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2022律師工作總結範文三篇

一份優秀的總結能夠指導我們下一階段工作,為了讓我們今後在工作中更加有競爭力,趕緊認真寫一份總結吧,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22律師工作總結範文三篇,一起來看看吧。

2022律師工作總結範文三篇
律師工作總結1

回顧一年的工作,較好的完成了去年全年的計劃!人的精力是有限的,XX年的工作會更聚焦、更有成效。

XX年是我職業生涯的一個轉折點!如果將我的職業生涯分為三個階段,XX年是第二個階段的開端。進入第二個階段的標誌有四:一是自己專業和管理邏輯的形成,表現是提問能力的明顯提升和思想更成體系;二是對知行合一的落實,表現是對讀書的認識從“讀書是為了思考”轉變為“獲取資訊和提高認識是為了更好的實踐”!三是明白了團結的力量和實踐路徑,表現是深刻認識到支援你的合夥人成功,就是管理合夥人的成功。四是把事業戰線拉長,成功是一個過程,不要太拼命,至少再用25年走完自己的職業生涯,勞逸結合,一張一弛的工作,有點生活品味。所以,從思想、行動和心態上已經表明自己進入到職業生涯的新階段。

理念上,崇尚極簡生活,確定了以價值為導向的自我管理和團隊建設理念。推薦呂蒙正的《命運賦》。

在專業方面。承辦案件16件,諮詢及管理案件近百件。承辦的案件近60%是同行介紹的!繼續舉辦所內卷宗管理與產品成果釋出會,進一步推進規範化管理。所內例會二十多期,繼續完善了已有的六個產品(離婚談判、婚前調查與培訓、家事訴訟、婚內財產約定、遺囑與執行、家庭戰略顧問)並研發了私人財富管理、股權的設定和股權融資兩個新產品。被新聞媒體採訪報道4次。XX年我在專業方面主要是打磨私人財富管理課程和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部分課程,在市場方面我會注重市場和產品的有效結合。全球視野的家族財富管理和財富傳承會成為我所的新品牌。

在律所管理方面。主持召開管委會會議三次,重點打造了婚姻家庭部門和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部門兩個專業團隊。XX年在律所管理方面,繼續提升我所婚姻家庭和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專業團隊的影響力。所外幾個律所聯盟的活動會助力律所產品研發、人才培養、資訊化建設和市場拓展,會大大助力律所的發展。

在行業活動方面。XX年召開的第二屆東城律協律師代表大會中我當選為理事並擔任財務和稅務管理指導委員會主任;在北京市律協律管委祕書長履職方面,配合主任和副主任工作,策劃並組織了8次活動:在新設合夥人培訓方面的講座主題分別是律所市場開拓和品牌建設、律所專業化和服務能力建設;行政主管聯誼會重點研究了行政主管的崗位職責和業績考核;管理合夥人沙龍做了兩期,主題分別是:律所接班人計劃、軍地管理經驗交流;管理論壇的主題是:律所主任領導力培訓。12月初,隨王雋副會長帶隊的北京市律協訪問團到訪了廣東省律協和深圳市律協,12月18日我代表北京市律協參加山西省律協首屆合夥人論壇並做了主題為《管理合夥人的價值及實踐路徑》的發言。作為中華全國律協環資委委員,參加了環資委的兩次會議:6月28日的“從法律視角看大氣汙染防治”研討會和9月份主題為“生態文明建設法律服務論壇”的年會。在律和律師聯盟活動方面,策劃組織了8次活動:兩期律所主任私董會、兩期微訪談、兩期研討會、兩次成員所活動。XX年我在行業活動方面,以財稅管理為線索,進一步推進管理實踐;重點建設律和律師聯盟的全國網路和聯盟凝聚力;開始我的律所管理諮詢和培訓課程;開展針對環境和資源等行業的企業家培訓活動。

總之,今年工作小時數為2300個小時。感謝家人、同事、委員、領導對我的信任、支援和幫助,感謝所有幫助過我們的人!XX年,讓我們看得更遠,走得更近!

律師工作總結2

20xx年已經鄰近尾聲,回望xx,既有幸福的歡欣,又有失敗的苦惱,自xx年從事律師執業以來,已經歷經了5年,從初出茅廬的懵懂少年,到如今的人到中年,感慨萬分。

在xx年,我繼續在民商法領域內提升自己的業務水平和能力,我的文章《試論中國的社會法律援助》在xx年《山西青年》雜誌第5期上予以刊登,並列入了中國法學會社群法律制度專項課題專案,同時,又通過部落格、空間日記等方式發表了《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不受12個月的限制》、《年終獎的定性》、《勞動爭議案件常見的8個問題》、《職工不轉移保險,企業可以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等多篇小文章。

在業務實踐中,通過對勞動法相關法律的學習以及查詢司法判例,結合自己對勞動法律的見解,針對企業的實際需要製作了《簽訂勞動合同申請》、《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保險轉移通知單》、《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單》、《員工培訓服務期協議》、《員工保密合同》、《合同簽訂和履行指引》、《競業保密協議》、《勞動合同書》、《各類假期制度》等規章制度,得到了用人單位的認可,在法律適用和企業實際需要之間尋找到了平衡點。

在訴訟領域,全年案件除一件被駁回起訴不予受理外,均以當事人勝訴或達成和解結案,即有房地產買賣合同糾紛,建築施工合同糾紛、不當得利、勞動仲裁等常見案件,還有侵犯智慧財產權、公司解散糾紛等案由。在經辦案件過程中,訴訟中做到及時跟蹤案件進展,訴訟後能夠與當事人進行釋法和溝通,做到能不上訴就不上訴,能和解就和解,將矛盾消化在訴訟過程中。全年無投訴,無退費,當事人無不滿意。

在所務上,盡我所能,在xx年度的年會和律協組織的年會上,我編輯的新年賀詞視訊,得到了與會同仁的一致認可。在日常業務學習上,將投影和ppt結合,我本人主持的《遺囑見證和注意事項》業務學習獲得了所領導和同事的認可。無論是所還是同事的要求,我能夠盡我所能,一幫到底,盡一份薄力。

利用qq群的便利,及時整理最新的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和自己的心得,通過群共享的方式予以上傳,並通過所群、律師協會群、刑事辯護群、勞動與社會保障群等釋出相關法律法規,同時,也積極參加律涉外律師委員會的工作。

在公益事業上,繼續在各xxxx律網上上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同時,也通過案例說法、律師解答、電話諮詢等方式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盡到了律師的一份責任心。

不足之處就是案源有限,不能形成固定而長久的法律顧問單位,沒有穩定的案源,能夠開展的業務領域有限,特別是對外溝通和業務拓展能力有很多欠缺,需要繼續予以加強。

希望XX會更好。

律師工作總結3

我的這次實習時間是從_年3月12日至4月15日。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領導和其他律師交辦的工作。在律師們的指導下,我開始熟悉這個行業並慢慢進入“律師”的狀態,對律師事務所運作的程式和法律實踐有了一定的認識和體會。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如下。

一、實踐經驗

1、以事實為依據。事實勝於雄辯,律師實務不同於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並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蒐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並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援。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係。主要工作在於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係、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係,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絡,孤立的審查證據。

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後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於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援。由於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於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習慣。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並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發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並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衝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後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並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於“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並不違反《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3、注重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檔案。根據我國的憲政結構,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力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於法律,但是確具有規範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的確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則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則,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距離。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檔案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

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規範性檔案的數量大於法律檔案。

二、訴訟技巧

訴訟是一個腦力勞動而不是體力勞動,在律師的工作中,除了認真,敬業的工作精神之外,還應該注意一些技巧性的東西,靈活的運用訴訟技巧不但可以減輕工作負擔,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實習期間,我所接觸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把握好訴狀與代理詞之間的關係。在訴訟中,代理詞與訴狀之間起到的作用不同,適用的訴訟階段不同,因此應該注意好二者的區別。起訴書的目的是提起訴訟程式,因此重點在於陳述案件涉及的事實以及訴訟請求。而代理詞是在法庭辯論中使用的,目的是讓法庭接受自己的觀點。其重點是表述清楚訴訟主張的法律依據,以及案件事實之間的關係。由此可見,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訴書中過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詞中的內容,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洩漏了我方辯論觀點,使對方可以提前準備,不利於我方訴訟理由的有效展開。同樣,如果代理詞與起訴書在內容上大同小異的話,等於放棄了法庭辯論的權利,失去了一次陳述我方訴訟主張的機會。

2、靈活運用證據規則。律師的主要工作是蒐集案件相關證據,理順案件事實。將客觀的社會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實。而證據規則就是將客觀事實抽象為法律事實的工具。因此律師在工作中應該十分注重證據規則的運用。根據證據規則中的規定,選擇案件的且入點,以便規避自己的舉證責任,增加對方的舉證義務。比如在依據《民事訴訟規則》侵權案件和違約案件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請求權竟合的案件中,應選擇舉證最有效的一種請求權方式主張權利,減少工作量,降低訴訟風險。

三、法律文書的寫作

1、代理詞的寫作。如前文所述,代理詞和起訴書之間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詞應該區別與起訴書。代理詞的目的是闡述訴訟請求的理由。在訴訟中,理由無非是事實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實剩餘雄辯,因此代理詞的重點應該是對事實理由的清晰表達。同時也要注意,如果法官對案件事實已經有了充分的瞭解,過多的涉及案件事實成了多次一舉,在這時應該更多的關注法律的適用以節省訴訟精力。因此應該根據法官對案件事實的瞭解程度選擇代理詞側重點。至於如何瞭解法官對案件的瞭解程度,就是一個工作方法的問題了。在開庭前,有很多接觸法官的機會。如在開庭前閱卷時的過程中,簡易程式中開庭審理前的調節程式。在開庭時也可以根據法官對雙方當事人提問的內容來判斷法官對案件的瞭解。如果法官對案件的事實缺乏瞭解,那麼就可以通過對事實的陳述將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訴訟請求中。

2、刑事糾紛中的和解協議。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損害案件已經構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但是雙方當事人往往選擇私了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訴諸法律。在這些糾紛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給受害一方相當數額的損害賠償,而受害一方同意放棄向公安機關舉報,為防止事後返回,雙方往往簽訂一個和解協議。根據民法原理,這種調節協議屬於自然債務,並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強制執行效力。同時也不能排除公安機關和檢查機關的管轄權。但是其並非無用之舉。一旦對方反悔提起刑事訴訟,在和解協議中對事實部分的認定可以直接證據來適用。由於有雙方當事人簽字,除非對方可以證明此和解協議是受脅迫,受欺詐而簽訂,否則在證據規則中,其可以作為有效證據存在。這就要求在和解協議中應注重對所涉事實的陳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協議中,對事實的闡述儘量模糊,措辭上應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詞彙。同時在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條款的表述上要明確,具體,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過多的抽象性語言。

標籤:範文 三篇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