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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模板具體方案模板4篇 絕妙的工作方案模板——實用的具體方案模板

本文提供了工作方案和具體方案模板,可用於指導編寫和策劃各種專案和活動。模板包括專案目標、任務、計劃、預算等詳細內容,便於組織者有效地規劃和管理工作內容和進度。適用於企業、政府和非營利組織等多個領域。

工作方案模板具體方案模板4篇 絕妙的工作方案模板——實用的具體方案模板

第1篇

為了全面提高學生的成績,體現出“尖子生吃好,中等生吃飽,學困生吃了”,獲取大面積豐收,特制定本計劃。

張孟、王中勝、甘志涵成績發揮不穩定,時好時壞,關鍵還是基礎知識掌握不牢固。劉珂怡、王曉磊、劉省闊基礎知識薄弱,書寫較潦草,作業有時不能及時完成。希望通過培優輔潛的方式使優秀學生得到更好的發展,潛能生得到較大進步。

2、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如讓學生出試卷,把學到的知識與現實生活結合起來,激發他們深入研究,靈活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

3、要鼓勵他們多做創新的事情,在知識的運用上多下功夫。

1、要摸清學困生學習困難的原因,補救知識,激發學習動機,增強信心,教給學習方法。

2、在班內可以開展“一幫一,一對紅”活動,讓後進生感受到班集體的溫暖。

3、對於差生主要引導他們多學習,多重複,在熟練的基礎上不斷提高自己的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尤其是學習態度的轉變和學習積極性的提高方面要花大力氣。

4、讓後進生品嚐到成功的喜悅。如發放喜報,向家長彙報學生在學校的進步。

總之培優補差要持之一恆,相信只要負出汗水就一定會獲得豐碩的成果。

工作方案模板具體方案模板4篇 絕妙的工作方案模板——實用的具體方案模板 第2張

第2篇

為全面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不斷完善與學校發展相適應的用人制度,建立起一支精幹高效,想做事、能做事、善做事、做成事的學校中層幹部隊伍,促進學校全面發展,現結合我校實際,並報教育局同意,決定在校內實施競聘部分中層幹部助理崗位工作。具體實施意見如下:

按照德才兼備原則,改革用人制度,通過對學校中層管理機構調整、重組,實施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形成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用人機制,增強學校的生機和活力,激發中層幹部愛崗敬業、恪盡職守、開拓進取精神,切實做好學校管理工作,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組 員:張 建、吳新華、翁海俊、周明廣、楊建華、劉小平、嚴秋明、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清正廉潔,為人師表。樂於吃苦,甘於奉獻,勤於工作,任勞任怨,工作實績明顯。

2.具有一定的領導、組織、協調能力,認真貫徹上級和學校工作意見,能結合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4.具有競聘崗位所需的管理知識、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具備一定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

5.有擔任班主任、教研組長、年級組長、中層管理崗位的工作經歷兩年以上或具備江都區以上骨幹教師榮譽稱號者。

6.競聘者年齡原則上男不超過50週歲,女不超過45週歲,業績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採取個人自薦、群眾推薦和學校舉薦相結合的方法,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與競聘。

按競聘上崗的條件,競聘領導工作小組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並公佈參加競聘人員。

(1)符合競聘條件的人員對自身基本情況、任職優勢和今後的工作設想進行演講,演講時間3—5分鐘。

(4)最終結果按全體教職工測評得票比率與競聘領導小組測評得票比率各取50%的方式確定。

根據測評結果,由學校競聘工作領導小組擇優確定考核物件並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考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提出擬聘物件並進行公示。

競聘上崗人員,由校長頒發聘書,簽訂崗位任期目標責任書,並報教育局人事科備案。

1.中層幹部助理聘期原則上為一年。任期屆滿後,由學校具報告教育局人事科申請考察批覆。

2.中層幹部助理實行免職制度,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免去現職:

(1)學校考核小組對其任期內的工作情況進行定期考核,如工作明顯不適應崗位需要,學校考核認定為不稱職的。

(2)在年度考核中,教職工民主測評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的;

3.中層幹部助理必須按規定完成額定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對任期內年度考核獲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享受相應的崗位津貼;對任期內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學校認定不勝任的,在免去職務的同時,不享受崗位津貼。

4.在機構重組和競聘中,現任中層幹部助理因各種原因落聘的,原職務自然免去,不再享受中層幹部待遇。

第3篇

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市教育局關於認真做好20xx年度中國小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精神為指導,以加強我校教師隊伍建設為目標,鞏固教育教學工作所取得的成績,進一步規範職評管理,充分發揮職評工作在學校工作中的積極作用,推動學校的全面發展。

xx月xx日,校辦公室,申報時間統一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報名時請申報中、高階技術職稱的教師上交:

(1)申報條件所需材料原件、《初審表》列印稿和電子稿。

(1)申報高階者:任中級職稱滿五年;任現職以來至少教過一屆畢業班;有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市級及以上正式刊物發表千字以上或者在市級專業學會論文評比中獲一等獎以上的論文,或有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教育科研成果獲市三等獎以上的課題。

(2)申報中級者:任初級職稱滿四年;有獲得市級及以上三等獎以上論文至少1篇,或參加教學比賽獲市二等獎以上。

(4)各項證件齊全:普通話證,(語文教師二甲以上,其他教師二乙以上)計算機高階證書,繼續教育證。

(1)報名時請交下列原件和影印件:畢業證、專技證,教師資格證、繼續教育證、普通話證(語文二級甲等其他二級乙等以上)、計算機高階證、論文、各類獲獎證書。

①《高階(中級)職稱申報初審表》的列印稿及電子稿各1份,(下載地址:xx網通知欄)電子稿請傳送至xxxx;

②1個學期的手寫教案或電子教案;(本人蔘加討論的集體備課教案)

(3)學校評審通過後,請及時準備三千字以上述職報告

按公示無異議後的量化記分及評委記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產生市級參評物件。記分總分為100分,其中公示無異議後的量化記分佔80%,評委記分佔20%。

3、對參評者的要求:參評者所提供的材料務必真實可靠、有據可查;所提供材料務必按時一次性交齊;參評者要有全域性觀念、心態平和。

1、xx月xx日,上午9:00市教育局召開各學校校長、辦公室主任會,佈置職評工作。

2、xx月xx日,下午3:00學校召開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確定學校職評工作方案。

3、xx月xx日,上午向各年級組、教研組印發《xx市一中20xx年職評工作方案》。下午4:30教師會傳達市教育局職評工作通知及會議精神。

4、xx月xx日下午3:30,組織材料稽核小組成員稽核申報中級、高階職稱教師職評材料,請相關評委按時參加,地點:行政樓三樓會議室。(請有課的老師通過年級調一節課)

5、xx月xx日—xx月xx日,在學校公佈欄內公示申報人員記分材料。

6、xx月xx日下午2:30,組織參評中級、高階職稱的教師述職評議,地點:行政樓五樓會議室。

7、xx月xx日下午,在學校公佈欄內公示申報人員述職評議結果。

8、xx月xx日,向市教育局職改辦報送述職評議參評者排序表。

9、xx月xx日,申報初級、中級、高階職稱教師組織材料,填寫表格,並於xx月xx日上午9:00前將材料上交辦公室。

10、xx月xx日上午9:30至xx下午,辦公室稽核、整理申報高、中、初級職稱教師的材料。

11、xx月xx日上午,向市教育局職改辦報送申報高、中、初級職稱教師的材料。

請各位參評老師嚴格按以上時間執行,過期不予辦理。

第4篇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指導意見》,現根據省、市、縣有關檔案規定,為了切實推進我鎮殯葬工作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生態文明建設,打造一個文明低碳、綠色環保、平安和諧的新金鎖,現將有關平墳還田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我鎮轄區內遺體一律實行火化,禁止裝棺二次土葬,法律、法規等另有規定的除外。確保火化率、骨灰入墓率和平墳複種率等“三率”達到100%。對整屍偷埋的,按照《縣殯葬管理實施細則》相關規定,除起屍火化外,同時對喪戶處以5000—10000元罰款。

二、遺體應當就地就近在縣殯儀館火化,正常死亡人員的遺體應當在72小時內火化。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遺體不處理的,鎮殯葬改革小組在城管、公安部門的協助下,可對遺體實行強制性處理,所需經費由喪戶支付。

三、為便於管理,本鎮轄區內的喪戶必須使用本轄區內的靈車運送遺體到本縣就近的殯儀館火化。

四、靈車運送遺體到縣殯儀館火化時,喪戶必須出示鎮殯改辦出具的死亡證明,對無死亡證明運送遺體火化的靈車車主每次處1000元罰款。

五、火化後骨灰必須存入靈堂或安葬在公墓。喪戶到鎮殯改辦開具死亡證明時,交納保證金1000元,骨灰入堂或安葬在公墓後,憑相關手續領回保證金。

六、禁止骨灰裝棺土葬,骨灰處理應當本著少佔地或不佔地的原則。骨灰入堂滿三年後,經喪戶提出申請,鎮殯改領導小組和民政部門稽核同意後,可領回骨灰,按平地深埋、不留墳頭、不設墓碑、不擺花圈方式安葬,否則罰款1000元並起灰入堂。

七、為了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清明節節日期間,要文明祭掃,不準在原墳頭上添土、不準擺放花圈和立高牌,舊墳高度不超過30公分、墓碑高度不超過50公分,違者一律平掉。

八、為確保“三率”(火化、平墳複種、骨灰入堂)100%的工作落到實處,特明確我鎮各村殯改管理工作由村支部書記負總責,村長為具體責任人,共同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殯葬管理工作。對各村出現整屍偷埋等嚴重情況的,除按規定對喪戶進行處理外,每次對相關村的書記、村長分別處以1000元罰款;各村出現新墳頭,除責令組織平墳外,對書記、村長分別處以每座500元罰款。

九、喪事活動中禁止看風水、結陰親、燒紙紮、燒冥幣和撒紙錢等封建迷信活動;禁止在街道、公路等公共場所擺放遺體、搭設靈棚、擺設花圈或者從事其他喪事活動。革除喪葬陋習,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違法本規定的,由鎮殯改辦予以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土葬用棺材和冥幣、紙紮等喪葬用品。違反本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屬民政部門職責範圍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同時處以20xx元罰款。

十一、阻礙、干擾殯葬管理工作人員執行工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