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2篇 "誠信承諾書:守護考試公平"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是普及誠信教育,促進考試公平防範作弊的重要方式之一,每個考生都應該認真簽署並遵守。承諾書是考生自願做出的誠信承諾,體現了考生的道德觀念和責任心。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2篇

第1篇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1 4 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資訊,並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3.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8.做到考試終了訊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20xx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2篇

第2篇

我是參加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考場規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關報考規定,為維護此次考試的嚴肅性和公平性,確保考試的順利進行,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資訊和證件真實、準確。經本人確認的報名資訊任何時候不作修改,因錯填報考資訊或填報虛假資訊,導致不能考試、複試、錄取,以及入學後不能進行學籍註冊的,後果由本人承擔。

2、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3、保證不將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工具(如手提電話、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裝置等)或有儲存、程式設計、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修正帶、透明膠帶等違規物品帶入考場。

4、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規行為,自願服從監考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接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