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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心得體會2篇 "從事多年安全生產的我,這些心得真的太重要了!"

安全生產是企業生產經營的基石,也是對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的重要舉措。在實踐中,我們逐漸積累了一些寶貴的安全生產經驗與體會。本文將分享其中的幾點心得,並倡導全員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共同營造安全穩定的生產環境。

安全生產心得體會2篇

第1篇

安全法律規定:主要負責人要親自負責安全培訓,親自組織安全檢查,親自主持召開安全會議,親自落實安全投入等等。可現實是大多主要負責人每天忙於舟車開會,商討經營發展大事,總是感覺自己非常忙,沒有時間做這些安全“小事”。要麼叫安全總監親自代替,要麼乾脆不問不管,長此以往,習慣性違法成為常態。有時安全管理人員將工作做了,請領導們在上面簽字確認下自己“親自”幹過的工作時,要麼不問不看大筆一揮,要麼嘴巴嘟噥:“是什麼資料,如此小事,還來找我簽字……”!

安全生產管理本來是企業管理工作中核心內容,本應占用領導們一定的精力和時間來處理日常事務,可現實是集中研究,專題討論的次數寥寥無幾。長期積累小病變大 疾,小事釀大題,“運氣不好”時不得不停下生產,不計成本,靜坐下來親自解決棘手的問題。此時,有人認為“運氣差了點”,可仔細想想,不是運氣差了點,而是思路就根本違規,決策本來違法,沒有投入怎能贏得回報!

新的安全生產法已經施行,企業違法將會失去市場競爭力,嚴重者成為黑名單上的醒目者;個人違法將會被停職撤職,嚴重者終生禁用,法律追責。如今,“關注安全,關愛生命”不再是宣傳口號,而是強烈的要求我們用實際行動親身履法;“以人為本,安全發展”不再是國家層面的要求,而是強制要求我們再忙也應將安全管理工作烙在心中、放在桌前,千萬不要叫習慣性違法成為常態!

安全生產心得體會2篇

第2篇

電力生產是一門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而生產安全又是這一系統工程中諸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一般而言,電力生產事故有三類:一是天災,如雷電、大風、暴雨、施工爆破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發性。二是線路、裝置、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隱蔽性。三是人禍,人為地違法、違規、違章,有其盲目性。而人禍又佔所有事故中的絕大部分。人禍又可分為三種表現形式:其一是對規章明知故犯,明知這樣做不符合要求,但圖一時方便或抱著僥倖心理的習慣性違章。其二是對規章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發生了問題。其三是對規章不懂裝懂,稀裡糊塗,發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顯而易見,違章工作人員既是事故的製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

但是,可以肯定地說,所有已經發生的事故都不是工作人員的主觀願望。大凡發生了事故後,總結時都不難得出:安全基礎不牢,安全觀念淡薄,安全管理不善,技術素質不高,安全防護能力弱,習慣性違章等諸多教訓的結論,都會把違章作業認為是事故的病灶,也提上了人們的議事日程。但深層次地去分析違章作業存在的原因,拿出切實可行的從源頭上杜絕違章作業的.辦法來,是不是真正擺上了我們各級安全部門、管理者、生產人的辦事日程?

勿庸置疑,經過有電以來的生產實踐和血的教訓,總結提煉了一套有效確保電力生產安全的規章制度。各電力生產企業又結合實際根據不同生產時期制定了大量的具體保證措施,以及上級隨機性,針對性的電力安全生產的指示、通報、要求等。這些是確保電力生產安全的依據,且有性。

但是電力生產是一個錯綜複雜,千變萬化的過程,從事生產的人又是這個過程是否安全的決定因素。而人的認識水平,接收能力,工作姿態,經驗積累等等又各盡不同,要把所有確保電力生產的依據變為每一個從事電力生產的職工的自覺行動,應是從事電力生產安全的管理者,生產者長期的、艱鉅的、複雜的課題。我認為的途徑就是學習。而且是要為自己而學。安全既是電力生產本身的需要,更是生產職工的生命保障線,安規技規既反應了電力生產安全的客觀規律,又是從事生產人的行為規範。

因此,每一個從事電力生產的人,都應明白學習安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