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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使用權轉讓合同11篇 商標使用權轉讓,完美合約!

《商標權使用權轉讓合同》是一份書面檔案,用於規定商標權所有人與受讓方之間的權益轉讓。在商業交易中,這份合同具有重要的作用,有助於明確權益歸屬及使用方式。本文將為您解析商標權使用權轉讓合同的相關內容。

商標權使用權轉讓合同11篇 商標使用權轉讓,完美合約!

第1篇

乙方(受讓方):(身份證/營業執照號: 法人代表:聯絡電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甲方將坐落在 商業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附平面圖)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商鋪使用權轉讓費價款為(大寫)寫:¥ 元)。

乙方對上述房屋僅享有使用權、轉租權,乙方及轉租第三方,應履行協議的全部責任,如承租第三方未承擔部分,由乙方履行。乙方轉租的時間不得超過本協議時間,轉租協議要報甲方備案。

乙方在使用和轉租期間,不允許進行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非法經營或活動,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由乙方及承租第三方全權承擔。

乙方在轉租期間,發生任何與承租第三方的經濟糾紛,由其雙方自行解決,甲方無連帶責任。

乙方應合理、合法使用房屋,協議期滿,將完好房屋交還甲方。

乙方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但不得影響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乙方應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及水、電、暖等費用。七、協議的變更、解除: 本協議一經簽定,雙方都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的情形除外)。

乙方獲得的房屋在使用期限屆滿前90天內,可提出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擁有房屋使用權的優先承租權,但最終以雙方另行訂立的協議為準。

房屋使用權期限屆滿後,乙方不再繼續購買使用權的,本協議自動終止,則乙方應當在十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

2) 政府或有關機構宣佈的禁令、法令、緊急狀態、管制、戒嚴或其他勞資糾紛而引 起的公共設施的停止或中斷;

3) 非甲方過錯引起的侵害、盜竊、搶劫及其他刑事案件;

4) 因市政需要,政府或有關機構對與房屋相關的行政區劃、道路名稱、門牌號進行 變更等;

5) 根據法律政策改變、市政規劃等政府行為限制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免責 情形。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商標權使用權轉讓合同11篇 商標使用權轉讓,完美合約!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因經營上的債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大廈________樓________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共計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使用權抵給甲方所有。現就此達成如下協議:

一、由於該房屋是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_________公司牽頭集資興建,目前房屋的產權證做在___________公司名下。乙方對該房屋擁有永久性使用權,乙方保證該房屋無其它任何明示或隱性的債務。

二、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後,將該房屋的使用權讓渡給甲方,並確保甲方能獨立完整地使用。鑑於該房屋的土地因系劃撥土地,無土地使用權證,現該房屋所在的_____大廈被___________公司抵押給了_____________。今後如遇產權登記、使用管理及抵押責任等方面的問題,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公司協商處理,如需乙方配合的,乙方應無條件予以配合。

三、鑑於該房屋產權證做在___________公司名下,本轉讓協議需經_____________公司確認方可有效。

四、該房屋使用權轉讓後,原乙方享有的權利和本協議生效後涉及該房屋應履行的義務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凡本協議生效前因該房屋使用過程中所涉及的任何債務或責任等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該房屋使用權轉讓後,原房屋已出租的,由乙方通知承租戶。出租房屋未到租賃期的房屋租金,自本協議生效後由甲方收取;若乙方已收取了租賃期內全部租金的,乙方將未到租期期間的租金付給甲方。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章並符合本協議第三條條件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八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公司、房屋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各執貳份。

第3篇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自願的原則下達成共識,特製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有一塊地,地名叫 ,面積為 平方,四至界限:

二、甲方願意把以上所述地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使用 ,住房為 平方, 平方,轉讓時間是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期限為 年,轉讓金額是 元(大寫: ),乙方按分期付款,每年 元(大寫: ),地轉讓後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該地時,土地補償歸甲方,土地面上財產和安置補助都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外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轉讓承包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乙方繼續承包時,甲方不得提出任何理由。

三、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應自學遵守,不得單方違法或終止,否則違約方將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違約 元(大寫: )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4篇

註冊地址:____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運河鎮褚家壩村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臨平鎮紅豐南路毓秀家園三幢二單元102室

三、轉讓人保證有關上述商標的所有智慧財產權無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許可他人使用或設定質押。

四、轉讓人保證在第18類以及其他類別類似商品上,未就與上述商標相同或近似的任何商標獲得註冊或提出註冊申請。

五、轉讓人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後,不以任何方式謀求對上述商標或與其相似商標的包括專用權、收益權在內的任何權益。

八、本合同第二項所涉及的轉讓費用由受讓人在商標局釋出公告、頒發有關證書證明核准上述商標轉讓後____30日內以__現金__方式,向轉讓人支付。逾期應向轉讓人支付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九、商標局核准上述商標轉讓後,轉讓人即喪失與上述商標有關的所有權利,並保證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商標;受讓人則即刻起享有與上述商標有關的所有權利。

十、如果上述商標轉讓申請被商標局駁回,則受讓人無須向轉讓人支付任何費用。

十一、如遇不可抗力影響了合同的按時履行,雙方應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後三十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5篇

範本合同編號:___________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殯葬管理條例》、《____省殯葬管理條例》、《____省公墓管理辦法》、《市殯葬管理規定》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以下公墓墓位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本合同。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墓位的基本情況及其使用權轉讓價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墓區(市民政局批准的公墓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如下_____________穴墓位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價_____________元:

1.第_____________排、第_____________號墓位,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造墓位的主要用材品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價(含進穴費)_____________;

2.第_____________排、第_____________號墓位,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造墓位的主要用材品質_____________,轉讓價(含進穴費)_____________。本條所指墓位面積是指全部人工建築物的面積,包括圍欄、水泥(石板)鋪成的地坪面積。

第二條 墓位使用權轉讓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乙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全額支付墓位使用權轉讓費。

第三條 墓位養護管理費及其付款方式和期限墓位養護管理費自墓位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每________年一期,每期_____________元,按以下第_____項方式支付:

第一期墓位養護管理費,以後每________年繳付一期。甲方於當期期滿之日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繳納下一期的墓位養護管理費,乙方應當於當期期滿之日前一次性繳清下一期的墓位養護管理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墓位使用期限以及延期本合同項下的墓位使用期限為________年,自墓位交付之日起算。使用期滿,乙方需要延長使用期限的,應當於使用期限屆滿前_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訂立墓位延期使用合同。乙方應當向甲方繳納墓位延期使用費和墓位養護管理費,繳費標準按照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制定的標準執行。

第五條 受讓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應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納墓位養護管理費,乙方未按時交納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向甲方交付當期養護管理費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_個月的,甲方將不再承擔墓位養護管理的`責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墓位交付期限甲方應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本合同項下約定的墓位建成並由民政部門認可的有驗收資質的專業機構驗收合格,交付給乙方使用。如遇下列情況,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告知乙方的;

第二款規定的情況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墓位交付乙方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逾期時間在____日之內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墓位使用權轉讓費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交付違約金;

(2)甲方逾期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全額退還乙方已經繳納的墓位使用權轉讓費,並按該墓位使用權轉讓費百分之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並向乙方支付該墓位使用權轉讓費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交付違約金。

第八條 墓位證書的核發甲方在乙方支付墓位使用權轉讓費後____日內,應當向乙方核發《公墓墓穴使用證書》,確認乙方的權益。

第九條 甲方應當嚴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制定的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費用,並向乙方提供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收費票據。

第十條 墓位用材品質保證甲方應確保本合同項下墓位的用材品質符合本合同

第一條確定的內容。如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擅自調換建造墓位的用材品質的,乙方可據此提出解除合同,甲方應當無條件同意,一次性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款項,並向乙方支付該墓位使用權轉讓價百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墓位質量保證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墓位質量實行保質期,保質期為________年,自墓位交付之日起計算。保質期內墓位出現質量問題的,甲方應當自發現問題之日起____日內負責修復。若甲方未在上述期間內修復的,乙方可以委託他人進行修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墓位使用權轉讓價2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墓位的養護責任甲方應當妥善養護本合同項下的墓位。養護期內因甲方養護管理不善造成墓位損壞的,甲方應當自損壞之日起____日內負責修復。若甲方未在上述期間內修復的,乙方可以委託他人進行修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當期養護管理費20%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本合同項下的墓位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繕,也可以委託甲方進行修繕,由此產生的費用可以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由甲乙雙方共同分攤,其中甲方承擔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將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放入骨灰盒或者墓位內。因乙方擅自放入併發生遺失被盜等情況的,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未經相對方同意,不得隨意將墓位調換或者轉讓給他人使用,嚴禁傳銷、倒賣墓位使用權。

第十六條 本合同簽訂後,骨灰或遺骸安放入墓位之前,乙方要求解約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該墓位使用權轉讓費百分之________的提前解約違約金,甲方收取違約金後將墓位使用權轉讓費退還乙方,乙方已經交納的墓位養護管理費計算至解約當月底。骨灰或遺骸安放入墓位之後,在使用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提前解約,將墓位中的骨灰或遺骸遷移至他處的,應當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可以自行拆遷,也可委託甲方拆遷,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已經交納的墓位使用權轉讓費不再予以退還,乙方已經交納的墓位養護管理費計算至解約當月底。

第十七條 墓位使用期內,乙方所購墓位所在墓區因政府規劃開發建設,導致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負責為乙方遷移墓位中的骨灰或遺骸,其餘事項按照政府相關政策予以處理。

第十八條 墓位使用期屆滿後,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墓位延期使用申請並續訂墓位延期使用合同的,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自通知發出之日(以郵戳為準)起____日內,乙方未作答覆的,甲方在縣級以上報刊上進行公告,公告期為三個月。公告期滿後,乙方仍不作答覆的,視作自動放棄該墓位用地使用權,甲方可按無主墓位處理。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第二十條 合同期內,雙方通訊地址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以便於合同的順利履行。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約定內容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墓位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和鄉鎮(街道)民政(殯葬管理)部門各持一份。其中,甲方負責自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將合同文字分別送墓位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和鄉鎮(街道)民政(殯葬管理)部門。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籤於:__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籤於:__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經甲、乙雙協商,同意就光彩市場(天達公司)營業房、商鋪有限使用權轉讓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己所屬的光彩市場 層 號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轉讓給乙

第二條:營業房使用權轉讓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三條:本營業房使用權轉讓費用共計 整(小寫: 元 );

第四條:乙方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公司的物業管理。合同簽定時,乙方向甲方交付水電和公共設施安全保證金 萬元。合同期滿時,乙方如有應予承擔違約責任的行為,或者有拖欠甲方水、電、物業以及造成市場設施損壞應予賠償等行為的,甲方在扣除有關費用後,餘額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行承擔所經營專案的工商、稅收等各項費用;並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 元/營業房、鋪/月(按年度一次性交給甲方);乙方承擔市場公用的水、電費(含空調使用費用)按市場實際用量,依照乙方營業房或商鋪建築面積所佔商場總建築面積的比例,由甲方按照每平方米應分攤的數額按月向乙方收取。乙方營業房或商鋪內部用電或用水採用一戶一表,每月水電費統一由甲方按實際抄表數收取費用。

1、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秩序,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對乙方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有權強制要求乙方消除安全隱患。

3、負責對營業房和商鋪建築結構、水、電、空調、電梯及其它附屬設施的檢查和維修。營業房和商鋪的內部裝修及設施的檢查和維修由乙方負責。

4、享有對營業房和商鋪以外場地及牆面管理權和經營使用權。

6、對經營和本市場主要業態嚴重不符及有傷風化的專案(如壽衣及相應祭品), 甲方將責令其改變經營品種,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權勸其退場並將營業房或商鋪收回,另行處置。

1、申領《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以內從事和本市場以服裝、服飾及美容、美甲等為主要業態不嚴重衝突的經營活動,享有營業房及商鋪以內範圍內的經營使用權。

2、服從市場物業的統一安排和管理;遵守市場消防安全、用水用電等各項管理規定,承擔因違法違章造成自己或他人財產損失的一切賠償責任。

3、愛護營業房和商鋪內的各種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修繕改動房屋結構時應經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房屋結構進行任何改動,不得加裝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

4、乙方將營業房或商鋪轉租給第三人,必須經過甲方物業管理部門同意並備案否則按自動放棄該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甲方將無償收回(具體備案辦法另行制定)。對於按揭貸款購買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的,一次轉租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含兩年),轉租期限超過2年的應當到甲方和按揭銀行辦理相應的按揭貸款變更手續。

第八條:下列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在營業房或商鋪內進行非法活動和非法經營,受到政府嚴重處理的。

2、乙方不按照《營業房及商鋪使用權轉讓合同》向甲方交付使用權購買款項或不按照按揭合同向銀行交納貸款資金逾期三個月的。

5、欺行霸市,發生打架鬥毆被公安機關刑事處理的。

6、不聽勸阻強行從事和本市場主要業態嚴重衝突的經營活動。

7、交房後一個月不開門營業或經營中無特殊原因連續5日不營業者。

8、擅自更改甲方交房的統一裝修,如商鋪吊頂、玻璃大門、門頭形式等及固定設施者。

第九條:合同期滿三個月前,乙方無嚴重違約行為並認可甲方新的招商方案時,享有對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的優先購買權,雙方依市場情況,簽定續租的《營業房及商鋪使用權轉讓合同》,否則甲方可於合同期滿一個月前將該營業房或商鋪另行轉讓,合同期滿時乙方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結束。

第十條:違約責任:違約方按照合同總額的1%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 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政行為造成合同終止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 責任,雙方互不再承擔其它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營業房及商鋪使用權起算日期為甲方交房之日起壹個月為裝修期,本 裝修期已記入使用權轉讓期限內,如交房日期提前或順延,提前或順延天數增減記入使用權轉讓期限內。

第十三條: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無法協商解決的,可報仲裁機關進行仲裁或向管城回族區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辦理工商登記手續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 生效。

第7篇

甲 方: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單位電話:__________ 售樓部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身份證/護照號:__________國籍:中國聯絡電話 :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購買房號: 號房

甲方以合法方式取得位於 _____________專案土地使用權。經批准,甲方在上述地塊建設了地下停車場(在戰時可作為人防工程使用)。現甲方應乙方要求提供車位並許可乙方使用,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同意將車位有償交乙方使用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書:

1、本合同項下的地下車位編號為“梧州彰泰城”專案地下第 號車位,車位的用途系用於停放小型汽車;

2、乙方在簽署合同之前已對本合同所涉車位的性質、位置和配套設施裝置以及該車位的長度、寬度、高度、面積範圍、周邊環境佈局、商業、交通和使用功能等所有物業狀況、法律狀況以及政策與市場風險均已充分了解,並確認沒有異議,乙方承諾事後不對此提出任何異議;

3、乙方基於本合同而享有對該車位排他的、獨佔性的使用權,使用權的年限按政府批准的該專案土地使用年限為準;

4、若國家法律或當地法規、政策今後規定可以通過補繳地下空間土地出讓金的方式或其他方式獲得地下車位產權的,辦理車位產權所需的土地出讓金及其他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自行繳納,同時辦理車位產權證的手續和所有交易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辦理和承擔;若政府要求甲方統一收取後繳納的,甲方有權代為收繳相關款項,乙方應當按甲方通知期限將該費用交由甲方繳納;若乙方未按規定繳納該費用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和後果;

5、若根據國家法律或當地法規、政策的規定,購買該車位所在建築區劃特定要求的商品房後才具備使用該車位的資格的,乙方應當根據該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取得相應資格。若乙方不具備相應資格或該資格變更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後果;甲方有權依法終止本合同收回車位,雙方按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約定結算。

1、該車位按個計價,甲方給予乙方優惠後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 (¥ );其中:增值稅率為 9% ,不含稅總價為人民幣 元 ,增值稅金為人民幣 元。(車位原價為人民幣 元整 (¥ )。該價款不計入《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房款內,不在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體現;。

1、乙方付清全款後,甲方於 前將本合同約定的車位交付乙方使用(未付清車位轉讓款的,車位交付期限順延)。車位的風險和費用自該日期轉移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交接手續,該日期視為乙方接收日,車位的風險和費用自動轉移由乙方承擔;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政府相關政策調整的影響,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延期;

3、如乙方在約定的交付日期前無論因任何原因未按合同約定付清全款、物業服務公司收費及其他所有費用,而甲方仍願履行合同時,甲方無須通知乙方即有權按乙方累計逾期天數相應順延交付期限;同時,該車位損毀、滅失的風險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自約定的交付日期起由乙方承擔;

4、本合同簽訂後,若今後國家法律或當地法規、政策要求車位須繳納公共維修基金、稅費或其他費用的,由乙方按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標準繳納;若政府要求甲方統一收取後繳納的,甲方有權代為收繳相關款項,乙方應當按甲方通知期限將該費用交由甲方繳納;若乙方未按規定繳納該費用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和後果。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有權不經通知將該車位另行處理,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的另行承擔賠償責任(含車位再次賣出後的甲方差價損失)。甲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乙方發生逾期付款將喪失甲方給予的車位價款折扣優惠,乙方須在約定的車位交付期限前按照折扣前的價款總金額補足價款。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履行交付義務的,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逾期不超過 30 天的,則自逾期之日起至甲方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款的日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 30 天的,乙方有權自該30天屆滿後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書面通知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款的 2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另與他人簽訂本合同項下的車位使用合同;乙方未在該期限內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視為乙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自逾期之日起至甲方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款的日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1、車位的建築質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時的外觀等為標準。對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在車位接收時書面提出;

2、乙方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改變地下空間主體結構、拆除地下空間裝置設施或者採用其他方法危害地下空間的安全和使用效能(包括但不限於向地下空間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等),如有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乙方須負責恢復該地下空間原狀並承擔全部責任(包括因此造成政府主管部門處以的任何處罰);若因此導致甲方承擔任何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若乙方拒絕承擔責任或賠償的,甲方有權收回並處置該車位用於抵扣相關賠償款,不足抵扣的乙方應繼續賠償;

3、乙方不得擅自對車位加建或改變其外觀,結構、用途,否則乙方應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包括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侵權賠償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如屬必需改變的,乙方應徵得原設計單位、政府有關部門、甲方及物業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並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因乙方使用不當、對該車位進行改造、裝修或因其他不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而出現的質量問題均由乙方承擔有關責任和修復費用;

4、乙方應在交付日對該車位建築安全質量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交付日起算3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所提異議不成立的,視為甲方已按約定日期合格交付該車位。除乙方在驗收期限內提供當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外,乙方不得拒絕或拖延接受該車位交付,否則即視為甲方已在約定日期將該車位交付乙方;

5、乙方不得因其車位內或附近存在地上、地下公共裝置、共用設施(包括但不限於給排水管道、通訊管道、燃氣管道、窨井、窨井蓋、供電設施等)而向甲方提出任何解除合同、索賠或其他權利要求,並且乙方不得損毀或破壞、改動及改建前述公共裝置、共用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相關事故或設施裝置損毀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6、由於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汙水井的檢查、維修等)或相鄰車位維修,甲方或物業服務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乙方所購車位,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乙方有義務予以配合,因乙方原因,包括作為及不作為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若乙方需相鄰權人配合維修,乙方應自行與相鄰權人協商維修事宜,若因相鄰權人不配合導致無法維修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維修單位或人員應在維修完成後恢復原狀;

7、乙方同意為毗鄰權利人所有的車位在包括但不限於設計、建造、通行、修繕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便利並不得彼此向毗鄰權利人及甲方提出任何權利主張或賠償;

8、乙方在使用道路中應當遵從甲方的提示及物業服務公司的管理,並不得以任何理由實施阻斷道路、封閉道路、圈佔道路、毀損道路設施、隨意停放車輛及其他妨礙道路正常使用的行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設的橋樑。

1、乙方使用該車位僅限於停放汽車,嚴禁用於擺放除汽車以外的任何物件,不得影響小區的環境衛生,不得改變甲方交付時車位的現狀,並必須遵守廣西彰泰物業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物業服務公司)的物業管理規定。如乙方違反規定,物業服務公司有權採取相應措施進行制止,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

2、乙方應自車位交付使用起每月向物業服務公司交納車位物業服務費,交費標準為50元/月/位,該費用用於地下停車庫的場地設施維護和照明用電和燈泡、地面清潔等開支,該費用不含車輛保管費;

3、車位交付使用後,乙方須憑本協議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登記手續,用業主ic卡錄入車輛資訊和使用資訊等(每張卡工本費 元,遠端卡費用另計),如ic卡遺失,必須及時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掛失手續,重新補卡,以免造成損失;

4、乙方可以採取有償或無償方式將所購車位許可本小區其他業主使用;

5、乙方將車位許可第三人使用(無論有償或無償)時,為便於對實際使用人的服務,應事先通知物業服務公司,並告知第三人在物業服務公司辦理變更備案手續;

6、乙方計程車位時,車位的物業服務費由乙方繳納並承擔繳納的連帶責任;乙方轉移車位使用權的,需交清轉移之前的車位物業服務費;

1、若本合同簽訂後,政府部門或有權機關根據國家法律或當地法規、政策的規定認定本合同無效或應當終止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由乙方向甲方結算支付已使用期限的車位使用費;

(1)車位年使用費=合同約定合同總價÷簽訂合同之日起的土地使用年限;

(2)按同地段車位租賃的市場價格向甲方支付在此期間的車位租賃費;

(3)上述第(1)(2)項租賃費不一致的,以較高者為準。甲方扣除該車位使用費後,應將乙方已支付的車位使用費餘額無息返還乙方。

2、若政府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或當地法規、政策的規定,對車位或車位所在建築區域進行徵收、徵用的,乙方應當予以配合並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責任;

3、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或終止的,乙方同意其所購住宅/商鋪已享受的“同時購住宅/商鋪+車位享 折”的額外折扣優惠(優惠金額為 元)由甲方收回。乙方須將前述所享受的優惠金額自甲方通知日之日起2日內無條件退還甲方,逾期退還的,應承擔每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直接在應退還乙方的車位款(如有)中相應扣減。

4、本條上述各款雙方同意為獨立性條款,不因本合同的效力而受任何影響。

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2、使用期限內,乙方轉讓車位使用權的,本合同效力及於其受讓方,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受讓方承受,乙方應當在轉讓後3日內將相關轉讓合同報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備案,相關資料報備之前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仍由乙方繼續承擔;

3、因履行本合同、補充協議或與之有關的一切事由導致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甲方的違約責任總額不超過乙方已實際支付的車位總額的3%;

4、若因乙方未按約支付合同約定的任一款項、或該車位被查封、預查封等原因導致雙方發生糾紛的,甲方為實現債權或解除合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送達費、執行費、公證費、律師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甲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解除的,除雙方補籤協議予以免責外,解約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7、本合同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一式叄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8篇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房屋轉讓合同》,甲方已於20xx年5月13日將合同所涉房屋,即位於xx市房屋交付乙方佔有、居住、管理,由於客觀原因,雙方未辦理該房屋所有權權屬變更登記,產權仍在甲方名下,現雙方本著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房屋轉讓合同》有關事項作補充協議。

一、《房屋轉讓合同》所約房屋如遇被政府徵收、徵用、拆遷或因其他原因滅失,基於此而產生的利益、義務由乙方享有、承擔。

二、前條所述事件發生,實現權益或履行義務的過程中所需手續由乙方以自己名字與相對方辦理,如簽訂房屋補償協議、履行補償協議、接受補償款等具體事項。

三、如相對方要求必須以甲方名義辦理,則甲方應當委託乙方代理。

四、如房屋滅失後,通過還遷補償而獲得房屋,新登記造冊的產權人仍是甲方,則甲、乙雙方應向房屋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權屬變更登記,該房屋產權過戶至乙方名下。

五、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上述約定符合法律規定,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9篇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二、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並由轉讓方蓋騎縫章):見附件??

五、該商標取得註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在本合同生效後,且辦妥商標轉讓變更註冊手續後,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

屬非永久性商標權轉讓的,商標權轉讓的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轉讓方將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商標權。

由甲方在商標權轉讓合同生效後,辦理變更註冊人的手續,變更註冊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祕密的義務;受讓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後,不得洩露轉讓方為轉讓該商標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祕密與商業祕密。

十二、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並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十四、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註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該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1。轉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違反合同約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用,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並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十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第10篇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海域屬國家所有,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並經寧波人民政府批准代表國家出讓海域使用權。海域的上方空間、底土資源、埋藏物均不在海域使用權的出讓範圍內。

本合同出讓的海域位於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公頃。其具體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出讓海域的海域使用權證書附圖所示。

乙方自領取海域使用權證之日起,取得海域使用權。本合同出讓的海域使用權終止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海域使用權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繼續使用的權利。乙方如需繼續使用的,需在期滿前兩個月向甲方重新辦理海域使用申請審批有關手續。

本合同出讓的海域規定用途為_________,海上構築物為_________。

海域使用權出讓期限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出讓的海域規定用途,擅自改建或者擴建海上建築物。確需改變海域規定用途的,或者改建或擴建海上構築物的,乙方須提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有關法律規的規定,單位和個人使用海域,應當繳納海域使用金。

1、全額繳納。本合同出讓海域的海域使用金徵收標準為每公頃每年_________人民幣,應繳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2、批准減繳。經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同意減繳海域使用金,減繳方式為_________。本出讓海域的海域使用金應按每公頃每年_________人民幣繳納,應繳總額為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

3、批准免繳。經_________批准,或根據_________,本合同出讓的海域免繳海域使用金。

4、法定免繳。本合同出讓的海域屬於法定免繳海域使用金的專案用海。乙方不得利用本出讓海域兼營經營性用海活動。確需兼營經營性活動的,須報經甲方同意,並按規定繳納海域使用金。

上海域使用金應繳總額,除乙方一次性繳納全部海域使用金應繳總額外,遇國家和省、市海域使用金徵收標準發生調整的,自調整次年起,乙方未繳納的剩餘海域使用金應繳總額按調整後的海域使用金徵收標準重新計算和調整。

1、一次性繳納。乙方應在本合同經乙方簽字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繳納全部海域使用金應繳總額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

2、分年度繳納。甲方同意乙方逐年繳納海域使用金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乙方應在本合同經乙方簽字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繳納第一年應繳海域使用金。從第二年度起,繳納時間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分期繳納。甲方同意乙方分_________期支付海域使用金,每期應繳_________年海域使用金。乙方應本合同經乙方簽字後10個工作日內,繳納首期海域使用金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乙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納第二期海域使用金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以此類推。

海域使用金應繳總額發生調整或者變化的,本條規定的海域使用金繳納辦法應作相應調整。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繳款日之前,按照第六條規定的繳納辦法將本合同要求繳納的海域使用金繳入甲方指定的繳納地點或者銀行帳戶。

甲方指定的開戶銀行名稱:_________帳戶名為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銀行地址:_________

甲方指定的繳款地點為: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甲方指定的繳款地點或本合同規定的繳款期限,如有變更,甲方應在變更後3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的任何延遲繳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繳納完全部或部分(分年度繳納的,繳納完第一年;分期繳納的,繳納完首期)海域使用金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海域使用權註冊登記,通知乙方領取海域使用權證書。

本合同出讓海域內構築物竣工後,乙方應委託具有海域使用測量資質的單位進行海域使用竣工測量,向甲方提交海域使用竣工測量成果和建設專案總平面圖。對實際佔用海域範圍超過本出讓海域面積的,乙方應補繳超出出讓海域面積的海域使用金。

第十條 海域使用權發生轉讓、出租、抵押和作價入股等變更。

海域使用權證所載內容發生變化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未經甲方同意,海域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和作價入股。海域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和作價入股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已繳納海域使用金的剩餘期限。

分年度、分期或者其他方式繳納海域使用金的,乙方必須在繳納完第五條規定的海域使用金應繳總額後方可轉讓海域使用權,並及時向甲方申請辦理海域使用權變更登記。乙方在轉讓剩餘年限或剩餘期限海域使用權時,與第三方協商並由第三方繳納剩餘海域使用金應繳總額並簽定書面合同的,書面合同經甲方確認同意後,剩餘海域使用金應繳總額可由第三方按照第六條規定的繳納辦法繳納。

發生海域使用權繼承的,屬分年度、分期或者其他方式繳納海域使用金的,繼承權發生後剩餘海域使用金應繳總額由繼承人按照第六條規定的繳納辦法繳納。

因公共利益、國家安全和國家建設需要使用本出讓海域的,甲方可以依法提前收回海域使用權。在海域使用權期滿前提前收回海域使用權的,應當給予乙方相當的補償。 第十二條 使用期滿。

海域使用權期滿,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准的,海域使用權終止。乙方應負責

清理拆除海域使用範圍內的非永久性建築,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環境汙染和影響其他用海專案的用海設施和構築物。

1、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稽核乙方申請材料並依法辦理;

3、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對乙方的非法違法用海活動進行處罰;

4、當法定事由發生時,依法登出海域使用權證書,收回乙方的海域使用權;

1、乙方行為符合相關規定時,甲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依法為乙方辦理海域使用相關手續;

3、甲方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應當出示有效執法證件;

2、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海域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和繼承等;

3、對阻撓、妨害其依法使用海域的,乙方可以請求甲方排除妨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乙方在受讓海域使用範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活動,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海洋環境和海域使用的法律、法規,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2、乙方有依法保護和合理使用海域的義務,對不妨害其依法使用海域的非排他性用海活動不得阻擾;

3、受讓範圍海域發生重大自然變化或海洋環境發生惡化,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

4、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在其使用海域過程中的監督和檢查;

5、未經依法批准,乙方不得在受讓海域範圍內從事海洋基礎測繪和調查;

6、當海域使用權證書所載內容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和作價入股海域使用權;

8、乙方負責本出讓海域所涉及養殖戶等利益相關者的政策處理,並承擔養殖物、建築物及生產設施拆除等政策處理的相關費用。

10、使用期滿後,乙方應當拆除海域使用範圍內的非永久性建築,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環境汙染或影響其他用海專案的用海設施和構築物。

11、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履行其他審批手續的,乙方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者作價入股海域使用權的,其轉讓、出租、抵押或者作價入股合同無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海域規定用途的,甲方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進行處罰,或者登出海域使用權,收回海域使用權證書。

根據本合同規定應一次性繳納海域使用金的,乙方逾期未繳納,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期繳納。在寬限期內仍不繳納的,甲方有權登出海域使用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海域使用權證書,並可要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分期、分年度或其他方式繳納海域使用金的,乙方不按期、不按年度或不按本合同規定繳納海域使用金,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繳納,並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徵海域使用金總額3‰的滯納金。在限期內仍不繳納的,甲方有權登出海域使用權證書、解除本合同、收回海域使用權,並可要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海域使用權證書所載內容發生變化,乙方未及時申請辦理海域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的,由此而導致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其他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因海域使用權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甲方調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訴訟。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未定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之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所定事項,國家和省、市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國家和省、市法律法規出現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單位印章(是個人的,加蓋個人手印)後生效。

第1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甲方將坐落在 商業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附平面圖)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商鋪使用權轉讓費價款為(大寫)寫:¥ 元)。

乙方對上述房屋僅享有使用權、轉租權,乙方及轉租第三方,應履行協議的全部責任,如承租第三方未承擔部分,由乙方履行。乙方轉租的時間不得超過本協議時間,轉租協議要報甲方備案。

乙方在使用和轉租期間,不允許進行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非法經營或活動,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由乙方及承租第三方全權承擔。

乙方在轉租期間,發生任何與承租第三方的經濟糾紛,由其雙方自行解決,甲方無連帶責任。

乙方應合理、合法使用房屋,協議期滿,將完好房屋交還甲方。

乙方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但不得影響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乙方應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及水、電、暖等費用。七、協議的變更、解除: 本協議一經簽定,雙方都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的情形除外)。

乙方獲得的房屋在使用期限屆滿前90天內,可提出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擁有房屋使用權的優先承租權,但最終以雙方另行訂立的協議為準。

房屋使用權期限屆滿後,乙方不再繼續購買使用權的,本協議自動終止,則乙方應當在十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

2) 政府或有關機構宣佈的禁令、法令、緊急狀態、管制、戒嚴或其他勞資糾紛而引 起的公共設施的停止或中斷;

3) 非甲方過錯引起的侵害、盜竊、搶劫及其他刑事案件;

4) 因市政需要,政府或有關機構對與房屋相關的行政區劃、道路名稱、門牌號進行 變更等;

5) 根據法律政策改變、市政規劃等政府行為限制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免責 情形。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