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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配件購銷合同6篇 汽車配件採購合同:保障雙方權益的必備協議

本文介紹汽車配件購銷合同的內容、格式及注意事項,幫助各方達成合法有效的合同。

汽車配件購銷合同6篇 汽車配件採購合同:保障雙方權益的必備協議

第1篇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汽車配件購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銷售的汽車零部件, 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合同產品(如下列表)

乙方以訂單的形式向甲方下達採購配件的代號、配件名稱、數量、交貨日期、到貨地址等資訊。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支付定金後,甲方在商定的時間內按訂單備齊貨物,以備乙方檢驗,並負責協助乙方裝車運輸。

二.結算方式:在購買前15天預付30%,70%餘款在甲方倉庫提貨時付清。

三.運輸方式:乙方自提甲方協助裝貨或甲方代辦運輸,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產品不符合客戶使用要求或出現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

1. 乙方為甲方提供所需產品的配件代號、品名、規格、及圖片等相關資訊,甲方所提供產品與乙方客戶要求不符時,甲方退還不符和產品的所有費用(產品貨款及運輸通關相應費用)

2. 產品使用開始三個月內,如發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書面質量異議及相關圖片資料,從出現質量處開始不得繼續使用並妥善保管,雙方確認質量問題後,甲方退還此產品貨款及運輸通關相應費用,貨物退回國內所發生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質量爭議檢驗機構:若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爭議,乙方客戶出具所在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七、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定金到帳合同生效。本合同傳真簽署有效。

汽車配件購銷合同6篇 汽車配件採購合同:保障雙方權益的必備協議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買賣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協商,就汽車配件產品購銷達成如下協議:

[ ]附產品購銷清單(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公章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 ]按國家標準執行、[ ]按行業標準執行、[ ]按生產企業標準執行。

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如約定不明確,按能夠實現合同目的和產品用途的標準執行。

銷方所供產品的商標為:[ ]整車廠配套商標、[ ]生產廠自主商標。其他約定 。

銷方保證所供產品不構成對任何工業產權和智慧財產權的侵犯;購方保證所購產品不用於任何侵犯工業產權和智慧財產權的用途。違者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侵權責任。

1.銷方所供產品的包裝為[ ]木箱、[ ]紙箱、[ ]裸件、[ ]按國家規定。包裝應安全可靠、標識明確。[ ]內附裝箱單。

2.銷方因產品包裝不妥或者不符合國家規定或者雙方約定,應當承擔因包裝不妥或者不符合國家規定或雙方約定所造成產品的違法、違約、毀損、滅失等責任。

1.交貨方法:[ ]銷方送貨、[ ]銷方代運、[ ]購方自提自運、[ ]購方指定的第三方代提。

3.運費負擔[ ]購方承擔、[ ]銷方承擔、[ ]其他 。運費負擔約定不明的由購方負擔。

5.產品的風險責任未經特別約定,自交付時轉移。產品保險由風險承擔方辦理並承擔費用。

[ ]銷方委託送貨或者代運的產品以承運人簽發運單的日期為實際交貨日期。

第3篇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自願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銷售汽車零配等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約訂的規格及數量向乙方銷售的汽車用品等(簡稱貨物)。

二、甲方銷售給乙方的貨物應是原廠或合作公司生產(乙方指定配件)運雜費用和保險費用。(因考慮到貨物安全,所發貨必須買保險)如買保險的貨物出了問題,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和運輸公司溝通協調問題貨物並告之甲方。

三、乙方驗收合格的貨物後,應在7日前向甲方付清甲方發貨的貨款。逾期支付時,應向甲方支付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應在支付當次貨款時一併付清。逾期未付款時,甲方停止向乙方發貨。超過十五日仍未支付貨款和違約金時,本合同終止履行。

四、本合同因乙方未支付貨款而終止履行時,如乙方在未支付貨款前已向甲方發出下次《貨物訂單》傳真,則應向甲方另行支付訂貨價值30%的違約金。

五、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簽訂的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有關本合同的`修改,必須以書面方式進行,並由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1. 甲方確保所供應的零配件為原廠零件及配套廠用品(在乙方指定需要範圍內),所以甲方向乙方發的貨物上都有甲方的標籤為證,無標籤的甲方概不承認,如發現甲方有以假亂真的情況,甲方按假一賠十賠償給乙方。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方在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4篇

甲方因經營的需要,向乙方購買汽車配件,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電動摺疊鏡、倒車影像,奧迪a6l原廠氙氣大燈總成、太陽能天窗。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乙方應當按時發貨。貨物由乙方送貨到 ,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在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當支付貨款30萬元,餘款於收到

購買方應當於收到貨物之日起十日內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驗收後三十日內向乙方提出。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10_%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5篇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自願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銷售________汽車零配等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 甲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約訂的方式向乙方銷售碼__________汽車零配(簡稱貨物)。

二、 甲方銷售給乙方的貨物應是___________原廠或合作公司生產(乙方指定配件)

三、 乙方自己選擇運輸方式,委託運輸公司辦理貨物的運輸,並向運輸公司支付運雜費用和保險費用。(因考慮到貨物安全,所發貨必須買保險)

四、 乙方驗收合格的貨物後,應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付清本月甲方發貨的貨款。逾期支付時,應向甲方支付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應在支付當次貨款時一併付清。逾期未付款時,甲方停止向乙方發貨。超過十五日仍未支付貨款和違約金時,本合同終止履行。

乙方向甲方訂購所需貨物時,甲方會將訂貨清單傳真至乙方,乙方認可後簽字回傳。如甲方不能按約定時間供貨給乙方(在廠家有貨的前提下),按總價的每日萬分之五賠償給乙方。直至貨物到達乙方為止。

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簽訂的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6篇

採購方: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公司,其法定住所為[ 常州機電職業技術](“買方”);

供貨方: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法定住所為(“賣 方”)

(買方和賣方合稱“雙方”,單稱“一方”,汽車配件購銷合同表格。)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互利的情況下同意根據本合同以下的條款和條件買賣有 關產品,並簽署以下合同。

1) 賣方應按本合同第 1 條和第 4 條的規定向買方供應產品。產品的生產場 地應經買方事先同意。未經買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對產品作出不符合本合同規 定的改變,亦不得改變產品的生產場地。

2) 賣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 1 條規定的質量和技術規格要求生產和供應產 品。

3) 買方提出的任何質量投訴,賣方應立即採取更正行動予以改進並在 xx 小時內反饋給買方。

4) 賣方應主動、積極地參加買方發起的質量改進活動,如質量免檢等,以 利於共同進步。

5) 賣方應保證所有生產和供應的產品均符合有關環保和安全的法律法規要求。

6)其他要求(雙方應在此加蓋公章並簽字進行確認): 產品執行標準: (國標,行業標準,或廠標等)

1) 賣方在此同意給予買方產品的優先購買權,在任何情況下首先滿足買方 對產品的購買需求。買方向賣方發出訂單採購產品,賣方應嚴格按其時間和數量 交貨。在賣方每次交貨後,雙方的授權代表應聯合簽署二份確認單,確認買方實 際收貨的數量。實際購銷的產品數量由買賣雙方定期依據確認單核對確定。

2) 賣方對買方提供的訂單應在 xx 小時內予以確認,並通過書面通知、傳真 或電子郵件將確認的資訊或問題反饋給買方,否則視為預設接受訂單。

3) 賣方不斷改進其績效,確保 100%的供應可靠性,縮短供應時間,提高 供貨或訂單變化的靈活性,配合買方共同提高採購管理的資訊化水平。

4)買方有權根據生產計劃的變更以及賣方產品的質量、訂單的執行情況、 售後服務質量等條件對產品品質及數量進行調整,並以書面方式及時通知賣方, 賣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單價 產品名稱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含增值稅) 金額 (元) 交貨時間

3)任何價格變化須經雙方同意並確定生效及截止日期,還未履行的有關訂 單或銷售通知(如果存在),應與最新的雙方同意的價格一致。

4)付款條件: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合同全額 17%增值稅發票後 7 個工作 日內支付全額貨款, 賣方在收到買方全額貨款後 7 方指定地點 。

1) 買賣雙方確認依照買方的採購方針,通過共同努力,向戰略合作伙伴方 向發展。

2) 賣方確認配合買方發起的供應商考核、供應商質量體系稽核及供應商會 議等活動,以達到優化質量及價格的目標。

3) 買方將每季度評估一次供應商的表現,更新其認可的供應商名冊及供應 商關係,如賣方表現不符合要求,

4) 為發展新業務,買方鼓勵合作伙伴型供應商早期介入買方的產品開發過 程,產品、開發過程中的產品和/或開發後的產品的智慧財產權應屬於買方,並且 合作伙伴型供應商不得因此而收取費用。

5) 如買方提供了有關的裝置、工具、測試儀器、模具等給賣方,賣方應妥 善保管,正確使用及維護,如有任何嚴重損壞應在 xx 小時內以書面、傳真或電 子郵件等方式正式通知買方, 並經買方同意立即採取正確措施加以復原或向買方 原價賠償。 個工作日內將貨物傳送到買

1.所有貨品應按國家標準或買方要求包裝,以適應長途海運、郵寄、空運 或汽車運輸以及氣候變化的要求,防潮、防震、防塵並符合安全環保或特殊的危 險品儲運要求。

2.交運產品時應同時隨貨提供一份完整的裝箱單或發貨票,標明合同號、 商品名稱、數量及產品說明等。

3.產品說明、商品名稱、規格及數量應清楚地標註在每件外包裝及必需的 內包裝外面。

4.雙方對包裝的特殊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交貨方式:買方現場 交貨地點:xxxx 號 交貨日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內 運輸費:由賣方承擔 保險費:由賣方承擔

3) 賣方應按照訂單規定的時間交貨,每延遲一週交貨則賣方須支付交貨貨 物價格 10 %的違約金。

4) 賣方必須在發運前[ ]日將貨物名稱、 數量、 毛重、 運輸方式、 起運日期、預計到達時間及其它相關發貨資訊以書面方式通知買方。

5) 對於買方提供的需迴圈使用的運輸材料、運輸工具、包裝或裝置等,賣 方應按照相關的要求進行妥善保管,正確使用與維修,合同範本《汽車配件購銷合同表格》。如有任何嚴重損壞應在 xx 小時內以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正式通知買方,並經買方同意立即採 取正確措施加以復原或向買方原價賠償。

6)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賣方負責向承運方 交涉賠償。買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 明並立即詳細檢查,並及時通知賣方;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買 方可先暫行接收, 同時及時通知賣方, 賣方在接到通知後要及時補送; 屬於多發、 錯運商品,買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並及時通知賣方,因此而發生的一切 費用由賣方負擔。

1) 賣方應隨貨將有關的出貨檢驗報告或證明提供給買方備查。

2) 買方按上面所述各方同意的質量、技術規格、訂貨及要求等進行收貨並 做來貨檢驗。

3) 若產品不符合要求並確定退還,由賣方在一週內將來料拉走。買方可協 助安排發貨,但所有費用(運輸費,保險費,裝卸費等由退貨引起的費用)由賣 方承擔。若賣方未在一週內將來貨拉走,一切後果由賣方負責,且買方有權要求 賣方根據本協議承擔未交貨的違約責任。

4) 若產品不符合要求,但因使用緊急而被確定挑選,則賣方應立即組織挑 選或由買方直接組織挑選, 賣方需無條件協助買方,第一時間提供必要的技術 支援,包括派遣專業工程師或操作人員到現場解決問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賣方 承擔。

5) 對於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所引起的爭議,在雙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協 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則按照第 14 條的約定解決。

產品的所有權和損失或損害風險在買方根據第 9 條規定對產品進行檢驗合 格後由賣方轉移給買方。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例如地震、臺 風、水災或其它自然災害、火災、爆炸、民事或軍事當局的行動、動亂、 騷亂、 戰爭或其它未曾預見和不可避免的超出其合理控制能力之外的不可 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則該受阻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 ) 事件發生後

[48 小時]內提供有關事件的詳細情況和證明檔案,說明其不 能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的理由。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可以中止履行其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結束 (在此情形下,本合同期限亦應作相應延長),並應盡所有合理的努力 消除或減輕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毫不遲延地繼續履行其義務(如可 能的話)(或者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採用其他方法履行義務)。此 外,在繼續履行或採用其他方法(在此情形下,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 一方應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期間,應允許並盡所有合理的努力 使得另一方選擇其他服務。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 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

使其不能 履約或延遲履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害、增加的成本或損失負責,這種不能履 約或延遲履約不被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 聲稱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 適當的措施儘量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並爭取在儘可能最短的 時間內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的義務。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後果妨礙一方或雙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 或部分義務達六(6)個月或以上,則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合 同的影響,通過協商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免除受影響方在本合同項下的 部分義務或推遲履行本合同。

1) 若賣方未能履行合同所約定的任何條款,買方有權在書面通知賣方後立 即終止合同或拒收產品, 同時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和損 害。

2)買方終止本合同並不免除賣方在本合同終止前累計的應向買方承擔的義 務或債務。 3) 若買方無正當理由取消或終止合同或訂單,賣方有權要求賠償因此而發 生的一切損失和損害。

如賣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要求,無論這種不符合是由於賣方的 原因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承運方的原因造成的),買方應及時通知賣方。 賣方有責任立即解決,並賠償由此給買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任 何一方書面要求協商之日起六十(60)天內,爭議無法通過協商解決,任 何一方可以將該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 按照上述委員會的程式和規則在北京進行仲裁。仲裁庭由三(3)名仲裁 員組成。每一方選擇一(1)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 cietac 主任指 定。第三名仲裁員為首席仲裁員。仲裁程式應使用中文進行(如果任何一 方要求)。cietac 仲裁庭所做的裁決為終局的並且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爭議處理過程中,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其他所有不受爭議影響的規定。

1、如果買方和賣方於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義務時交換保密資訊,則該保密 資訊的使用不得與本合同相違背。2、 如果以書面形式披露保密資訊,應明確註明披露方的姓名和“保密”、 “專 有”或實質上有同等涵義的文字。如果以口頭方式披露,披露的保密資訊 應以書面方式進行簡要記錄,明確註明披露方的姓 名和“保密”、“專有” 或實質上有同等涵義的文字,並在披露日後 30 天內傳送給保密資訊的接受 方。 3、 除非以書面方式另行約定,保密資訊的接受方應對保密資訊進行保密。接 受方可以在該方僱員需要知道的時候披露保密資訊,並且該方僱員以書面 形式同意對披露方披露的保密資訊保密,並盡與接受方自己的保密資訊相 同的注意義務。 4、 本條中,保密資訊指一方所獲得的與另外一方或其事務有關的任何資訊, 但一方對從另一方處獲得的下列資訊不承擔保密義務:

該方在從另一方處獲得該資訊前已經擁有或知曉的資訊;或 該方未利用另一方保密資訊獨立開發的資訊;或 非因該方過失已為公眾知曉或將為公眾知曉的資訊;或 該方從另一方處以外的地方可以獲得或將可獲得的資訊;或 在該方通知另一方其不會接受任何其他資訊後獲得的資訊。 本條條款和條件在本協議因故終止後[三(3)年內]繼續有效。

本合同構成雙方就主題事宜達成的完整合同,並取代之前所有的合同、協 商、信件和保證,無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明示的還是暗示的。本合同 未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不得進行修改。

本協議中賣方的任何意思表示均構成永久有效的要約; 未經買方事先 書面同意,賣方不得轉讓、讓與或處置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或義務。 本協議中買方(及其下屬企業)的任何意思表示均不構成承諾;承諾 內容以具體訂單為準。

一方未能行使或延遲行使法律規定的或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補救措 施並不損害該項權利或補救措施, 亦不視同或被理解成對該權利或補救措 施的放棄或變更,不排除在以後任何時間行使該權利或補救措施,對任何 此類權利或補救措施的單獨或部分的行使並不排除對其任何其它或進一 步的行使,亦不排除對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措施的行使。

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被判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則該條款應(在其無效 或不可執行的範圍內)失效,視同未曾列入本合同中,但這並不使本合同 任何其它條款失效。 雙方然後應盡一切合理努力用一條其效力盡可能接近 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的原有效力的有效的和可以執行的替代條款來取 代該無效或不可執行的條款。

本合同下的通知應由發出通知方簽字蓋章,以書面形式發到第 21.2 條列 明的地址或一方不時書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並在以下時間視為送 達: 如果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發出的,為發出後的下一(1)個營業日; 如果以快遞形式發出的,為受通知方在收據上簽收的日期; 如果以郵件形式發出的,為受通知方在掛號信的回執上簽收的日期(如果 需要送達回執) ,郵件應寄至下列有關地址或者按照本條規定經通知的其 它地址。

通訊地址 致買方:xx 公司 地址:[xxxx 號] 郵政編碼:收件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如致賣方:[ ] 地址:[ ] 郵政編碼:[ ] 收件人:[ ] 電話:+86 [ ] 傳真:+86 [ ] 電子郵件:[ ]

本合同自 20xx 年 x 月 x 日起生效,到 20xx 年 x 月 x 日截止。 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雙方應協商議定是否續約。如果雙方同意續約,應另 行簽署相關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在原件上蓋章 並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技術協議或質量標準) ,附件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