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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外裝修工程合同房屋內外裝修合同8篇 《全面解析室內外裝修工程合同及房屋裝修合同要點》

室內外裝修工程合同又稱為房屋內外裝修合同,是指業主與裝修公司簽訂的一份合同,約定工程範圍、工程進度、工程費用、質量要求等內容,確保裝修工程按照雙方協議進行,保障雙方權益。瞭解和簽訂裝修合同是進行室內外裝修的重要步驟之一。

室內外裝修工程合同房屋內外裝修合同8篇 《全面解析室內外裝修工程合同及房屋裝修合同要點》

第1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2、延期開工:承包人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承包人不能按期開工的,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發包人在7日內答覆承包人。發包人7日內未做出答覆的,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如發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如因發包人原因需延期開工的,應徵得承包人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3、暫停施工(停工):發包人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向承包人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承包人實施發包人的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發包人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如發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的,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3)7日內由於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出現以上情況時,承包人應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1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採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為不得作為提前竣工的手段。對於承包人提前竣工,發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6.1 本工程質量標準需符合國家頒發的有關建築裝修工程施工的規定;

6.2 本工程應符合雙方認可的設計圖紙、施工檔案及驗收質量要求。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對於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工作,發包人不予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姓名: 職務: 職權: 對本合同的履行情況,對工程進度及質量管理、造價進行控制。

發包人代表在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專案經理髮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專案經理應予執行。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專案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專案經理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專案經理職權,履行前任專案經理的義務。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專案經理。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10.1.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承包人。撤換後代表的權責不變。

10.1.4 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裝置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2)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承包人進行設計交底。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11.1.2 承包人專案經理認為發包人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發包人代表指令後24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發包人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承包人應予執行,但由於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11.2.2 遵守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如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此項費用已計入合同價),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承包人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發生傷亡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報有關部門及通知發包人,並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發包人應提供搶救搶險的必要條件,協助處理事故。事故引發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衛、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在動力裝置、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應與發包人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人同意後實施,防護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在未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的,應制定專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確保建築物內財產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應報發包人同意,並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11.2.4 對已進場的材料裝置負照管責任。對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發包人之前,應負責工程成品保護工作,直至工程驗收後移交。

11.2.5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11.2.6 自備管道、線纜,自行配備、安裝配電箱、水錶電錶等,向水電源管理單位繳納水電等相關費用,費用已計入合同價。

11.2.7工程竣工資料整理組卷,相關費用已計入合同價。

承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後 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發包人。發包人應在 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承包人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發包人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提出措施,發包人代表批准後執行。

13.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本協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發包人方人身財產損失的,承包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3.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確定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按比例承擔。

14.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發包人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代表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發包人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14.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發包人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 合同簽訂 個工作日內

預付款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 ,計小寫:rmb 大寫:人民幣 圓整

分公司需在此填寫進度款支付方式……,剩餘10%款項發包人扣除作為該工程保修款,待保修期滿後發包人一次性支付承包人。

15.4 承包人申請支付工程款時須向發包人出具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否則發包人有權拒絕付款並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6.1發包人供應的材料和裝置運至施工現場時,承包人負責清點,履行交接手續後,保管責任由承包人負責,由於保管不力或施工浪費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始終有權對合同內的材料及裝置自行採購。

16.2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7.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裝置的,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生產廠家資質及必要的檢測報告等相關檔案,對材料裝置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裝置到貨前24小時通知發包人代表清點驗收。

17.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7.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發包人代表及相關規範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7.4發包人代表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裝置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7.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發包人代表書面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18.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3天書面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發包人代表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相應的變更,並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18.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8.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及作法說明、施工組織設計的變更及對材料、裝置的換用,須經發包人代表書面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8.4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書面並加蓋公章的變更確認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確定。

具備隱蔽條件的工程部位,承包人應在自檢合格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驗收,驗收合格並經發包人代表在檢驗紀錄上簽字後,承包人才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1.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或行業慣例,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圖紙。

21.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14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1.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4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1.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應將竣工工程移交發包人,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視為保修起始日期。

21.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14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1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21.6 承包人應在竣工驗收後14日內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圖3套,此費用已計入合同價格。

22.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14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2.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30天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22.3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14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23.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3.2工程結算款的 10%作為工程保脩金。發包人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將工程保脩金退還給承包人。

23.3 工程保修期內,如工程使用出現質量問題,承包人必須24小時內進場維修,不能及時到場的,發包人有權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維修,費用從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及工程進度款時,每遲延一日應按未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1)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期限開工或竣工的,每延遲一天按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三作為違約金交付發包人,最高不超過合同價的10%,並賠償由此給發包人帶來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2)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竣工的,按合同價款的3%作為違約金交付發包人,並賠償由此給發包人帶來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3)合同履行過程承包人在出現其它違約情況時,賠償由此給發包人帶來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24.3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除符合以下情況而中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連續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協商解決不成的,向發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除正在訴訟的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其本合同項下的其餘權利,並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的其它義務。

26.2 發包人延期支付工程款(進度款)超過56天,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6.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6.4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人或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6.5 一方依據26.2、26.3、26.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違約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條款第25條的約定處理。

26.6 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解除合同的責任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6.7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27.1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27.2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29、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人、承包人各執貳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承包人要保質,保量按時完成該項工程,交發包人使用。

室內外裝修工程合同房屋內外裝修合同8篇 《全面解析室內外裝修工程合同及房屋裝修合同要點》 第2張

第2篇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人(姓名):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施工隊負責人: 聯絡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西安市家庭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餘部分材料(見附件二、三)

(2)工程預算表應當以《西安市家庭裝飾工程參考價格》為依據,根據市場經

(3)工程預算表應當與材料質量標準、製作工藝配套編制共同作為確定工程款

2.1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2.2無償提供施工過程的水源、電源以及其他約定必要的條件保障。

2.3負責在物業部門辦理開工手續,支付所有相關費用並交納物業部門收取的??

2.6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

2.7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工程預算表》,本合同書,以及工程所設計的設計方案

3.1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範、防水規定、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1)無有關房屋管理部門和物業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載荷,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3.3應甲方要求,如實告知甲方本合同簽定及履行過程中設計的各種標準、規範、設計書,參考價格等有關資料以便查閱。

4.1在工程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4.2工程施工中如有專案增減或需要變動,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預算表》,雙方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建專案的價款,當場結清。

5.1按由乙方編制的本合同家裝《工程預算表》所約定的供料方式和內容進行提供。

(1)應當有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甲方在材料裝置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裝置質量共同驗收並辦理結交手續。

(2)應當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乙方在材料、裝置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就材料、裝置質量共同驗收,由甲方確認備案。

(3)雙方所提供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驗疫總局釋出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標準》,並具有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

(4)如一方對對方提供的材料持有異議需要進行復檢的,檢測費用由其先行墊付;材料經檢測確實不合格的,檢測費用則最終由對方承擔。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裝置經乙方驗收、確認辦理完交接手續後,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質量控制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2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使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預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 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5.3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5.4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裝潢材料清單》的內容,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的現場。如延

6.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當順延;

6.2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反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應當順延;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當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

6.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6.4判斷造成工期延誤以雙方認定的文字協議為確定雙方責任的依據。

6.5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裝置,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由於乙方施工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6.6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6.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6.8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7.1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7.2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後三日內組織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結清尾款,簽署保修單,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電改造圖。乙方未進行水電改造的情況下,乙方不用提供水電改造圖。

7.3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7.4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5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方面存在個別的不涉及較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作為竣工驗收單附件)後亦可先行入住。

7.6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一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防滲漏工程保修期為二年。

8.1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8.2工程進度過半,指工程中水、電管線全部鋪設完成,牆面、頂面基層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桂、電視櫃、電視牆、電腦桌、隔斷、立柱、門、窗及相關木製品基層製作安裝完成為界定工程過半的標準。

8.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9.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定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5%交付對方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9.2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9.3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誤一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的2‰作為違約金。

9.4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每延誤一日,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的2‰作為違約金。

10.2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影響了合同履行後造成損失的,雙方應該本著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3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具體情況,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4 開工日期:2019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19年 月 日;總工期(包括法定節假日):29個工作日。

1 裝飾裝修人工費用總金額(人民幣大寫):壹拾叄萬貳仟元;¥:。

2、簽訂合同當日甲方支付裝飾裝修工程人工總費用的30%;¥:。

3、裝修裝飾工程完成80%,甲方第二次支付費用40%,¥:。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支付裝修裝飾費用25%,¥:。

5、乘於的5%做為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的一年內支付,¥:。

1 指派_________為發包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材料進場進行監督檢查,和其他事宜。

2 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電源,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負責協調與周圍的鄰里關係。

4 開工前應確認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並向承包人進行現場交底。

1 指派_________為承包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 嚴格按照圖紙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

3 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汙染。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4 工程竣工未移交發包人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5 保證裝飾裝修現場的整潔,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1 裝飾裝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和裝置。

2 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3 凡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應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1 發包人提供確認的圖紙施工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規定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發包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2 承包人進行裝飾裝修活動,要嚴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的安全。

3 由於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事故),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

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效果圖、作法說明、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 發承包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發包人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承包人可自行驗收,發包人應予承認。

3 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自接到驗收通知兩日內應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和移交手續。

1 發包人對工程專案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均應及時溝通簽證,方能進行該專案施工並以此為依據相應變更價款及工期。

2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變更設計方案和材料的換用,必須經設計師、發包人同意方可變更方案。

1 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當出具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質量保修書。工程(保修一年)。

1 由於發包人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應承擔違約責任。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1000元。發包人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5%支付滯納金。

2 由於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承包人支付發包人1000元違約金。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扣除工程總價的_________%。

3 承包人應妥善保護髮包人提供的裝置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4 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承包人負責並承擔損失。

5 承包人向發包人推薦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裝飾裝修材料,造成空氣汙染超標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 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發包人負責。

7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儲存一份。

2 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10號令)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辦公樓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⑴室內精裝飾工程:包括研發、辦公樓室內裝飾施工圖紙範圍內的所有分項工程;

⑵建築給排水安裝工程:包括研發、辦公樓衛生潔具、龍頭、自動感應器及配件安裝工程。

⑶建築電氣安裝工程:包括研發、辦公樓室內所有電氣安裝除錯相關內容。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發包人提供其餘部分材料;

1.7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為:--元整(--元),詳見附件一:《施工圖預算書》。

若變更施工內容或材料等,變更部份對應的工程款按實際發生另計。

2.1本工程質量執行國家標準gb50096-1999《住宅設計規範》、gb50327-20__相關國家和行業標準。

2.2裝修室內環境汙染控制應嚴格執行gb50325-20__《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等相關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3.1開工前3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並進行現場交底。在現場交底前還應向發包人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4份,其餘工程所需標準與規範由承包人自備。

3.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電接駁口,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水電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文等手續並承擔應當由發包人支付的相關費用。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線陽臺門窗的牆體。

(3)在室內鋪貼一釐米以上石材、砌築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管道設施。

3.4凡涉及3.3款所列內容的,發包人應請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核算並出具相應的設計變更檔案。

4.1根據施工圖紙或施工說明,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報監理單位和發包人審定。

4.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範、防火安全規範和環境保護規定。

4.3積極配合發包人代表開展正常工作。配合發包人委託的監理單位開展工作,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和階段性工程驗收。配合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理設施。

(2)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舊廠區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承包人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的責任;

(5)負責將裝修垃圾裝袋,及時清運到指定位置,並承擔外運費用。

4.5自備施工工具,並充分利用輔材和主材,減少材料浪費。

4.6在施工專案不變更的情況下,工程的結算價格與預算價格誤差不超過5%,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監理單位任命為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單位需要報發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項:工程變更;工期順延及費用索賠的認可或確認;停復工指令;對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無法繼續施工的處置;工程竣工驗收及分項驗收的確認;工程最終造價的確認;發包人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決定;撤換專案經理;其餘按本工程合同執行。

6.1合同簽定後,在施工前或施工過程中,發包人有權增加或減少工程專案,雙方協商一致後,調整相應費用。

6.2施工中,如果發生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必須辦理相關手續,否則不認可。

(1)設計變更由業主代表確認後蓋章下發給監理單位和承包人;

(2)現場簽證報告由承包人在現場簽證事件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向監理單位遞交,監理單位在5個工作日內審定,並報發包人在5個工作日內審批。

6.3.1因發包人原因或設計變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單的分項工程綜合單價按下列原則確定:

(1)施工圖預算書中有相應分項工程綜合單價的,按施工圖預算書中分項工程綜合單價進行確定;

(2)施工圖預算書中無相應分項工程綜合單價,但該分項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圖預算書中有相應價格的,按施工圖預算書中的材料單價確定該分項工程的材料價格,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根據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計算,報監理單位稽核,發包人審定。

(3)施工圖預算書中無相應分項工程綜合單價,且該分項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圖預算書中沒有相應價格的,由承包人根據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報價,報監理單位稽核,發包人審定。

6.3.2因發包人原因或設計變更減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單的分項工程綜合單價按施工圖預算書中相應的分部分項工程綜合單價進行確定。

6.3.3施工圖預算書中遺漏或工程量存在偏差的分項工程綜合單價按下列原則確定:

(1)施工圖預算書中有相應的分項工程綜合單價,實際工程量與預算工程量比較存在偏差,該分項工程綜合單價保持不變;

(2)施工圖預算書中遺漏的分項工程,其綜合單價按6.3.2條款的原則確定。

6.3.4因設計變更、工程量偏差或漏項導致措施專案費調整的方法:按實際發生工程量進行結算。

(5)湖州上輻電線電纜高技術有限公司研發、辦公樓室內裝飾施工圖。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發包人與承包人須協商一致,共同簽署工程變更單。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工程變更單是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依據。

7.1發包人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

7.2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7.3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7.4因設計變更或非發包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工期,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承包人均不承擔該責任。

8.1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8.2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向監理單位提出驗收申請,由監理單位組織發包人驗收。監理單位自接到通知起7日內組織工程驗收。驗收合格後,發包人和承包人要在14日內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發包人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完成驗收、移交,需及時通知承包人。但發包人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承包人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發包人提前入住,視為驗收合格,發包人應自行承擔工程有關的質量問題,但承包人仍應承擔合同的保修責任。

8.3監理單位與承包人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若發包人要求複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辦理複驗。如複驗合格,發包人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影響工期,責任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8.4由於承包人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及材料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8.5本工程自驗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2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防滲漏工程保修期限為5年,電路工程的保修期限為2年。

備料預付款在簽訂合同,承包人提交履約保函並進場施工後15天內/撥付,備料預付款的金額為人民幣(小寫):/,其支付辦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條有關規定確定。

當工程款(含備料預付款)達到合同價的/時開始對備料預付款進行抵扣,每次扣除當月進度款的/,直至全部備料預付款扣完為止。

9.2.1安全文明施工費的內容、範圍和金額的約定:以現行浙江省統一計價依據規定為準。

9.3.1支付期間:以月為單位,以形象進度為準,具體為:

按監理單位、發包人審定的實際完成工程量相應的進度款的80%每月撥款;工程竣工驗收後付至已完工工程預算價的90%;竣工結算完成審查核定且竣工資料提交招標人後支付至該工程結算審定造價的95%;

9.4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後,承包人應開具統一發票交於發包人。

9.5在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向監理單位和發包人提出工程量確認及撥款要求後,監理單位和發包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組織工程量稽核和確認,並在確認後7個工作日內出具同意撥款的書面證明材料,撥付工程進度款。

10.1.2質量保證金的扣留:本工程保留結算審定造價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保留期限為1年。

10.1.3`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時間:如無出現其他問題,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後,14天內付清。

11.1本工程使用的建築裝飾材料,應為符合工程設計要求和《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標準》系列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並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證書或檢驗報告。

11.2發包人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並與乙方辦理好交接手續。凡約定由承包人提貨的,發包人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承包人,由發包人承擔運輸費用。承包人發現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發包人提出,發包人仍表示使用的,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發包人承擔。發包人供應的材料,經組織檢測驗收後交承包人保管。由於承包人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11.3發包人採購供應的裝飾材料、裝置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室內裝修,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它用。如承包人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裝置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發包人。

11.4承包人負責採購的材料、裝置,經組織驗收後,由發包人確認備案,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12.1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或施工要求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12.2承包人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12.3由於承包人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承包人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13.1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他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3.2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其他兩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3.3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同意劃撥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誤一日,應向承包人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12.4由於承包人責任延誤工期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最多不超過8萬元。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調解不成時,選擇以下第(1)種解決方式:

15.1施工期間,若發包人和監理單位發現承包人違規施工或有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時,有權要求承包人暫時停工,與承包人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應補救措施,情節嚴重時,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施工期間,發包人無正當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絕按約定支付工程款項,經承包人交涉無果時,承包人有權中止合同。

15.2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交付發包人使用後,發包人在保修期後使用過程中再發生任何質量的問題,承包人不再承擔質量責任;但承包人可優先為發包人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16.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除保修條款之外的其它條款,在工程驗收、交接完畢,甲方支付相應款項後自動終止;保修期滿,甲方支付保修對應尾款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合同文字一式六份,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二一份,合同副本二份,雙方各執二份。

⑺.工程進行過程中的有關信件、資料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

第5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室內裝飾裝修有關事宜(以下稱工程),達成如下協議:

1、 效果圖、施工圖由承包人自行設計並通過發包人認可的方式提供,所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自行負責,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 施工圖紙經甲乙雙方確認後,提供方應當負責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雙方認可。

3、 施工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 辦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保證乙方能夠順利進場施工,除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由乙方辦理的手續外。

3、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確認工作。

4、 施工期間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該房屋的,應當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護等工作,應當注意為施工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5、 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費,依據規定交納應由其承擔的各種費用。

1、 參加有關施工圖紙、效果圖設計人員到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計劃交甲方審定確認,辦理工程施工人員的出入證。

2、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3、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可擾民及汙染環境;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因不文明施工造成的後果,乙方負全部責任。

4、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應不及時、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導致工期延誤的,工期順延。因乙方及代理人(代表)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工期順延,如超過工期不能按時竣工,承包方需承擔,並賠償發包方不能按時開業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3、因為如下因素影響而導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順延,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遭遇嚴重影響施工的惡劣天氣、停水、停電、天災、戰爭、暴亂等不可抗力;

(3)因與甲方乙方無關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第三方因素 包括但不限於所在地(小)區的管理機構和隔壁鄰居的無理行為:

(4)經甲方同意的屬新型材料或新工藝採用而導致的工期拖延或試 驗時間浪費;

l、任何一方負責提供的材料和裝置,均須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產品,還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設計的要求。提供方應將材料和裝置按時、按量運送到施工現場,並通知對方當事人驗收簽字確認。

2、提供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裝置,如不符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的,對方有權要求更換,提供方應當予以更換。由此造成的費用增加部分由提供方承擔。

3、材料和裝置進場後,統一由乙方負責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費、損壞或者丟失,應當由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l、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327-20xx)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驗收標準參照《住宅裝飾施工質量驗收客戶手冊》。

2、甲、乙方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和中間工程的檢查、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驗收的,工期應予順延。

3、由於甲方擅自指揮乙方所屬人員或第四方人員進行施工所導致的工程質量,由甲方自行負責。由乙方負責返工的,返工費用由甲方負責。

4、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收到通知後1天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5、工程驗收:工程專案按合格標準驗收,其它不合格專案(不包括工程專案未完或成品程式未完成的專案)的維修或返工不影響竣工同期的確認,甲方對此應予以確認。

6、乙方承諾自竣工同期起,為工程專案保修一年。損耗品、使用不當、人為破壞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損壞不在保修範圍。部門或者行業機構在本合同簽署生效之前已經發布對個別的工程專案或材料有特定保修或免保修的,以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的規定為準。

7、甲乙兩方約定的其它保修或免保修情況:保修一年,終身維護。

1、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生效後,發包人按下條款中的約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按照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數為3次,即:開工十天第一次付款,為合同總款的50第二次支付為合同總款的30後七天內支付工程總造價的20%,支付約: 元。

2、雙方同意工程的結算方法為固定價格進行結算,本工程總價款為 。

(1)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發生的一切水電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負責。

(2)所有牆地磚、貼腳線、傢俱、窗簾、主燈、軟裝飾,水電材料及工時費,所有衛生間潔具費用由甲方負責。

4、乙方按雙方籤暑的預算附件專案執行,如甲方增加或變更新的工程專案,涉及費用專案由甲方在支付中期款時一併付給乙方。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6篇

乙方承包甲方的裝修工程,為了明確雙方責任及義務,保證施工順利進行,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裝飾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施工工期: 本工程暫定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總工期為日曆 天;另質保期限為 個月,從雙方簽字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2.1 甲方進行設計,並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說明。

3.1 工程專案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工程專案變更單》,同時調整相關工期。

3.2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1)所有的設計變更和工程量的增減,甲乙雙方必須進行書面簽訂《工程專案變更單》,否則該變更單無效。(2)甲方變更設計或非乙方原因使工程變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費用則由甲方支付。(3) 乙方私自進行工程變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費用由乙方自付;如造成甲方損失的,還須另行賠償。(4)《工程專案變更單》簽定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組成部分。

3.3 合同終止(1)因不可抗力及政府行政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進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情況出現,雙方都可以書面提出解除本合同,並進行結算後雙方簽署結算單,本合同終止;(2)甲、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3)因一方的違約行為,相對方根據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5)本合同依法解除。

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因素;(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4.4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乙方應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另須承擔違約責任。

5.1 甲方負責解決施工用電、水、道路暢通及消防等法定相關手續。

5.5 乙方應依照雙方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所列品牌、材料購買裝修材料,如確需變更、增加品牌、材料等與報價單不符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該材料費用;

5.6 乙方應規範、安全施工,保質保量。如施工過程中導致的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的協助、配合工作不免除或減輕任何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如第三人依法向甲方主張權利,甲方承擔後可向乙方追償;

5.7 乙方應積極主動與甲方配合,對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見,要在合理時限內完成整改。

5.8 乙方在完成房屋裝修,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安保工作,並清理好場地;

5.9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發現因乙方施工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應在接甲方通知後合理時限內免費完成修理或返工。

6.1 本合同根據工程施工進度,按實際驗收進度進行結算。具體為:乙方完成每階段裝修施工任務後,提交該階段裝修施工報告給甲方確認。

6.2 在施工過程中,如產生工程變更和工程量的增減所需費用,雙方簽定《工程專案變更單》後,視為工程款總額補充,費用由雙方另計,不在總承包價範圍內;

6.3 工程款支付方式(1)合同簽定後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30%作為工程預付款; (2)工程施工進行至50%時,甲方依照6.1條款完成書面無異議確認之後的10 日內支付工程總造價的20%作為工程進度款;(3)工程施工進行至80%時,甲方依照6.1條款完成書面無異議確認之後的10日內支付給乙方工程總造價的30%作為工程進度款;(3)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5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造價的18%;(4)剩餘工程總造價的2%做為質保金,待12個月的質量保修期經過後,如無質量問題,由乙方書面向甲方申請支付。(5)甲、乙方在此約定,乙方的接收工程裝修款開戶行:____,賬戶:____,賬號:____,如銀行賬戶資訊有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7.1 工程駿工後,乙方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乙方應自接到通後2天內組織驗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填寫工程驗收單,不得無故拖延。(驗收時應以施工圖

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如2天內甲方不組織驗收且不給予乙方明確答覆則視為驗收通過。

7.2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乙方承諾在施工範圍內質量保證期為12個月。

7.3 下列情況不屬於本合同保修範圍(1)因使用不當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質量缺陷。(2)自然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壞(如雷擊、颱風、地震、電力負荷超標)

7.4 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免費對由於乙方產品或施工質量所造成的任何質量問題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且必須在合理時限內完成;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損壞,維修所需費用則由責任方支付。

8.1 本合同項下所裝修房屋被鑑定為不合格的,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

8.2 乙方不按圖紙施工,偷換材料、拒絕整改意見等造成裝修質量下降,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按裝修總額每日罰付3%;如還造成甲方額外損失的,另行賠償;

8.3如由於任何一方原因導致專案實施中使守約方受第三方追索或主張權利的,由該方單獨承擔法律責任,與其他方無關。

8.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第4.4、5.5以及5.9款的,按工程總造價的30%承擔違約責任。

8.5 因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對方遭受損失或使得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違約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9.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各方對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裝修的房產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兩方協商後另行約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內容與補充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沒有約定的,仍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10.4 本合同的附件(經甲方書面確定後的施工圖紙、施工說明、工程報價單及階段裝修施工報告)作為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經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0.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兩方各執貳份。

第7篇

甲方確定由乙方擔任本合同專案的施工任務,為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的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4、工程施工安裝內容以雙方籤認的工程報價單中專案為準;施工費用以雙方籤認的工程報價單中的總價包乾為依據,按包乾價結算;增減專案需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單價籤認後生效,增減計施工、安裝專案。

5、雙方商定本工程 20 個工作日,乙方按時按質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裝專案。即自 20xx 年 月 日起(工期以施工人員進場的第二天計)。

1、開工前,全部騰空施工場地,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物品、陳設等應採取保護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採取必要的保護和安放措施而造成物品、陳設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協助乙方辦理施工申請、審批等手續,並繳納建設部門所收的一切費用。

4、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變更、驗收、登記手續和其它事宜。

5、按時、按質、按量提供施工所需¬甲方採購的材料。

1、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對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負責。

3、嚴格按照雙方籤認的圖紙或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和施工記錄。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施工成品進行保護。

乙方以全包的形式對此工程進行承包,具體包括(詳細情況見預算書):

1、工程中所有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達到國家裝飾材料的質量合格標準。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規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專案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

4、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施工現場,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以總價格 (元)發包給乙方,乙方在進場施工前,甲方必須先付總價的50%給乙方,金額為: (元);等乙方水電施工完畢,甲方再付總價的30%給乙方,金額為:(元);等乙方泥工施工完畢,甲方再付總造價的15%給乙方, 金額為 (元);其餘的5%,金額為 (元);等乙方全部施工完畢,甲方驗收合格的三天內支付給乙方。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耽誤工期的,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天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完工期限按甲方耽誤的天數順延。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裝置,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懷化市建築裝飾協會調解、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糾紛所產生的後果由責任方全權負責。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6、如在總工期內未完成施工專案的所有內容,再不影響甲方其他方面的施工情況下,可以適當順延工期。

1、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應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後,才能交付使用。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或者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兩天內前來驗收,甲方逾期不予驗收的,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如果雙方同意,可以另定日期進行驗收。但完工期限按甲方耽誤的天數順延,因此給乙方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1)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應向所在地建設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各部門打招呼,處理各種社會關係。

(2)如有社會上的不良分子或部門故意搗蛋、刁難或阻擋乙方施工的,甲方全權負責處理並協調關係。如因此種情況而影響施工工期的,不計施工總工期,施工工期相應順延。

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須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工程總價款(材料款除外)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數額賠償。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

二、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8篇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工程事宜,簽訂本合同。

l、本工程按工期定額和有關規定,施工工期 天(日曆天數), 月 日開工。

(1)未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路而影響施工。

1.3、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解決應由發包方解決的問題 以及其他事宜。

2.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和交付。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監督。

1、工程竣工後,甲、乙雙方依據施工圖紙、說明檔案進行驗收。

2、工程進行到總工程量的50%後,甲方付給乙方¥元工程款。

3、工程進行到總工程量的70%後,甲方付給乙方¥元工程款。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元工程款。

1.1、甲方有權對乙方不滿意的地方或施工質量所造成的後果進行經濟處罰。

2.1、工程逾期交工,每日向甲方償付工程總造價百分之二的違約金。

2.3、保修期內發生的任何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進行返修。

2.4、在施工期間承包方(乙方)負責一切安全傷亡事故,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承包方承擔,發包方不負任何責任。

如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可交由當地經濟合同仲裁機構解決或當地法院解決。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合同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款結清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既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3、本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