其開發 軟體,詳細要求見附件。

3.2甲方所開發軟體是自行研發的,保證不是侵權軟體。

3.3 甲方將嚴格按照乙方提出的各項技術指標,要求進行軟體的開發設計。

3.4甲方開發的軟體不得含有病毒,不得含有黃色,反動及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內容。

3.5甲方所開發軟體的所有權,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

3.7甲方交付軟體時將對乙方提供相關技術培訓及售後服務。

4.1 乙方託付甲方所開發的軟體保證不含有反動,黃色及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內容,否則甲方將不予開發。

4.2乙方必須保證對甲方所開發的軟體不作任何侵權行為,如不進行拷貝,篡改,洩露給第三方使用等,否則甲方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4.3 乙方託付甲方開發軟體時必須以書面形式(一式二份且加蓋公章)詳細地說出需求模組,提供給甲方各項技術指標。

4.4乙方託付甲方開發的軟體在簽訂合同之後如需增加其它功能,必須以書面形式呈交給甲方,甲方做改動並酌情收取適當費用。

5.1乙方驗收時,不得對甲方所開發的軟體提出附加條件。

5.2 甲方所開發的軟體符合乙方呈甲方的附件要求及各項技術指標即為合格。

5.3甲方完成軟體工作, 乙方應在三日內組織驗收,超過七日不驗收,視為驗收合格。

6.2甲乙雙方簽訂合同當日,乙方將預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佔總造價 %)。

6.3 甲方交付軟體當日,乙方驗收合格後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佔總造價 %)。

6.4 甲方收取完開發費用後,免費為乙方維護軟體 個月 。

6.5免費維護期過後,乙方如需甲方對該軟體繼續進行維護,甲方將提供有償服務 。

乙方應在本合同第6條約定的期限內向以下銀行賬戶支付報酬,報酬支付時間以銀行收到該款項為準: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9.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造成的實際損失及救濟的合理支出費用。

9.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3.1條規定,由於甲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軟體的開發, 逾期 日完成軟體開發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具體額度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最高不超過合同中乙方支付費用總金額的10%。

9.3由於乙方未及時提供軟體開發所需的資訊而導致甲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9.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6條規定,乙方應每日按約定報酬的 %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如該項付款超過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需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律師提示】延期履行時,雙方可以約定寬限期或者延期履行期限內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9.5因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保護和實現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救濟所產生的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等)。

本合同要求所有通知應以信件或傳真等書面方式送達對方於本合同所載地址,若地址有所變更應通知對方,否則視同於送達。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10.2.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0.2.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0.2.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 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並說明正當的終止理由,由雙方代表簽字後方可終止本合同。

有關本合同的解釋履行等相關事宜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律師提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的規定,當事人約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協議無效。因此,對爭議的解決不能既約定仲裁又約定訴訟,二者只能擇其一。爭議解決選擇法院,雙方可在此處進行約定或者在爭議產生時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實踐中一般約定當事人自身所在地的法院較為有利。

12.1 合同簽訂前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簽訂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時應以書面形式確認。

12.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技術合同4篇

第2篇

鑑於甲方委託乙方開發設計網站,幫助甲方樹立企業形象,擴大宣傳,拓寬銷售渠道,為明確雙方責任,根據雙方協商,簽訂此協議,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1-1提供有關企業的材料及圖片,應保證材料完整,圖片清晰;

1-2為了更好的開發站點,甲方應配合乙方的調查工作;

1-5所有制作內容及開展的業務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特別是公安部發布的《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2-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要求按時完成網站的開發製作;

乙方按甲方要求xxxx日後完成網頁製作,但必須在乙方收到甲方較為完整的材料之日算起,驗收後xxxx日內傳至網上釋出。

本協議涉及的總金額為人民幣xxxxxxxxx元,協議簽訂時需交納%左右的訂金為xxxxxxx元,驗收之後支付剩餘款項。第二年費用:域名xxxxxx元,空間xxxxxxx元。

1、甲方可以通過任何與因特網進行網路連線的計算機瀏覽自己的主頁。

2、主頁無文字拼寫及圖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為標準)錯誤。

5、驗收合格網上釋出後,在維護時間(xxxxx天)內,乙方可免費負責網站的基本內容維護和技術支援,改動較大者須收取一定的製作費用。

6、網站原則上按網站拓撲圖設計,且甲方必須認同乙方設計的框架但可以有較少範圍的改動。

本協議於其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1、貴公司的logo我們不提供設計,網站具體設計依據貴司網站拓撲圖(附後)

2、如乙方收到甲方訂金後,甲方在10天內不提供製作網頁所需的材料,乙方有權取消該網頁製作合同同時乙方不退還訂金。

2、本協議自雙方簽訂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在本協議達成的原則基礎上以補充條款的方式明

第3篇

住所地:xx市xx區xx街xx號法定代表人:專案聯絡人:聯絡方式

受託方(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專案聯絡人:聯絡方式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成都海關計算機系統伺服器維保服務目進專項技術服務,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三條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條件和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第五條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器所有配置資訊(包括網路配置、安全產品)型別及其他相關資訊。。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

另一方應當在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第七條雙方確定以下列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進行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完成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乙、雙)方所有。

第十條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為甲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為乙方專案聯絡人。專案聯絡人承擔以下責任: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

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一條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第十三條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第十四條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檔案,經雙方以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篇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研究開發 專案,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乙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3日內向甲方提交研究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開發週期計劃、參加人員、交貨時間等;

第三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3、其他協作事項:另一方儘可能給予幫助或者協助。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退回當事人一方。

第四條 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2、研究開發經費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預付專案驗收完成後付 ,餘下 月付清。

第五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簽約確定。

第六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專案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

第七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5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5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乙方確認並同意保密資訊是甲方有價值的、專用的、獨特的財產,因此,乙方同意從甲方披露資訊之日起:

1.1 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資訊,除非得到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

1.2 不把保密資訊用於雙方合作專案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1.3 不把任何保密資訊披露給除為實施合同的目的而需要知曉保密資訊的職員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員;

1.4 在沒有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不準用任何方式影印或複製任何保密資訊以用於專案以外的任何目的;

1.5 除非得到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改變保密資訊的任何部分,或分解保密資訊或試圖改變或分解保密資訊,乙方也不準讓他人去做或試圖這樣做。

1.6 乙方同意以對待自己專有和祕密資訊的同樣的注意去對待以上列舉的義務,但是這些注意在任何情況下不能低於合理的注意。

1.7 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所有的保密資訊和影印件都由甲方享有所有權。在合同終止之時以及在甲方要求的任何時候,甲方可以選擇要求乙方將其手上儲存的所有的書面保密資訊迅速銷燬並向甲方通知上述資料的銷燬情況,或者將其手上儲存的所有書面保密資訊迅速交付甲方。所有口頭的保密資訊則將繼續受到本合同的保護。

1.8 合同本身的保密性。乙方無權披露本合同的存在,對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和約定按機密資訊對待,且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十條 雙方確定,按一下標準及方法對乙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1)標準:國家標準;(2)方法:專家評審。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乙方應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甲方的請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培訓甲方技術人員和主要操作員掌握該技術成果;

第十四條 雙方確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按以下約定,賠償合同金額的10%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甲方有權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及其權利歸屬,由甲方享有。

第十六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2、技術風險指當事人努力履行,現有水平無法達到,有足夠技術難度,同行專家認定為合理失敗;

第十七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提交各方所在地衝裁委員會衝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影印件及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