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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委託合同3篇 “無憂房產委託,解放您的財產”

本文主要介紹房地產委託合同的相關內容。房地產委託合同是指業主將房地產的銷售、租賃等事務委託給中介機構或個人的協議。該合同規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並保障了委託人的利益,是房地產交易中重要的法律文書。瞭解房地產委託合同的內容,有助於保護自身權益,避免潛在的糾紛和損失。

房地產委託合同3篇 “無憂房產委託,解放您的財產”

第1篇

看房→談價→交定金→簽定意向→籤合同→打首付款→評估/辦理按揭→驗證(簽定網路電子合同)→打餘款→辦理過戶→領房產證→辦理物業交接

一、尋找中介資訊登記。買賣雙方到中介諮詢二手房交易的相關政策,經紀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為買賣雙方進行配對,為他們牽線搭橋,買賣雙方分別登記購房、售房資訊。在這個環節中,買賣雙方面臨的一個重要事情就是選擇一家真正的放心中介,它直接關係到交易的安全和房款的順利交接。

二、入市資格審批 賣方到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領“上市批准通知書”,辦理上市審批手續。如果是已購公房,其上市需蓋三種章。第一枚章是在出售調查表上蓋的章,主要由單位證明土地使用性質,以便證明房屋所在地皮是出讓性質還是無償劃撥。第二枚章是在上市徵詢意見表上蓋的章,後來北京市頒佈了補充規定及說明,如果已購公房房主與原產權單位沒有特殊約定的,無需原單位同意蓋章。第三枚章是在上市申請確認表上蓋的章,由各區房地部門在買賣簽約前審批。主要是從表格中稽核是否屬於規定中禁止上市的幾種房。以下產權性質的房子不能上市交易: 1.中央直屬機關的公房;2.軍產、院(醫院)產、校(學校)產的公房與本單位的辦公場所在一個大院裡的;3.使用權的房屋;4.以標準價購

買,尚未按成本價補足剩餘價款的;5.在農村集體土地上興建的房屋,所持鄉產權房產證的二手商品房;6.已經被列入拆遷公告範圍的;7.所有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8.所有權有糾紛的;9.已經抵押,並且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的;

10.上市出售後會形成新的住房困難的;11.依法被查封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屬轉移的;12.房屋已出租他人,出賣人未按規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等權益的。

三、買賣雙方建立資訊溝通渠道,買方瞭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房屋的基本狀況、房屋的權屬狀況、房屋產權有無查封、有無抵押質押、有無債務糾紛、共有權人是否同意出售房屋、房屋出租情況及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等(由中介公司落實~~!)。

四、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可以簽訂定金合同,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合同內容一般包括下例條款:當事人的名稱或是姓名和住所、房屋的位置(房產證號)、數量、房款、支付方式、產權過

戶時間、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以及中介公司一手一份)

五、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賣方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證原件、結婚的提供結婚證或單身的提供單身證明…房產證及戶口簿;買方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證原件、結婚的提供結婚證或單身的提供單身證明、戶口簿及蓋單位公章收入證明)銀行稽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辦理完這些後等銀行的承諾函(一般為3-5個工作日,不包括公休日),雙方帶銀行函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完成產權登記變更,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一般10-15個工作日),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一般30個工作日)。

六、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稅費的構成比較複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商品房稅費包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交易費、公正、登記費、評估費).八、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

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九、買方付清所有房款、領取房屋所有權證,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房地產委託合同3篇 “無憂房產委託,解放您的財產” 第2張

第2篇

經甲乙雙方協商,茲就房地產估價事宜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乙方受甲方委託,對 產權名下的坐落於 的房地產於估價時點的價值進行評估。

四、估價報告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如有約定,從其約定)。

五、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委估房地產估價所必要的資料提交乙方,甲方提交的資料如下:

六、乙方在估價期間需要到現場勘察,甲方必須陪同並提供方便。

七、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應妥善保管,並盡保密之責。

八、甲方應在乙方交付報告之日按國家有關收費標準,一次性交清評估費。

九、乙方如無特殊原因和正常理由,不得遲於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報告。

十、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估價所需的有關資料,乙方可按耽誤時間順延估價報告的交付日期。

十一、乙方在交付估價報告收取評估費甲方未應用該估價報告,乙方概不退還評估費。 十二、其它: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對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3篇

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開發建設 事宜達成如下事項:

本專案所有政府批准檔案及徵地手續均由甲方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辦理取得,甲方配合乙方提供所需資料及相關檔案;

甲方全面委託乙方代為開發本專案,乙方同意接受委託,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完成本專案(包括土地變性、拆遷、勘探、設計、規劃、報建、招投標、工程建設管理、銷售手續辦理、售房合同簽訂、產權證辦理等)的全過程管理;

甲乙雙方共同成立專案領導組,並確定具體專案聯絡人員;

審定設計單位編制的設計方案、施工圖,及工程施工預算與決算及費用支出;

參加本專案工程的規劃、設計,在本專案建設過程中,需明確建設工程的使用功能及其他要求;

有權查驗工程的進度、檢查施工質量、發現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及時反饋給乙方。

審批已完工程量,根據事實情況支付相應的委託費用

負責辦理本專案用地、立項、報建、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

乙方需就本專案建立專門專案管理隊伍,並配備技術負責人,人員數應滿足本專案開發管理需要;

負責按照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保證所建工程質量符合國家關於建設工程質量要求的有關規定;

負責在本專案工程竣工驗收時,同期完成各項公共建築、市政設施配套;

按照約定的工程進度組織施工,保證新建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質量規定;

對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安全施工、責任事故和侵權責任承擔法律責任。

本專案開發進度為 年,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為 年 月 日。(建議以某項工作完成雙方確認後為開始時間,完成時間根據正常施工慣例雙方商討決定)。

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計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工程受損或者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結束14天內,提供事故詳情、費用損失明細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解決或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7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依法向當地人面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敘述主要以技術部分為主,商務部分以補充協議為主

1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