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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發黨風廉政工作總結通知3篇 全面總結黨風廉政工作 通報表彰切實推進!

本文主題為“印發黨風廉政工作總結通知”。該通知是對近期黨風廉政工作的總結與反思,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風廉政建設提供了有力的指導和保障。該通知重申了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強調了紀律和規矩的必要性,同時也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了批評和整改。

印發黨風廉政工作總結通知3篇 全面總結黨風廉政工作 通報表彰切實推進!

第1篇

現將《關於印發**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制度的通知》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為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明確村“兩委”和村組幹部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應負的責任,保證中央、省、市關於農

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落到實處,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制定本制度。

二、實行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

注重預防”的方針。加強教育,健全制度,強化監督,以改革創新的精神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三、實行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抓落實。

四、村黨組織對本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總責。村黨組織書記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他村幹部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相應責任。

五、村黨組織、村委會及村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責任: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村的黨風廉政狀況,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黨員、幹部學習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基本理論,學習黨風廉政法規,進行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

(三)履行監督職責,對本村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六、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和考核,應與民主評議、民主測評村幹部相結合,廣泛聽取黨員和群眾的意見。

七、村幹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

八、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結果,作為對村幹部的業績評定、獎勵評優、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為進一步暢通群眾對村“兩委”班子成員和其他村幹部的監督渠道,提高村幹部的勤政廉政意識,有效促進村幹部勤政廉政和密切黨群、幹群關係,新戶鄉積極推行農村幹部勤廉雙述雙評制度。

勤廉雙述的內容包括履行職責和廉潔自律兩部分。履行職責的主要內容是:

(1)為群眾辦實事情況;(2)村級經濟發展、公益事業建設情況;(3)村級財務的收支管理、資產處置情況;(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宅基地安排使用情況;

(5)計劃生育政策的執行情況;(6)救濟救災款物發放、困難群眾生活安排情況;(7)社會治安、農村穩定、民事調解等情況;(8)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處理解決情況;(9)完成黨委、政府安排的重要工作的情況;(10)其他需要述職的內容。廉潔自律的主要內容是:(1)在黨內組織生活和村務管理中,是否按照《黨章》的規定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要求開展工作;(2)工作作風、思想作風和生活作風等方面的情況;(3)廉潔自律情況;(4)遵守社會公德情況;(5)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勤廉雙述雙評的程式共分五步:(1)準備。鄉黨委、政府研究確定開展勤廉雙述雙評工作的具體時限,向各村下達通知,由村黨支部組織村幹部認真總結工作,針對勤廉雙述雙評的內容撰寫書面報告,由鄉紀委書記審查把關。(2)述職。召開勤廉雙述雙評會議,村幹部分別述職述廉。勤廉雙述雙評會議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指定專人記錄。與會人員包括村“兩委”成員、全體黨員、村民代表、其他村幹部。鄉督查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列席指導。(3)質詢。與會人員發表意見,提出質詢,村幹部按職責分工逐一答覆。(4)測評。與會人員填寫《測評票》,對村幹部進行民主測評,由鄉督查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彙總;召開鄉黨政班子會議,由班子成員填寫《組織考評票》,對各村勤廉情況作出評價。

(5)承諾。村“兩委”梳理意見和建議,於勤廉雙述雙評會議結束之後7天內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工作目標,形成承諾書,一份報鄉督查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一份本村留存,一份在村務公開欄內公佈,接受群眾監督。

村級幹部勤廉雙述雙評活動分別於每年6月底和12月底組織一次,折算分值計入村級班子和幹部考核。

一、為切實加強對村幹部的監督管理,強化村幹部的組織觀念和監督意識,紮實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制定本制度。

(一)建房(含拆、翻建),房屋買賣和宅基地轉讓,住房變遷等情況;

(三)配偶、子女發生違紀違法行為或重大民事糾紛的情況;

(四)在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可能會引起幹部、群眾誤解,需要上級黨組織給予理解、支援與幫助的有關情況;

三、村幹部如遇有以上個人重大事項應填寫《村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表》,於事後七天內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簡要過程、涉及人員、收受禮金等情況),需要事前請示批准的事項,應事先請示,待批准後,再予以進行。

四、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應將重大事項向鄉鎮紀委報告,村一般幹部應將重大事項向村黨組織報告。

五、村幹部要自覺向鄉鎮紀委報告重大事項,對該報不報或弄虛作假、欺騙組織造成嚴重後果的,將給予嚴肅處理。

一、為切實加強對村幹部的教育管理,建設高素質的農村基層黨員幹部隊伍,增強農村基層黨員幹部拒腐防變能力。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廉政談話主要是進行黨風廉政教育、黨紀條規教育和警示教育,明確有關黨紀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提出廉潔自律和廉政勤政要求。

三、廉政談話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集中談話或個別談話的方式進行。

四、接受談話的村幹部要認真領會談話精神,嚴格要求自己,自覺做到清

五、廉政談話在鄉鎮黨委的領導下,由鄉鎮紀委具體實施,可根據情況由鄉鎮黨委書記、紀委書記或班子其它成員進行談話。

六、凡新任命或選舉產生的村“兩委”幹部,都要進行廉政談話,對無故不參加廉政談話的,將視情給予批評教育或組織處理。

一、為進一步加強村幹部隊伍建設,增強廣大村幹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意識和自我約束能力,制定本制度。

二、誡勉談話的目的是對村“兩委”幹部實行超前提示預警,防止和減少村幹部犯錯誤,避免小錯釀成大錯,保證村幹部廉潔律。

三、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幹部,列為談話誡勉物件,進行談話教育。

(一)思想上不思進取,政治觀念不堅定,群眾有反映的;

(二)任職後進入角色較慢、對崗位職責認識不清、在半年內還不能完全勝任本職工作的;

(三)在實際工作中責任意識不強、敷衍塞責、應付了事的;

(四)在工作中以權謀私,侵害集體或群眾利益,引起群眾不滿但又情節輕微的;

四、對村幹部實施談話,由鄉鎮黨委書記、紀委書記採取個別談話的形式進行。在進行談話時,要指出其存在的問題,提出誡勉的具體要求,並進行幫助教育。

五、被談話誡勉的村幹部,要在一週內向鄉鎮紀委書面報告對存在問題的認識及改進措施。

六、村幹部在誡勉談話後,仍不能改正錯誤,思想、工作表現沒有好轉的,將視其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調整、免職或其他處理。

七、村幹部要自覺接受組織監督和談話;被談話誡勉的村幹部要在村黨組織專題民主生活會或組織生活會上,認真檢查自己存在的問題,深入進行自我批評。

八、談話誡勉物件要正確對待組織談話,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端正態度,積極改正,振奮精神,努力工作,並及時向鄉鎮黨委彙報思想和工作情況。

九、受到誡勉談話的村幹部,取消當年度個人評優資格;是村“兩委”主要幹部的,視情取消村集體評先資格。

一、為加強對村幹部的監督和管理,正確評價村幹部任期經濟責任,促進村幹部勤政廉政,制定本制度:

二、審計物件是行使村集體及村民委員會財務審批權和參與村級經濟活動決策的村黨組織、村委會幹部。

各項收入是否及時、足額入帳,有無侵佔、挪用、私分集體資金和私設“帳

外帳”或“小金庫”等問題;有無濫用職權侵佔、挪用集體資產和長期佔用集體資金的問題;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式,私下交易變賣村集體資產、資源等問題。

1、集體資產處置。主要審計:村集體企業改制等集體資產的處置情況,有無非法轉讓、轉賣和侵吞集體資產的行為等。

2、債權、債務管理。主要審計:村裡舉債是否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按規定的審批程式辦理;是否存在以興辦公益事業為由擅自高息借債;是否擅自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抵押,導致新增債務;有無借債進行達標升級活動等情況。

3、土地發包、承包。主要審計:“四荒”等資源型資產的發包是否採取招標、拍賣、租賃、參股等方式,是否簽訂規範的承包合同;村級基建工程是否公開招標,有無“人情”承包和“以權”承包等。

4、專項資金管理。主要審計:上級劃撥或接受社會捐贈的資金和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況;糧食直補資金的發放情況等。

5、財務公開。主要審計:財務公開是否全面、真實、及時、規範;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程式是否規範,資金收取是否超標準、超範圍以及資金的使用情況等。

四、村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由鄉鎮黨委、政府組織實施,市審計局、市農業局負責業務指導,在村幹部任期屆滿或卸任時進行。對侵佔集體資產和資金,搞鋪張浪費等給集體造成損失的村幹部,要如數退還和賠償,並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印發黨風廉政工作總結通知3篇 全面總結黨風廉政工作 通報表彰切實推進! 第2張

第2篇

現將《2011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各單位、各部室遵照執行。

為加強********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落實到位,進一步明確集團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各單位領導擔負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根據市紀委全會精神及市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要求,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圍繞集團公司的改革、發展,把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管理目標,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各項工作,努力推進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促進集團公司和各單位兩個文明建設更上一層樓。

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積極支援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全面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把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堅持從嚴治黨,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密監督,立足教育,著眼防範;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堅持誰

2 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紀和腐敗墮落行為,追究領導管理失職的責任,保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重點抓好集團公司各部門副職以上管理人員、各單位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的監督、檢查和考核。

l、對公司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成員要嚴格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制度規定,率先垂範,做黨風廉政建設的表率。

2、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各項工作,保證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在集團公司的貫徹落實。

3、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與集團公司的戰略發展目標緊密結合,把黨風廉政建設與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各項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紮紮實實地抓好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兩個建設。

4、根據上級機關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狀況,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5、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對幹部提拔任用、資金投放等重要問題、重大決策必須經班子集體討論,充分發揚民主,

3 集思廣益,廣納眾言,嚴格按照有關的制度、規定辦事,不搞“一言堂”、個人說了算。

6、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抓好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堅持領導幹部述職和群眾評議制度,接受群眾監督,採取平時檢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的辦法,加強對班子成員和各級領導幹部廉政、勤政的檢查。

7、組織黨員、幹部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風廉政建設等法律法規,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督促、檢查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開展情況。

8、領導、組織和支援紀檢監察部門履行職能,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查處案件、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等工作。

l、在集團公司黨委的領導下,結合本部門工作職能,抓好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

2、組織本部門工作人員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加強對本部門工作人員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

3、瞭解、掌握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發現違法違紀苗頭應及時批評、教育、報告,把問題解決於萌芽狀態之中。

4、抓好本部門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考核內容。

5、協助公司黨委和配合其他業務部門做好黨風廉政建設、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領導班子考察等工作。

1、在分管領導的領導下,結合本部門、本單位行政、業務、專案工作,抓好本部門、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本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

2、組織部門、本單位工作人員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工作人員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

3、瞭解、掌握本部門、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發現違法違紀苗頭應及時批評、教育、報告,把問題解決於萌芽狀態之中。

4、抓好本部門、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考核內容。

5、嚴格工作制度,按章辦事,樹立勤政、廉政的服務意識,杜絕以權謀私、貪汙受賄現象。

集團公司紀委是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各項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在集團公司黨委的領導下,對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組織、協調、監督和檢查責任。

l、全面貫徹落實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和集團公司黨委關於

5 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協助集團公司黨委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規劃,組織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單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認真履行“保護、懲處、監督、教育”職能。

2、對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狀況進行調查分析,及時向集團公司黨委彙報,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建議,加強對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檢查、監督。

3、落實國有企業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提高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自覺性。

4、嚴肅查處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單位領導幹部各種違法違紀案件,嚴厲懲處腐敗分子。

5、組織黨員、幹部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的規章制度,開展黨性黨風和廉政教育,提高黨員、幹部拒腐防變的能力。

6、加強對幹部任免使用、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工作的監督,防止在用人、專案建設、財務管理等方面出問題。

7、加強紀檢隊伍建設,不斷提高紀檢幹部的政治理論和業務水平,為紀檢工作的開展提供素質保證。

1、對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責任,負責管好黨委成員和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的黨風廉政建設。

2、根據上級領導機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貫徹落實集團

3、檢查、督促黨委成員抓好分管部門、各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

4、定期聽取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彙報,瞭解、分析、研究黨風廉政建設狀況,及時糾正存在問題。

5、領導、支援紀檢監察部門履行職能,瞭解案件查處情況,抓好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紀委書記協助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抓好上述工作並具體負責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

(六)黨委成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經理助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

l、抓好分管部門、單位及其班子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對分管部門、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

2、檢查、督促分管部門、單位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定期聽取、分析分管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

l、成立集團公司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和考核工作辦公室。領導小組組長由黨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董事長、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其他黨委成員、公司領導和各部室主要負責人組成。辦公室設在黨工部,主任由紀委書記兼任。

2、黨委和紀委要定期研究、檢查執行本辦法的情況。各部門、各單位應將貫徹落實本細則的情況,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

3、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單位領導每年向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和紀檢部門彙報所在部門、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發現違紀、違規苗頭要及時報告。

4、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每年進行一次,檢查、考核的具體工作由考核工作辦公室負責。

5、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與領導班子領導幹部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相結合。對檢查和考核發現的問題,應制定整改措施及時整改。

6、本辦法的執行和考核,應與民主評議幹部、民主測評幹部相結合,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

7、本辦法執行情況和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表彰和對領導幹部業績評定、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評先和考核應徵求紀檢部門的意見。

8、領導幹部執行本辦法的情況應列入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

9、集團公司紀委負責對本辦法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凡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1、對所管轄部門、單位的黨員、幹部發生嚴重問題和重大案件負有領導責任的;

2、對本部門、辦單位由於失察、失職、官僚主義等原因造成重大損失,影響很壞的;

3、對暴露的問題或暴露的違紀案件,壓案不辦、瞞案不報,對違紀違法人員袒護、包庇的;

4、授意、指使下屬弄虛作假,揮霍浪費,造成惡劣影響的。

第3篇

各科(室): 堅持清正廉潔,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作風是我們黨的根本宗旨,事關黨和國家的興亡,是黨風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全面推進我辦反腐倡廉建設,經研究決定,對縣委辦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特作如下要求,望認真遵照執行。

1、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及上級機關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狀況,結合實際,研究制訂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分解下達責任目標,並組織實施;

2、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制度並督促落實;

3、定期對縣委辦公室黨風廉政建設、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4、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定期組織黨員、幹部學習宣傳黨中央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指示、理論和黨風廉政法規;

5、組織開展本單位廉潔從政、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和糾正部門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支援執法執紀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為其有效地開展工作創造條件;

7、注重黨風廉政建設治本工作,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8、組織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不認真執行或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領導幹部進行責任追究。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紀委安排部署,對分管的科(室)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做到與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同考核。

2、廉潔自律,做好表率,按照“三個管好”的要求,切實帶好隊伍,管好家屬、子女,管好身邊的工作人員,並經常督促分管科(室)抓好自身和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3、對群眾反映的重大、熱點、難點問題及上級黨委政府、紀委批轉的重要信訪案件,及時批轉查辦,並督促按期按要求結案。

4、定期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彙報,及時提出指導性意見,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機制,抓好制度建設和落實工作。

5、及時參加主任辦公會、廉潔自律民主生活會和支部生活會,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督促科(室)負責人完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目標責任制。

三、縣委辦公室科(室)負責人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

1、協助縣委辦領導制定、實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當好領導參謀助手。杜絕公款“吃喝玩樂”及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

2、加強科(室)工作人員作風建設,加強黨風黨紀廉政教育,增強防腐能力。

3、結合科(室)工作特點服務好領導和全縣各單位,不故意刁難,杜絕“吃拿卡要”,以公謀私。

4、樹立節儉意識,嚴格按制度辦事,在公務接待、辦公物品使用等方面切實做好節約工作。

5、以身作則,帶頭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