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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心得作文5篇 書中啟迪,智慧之旅

這段簡介將圍繞讀書心得作文的主題展開,主要介紹此類作文的特點和目的。讀書心得作文是一種通過閱讀書籍後的思考和感悟,寫成的個人感受和體會的作文。通過對書中情節、人物、主題等的思考和總結,能夠拓展自己的視野、培養思考能力和提升寫作水平。讀書心得作文既能夠幫助讀者更深刻地理解書籍,又能夠促進良好的閱讀習慣和文學素養的養成。

讀書心得作文5篇 書中啟迪,智慧之旅

第1篇

故事講得是老山羊給小灰兔一些白菜,小白兔不要白菜,它向山羊要一些白菜種子。

小白兔把菜籽種到田裡,給地裡施肥、澆水,白菜長得又大又多又好吃。小灰兔每天就知道吃老山羊送的白菜,它吃完後又向老山羊要白菜,而小白兔送給老山羊兩筐白菜。

我覺得小灰兔不勤勞,小白兔很勤勞。小白兔自己種白菜乾活,白菜又大又肥。小灰兔不勞動,白菜吃完就沒有白菜了。而小白兔有很多白菜,有勞動就有收穫。小朋友努力學習就會有好成績;媽媽努力幹活,家裡就乾淨;農民努力種田,就會有糧食;小蜜蜂採花蜜,就會收穫蜂蜜。

讀書心得作文5篇 書中啟迪,智慧之旅 第2張

第2篇

書大多是買的、一部分是、姐姐朋友們贈送的、的零花也用來買書。我喜歡整理書,把分門別類,童話的,文學的,藝術的,科幻的……我把分得很細,樂在!

我讀書的理由,喜歡。家人都很愛看書讀報,老師、同學和朋友們也很愛看書,經常一起交流讀書的感受,這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啦!讀書百遍,其義自現,體會是書或一篇文章要讀三次,每次的體會都不同,對文章的理解了。比如說讀課文,要默讀,找出中心句,找出五個的字詞和句子,大聲地讀,感情去讀,就更能體會文章的魅力和要傳達的目的。名作名家的優秀作品,更要吸取精華,熟能背誦。隨時勾出好詞好句,體意,推敲意境,在旁邊標註,學以致用。在對話或寫作的恰如其分地脫口而出或是下筆。學識從哪裡來呢?“學而知之”也,要多讀書,讀好書。

我算了算自己讀的書大概也有100本了吧!無論是課內的還是課外的,對我的促進和幫助都很大,通過讀書,我領略了萬里長城的雄偉,感受到了金字塔的神密,看見了北方銀色的世界---美麗的霧淞、體會到了林黛玉的哀怨,還有我知道小狗狗的嗅覺靈敏度是人類的45倍以上呢……

讀書,是一道亮麗的風景!跟隨著文字,思緒飛揚,讓渺小的我感覺到世界的博大,感覺到生命的鮮活。有了好書的相伴,平淡的日子豐富起來了,平凡的心躍動起來了!

第3篇

開學的第一堂課,全班學生在課堂的表現都很棒,他們筆直端正地坐著,認真思考,積極回答問題。可是,學生和我之間的那種新鮮感很快就沒有了,這種好的狀態就並沒有持續多久。最近一段時間,我特別不情願去上課,學生們也不樂意聽我的課,我的心裡很煩惱。

學生們在語文課堂上,有的畫畫,有的講閒話,有的我行我素地看課外書,課後有的學生拖延作業,甚至完成不了作業。我一直思考著,應該採取什麼有效的辦法來還原一個愉快的課堂?

校長推薦我們全校老師看《“頭疼”,學生的是與非》,我從這本書裡得到啟發,我想要學生專心聽講,首先要和他們多溝通,多交流,建立起一種良好的師生關係,讓我們彼此之間得到相互“理解”。我要站在學生的角度去想問題,同時多關心每個學生,瞭解他們在學習和生活上的難處,多給他們鼓勵及力所能及的幫助;其次,我要用孩子的方式去溝通,傾聽他們內心的想法,讓他們找到自己的閃光點和自信,使他們對學習更有信心。而不是凌駕於學生之上,毫無意義地一味指責;最後,我需要用輕柔的話語和學生交談,體諒他們的難處,這樣他們就更容易接受我的觀點,讓那些頑皮的學生真正有一個新的改觀。

做一位學生喜歡的老師,要待工作以熱忱,待學生以熱心,待課堂以激情,營造出一個輕鬆愉悅的學習課堂。讓學生願意學習,樂意學習!

第4篇

讀了《弟子規》以後,我知道了以前做兒女的是多麼尊敬長輩,可現在我們是怎麼做的。

父母,忍著疼痛將我們生下來,養育我們,供我們上學,把飯盛到嘴邊。可我們長這麼大,誰又給父母成過飯?在以前,做子女的幫父母做事根本不用叫,對父母恭恭敬敬。

父母,是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最親的人,我們不要因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而恨父母。雖然父母很嘮叨,但不是為了我們好嗎?父母疼我們,愛我們,可我們卻根本不理會她們的苦心。《弟子規》中說:親有疾,藥先嚐,晝夜待,不離床。父母生病了整夜照顧,熬的夜要先嚐一嘗是不是很燙。現在是父母這樣盡心盡力的照顧我們,我們要孝敬父母。

媽媽出去做事了,我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掃地、洗碗、煮飯。媽媽回家端一杯茶,遞一雙鞋,爸爸工作累了,幫他捶捶背。其實好兒女並不難做,難做是我們不樂意去做。

第5篇

也不記得有多久沒認認真真地讀完一本書,更別說提筆寫些什麼了。想當年,我應該也能算個小小的“書迷”吧,小說,散文,什麼都看。不過,能把讀書這樣的好“習慣”都給改了,充其量只能算是個“偽書迷”吧。 初高中時,讀書的目的性十分明確——為了提高寫作水平。確切地說,應該是寫作文的水平。那一張卷子裡的壓軸大題實在無法讓人視而不見。或許是目的性太明確了,我讀書時往往更注意的是作者的描述手法,背下書中的優美詞句等等一系列能在作文中用到的東西,而往往把書中最重要的情感和思想意境給忽略了。以至於每次寫作文時,會的只是生搬硬套或模仿。記得高中有次作文寫的還不錯,當時的語文老師如是批註:“應用了蒙太奇的寫作手法,很好!”我一看,有點儍眼了,腦子裡極力搜尋:最近到底是在哪本書上看到這樣的描述手法?可惜,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蒙太奇是什麼,更別說用他的什麼手法了。我只是歪打正著,瞎貓碰上死耗子而已。其實,即便真是讓我看到了,我也不知道這個手法叫做蒙太奇。說到這,我這“偽書迷”的真面目更是暴露無遺了。說來慚愧,當時想著語文老師如此“看得起”自己,自尊心嚴重作祟的我都沒去問個明白,加之沒有現在如此發達的網路條件,也就不了了之了。當然,當我寫下這件事的時候,我已經瞭解蒙太奇寫作手法了。由此可見,讀書讀的太膚淺,太功利,只能停於表面,根本無法領略書中的精髓。

至此,寫下心裡的一些想法,以作為自己以後讀書的標杆:

這是我最大的體會。功利化讀書的我用了一篇通俗的不能再通俗的作文為自己的大學聯考畫上了一個不完美的句號。讀書應該是一件非常享受的事情,而不要把它當成是一種學習手段,就算是學習,那也不要太功利化了。讀書的目的是什麼?提高自己嗎?提高自己的目的是什麼?專業技能的提高,收入多一些?抑或是多認識一些道理,生活地更快樂?不用想太多,不要把讀書看成負擔,看成任務,我們需要的只是把讀書當成一種生活習慣,一種生活情趣。開心時,找幾本書 看看,讓心情盡情地在書海中徜徉;煩惱時,找幾本書讀讀,把憂愁拋之腦後。不追求讀書的意義,只享受閱讀帶來的灑脫輕鬆,又有何不可呢?只有這樣,才能在讀書中得到真正的快樂!

俗話說的好:“不動筆墨不讀書”。最終想要在閱讀中有所收穫,用“心”,動手,圈圈劃劃,寫寫記記,卻又是不可或缺的。讀到感興趣的章節、段落,劃劃寫寫,記下自己讀時的想法感受,若意猶未盡,不妨回頭再讀一遍。慢慢地,書中的思想、精髓,最終會讓我們的“心”變的更大、更廣、更充實。用了“心”,當然要選“好”書。書的內容和品味,能夠深深的影響一個人。整日捧著漫畫書的,斷不會成為一個人文學者;整日沉迷於穿越小說的,也斷不會成為一個技術學家的。

說的似乎有點多,希望今後自己能從書中讀出別樣的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