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三方借款合同6篇 三方借款協議:深度關聯,全面保障

三方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出借人和擔保人三方之間達成的一份法律檔案,規定了借款的金額、借款利率、還款方式及擔保責任等內容。該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保障了各方的權益,並使借款行為更加明確和合法。在經濟活動中,三方借款合同在提供資金支援和風險管理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三方借款合同6篇 三方借款協議:深度關聯,全面保障

第1篇

根據委託人和受託人於 年 月 日簽署的《※※銀行委託貸款業務委託代理協議》,並應借款人請求,受託人同意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向借款人發放該項委託貸款。委託人、受託人與借款人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此項委託貸款幣種為 ,金額為(小寫) (大寫) 萬元。此項貸款為委託貸款。

本項委託貸款的年利率為 %.按月計息,每月21日為結息日,最後一月利息隨本金一起結清。

本項委託貸款的期限為 個月,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借款人在經委託人同意之後提前歸還此項貸款時,則按實際用款天數和用款金額計收利息。

------------------------------------------------------------------------------------------------------------------------本貸款的本息按期由受託人負責從借款人存款帳戶劃入委託人指定的賬戶,委託人指定賬戶的開戶行是 ,帳號為 。

委託人確定的本項委託貸款的擔保人為 ,擔保方式為 .

經委託人、借款人協商一致,委託人、受託人、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日前10天簽訂委託貸款展期協議。

第九條 委託人在受託人委託資金帳戶存入足額資金,要求受託人將委託貸款於 日內匯劃至借款人賬戶。

第十條 委託人自行監督借款人對委託貸款資金的使用。委託人委託代為監督的事項(以下選用的劃adic;,不選用的劃×)

第十一條 委託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託人為借款人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第十二條 委託人要求將收回的貸款本息劃入如下賬戶:

第十三條 借款人不按期還本付息的,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從借款人賬戶直接扣取。

第十四條 本項委託貸款實行擔保的,委託人應自行對保證人的保證能力,抵(質)押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質)押權的可行性進行審查。受託人不承擔任何審查的義務。

對實行擔保的展期貸款,委託人應事先徵得擔保人的同意,並提前10天書面通知受託人與擔保人續簽展期貸款擔保合同。

第十五條 當借款人經營狀況惡化,以及出現其他危及委託貸款資金安全的異常情況時,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提前協助收回委託貸款資金。

第十六條 委託人有權直接向借款人催收委託貸款本息或通過法律手段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簽發的《淄博市商業銀行委託貸款放款通知書》中的內容與貸款合同進行核對,在確認委託資金足額到位後,辦理放款手續。

第十八條 受託人應根據委託人要求,及時將借款人還本付息資金劃至委託人賬戶。

第十九條 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因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資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借款人進行不法經營,受託人可根據委託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二十條 受託人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向借款人催收未按期歸還的本金和利息,對借款人確實無力歸還的貸款,在保證期內,受託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保證人催收,並將催收借款人和保證人的情況報告委託人。

第二十一條 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監督貸款使用的監督措施為: .

第二十二條 本項委託貸款若實行擔保,受託人應根據委託人的書面通知,與委託人指定的擔保人簽訂有關擔保合同,並辦理必要的公證、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要在受託人的營業機構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用於辦理借款、還款、付息等事宜。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在使用借款前,應根據約定用款計劃向受託人一次或分次提出借據。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要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該項委託貸款,不得擠佔挪用。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應於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前在受託方開立的賬戶上備足當期應付的利息或本金,並按約定的期限和利率支付貸款本息。

第二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須接受委託人和受託人對本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借款人要及時向委託人和受託人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及委託人和受託人要求的其它資料。

第二十八條 借款人在合同有效期內,如發生重大投資、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與外資合資(合作)產權有償轉讓或申請解散等事宜,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

第二十九條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提前還款 日前向委託人/受託人提交書面申請,並取得委託人書面同意。

第三十條 借款人要求貸款展期的,須於貸款到期之前30天向委託人提交書面申請,並取得委託人書面同意。

第三十一條 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受託人有權按委託人書面指令在本合同貸款利率基礎上,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期限,按每日 ‰計收罰息。

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受託人有權按委託人書面指令在本合同貸款利率基礎上,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期限,按每日 ‰計收罰息。

第三十三條 受託人未按約定期限和金額將貸款放出,委託人有權按照違約金額和違約期限,每日向受託人收取 ‰的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即視為借款人違約,受託人有權按委託人書面指令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直接從借款人賬戶收貸款本息,而不必事先通知借款人:

(四)不按委託人和受託人要求提供或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表等材料的;

(五)捲入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程式糾紛的。

第三十五條 委託人不按期支付手續費,支付擔保、訴訟等其他費用的,受託人有權從委託人賬戶直接扣收或從借款人償還的貸款本息中直接扣取。

本合同生效後,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任何人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在不違背委託人和受託人《※※銀行委託貸款業務委託代理協議》(編號:201 年※※委貸 字代理協議第 號)約定條款和《淄博市商業銀行委託貸款業務委託貸款放款通知書》(編號:201 年※※委貸 字放貸通知書第 號)所列各項以及國家法律法規的條件下,由三方協商解決。如涉及擔保人的,必須取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將選擇以下第 種處理方式:

第三十九條 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商定的其它事項(本條款不得與其它條款相牴觸,不得影響當事人之間實質性的權利義務關係)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本合同自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借款人全部償清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時自動終止。

與本合同有關的《※※銀行委託貸款業務委託代理協議》、《※※銀行委託貸款業務委託貸款放款通知書》、借據、《擔保合同》、當事人三方同意修改的關於借款的合同有關補充條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合同文字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

三方借款合同6篇 三方借款協議:深度關聯,全面保障 第2張

第2篇

1根據《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特此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裝置總價包括裝置造價、運輸費、保險費及安裝除錯費。

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負責安裝除錯交付使用,乙方安裝人員在沒有經過甲方同意,安裝人員不得撤離安裝現場。

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請填寫安裝地點: 交貨期: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基礎施工完畢,乙方在接到甲方發貨通知後日內發貨,乙方負責安裝除錯。

甲方收貨後按照國家制造計量法規定的出廠標準進行驗收。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貨物出廠給付使用者的裝箱單,原裝產品合格證各一份,說明書等常規資料各一份。

交貨後1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及時安排上述貨物的驗收。

裝置保修期為裝置驗收合格後整機及配套產品 保修 12 個月。

無償向甲方相關人員提供有關乙方所銷售產品的正確安裝、操作使用及日常維護保養的培訓。

無償向甲方相關人員提供使用乙方所銷售產品時的現場技術指導。

無償協助甲方相關人員制定甲方內部有關乙方所銷售產品的操作及保養規程。

根據乙方相關的服務標準或雙方共同約定的服務標準提供維修或保修。 在保修期內及時無償提供備用機。

甲方在驗收過程中,如發現裝置的品種、規格、型號、顏色、質量等不符合規定,有權在收貨後的日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否則視為甲方已接收該產品,並認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異議後,應在日內處理完畢。如乙方逾期不予處理,則視為同意甲方提出的異議,且甲方有權單方處理該不符合規定部分裝置,因此所產生的一切直接責任和直接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無論甲方是否提出異議,乙方作為裝置的供貨單位,均須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其提供的裝置為合格產品且質量滿足工程需要。

第3篇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借款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貸予乙方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於訂立本約定同時,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借款協議,共同遵守。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到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並按利息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七、乙方還款擔保人 ,為明確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同時借款人,擔保人願以其合法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人的貸款本息。

八、本俁同從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貸款本息費用全部清還後自動失效。

第4篇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儲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援自己的主張。

乙方因,向甲方借款,丙方願意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供三方共同信守。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乙方要從事生產經營,急需一筆資金週轉,甲方同意出借,乙方專款專用,本款只能用於乙方生產經營,不得做其他使用。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應各種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甲丙兩方不予承擔,乙方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甲丙兩方不承擔任何法律連帶責任。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萬元整(小寫:¥元)。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借款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甲方實際出借款項之日起算,乙方應另行出具借條)。自借款之日起,按實際借款金額計算利息,月利息為%每月利息,利息按月結算。逾期未還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借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合同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條交給乙方。

2、乙方違約在15日以內,應按借款金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約超出15日,則超出部分按借款本金數額處以日利率3%的滯納金,滯納金區別於利息、違約金獨立存在,與乙方應承擔的其他費用不衝突;

4、三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需提前15日通知對方,在三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定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甲方有權監督借款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況,乙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借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1、乙方自願用位於地方的房屋m做抵押,具體事項另附表和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對該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權,其中包括本息及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並有權處理抵押物品。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及利息,抵押權自動解除。

2、丙方自願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為自乙方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保證擔保範圍包括借款本金、逾期還款的違約金或賠償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若到期乙方不能按時還款,丙方需代乙方向甲方歸還本金及利息,乙方除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支出之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外,乙方違約在15日以內,應按借款金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違約超出15日,按照逾期還款金額每日3%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前款約定的損失賠償比例,系各方綜合各種因素確定。在主張該賠償金時,甲方無須對其損失另行舉證,同時雙方均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調整請求權。

借款必須以借條和關於借款的合同兩項為準,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關於借款的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儲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援。

十、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採用書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預留的地址傳送,如有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另外兩方,書面通知以傳送之日起三日屆滿視為送達。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並在辦理抵押登記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三方各持份,份在房產管理部門存查。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而且影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第5篇

乙方因經營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經丙方自願作為保證人提供擔保,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現各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借款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由丙方作為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義務。

第二條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提供人民幣元,乙方出具借款憑據。

第三條乙方應於年月日向甲方歸還上述借款,每逾期一日按借款總額的%向甲方承擔預期違約金,直至所有債務完全履行之日止。

第四條丙方保證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歸還借款、違約金以及實現債權的其他相關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及違約金和其他費用全部清還之日止。

第五條丙方對上條所列事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違約金以及實現債權的其他相關費用,甲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追償通知之日起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增加合同項下借款金額,應徵得丙方書面同意。丙方代乙方清償本合同借款、違約金及其他相關費用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內,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乙方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乙方財產狀況的變化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亦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在甲方債權尚未完全實現之前,若乙方、丙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乙方、丙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的,應在變更後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條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各方均已充分注意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文字和內容均無疑義。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份。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第6篇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甲方以其所擁有的(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的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訂立合同。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元整。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於經營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個月。

4、借款利率: 月,利息月,利息合計人民幣(大寫):元整。

6、借款的支取:借款金額(大寫):方應24小時內劃款給甲方。

1、甲方合同到期後應主動歸還借款本息。甲方將本息還清時,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抵押物登出登記。

2、甲方提前還款:不到還款期限還款的應提前20天書面向乙方提出,甲方多支付乙方 日利息以彌補乙方損失。

3、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償清本息。

4、本合同在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通過提前行使擔保債權或其它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償還能力發生重大變化並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償債誠意的行為:

2、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監護人,或其他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缺乏償債能力或拒絕履行關於借款的合同。

第四條 借款人(抵押人)房地產抵押 甲方自願將抵押給乙方,作為甲方履行借款債務的抵押。特立字據,絕不反悔。

1、自本抵押關於借款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2、抵押權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範圍包括: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實現債權、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2、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及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並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償乙方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4、甲方應合理使用抵押物,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5、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損毀,滅失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採取措施避免抵押物的損失擴大,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償已借出的借款的本息。

6、甲方不得將有權屬爭議、導致乙方無法行使抵押權,應負賠償責任。

7、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徵用,應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有權就該抵押物的賠償金或補償優先受償。

8、第六條第(一)款5、6、7項中所列的抵押物發生損失、損毀、徵用等情況,抵押物所擔保的債權未受清償期間,乙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賠償或補償金等採取保全措施。

9、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如系按份共有,應如實提供按份共有所享的份額,如系共同共有的,必須向乙方提供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1、在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並協同甲方辦理抵押物登出登記。

1、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合同確需變更或解除,按《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變更或解除。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合同,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1、甲方如未按關於借款的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之規定,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提前收回借款本息,甲方向乙方支付所借款數額的百分之二十違約金。

4、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全額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其中包括: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5、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於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支付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迅費、交通費、誤工費、財產保全費、抵押物處置費、評估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不足清償,支付的剩餘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其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為止。

6、乙方未按規定的時間劃款(48小時內),按應付款之日起,乙方每日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額的雙倍利息支付甲方滯納金。超過拾天仍不履行付款約定的,乙方按本合同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違約金。

7、本《抵押關於借款的合同》期限屆滿 日內,甲乙雙方必須將抵押物登出或展期合同。財產保全手續。在甲方償清債務後,乙方不協同甲方辦理抵押物登出手續,由乙方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違約金。辦理上述相關手續產生的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1、乙方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並協助乙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與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補充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簽名後,經服務機構簽章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違背本抵押關於借款的合同原意及超出時限)。

第十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抵押、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發之日起生效,如需公證,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 條款意義確認 本《抵押關於借款的合同》在甲乙雙方行為意識完全清醒、無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願並對本《抵押關於借款的合同》各項條款均已知悉,瞭解、無任何異議、無不明白之處的情況下籤訂,特立字據,絕不反悔。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擔保人責任 擔保人自願為甲方擔保,甲方的擔保形式為連帶責任擔保,介時甲方無法還款,願用自己名下財產代為償還債務。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和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擔保方簽章: 年 月 日抵押關於借款的合同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 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 銀行 分行 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6、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 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關於借款的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 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 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 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 份,送 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