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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集錦2篇 “守誠宣言,誠信考場——學生承諾書集”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集錦”是一份旨在倡導學生誠信考試的承諾書。該集錦收集了多個學校的學生承諾書,呼籲學生們遵守考試紀律,在考試中保持誠信,為校園的文明建設作出貢獻。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集錦2篇 “守誠宣言,誠信考場——學生承諾書集”

第1篇

我將嚴格遵守上海海洋大學的考試規定,做到誠信考試,遵守考場紀律,堅決做到如下要求:

?相關規定詳見上海海洋大學學生管理服務手冊(二零xx年八月)《上海海洋大學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處理規定》第十六條—第二十條】

第十六條在考試、考查中發生的以下任一行為,均屬違反考場紀律行為。

(一)考前不服從監考人員指定位置入座,且不聽勸告;

(二)違反《上海海洋大學學生考場規則》規定將書包、書籍、筆記本或自帶草稿紙、通訊裝置(如手機等)、有儲存、錄音或記憶功能的物品等帶入考場且不聽勸告;

(三)交卷後在考場附近大聲喧譁、交談,且不聽勸告;

(五)擅自將考卷帶出考場、拒交考卷、撕毀考卷及其他行為。

第十七條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宄中發生的以下任一行為,均屬作弊行為。

(三)交談、窺視,抄襲答題紙、書本、筆記、紙條及他人試卷;

(四)試卷及涉及與考試內容相關的物品被他人取走未向監考老師報眚或接受、傳遞試卷;

(五)傳遞或接受紙條等帶有與考試內容有關的資訊;

(十二)學位論文、公開發表的研宄成果存在抄襲、篡改、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

(十三)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裝置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行為。

第十八條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中有以上違反考場紀律行為或作弊行為之一者,該門課程成績按零分記載,不得參加正常的補考(如涉及學位論文,需重做),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教育或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處分。

違反第十六條(一)~(五)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教育直至記過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一)~(六)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七)~(九)行為之一者,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十)~(十三)行為之一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九條其他違反考場紀律及作弊者,參照以上條款執行。

第二十條試考查作弊行為,由監考人員認定,並記錄具體情況,整理相關材料署名後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作弊行為由學生所在學院認定後報送教務處或研究生院。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對作弊行為進行稽核。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集錦2篇 “守誠宣言,誠信考場——學生承諾書集” 第2張

第2篇

本人自願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

2、考試學生必須按座位號就坐,考試中不得交談,左顧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計算尺,計算器等)。試題字跡不清,可等待詢問巡檢教師,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當考試時間已到時,立即停止答卷,將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譁。由巡考教師將考卷收完後,離開座位。

3、嚴禁考試違紀,作弊。凡提供,傳遞,抄襲與考試課程內容有關的資訊資料的,或抄襲他人答卷或故意給他人抄襲的,該門課程成績記為0分;凡考試違紀的學生,成績記為0分,根據違紀情況,認錯態度及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在批評教育的同時,將違紀情況記入誠信檔案;取消今後誠信考試申請資格。

4、誠信考場,知識和品行的雙重考核,相互監督,考驗自我,上交一份優秀的品行答卷。

5、我以自己的人格擔保,我的考試成績絕對真實可信。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並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願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誠信是立身之本,處世之基,是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考試不僅是對學習效果的檢驗,也是對思想品德和自我約束的考驗。為營造良好學風,培養自立自律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以誠信考試為榮,以考試舞弊為恥。在此,我向學院全體老師鄭重承諾,在即將到來的考試中,我會做到:

一、提高修養,端正態度。考前認真複習,充分準備,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以實力爭取優異成績,以誠信展現良好學風。

二、“文明考風,誠信考試”,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我們每一名同學都要自覺抵制作弊行為,做一名誠信的大學生。

三、嚴守考紀,誠信應考。“車無轅而不行,人無信而不立”,作弊不僅是對自己實力和人格的否定和蔑視,更是對學術風氣的褻瀆。自覺遵守考紀,誠實應考,是我們每個學生應盡的義務。

四、堅持正義,維護公平。在考試過程中,自己堅持誠信考試,維護一個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