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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目標責任書3篇 《煤礦安全目標責任書:保障生命安全的必要措施》

本文主題為“煤礦安全目標責任書”。隨著煤礦行業的不斷髮展,煤礦安全問題已經成為普遍關注的焦點。煤礦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訂,旨在明確各相關方的責任,全面加強煤礦安全管理,切實保障煤礦工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煤礦安全目標責任書3篇 《煤礦安全目標責任書:保障生命安全的必要措施》

第1篇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加強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有關檔案精神,進一步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在安全生產管理上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事事有人管、層層有人負責,確保20xx年度安全生產。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簽訂20xx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礦長與技術副礦長簽訂以下安全目標責任書:

1、全年做到無重傷及及重傷以上事故,杜絕瓦斯、水災事故;七級以下輕傷事故控制在4人以內;評不上殘疾的一般性工傷事故控制在10人以內。

2、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保質保量完成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組織工人學習培訓有關煤礦安全技術,法律法規等知識,切實提高煤礦工作的安全思想認識。

2、認真履行總工程師職責,負責礦井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管理,參與瓦斯排放與治理,並監督提供技術服務指導。

3、認真編制好礦井每年度的災害處理計劃及礦井重大事故應急預案,並協助礦長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提供第一原始資料。

4、負責補充、修改、編制適合本礦的安全技術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採掘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並負責稽核。

5、制定礦井安全學習培訓計劃,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培訓學習。

6、抓好礦井的瓦斯監測監控管理工作,保證瓦斯監控的正常執行,準確的打印出每天的瓦斯日報表。

7、按實測資料繪製好礦井的採掘工程平面圖,井上下對照圖,通風系統圖,避災線路圖並按期填繪。

9、總工程師在任職期間,由於不履行職責造成事故的,必須承擔一切責任,情節嚴重的報請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煤礦安全目標責任書3篇 《煤礦安全目標責任書:保障生命安全的必要措施》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規定,為貫徹《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的精神,進一步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保障煤礦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滎經縣白家林煤礦安全生產責任書》。

煤礦企業是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主體,本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經營方針。

本礦生產經營必須遵守《煤炭法》、《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減少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煤礦負責人(法人)和經營管理人(礦長)對預防煤礦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

本礦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下列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護預案。

本礦的生產經營管理人(礦長)對本單位的下列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一)礦長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礦長未按照上述規定履行上述職責的,主管部門可以責令礦長限期組織培訓,並依法進行處罰。

(二)礦長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根據本礦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停產,撤出作業人員,研究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合格。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存檔。

礦長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職責的,主管部門可以責令礦長限期改正,並依法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礦長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從業人員依照本礦的相關制度予以處理。

主管部門隨時進行檢查,發現從業人員違反操作規程作業的,可以責令煤礦企業限期改正,並依法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礦長或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輪流帶班下井,並建立下井登記檔案。

主管部門發現礦長未按規定帶班下井的,可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本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治理和報告制度。有《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本礦礦長應當負責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並立即採取措施,停止生產,排除隱患。

煤礦企業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職責的,有國務院446號令第八條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進行生產的,主管部門可以責令企業停產整頓,情節嚴重的予以關閉。

本礦建立起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層層落實。目標是: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

第3篇

為了保障轄區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推進煤礦企業更快更好安全發展。根據《煤礦安全規程》、新《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檔案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嚴格執行“雙七條”規定和繼續深入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觀念,進一步加強全鎮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工作,紮實推進煤礦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確保全鎮實現“零事故,零死亡”的安全生產目標,結合本鎮實際,簽訂xx年煤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認真帶頭貫徹執行中央、國務院、省、市、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檔案精神,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嚴格執行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

2、建立健全本單位和本行業安全生產組織機構,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員,督促和支援安全管理員的工作,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完善符合本單位特點的安全管理模式,實現安全生產管理創新。

3、組織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年度生產工作計劃、職工培訓複訓計劃、各工種崗位責任制修訂、制度修訂、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開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保證各單位在緊急情況出現時應對有序、救援有效。強化傷亡事故管理,對各類事故及時上報、救援、調查和處理。

4、認真抓好礦井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安排工作,督促處理排除各類安全隱患的治理工作,做好各項組織協調工作。

5、督促執行國家煤礦行業的法令法規、規定及礦內的各規章制度,嚴格考核方案。

6、嚴格按照區委、區政府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中的目標執行。

7、對全礦的安全生產進行組織檢查、驗收和考核。堅持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每星期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議,每天召開班前會議,佈置安全工作。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糾,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解決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每週至少組織 次安全生產檢查,制止違章現象,對查出的隱患要建立臺賬,跟蹤督辦,直至消除隱患。及時上報安全生產情況。

8、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力度,貫徹執行新《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及其它安全管理規定。對本單位全員開展安全知識、法律法規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9、嚴格事故處理制度,一旦發生事故,單位負責人應當立即向上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鎮安監站報告,並積極參與事故調查和善後工作的處理。

0、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組織制定有效措施,確保各項指標如期順利完成。

?搞好礦群關係,積極與村、鎮部門對接,為群眾搞好力所能及的服務。

2、繼續深入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及時上報各類報表。

3、編制安全告知書,告知本單位員工所從事的該項工作存在的安全風險及正確的防範措施。

?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報請政府和上級安全管理機構進行表彰。

2、對在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事故調查中,責任單位配合不力的,將對單位第一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3、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實行領導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直接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鎮政府、煤礦企業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