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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安全管理制度7篇 "築牢安全防線:優化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探討如何維護安全管理制度。通過分析相關法律法規和實踐案例,我們將探討如何建立健全的制度框架,推行全員參與和持續改進的管理模式,以確保組織的安全執行。掌握這些要點,將為保障公眾利益、維護社會安全做出應有的貢獻。

維護安全管理制度7篇

第1篇

一、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設施應具有系統竣工圖、裝置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除錯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建立系統的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值班人員職責,並做好系統的執行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系統的完好有效;

五、建築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後即應保證其處於連續正常執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應建立建築消防設施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七、建築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月度檢查、年度檢測三種方式;

八、建築消防設施巡查可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實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工作崗位,並應明確各類建築消防設施巡查部位和內容,填寫《建築消防設施巡查記錄》;依照有關規定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的單位和設有電子巡更系統的單位,應將建築消防設施巡查部位納入其中,其它單位建築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週至少一次;建築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執行位置,並標識開、關的狀態;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的閥門,應當採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九、建築消防設施的月度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並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單位不具備檢查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檢測儀器裝置的,可以委託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查;

十、建築消防設施每年應委託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全面檢測,出具《建築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檢測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並報送主管公安消防機構備查;

十一、從事建築消防設施月度檢查和年度檢測的技術人員,應當經消防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十二、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經年度檢測合格後,應在消防控制室或設定消防設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懸掛《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標牌;

十三、火災報警系統投入執行2年後,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後應做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並建立相關情況記錄,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十四、消防裝置、器材應根據使用場所的環境條件和產品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時進行保養和更換;對易腐蝕生鏽的消防裝置、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鏽、注潤滑劑;

十五、檢查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並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十六、對建築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小時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正常工作狀態;故障排除後,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障處理記錄存檔備查。

維護安全管理制度7篇

第2篇

2、負責公司供電線路、供電裝置、配電房、冷庫機房的使用與維修保養,保證裝置良好狀態;

3、及時巡查排除事故隱患,及時檢查辦公場所、車間、宿舍,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每月進行應急發電機啟動實驗一次,確保其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5、配合鍋爐工、汙水處理工搞好鍋爐、汙水處理站的裝置更換與維修;

6、堅持夜間值班,堅守崗位,及時處理情況,值班時接到修理單或報修電話後,需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排除故障;

7、制定所管裝置的年、季度檢修計劃,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並填好記錄,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為了加強配電房的安全管理,促進公司供電系統的正常執行,促使配電房的管理人員操作的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

1、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嚴格落實配電房管理制度。電工班人員為配電房安全責任人。

2、電工班人員須持證上崗,按時參加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活動。

3、電工班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守崗位職責,要做好值班記錄和巡查記錄,認真執行交班制度。

4、嚴格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程,杜絕違章操作和不安全行為。

5、對裝置和安全設施要勤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精心維護和保養裝置,確保正常安全供電。

6、要執行定期對安全用具的安全試驗制度,實行用具專櫃存放,使用前仔細檢查是否在合格期內,確保正常安全使用。

7、做好配電房的防水、防潮工作,注意隨手關閉好門窗,經常檢視防護網,密封條防護情況,慎防小動物竄入配電室而發生意外。

8、嚴格執行禁火制度。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配電間,配電間內嚴禁吸菸。工作人員須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9、嚴禁無關人員進出。未經培訓,不得隨便開關操作室內設施、裝置。

10、值班員應經常檢查設施、裝置執行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1、遇到緊急事故,應快速準確的斷電、防止事故擴大。

12、做好對電器裝置的.日常維護工作,注意電壓表、電流表、功率因數表的指示情況;禁止讓電器裝置超負荷使用和帶病運轉。

13、經常保持配電房地面及裝置外表清潔無塵;配電裝置的倒閥操作時油值班員單獨進行,其他在場人員只作監護,不得插手;嚴禁兩人同時倒閥操作,以免發生錯誤。

冷庫機房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三個“規程”(《安全技術規程》、《壓力容器監察規程》、《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要以高度責任感進行認真的操作、維護、保養、檢驗、確保裝置安全運轉。

第一條維護人員在崗期間要做到“四要”“四勤”“四及時”。

1、四要:要確保安全執行;要保證冷庫溫度;要充分發揮製冷

裝置的製冷效率;要努力降低水、電、油、製冷劑的消耗。

2、四勤:勤看儀表;勤檢查機器溫度;勤聽機器運轉有無雜音;勤瞭解冷庫各種情況。

3、四及時:及時放油;及時除霜;及時放空氣;及時清除冷凝器水垢。

第二條維護人員嚴格執行交班制度,做到“五交一接”。

6、一接:“五交”清楚後接班,如有問題且能當班處理的,兩班協助處理完畢,在班裡接班手續。如不能處理,及時向相關領導彙報處理。

第三條維護人員在崗時嚴禁擅離崗位。如有必要需請示領導處理,必須保證打冷期間有人在崗。

第四條維護人員在未製冷時,定期、定時檢查機器各個閥門,螺絲是否有鬆動,如有應及時修理並進行書面記錄。

第五條維護人員必須做好各冷庫的溫度記錄,裝置執行情況和處理維修記錄。

第六條維護人員應注意機房衛生,勤清理機器裝置,做到機房內部乾淨整潔。

1、電氣操作人員應思想集中,電器線路在未經測電筆確定無電前,應一律視為“有電”,不可用手觸控,不可絕對相信絕緣體,應認為有電操作。

2、工作前應詳細檢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須的防護用品,以防工作時發生意外。

3、維修線路要採取必要的措施,在開關手把上或線路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電。

4、使用測電筆時要注意測試電壓範圍,禁止超出範圍使用,電工人員一般使用的電筆,只許在五百伏以下電壓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電線要處理好,帶電線頭包好,以防發生觸電。

6、所用導線及保險絲,其容量大小必須合乎規定標準,選擇開關時必須大於所控制裝置的總容量。

7、工作完畢後,必須拆除臨時地線,並檢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電杆上。

8、檢查完工後,送電前必須認真檢查,看是否合乎要求並和有關人員聯絡好,方能送電。

9、發生火警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四氯化碳粉質滅火器或黃砂撲救,嚴禁用水撲救。

10、工作結束後,必須全部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儀表等隨之撤離,原有防護裝置隨時安裝好。

11、操作地段清理後,操作人員要親自檢查,如要送電試驗一定要和有關人員聯絡好,以免發生意外。

1、電工人員接到停電通知後,拉下有關刀閘開關,收下熔斷器。並在操作把手上加鎖,同時掛警告牌,對尚無停電的裝置周圍加放保護遮攔。

3、高壓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高壓等級的驗電器,驗電時,必須穿戴試驗合格的高壓絕緣手套,先在帶電裝置上試驗,確實好用後,方能用其進行驗電。

4、驗電工作應在施工裝置進出線兩側進行,規定室外配電裝置的驗電工作,應在乾燥天氣進行。

5、在驗明確實無電後,將施工裝置接地並將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來電、保護工作人員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應在施工裝置各可能送電的方面皆裝接地線,對於雙迴路供電單位,在檢修某一母線刀閘或隔離開關、負荷開關時,不但同時將兩母線刀閘拉開,而且應該施工刀閘兩端都同時掛接地線。

7、裝設接地線應先行接地,後掛接地線,拆接地線時其順序與此相反。

8、接地線應掛在工作人員隨時可見的地方,並在接地線處掛“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監護人應經常巡查接地線是否保持完好。

9、應特別強調的是,必須把施工裝置各方面的開關完全斷開,必須拉開刀閘或隔離開關,使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禁止在只經斷開油開關的裝置上工作,同時必須注意由低壓側經過變壓器高壓側反送電的可能。所以必須把與施工裝置有關的變壓器從高壓兩側同時斷開。

10、工作中如遇中間停頓後再復工時,應重新檢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後,方可重新開始工作。全部離開現場時,室內應上鎖,室外應派人看守。

為了更好地加強裝置管理力度,提高裝置完好率,能夠保證生產正常、有序地執行,現對裝置使用、保養、維修等提出以下獎罰制度:

1、技術人員應及時更新、整理冷庫機房、電力設施的《裝置檔案》、《裝置臺帳》、《備品備件臺帳》、《裝置潤滑表》、各級巡檢記錄、裝置檢修記錄、檢修計劃表、隱患記錄、事故及故障統計表等技術資料。如部門內部檢查時,發現一項不合格項罰責任人5元,連續3個月未發現問題獎勵責任人20元;部門外部檢查時,發現一項不合格項罰責任人10元。如果部門內部檢查小組連續3個月未查出的問題,而外部檢查時卻發現,每出現一項不合格項罰相應檢查小組成員每人20元。

2、值班期間,嚴禁擅離崗位,如因擅離崗位影響生產的,扣責任人5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3、對裝置不按規定保養、維護或操作,致使裝置損壞的,處以2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4、每天至少巡檢裝置一次以上,並做好記錄,對當日未巡檢的,或當日巡檢後出現故障的,或只簽字不認真巡檢的,每發現一次扣10元;對替他人簽字的每發現一次雙方各扣20元,只巡檢不簽字的視為未巡檢。巡檢中發現問題未及時處理和彙報,每發現一次扣50元,不按規定檢查的每發現一次扣100元。

5、由於公司供電線路、供電裝置、配電房、冷庫機房出現故障需要搶修,無論職責如何必須遵循“首聞必辦”的原則,在故障未排除前不得擅自離開,並及時通知上級責任人,否則扣相關人員50元。如果因此出現冷庫原料、或者成品造成重大損失的,按損失價值的5%以上扣罰責任人。

第七章本制度解釋權歸廣西涼亭食品有限公司。

第3篇

一、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保衛部具體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保衛部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部門或櫃組負責人的責任。

二、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各部門、櫃組對本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並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三、與具有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維修保養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修保養,出具維修保養報告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驗,確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後進行清洗,以後每3年清洗一次。

五、滅火器至少每十二個月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託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型別、數量、設定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兩個月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裝置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啟動運轉一次並模擬自動控制啟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每週運轉一次;電磁閥每月檢查一次並作啟動實驗;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以上檢查要記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七、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域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插孔電話、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防火捲簾手動開關等,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

第4篇

一、尾礦庫是尾礦設計最重要的大型設施,壩體安全至關重要,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和有關操作規定認真做好使用與建設過程中的維護管理工作,嚴防發生危害事故。

二、尾礦體上升速度與庫容關係,必須按設計要求保證滿足汛期和冬季冰下放礦及回水所需庫容與壩體安全標高。

三、在尾礦庫範圍內,尤其是壩體排水構築物,輸送管線及其附近不得任意進行爆破、採石、挖土等對尾礦庫安全有影響的活動。

四、嚴密觀察壩體變形現象和檢查不安全徵兆,發現問題認真分析研究,查明原因,並根據異常現象的發展趨勢及其可以產生的.危害性,採取必要的補救和預防措施。

五、壩體外坡應保持平整美觀,防止坡面受雨水沖刷拉溝破壞壩體穩定和尾礦粉塵飛揚汙染壞境,應做好維護與防治工作。如植樹綠化壩體,以根系多而密的草和灌木類植物為宜,覆蓋壩體,以碎石廢石或含泥較少的山坡為、宜,根據雨水沖刷和地表經流情況,修築人字形構或網格狀排水溝,兩側溝谷和壩肩修築截洪溝等。

六、尾礦壩體浸潤的安全位置,必須按設計控制,一般不允許浸潤線從外坡面溢位,發現溢位,則應密切觀察,查明原因,採取相應措施。

七、尾礦庫在使用過程中,排水井、塔、管、洞的善後封堵,必須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並確保施工質量,一般應在井(塔)底部或支隧洞的出口外封堵,不宜在頂部、入口入封堵,通過壩下的涵管,應在外坡趾部出口入封堵。

八、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應儘可能提高回水率,庫內排(回)水構築物的周圍,應保持一定的水域和水平深度,以提高回水和外排水水質。

九、嚴防尾礦庫在汛期發生嚴重事故,必須切實做好防汛排洪工作。

(一)汛前必須對排水洪、排水設計進行全面檢查,尤其是進出水口,閘門等關鍵部位,應反覆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

(二)加強值班和巡視,巡壩工要做好詳細的記錄,排洪關口必須有專人守護,密切注視庫池水情變化和壩體兩側地表溝谷經溜動態,發現險情及時報告。

第5篇

1、了進一步規範車間安全設施及防護器材用、維護、使用、保養工作,確保安全設施及防護器材的齊全和完善,根據車間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2、檢修裝置上及檢修過程中,起保障人身和裝置安全作用的所有設施:護罩、安全閥、減壓器、起重裝置及起重裝置行程限制裝置。作業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器材,如:防塵口罩,防毒面具、過濾式面具、緊急逃生器、空氣(氧氣)呼吸器、防護眼鏡、防護服、滅火器、防爆工具、安全帶、電動工具、絕緣用品等均屬防護器材。

1、各種安全設施要有專人負責,定期巡迴檢查。維護保養,保證靈敏好用。

2、班組對安全設施要建立檔案,定期檢查(包括空氣呼吸器、濾毒罐、長管過濾器及防護面具等)

3、車間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對全車間的安全設施定期進行專業檢查和校驗,班組存檔案。

4、安全設施不準隨意拆除、挪動、或棄置不用,應拆除的,檢修完畢後必須立即恢復。

5、凡經過改造或新計劃安裝的安全設施,必須經過技術鑑定,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1、根據車間的作業性質、條件(空氣中氧含量、毒物種類、濃度等)、勞動強度及有關技術標準,正確使用和採取合適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

2、各種防護器材都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並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和維護。

3、各種防毒面具的使用人員須經過專門培訓,熟知各種面具的結構、效能、使用和保養方法。

4、各種防毒面具的`使用前、後應仔細檢查,符合使用要求,嚴禁使用失效的防護器具。

5、各班組的氣防櫃應定期檢查,並對檢查中有故障存在的問題及時報車間管理人員。

6、安全帶使用前要仔細檢查,使用後要檢查有無之處。存放以符合規範,防止變黴、受熱、通風,安全帶每年應進行一次強度試驗。

7、對常用的電動工具,要按《電器安全工作規程》中有關規定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進行電氣作業。常用電動工具要正確使用,並佩戴個人防護用品,如有異常及時反饋 。

第6篇

為了確保井下臺車作業和檢修維護過程的安全,特針對281和1354臺車維護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安全管理規定如下,要求相關作業區、班組嚴格落實,並做好相關人員的安全教育。

1、每臺臺車上至少配備絕緣手套1付、電纜勾子1個、高壓驗電筆1個,鐵鞋兩隻,滅火器1瓶,其中絕緣用品及驗電筆必須在有效檢測期內,且無破損。

2、在移動臺車電纜時,必須穿戴絕緣手套和絕緣靴,並用電纜勾子勾拖電纜。禁止在無任何保護情況直接觸控電纜。

3、高、低壓電纜禁止在水中浸泡,操作過程中杜絕碾壓電纜,發現電纜破損等問題時應及時停電並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4、崗位自檢自修時,必須採取停電措施,方法是關閉臺車機櫃1000v電源開關,並帶好絕緣手套拔出機櫃電纜插頭,在電源開關上懸掛崗位“檢修牌”,經驗電確認無隱患後方可進行崗位自檢自修專案。送電時按倒序方法進行操作。

5、崗位自檢自修時應避免將車停在坡道上維護裝置,需維護時要採取支架保護措施,如果支架無法升降必須在臺車後輪處用鐵鞋打好掩。。

1、檢修專案屬於機械類的,施工前,修理人員要確認崗位已執行停電後,向崗位索取“操作牌”並在電源開關上懸掛“檢修牌”,經驗電確認無隱患後方可進行檢修維護。

2、電工在維修臺車機櫃電源箱及相關高、低壓配電櫃等作業時,必須落實-45m變壓器硐室“停送電”換牌制度。

3、維修前,嚴格確認臺車液壓、空氣和水迴圈系統不含動力,並採取好檢修前的'卸壓工作。

4、檢修時應採取支架保護措施,如果支架無法升降必須在臺車後輪處用鐵鞋打好掩。

5、禁止維修人員開動裝置,需檢查或試車啟動時,必須由崗位啟動操作。臺車啟動後,禁止維護操作。

凡違反以上相關停送電程式規定的一律填報違規違制。

第7篇

規範公司內生產裝置設施日常使用及維護保養、維修工作,確保在用裝置設施的安全有效執行,需要對裝置設施方面的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及消防設施進行管理,保障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裝置設施及其附帶的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的使用、維護保養過程管理。

危險化學品建設專案安全設施目錄(試行)(安監總危化〔20xx〕225號)

安全生產控制的目的就就是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不良與管理失效四大要素。

安全設施的正常執行就是為保證生產裝置設施正常工作的必要條件,同時也就是保證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在做好裝置設施管理的同時也做好安全裝置設施的執行、檢修、維護、保養。

安全設施包括通用安全防護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與消防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設施分為預防事故設施、控制事故設施、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三類。

(1)檢測、報警裝置: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等報警裝置,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氧氣等檢測報警裝置,用於安全檢查結合安全資料分析等檢測裝置、儀器。

(2)裝置安全防護設施:防護罩、防護屏、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動、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凍、防腐、防滲漏等設施,傳動裝置安全閉鎖設施,電氣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4)作業現場防護設施:作業現場防輻射、防靜電、防噪音、通風(除塵、排毒)、防護欄(網)、防滑、防灼燙等設施。

(5)安全警示標誌:包括各種指示、警示作業安全與逃生避難及風向等警示標誌。

(1)洩壓與止逆設施:用於洩壓的閥門、爆破片、放空管等。

(2)緊急處理設施: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切斷、分流、排放等設施。

(1)防止火災蔓延設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等。

(2)滅火設施:水噴淋、惰性氣體、蒸汽、泡沫釋放等滅火設施。

(3)應急處置設施:洗眼器、噴淋器、逃生器、逃生索、應急照明等設施。

(4)應急救援設施:堵漏、工程搶險裝備與現場受傷人員醫療搶救裝備。

(5)勞動防護用品與裝備:包括頭部、面部、視覺、呼吸、聽覺器官、四肢、軀幹防火、防毒、放燙傷、防腐蝕、防噪聲、防輻射、防高處墜落、防砸擊、防刺傷等免受作業場所物理、化學因素傷害的勞動防護用品與裝備。

4.1生產部:負責生產裝置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維修等日常管理工作,參與裝置供應商的選擇,負責裝置技術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4.2各部門負責裝置設施的安全使用,負責日常保養定期維護等工作。

4.3生產人員:嚴格按照裝置安全操作規程操作裝置,對裝置進行日常的執行檢查維護;

4.5安全員(兼職):負責生產裝置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執行過程中安全檢查,督促檢查各作業人員遵章守紀工作,發現安全隱患督促責任部門整改。負責聯絡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安全設施進行安全檢測。

4.6採購部:負責生產裝置(包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供應商以及維修零部件的選擇、採購工作。

4.7總經理:負責裝置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維修維護的審批。

裝置設施就是企業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就是公司經營營業的基礎。裝置修理必須堅持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以預防為主、維護保養與計劃檢修並重的方針,實行專群結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計劃地組織好裝置檢修的工作,保證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狀態,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為公司的發展提供必需的物質基礎。

各業務部門開展工作時,必須考慮裝置設施的執行狀態,提供必要的檢修計劃,在檢查經營活動的同時,同時檢查檢修計劃與安全防護。總結評比業務計劃與檢修計劃。在經營與裝置設施維修發生矛盾時,應當根據“先維修,後經營”的原則合理安排。

生產部對驗收合格後登入裝置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臺賬,彙總收集裝置出廠隨帶的技術資料一同存入裝置檔案,對該生產裝置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建立裝置管理檔案。

5.2.1裝置在投入使用前,生產部編制該裝置操作規程與安全注意事項、裝置維護保養技術規程,並對裝置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裝置原理、裝置構造、安全設施附件、操作方法、裝置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常識、應急處置措施等,考核合格後方可允許上機操作。安全員(兼職)應識別並評價該裝置設施的安全風險。

5.2.2工作前,裝置操作人員必須對裝置進行檢查,在確認裝置完好,安全附件、儀表齊全正常,作業系統靈敏可靠後方可開機,並在裝置日常點檢表中記錄相關情況,下班後記錄裝置運行臺時。

5.2.3在工作過程中,裝置操作人員要經常巡迴檢查裝置運轉狀況,包括聲音、震動、溫升就是否正常,附件就是否完好,發現異常與故障應及時排查原因並及時處理,必要時停機檢查或向班組長報修,嚴禁裝置帶病運轉。

5.3.1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遵循“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裝置責任人必須嚴格按照裝置維護保養過程做到以下幾點:

e、裝置的易損零部件要及時更換,保持裝置執行狀態良好;

g、及時填寫裝置執行記錄,每班人員點檢人員填寫《裝置日常保養記錄單》。

5.3.2裝置維修工負責裝置的計劃維修與緊急搶修,裝置維修以計劃維修為主,緊急搶修為輔。

裝置管理根據裝置運轉情況與企業生產情況,制定裝置的年度維護保養計劃,安全員(兼職)會籤稽核,總經理批准後,各部門以及裝置管理按計劃進行維護保養,填寫《維護保養及驗收單》。

維護保養的裝置設施包括:生產裝置;建築設施;特種裝置;職業病防護設施;安全設施;自動消防報警系統;企業各單位裝置外殼接地保護;漏電保護器漏電手動測試;特種裝置的定期檢測等。

5.3.3裝置維護保養分為一級、二級。一級保養需要按照裝置服役情況基本原則每半年進行一次,二級保養按照裝置服役情況基本原則每年進行一次,一級二級保養程度詳見維護保養驗收單。

5.3.4維修保養前,維修人員應明確維修內容確定檢維修方案,確定作業危險分析與控制措施,明確安全設施的檢修保養要求,技術要求與施工方法,明確分工責任,並採取開具作業票、停車、拉閘、掛檢修牌、安全監護等相應必要安全防範措施。

5.3.5維修保養時,應對檢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與施工現場安全交底維修人員要按照所修裝置的技術要求與規範的操作方法進行維修,確保維修質量,嚴禁野蠻操作。

5.3.6維修保養結束後,應及時恢復安全裝置與安全設施。維修人員首先要認真檢查維修工作有無遺漏,然後,管理好工具,清理維修現場,會同裝置負責人、裝置操作者進行試車驗收,並做好維修記錄,填寫《裝置維修驗收單》。

企業內重點裝置作明確標識,標識內容包括裝置名稱、規格型號、裝置狀態(在用、停用、報廢等)。

每臺裝置均應建立技術檔案,裝置管理負責生產裝置設施(含裝置自身附帶的安全設施)的技術檔案的建檔、歸檔及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安全員(兼職)負責對相對獨立的安全設施建立技術檔案,編制全面的安全設施臺賬,臺賬中應註明安全設施對應的生產裝置設施,便於裝置管理的綜合管理。

依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裝置管理在編制裝置年度維護保養計劃中同時註明安全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計劃、檢測計劃。

屬於企業內的維護保養由維修工負責,安全員(兼職)進行技術支援,保養完成後共同驗收。

屬於強制檢驗的設施與專案由裝置管理員負責聯絡外部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儲存好相關書面資料。

6.1裝置設施(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管理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