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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鄉鎮地震災害應急預案範文精編10000字

     地球分為三層:中心層是地核,中間是地幔,外層是地殼。應急預案有利於做出及時的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它是是各類突發重大事故的應急基礎,能有利於提高風險防範意識。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關於鄉鎮地震災害應急預案範文精編10000字相關參考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參閱。

關於鄉鎮地震災害應急預案範文精編10000字
 

一、總則

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保障地震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縣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我鎮實際,編制本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行政區域內發生地震事件或周邊地區地震對本鎮造成影響的地震事件的應對處置。

3.地震應急響應分級與啟動條件

3.1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

本鎮境內發生地震,或鄰近地區發生地震波及本鎮,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時,啟動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流程。

3.2有感地震應急響應

本鎮境內發生有感地震,或鄰近地區發生地震本鎮有感時,啟動有感地震應急響應流程。

3.3地震謠傳事件應急響應

當本鎮境內出現地震謠傳,並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時,啟動地震謠傳事件應急響應流程。

二、組織機構

成立鎮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全鎮地震應急與救災工作。縣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成立後,鎮抗震救災先期處置工作結束。鎮抗震救災指揮部在縣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領導下,繼續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三、主要職責

(一)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

破壞性地震發生後,鎮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啟動運作,召開指揮部會議,部署抗震救災任務,開展地震應急先期處置。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災情收集與上報

分管民政的鎮領導負責災情收集與上報工作。地震發生後,立即帶領尹曙亮、劉殿如等趕赴災區。

(1)開展人員傷亡數量、地震災區範圍、建構築物和基礎設施破壞程度等調查;

(2)開展地震巨集觀異常現象、社會影響和地質災害等調查;

(3)每隔1小時通過電話或通訊軟體等向鎮指揮部報告一次。

2.搶險救災

鎮長或黨委副書記負責人員搶救工作。地震發生後,立即帶領尹曙亮、劉殿如等趕赴災區各村(居)。

(1)組織救援人員搜尋營救被困群眾,發動基層幹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上級救援隊伍開展搶救工作。

(3)嚴密監視災區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上報,並組織搶救隊搶救人員和物資,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

3.傷員救治

分管醫療衛生的鎮領導負責傷員救治工作。地震發生後,立即帶領孫剛、胡雪等趕赴鎮衛生院和震區醫療點。

(1)組織開展傷員救治工作,視情況需要,在人員傷亡集中的村(居)設定醫療救護點;

(2)醫療救護力量不足時,提出請求支援方案。

(3)加強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衛生部門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實行重大傳染病和突發衛生事件每日報告制度。

4.治安維護

分管治安的鎮領導負責治安維護工作。地震發生後,立即帶領石成喜、鄭標等,組織派出所公安民警和骨幹民兵分組行動。

(1)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做好震區社會秩序維護工作;

(2)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

(3)做好黨政機關、水電設施、銀行等重點目標保護工作。

5.宣傳報道

分管宣傳的鎮領導負責,孫明軍、孫志宇等共同參加,做好震後的宣傳報道工作。

(1)通過各種手段動員全鎮力量,積極參與抗震救災工作;

(2)迅速與縣地震部門取得聯絡,瞭解震情及地震發展趨勢,按照上級統一口徑,及時向公眾釋出震情、災情等有關資訊;

(3)做好輿情收集分析,每隔1小時通過電話或通訊軟體等向鄉(鎮)指揮部報告一次,如有負面輿情,立即報告;

(4)配合上級做好媒體接待和社會各界來訪工作。

6.綜合保障

鎮分管政工領導負責地震應急保障工作,李磊、邵坤等協助。

(1)做好全鎮應急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作。

(2)做好上級救災人員接洽工作,協助安排辦公、食宿、嚮導等相關事宜。

(3)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災民轉移安置、物資發放等工作。

(二)有感地震應急響應

有感地震發生後,鎮黨委和政府主要職責是:

1.儘快收集震情、社情資訊,上報縣政府;

2.加強防震減災知識宣傳,維護社會穩定;

3.協助地震部門開展地震科學考察等。

(三)地震謠傳事件應急響應

當本轄區內或鄰鎮出現地震謠傳並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時,負責宣傳報道工作的人員迅速收集掌握謠傳範圍、內容等基本資訊,上報縣政府及縣地震局,協助上級公安、宣傳、地震等部門做好謠言傳播來源調查和宣傳闢謠工作。

四、應急結束

地震災害的緊急處置工作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後果基本消除,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和生活秩序,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宣佈災區震後應急期結束時,我鎮地震應急結束。

五、其他事項

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鎮黨委和政府按照有關規定釋出並報縣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為提高預案的科學性、時效性和可操作性,需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預案的更新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鄉鎮地震災害應急預案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廠應對突發地震災害的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職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72號)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9號)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電力裝置典型消防規程》(DL5027-93)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

《電力企業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能安全[2014]508號)

《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九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4號)

《電力企業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試行)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大唐集團制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江蘇省公司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大唐南京發電廠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國家地震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企業處置地震災害突發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下同)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指導原則

應急管理應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應急處置要堅持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企業內部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2總體思路

高度認識地震災害可能帶來的各種威脅和災難,把預防和減少地震災害引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危害,保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消除地震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隱患;加強預防、預報、預警工作;做好應對地震災害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預案准備、技術準備、物資準備。建立和完善防地震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建設,提高防範和應急救援處置能力,確保科學、有效、有序施救,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同時防止發生施救過程造成人身傷害等次生事故的發生。

3事件型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地震是地球內部介質局部發生急劇的破裂,產生地震波,從而在一定範圍內引起地面振動的`現象。在海底或濱海地區發生的強烈的地震,能引起巨大的波浪,稱為海嘯。地震是極其頻繁的,全球每年發生地震約500萬次,給人類生活造成很大影響。由於地下深處岩石破裂、錯動把長期積累起來的能量急劇釋放出來,以地震波的形式向四面八方傳播出去,到地面引起的房搖地動稱為構造地震。這類地震發生的次數最多,破壞力也最大,約佔全世界地震的90%以上。地震的一種基本現象是地面震動。強烈的地面震動可以在幾分鐘甚至幾秒鐘內造成自然景觀和人工建築的破壞,如山崩、地裂(地表可見的斷層和地裂縫)、滑坡、江河堵塞、房屋倒塌、道路坼裂、鐵軌扭曲、橋樑斷折、堤壩潰決、地下管道毀壞等。在有些地方還會造成砂土液化,以致地基失效,引起結構堅固的建築物整體傾倒。在大地震後,震中附近地區可能發生地殼形變,即大面積、大幅度的地面隆起(或沉降)和水平位移。大地震還會激發地球整體的長週期自由振盪,產生餘震。同時地震的直接災害發生後,會引發出次生災害。有時,次生災害所造成的傷亡和損失,比直接災害還大。地震引起的次生災害主要有;火災,由震後火源失控引起;水災,由水壩決口或山崩壅塞河道等引起;毒氣洩漏,由建築物或裝置破壞等引起;瘟疫,由震後生存環境的嚴重破壞所引起。

在地震災害發生後,做好保人身安全、保廠用電、防止發生全廠停電事故,對確保電網安全執行,為本地區的抗震救災提供電力保障,履行好本廠的社會責任,保一方社會穩定均有著重大意義。

4事件分級

按照地震災害的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將地震災害事件分為4級:

4.1Ⅰ級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所在區域發生6.0級以上破壞性地震,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發電機組同電網系統解列,造成全廠對外停電,失去廠用電;雖未達到該震級,但造成特大影響的地震災害。

4.2Ⅱ級重大地震災害

所在區域發生5.5-6.0級地震,可能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人員傷亡事件發生。發電機組同電網系統解列、造成全廠對外停電;或未達到該震級,但造成重大影響的地震災害。

4.3Ⅲ級較大地震災害

所在區域發生5.5-5.0級地震,可能出現發電機組解列現象,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無人員傷亡事件發生。

4.4Ⅳ級一般地震災害

所在區域發生4.0-5.0級地震。造成少量的經濟損失,無人員傷亡事件發生,可能影響發電機組正常執行。

5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5.1應急組織體系

5.1.1我廠成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是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組員如下

(一)領導小組

總指揮:廠長

副總指揮:副廠長、紀委書記、工會主席、總工程師

成員:廠長辦公室、安監部、裝置部、工會、策劃部、人資部、財務部、思政部、物資部、維修部、發電部、物業公司、燃料部、粉煤灰運輸公司、實業總公司等部門行政正職組成

5.1.2應急管理領導小組下設以及辦公室,是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辦事機構,應急辦公室主任由廠辦公室主任擔任,安監部、裝置部負責人任副主任。

5.1.3突發事件發生時,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並根據現場需要成立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組、穩定生產工作組、綜合協調工作組、安全保衛工作組、醫療救護工作組、物資供應工作組、善後處理工作組等。分別為:

1.搶險救援工作組

主任:人資部主任

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

2.穩定生產工作組

主任:思政部主任

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

3.綜合協調工作組

主任:廠長辦公室

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

4.安全保衛工作組

主任:安監部主任

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

5.醫療救援工作組

主任:人資部主任

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

6.物資供應工作組

主任:物資部主任

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

7.善後處理工作組

主任:廠長辦公室

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

5.1.4響應應急機構結構圖

5.2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5.2.1應急管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及集團公司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2)負責突發事件應急決策和部署,負責指揮、協調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應急救援和決定應急結束等工作。

(3)統一協調和排程廠內一切有效資源進行事故搶險與應急處理。

(4)接受上一級應急處理指揮部對事故搶險與應急處理資源的統一指揮和排程。

(5)決定和宣佈啟動應急預案,負責組建各應急工作組。

(6)發生生產事故後,與有關政府部門配合,負責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並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7)負責對事故(事件)進行分析,制訂反事故措施計劃。

5.2.2應急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的日常管理工作。

(2)組織、督促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和演練工作。

(3)負責監督防範措施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4)掌握應急處理和恢復情況,組織善後處置工作。

(5)負責彙總、通報事故(事件)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歸口管理安全生產方面的資訊,及時向地方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等有關單位彙報。

5.2.3現場應急指揮部職責:

(1)接受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的命令,具體負責現場的組織、指揮和排程。

(2)全面瞭解災害的情況,確保科學、有效、有序施救,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並根據現場實際及時調整應變措施。

(3)掌握災情發展的趨勢,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及時做好與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的資訊聯絡,當人身事故或預測升級時,立即彙報。

(4)組織涉及相關設施的處置,必要時決定危險區域現場人員的疏散或撤離。

(5)調動、協調應急工作組參與搶險救援工作。

(6)具體負責應急後期處置工作,制定現場恢復的措施做好現場的保護工作。

(7)由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授權,搶險救援結束後,宣佈應急結束。

5.2.4應急救援現場各工作組職責:

搶險救援工作組:由應急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組長,由事發部門現場搶險人員、其他分部搶險人員、廠長辦公室、安監部、裝置部、策劃部、人資部、物資部、維修部、發電部、物業公司、燃料部、粉煤灰運輸公司、實業總公司等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負責人員傷害的搶險;被困人員的緊急救援;被困人員的緊急疏散;被困物資的搶險;搶修人員的防護用品的使用;搶險、搶修人員的自身安全;裝置的搶險、搶修;搶險、搶修中技術支援;災情過程中生產裝置特殊執行方式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保證裝置執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為指揮部提供技術支援;應急現場的通訊暢通;搶救物資的採購、臨時貯存、發放和回收;確保搶救物資質量;為應急救援提供物資保障。

穩定生產工作組:由當值值長任組長,安監部、裝置部、策劃部、物資部、維修部、發電部、物業公司、燃料部、粉煤灰運輸公司、實業總公司等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負責執行裝置的排程和電網的穩定;與省調聯絡,穩定機組執行;提供災情引起裝置破拆的技術支援;災情過程中生產裝置特殊執行方式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負責保證裝置執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為指揮部提供技術支援;協調生產執行裝置的處置和執行操作;組織災後的裝置損失的評估;管轄範圍內的裝置執行操作;管轄範圍內的執行和停役裝置及現場的巡檢;發現災情及時彙報;執行裝置事故預想的制訂;保護事故現場;組織或協助事故調查。

綜合協調工作組:辦公室主任任組長,由由廠長辦公室、策劃部、人資部、財務部、思政部、實業總公司等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負責經總指揮授權向外釋出災情;經總指揮授權,負責聯絡人力和物資的外部救援;接待外來人員或應對外界媒體;組織救災全過程的錄影攝製;協調與外部應急力量;政府部門的關係;搶險現場人力資源的調配;負責撤離人員的安置;所需救援物資或人員的交通工具的安排;搶險現場,搶險、搶修人員的飲食供應;搶險現場,搶險、搶修人員的物品供應;突發事件資訊的統一發布。

安全保衛組:由安監部主任任組長,由安監部、廠長辦公室部等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負責突發事件應急現場的安全監督和管理;組織監督檢查各部室、部門(分部)搶險救災措施的落實;受災場所的安全秩序;監督搶險、搶修人員的防護用品的使用;監督和預防次生事故的發生;生產、生活區域的安全警戒;物資運輸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暢通。

醫療救護組:人資部主任擔任組長,由醫師、專職等醫護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負責組建搶險現場的醫療救護站;受傷者的緊急救助;與地方醫院聯手救治;與地方醫院聯絡、護送被救治人員。

物資供應組:由物資部主任任組長,由財務部主任及專職、策劃部主任及專職等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負責調集有效資源,提供最及時、最大限度的物資保障和供應;搶險資金的落實。

善後處理組:由工會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由廠長辦公室、人力資源部、工會等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負責傷亡員工家屬安撫、慰問和補償;穩定員工情緒,確保生產自救工作順利進行等工作。

6預防與預警

6.1風險監測

6.1.1風險監測的責任部門和人員

短期地震預報資訊由厂部辦公室負責接收。

6.1.2風險監測的方法和資訊收集渠道

地震預報資訊主要來自省(區、市)人民政府決策釋出的短期地震預報。

6.1.3風險監測所獲得資訊的報告程式

厂部辦公室接收到預報後應立即彙報廠地震應急指揮部有關人員。

6.2預警釋出與預警行動

6.2.1預警分級

地震預警級別按照可能發生地震事件的嚴重性和緊迫程度,地震預警釋出級別分為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表示。

(1)Ⅰ級預警(紅色):地震臨震預警,未來10日內可能發生M≥5.0級地震。

(2)Ⅱ級預警(橙色):地震短期預警,未來3個月內可能發生M≥5.0級地震。

(3)Ⅲ級預警(黃色):地震中期預警,未來1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M≥50級地震。

(4)Ⅳ級預警(藍色):地震遠期預警,未來數年到數十年強震形勢的粗略估計與概率性預測。

6.2.2預警釋出程式

厂部辦公室根據省(區、市)人民政府決策釋出的短期地震預報請示廠地震應急指揮部後,在全廠範圍內利用媒體、網站、公告等形式釋出相應級別的預警。

6.2.3預警釋出後的應對程式和措施

各部門採取相應等級的應急防禦措施,根據震情發展和建築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圍工程設施情況,釋出避震通知,必要時組織避震疏散;對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採取緊急防護措施;督促檢查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保持社會安定。

6.3預警結束

收到省(區、市)人民政府決策釋出的地震預警結束的通知後,由廠地震應急指揮部宣佈全廠地震預警結束,思想政治工作部在全廠內予以釋出。

7資訊報告

7.1應急值班電話

突發生事件24小時接警電話:外線025-88010888內線8888

厂部辦公室:外線025-88010011內線8011

集控室值長:外線025-88010888內線8888

輔控室:外線025-88010288內線8288

裝置部:外線025-88010161內線8161

安全監察部:外線外線025-88010091內線8091

消防24小時值班:025-88010094內線8094

7.2即時報告

7.2.1發生地震災害影響發電裝置和已經因地震災害發生其他事故時,有關崗位人員應迅速向當值值長和部門負責人彙報,接警人員立即嚮應急辦公室和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彙報。7.2.2發生Ⅳ級事件時,部門負責人及時宣佈啟動本部門應急預案,並嚮應急辦公室彙報。

7.2.3發生Ⅲ級事件時,1小時內向地方政府、省能監辦、江蘇省公司報告;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有人員傷亡時,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應在1小時內把資訊向上級單位通報。

7.2.4發生Ⅱ級及以上響應條件的事件時,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應在1小時內向地方政府、省能監辦、江蘇省公司報告。

7.3報告內容

7.3.1內部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型別、發生時間、地點。

(2)事件原因、性質、範圍、嚴重程度。

(3)事件已造成的影響和發展趨勢。

(4)報告人姓名、單位及通訊電話。

7.3.2向上級單位的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名稱、事故發生時間、受災中心位置、企業受災面積。

(2)事件簡要情況。

(3)人員疏散、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4)當前氣象災害情況。

(5)裝置設施、建(構)築物被破壞情況。

(6)道路交通管制情況.

(7)有無洩漏、環境汙染等次生事件發生。

(8)現場應急物資儲備情況,應急人員、應急裝置、器材到位情況。

(9)已採取的措施和救援請求。

8應急響應

8.1響應分級

根據地震災害的分級和分級響應的原則,的應急響應級別相對應分為四級。

8.2響應程式

8.2.1響應級別確定

應急響應分級按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級別相對應分為四級

發生Ⅰ級和Ⅱ級突發事件時,應急響應由集團公司、省公司組織實施,廠級配合應急響應;

發生Ⅲ級突發事件時,啟動廠級應急響應;

發生Ⅳ級突發事件時,啟動部門應急響應,各相關部門進入預警狀態。

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8.2.2響應啟動

(1)發生符合Ⅳ級響應條件的事件,部門負責人宣佈啟動現場處置方案。

(2)發生符合專項預案Ⅲ級響應條件的突發事件,由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宣佈啟動相關專項預案

8.2.3響應行動

啟動應急預案後,相應的應急指揮部門按所確定的響應級別進行應急行動,通知應急體系有關人員到位,成立現場指揮部和各工作組,召開應急會議,安排應急隊伍進入事故現場,積極開展救助、搶險等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8.3應急處置

8.3.1先期處置

先期處置原則

(1)保三個優先,即:必須保證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

(2)以人員撤離為首先,保證不留死角,盡力搶救或被困人員,確保搶險人員的安全。

(3)確保發電設施不發生人為因素的損害,做好停電、停氣(汽)、停水和停用轉動機械的一切措施。

(4)確立警戒範圍、明確疏散集合點,迅速組建現場的醫療救護站。

(5)積極籌備後勤物資。

(1)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應採取的措施做出決策;

(2)對震損建築物能否進入、能否破拆進行危險評估;探測洩漏危險品的種類、數量、洩漏範圍、濃度,評估洩漏的危害性,採取處置措施;監視餘震、火災、爆炸、放射性汙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災害、損毀高大構築物繼續坍塌的威脅和因破拆建築物而誘發的坍塌危險,及時向救援人員發出警告,採取防範措施。

(3)及時劃分地震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誌,確定預警訊號和撤離路線;

(4)加強監測,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導致的二次人員傷亡。

8.3.2應急處置

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措施

(1)收集彙總震情、災情,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和上級主管單位報告。

(2)啟動地震應急預案,緊急部署抗震救災行動。

(3)宣佈進入震後應急期,必要時決定實行緊急應急措施,維護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

(4)根據救災的需求,向政府部門和上級主管單位申請調遣搶救搶險隊和醫療救護隊赴廠進行人員搶救和醫療救護。

(5)查明通訊破壞中斷情況,採取應急措施溝通與外界的通訊聯絡。

(6)查明交通中斷情況,採取應急措施搶通交通運輸,優先保證救援人員的運送。

(7)查明電力生產中斷情況,採取應急措施保障抗震救災應急用電。

(8)組織搶修通訊、交通、供水、供電、排水等生命線設施。

(9)組織查明次生災害情況和威脅,及時進行處置和防禦。

(10)組織安置災民,必要時疏散職工,保障職工食宿、飲水、醫療等基本生活需要。

(11)向公眾公告震情和災情,組織新聞媒體全面報道抗震救災情況。

(12)明確避險場所:避險人員就近在廠前區、招待所前開闊區域、二期擴建端開闊場地、廠區西大門空闊場地暫時避險,聽候下一步通知。

生產系統各崗位人員應急措施

(1)發生地震時應按照“保人身、保電網、保主裝置”的原則進行處理或避險;各工作(作業)區域在地震時應在第一時間內以所在區域最高崗位人員為組長立即組成本區域抗震臨時指揮小組,組織本區域人員作業或避險,並爭取利用各種通訊手段向高一級崗位人員保持聯絡暢通。

(2)發生地震時集控執行人員應堅守崗位,值長應通過各種通訊手段向有關領導及上級主管單位彙報地震情況。各值班員在值長指導下做好機組執行和事故處理工作,未接到避險命令不得離崗。在汽機房內巡檢工作人員有條件的回到集控室避險,沒有條件的自行避險,但應主動彙報值長自己的情況。所有崗位人員應立即戴好安全帽。

(3)氫站發生地震時應立即停止向發電機補氫,人員撤出至附近空曠區域避險,尋機將情況彙報值班負責人或上級領導;氫站檢修人員應遠離酸鹼灌等有腐蝕性的溶液裝置,遠離電源或有可能帶電的裝置。

(4)脫硫、化學控制室執行人員在發生地震時應堅守崗位,在控制室避險。其他各值班員、汙水處理站應緊急撤離值班室,向附近空曠區域避險。所有避險人員注意避險區域附近不能有高大建築物、臨時搭建的建築物、不牢固的電線杆、建築物等。

(5)輸煤集控室人員應堅守崗位,所有人員戴上安全帽,根據情況躲到桌子下或牆角處;皮帶值班員應停止皮帶執行,躲在大柱子旁或較高大堅固裝置下,距地面較低的立即撤離皮帶間到空曠的地域;配電室人員應立即停止工作,儘快撤離到空曠的地域;鬥輪機上的工作人員應立即將鬥輪機懸臂落下,停止鬥輪機皮帶機執行,迅速撤離到懸臂平臺上;重車、空車司機應立即停運裝置,在駕駛室內或迅速撤離到空曠的地域。

(6)油區工作人員應迅速撤離到空曠的地域,嚴禁靠近油罐附近。

(7)在裝置上工作的檢修人員應立即停止工作,躲在大柱子旁或較高大堅固裝置下,或撤離到空礦的地域。

(8)生產現場維護、檢修人員立即停止工作,遠離高溫高壓管道、酸鹼等有腐蝕溶液之處、電源或有可能帶電的裝置,撤離到空曠安全的地方。距集控室較近的,應到集控室避險。

(9)化學水處理、辦公樓、檢修樓、食堂、招待所、執行公寓、單身公寓人員應立即在部門(廠)組織下有序撤離,在廠前區或西大門空曠地帶避險,並組織清點好人員,按照事故預案成立抗震救災小組準備救災。

(10)避險時不要從天井下撤離,以防高空落物傷人。所有部位人員撤離嚴禁乘坐電梯。樓房內的人,要迅速遠離外牆、門窗和陽臺,選擇廚房、衛生間、樓梯間等開間小而不易倒塌的空間避震;也可以躲在桌下、內牆牆根、牆角、堅固傢俱旁等易於形成三角空間的地方避震;更不要盲目跳樓。室外的人要避開高大建築物等,把包等軟物頂在頭上,或用雙手護住頭部,防止被掉落的玻璃碎片、屋簷、裝飾物砸傷,迅速跑到空曠場地蹲下;樓梯往往是建築物抗震的薄弱部位,要看準脫險的合適時機。

通勤車輛應急措施

(1)地震發生時,車輛禁止行使。不得發車,關閉車門禁止人員上車,同時司機也要離開車輛。

(2)車輛在沒有出發時發生地震,停止發車,緊急疏散人員到空曠地方,但不靠近高大建築物。

(3)車輛行駛途中發生地震,立即減速靠邊停下,疏散人員到空曠的地方。人員來不及下車時,乘員要抓緊車輛上的固定部位和車座位的靠背,減輕受傷程度。

(4)發生地震時,車輛停靠儘量要遠離建築物。如果不能遠離,要保持鎮定緊急疏散人員。

職工食堂應急措施

(1)聽到地震報警聲,要保持鎮定,聽從後勤人員指揮。

(2)在餐廳就餐的職工在後勤人員的組織下按離出口“就近不就遠”的原則散離,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後撤離到餐廳外安全地方。

(3)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燃氣、供水系統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後滋生其它災害。

(4)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5)餐廳就餐震後撤離安置情況應立即彙報領導。

綠化人員應急措施

(1)震時就近躲避,不可驚慌亂跑,首先關閉綠化專用裝置。

(2)人員可撤離工作現場,儘可能作好自我防禦的準備,要鎮靜,應該迅速離開煙筒、電線杆、圍牆及高大建築,跑向比較開闊的地區躲避。

招待所、執行公寓、單身公寓應急措施

(1)服務員及時通知並組織房內人員快速疏散到緊急避難場所避險。

(2)人員下樓梯發生危險時,迅速躲避到樓梯的過道處。

(3)來不及跑出去時可躲到衛生間裡和空間較小的房間。可用沙發靠背和柔軟的物品頂在頭頂上,躲在桌子下面或有較堅硬支撐的物體下面。儘量躲在光線能射到的地方。

8.3.3擴大應急響應

現場應急指揮部對事故的發展態勢及影響進行動態監測和評估,並隨時反饋給上級應急管理部門,為應急決策提供依據,如升級達到啟動高一級響應程式條件,應及時提高應急響應界別、改變處置策略,同時向上級和社會救援力量求助。

初步處理無效果或險情擴大時,應急領導小組調配機動突擊隊進行搶險救災,同時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彙報、聯絡,請求社會力量進行搶險救災。

經應急處置後,事態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趨勢時,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研究決定下達擴大應急響應命令。

現場指揮部應隨時跟蹤事態的進展情況,一旦發現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應立即向地方政府、排程和上級主管單位報告,由應急領導小組協助調配其他應急資源參與處置工作。

8.4應急結束

當地震災害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的後果基本消除,經震情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較大地震的可能,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時,由廠應急指揮部宣佈應急響應結束,思想政治工作部通過媒體、網站、公告等形式釋出通知。

應急期間的臨時緊急措施,由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宣佈解除。

9後期處置

9.1善後處置

因救災需要臨時徵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訊裝置等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廠財務部門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

9.2地震災害損失評定

由廠裝置部組織專家對地震現場災害進行評估。

9.3社會救助

厂部辦公室負責接受並安排社會各界的捐贈。

9.4保險和理賠

廠財務部應積極督促商業保險公司履行保險責任,快速勘查,快速理賠。

9.5調查和總結

厂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對地震災害事件進行調查,總結地震應急響應工作並提出改進建議,上報江蘇省公司,必要時報送地方政府有關部門。

10應急保障

10.1應急隊伍

應加強與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的溝通,人力資源部應定期對消防員、醫療衛生人員及工程搶險人員進行地震應急技能的培訓。

10.2應急物資與裝備

10.2.1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裝置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10.2.2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對各類物資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建立與其它單位和供貨商物資調劑供應的渠道,以備物資短缺時,可迅速調入。

10.2.3應急救援物資的呼叫由應急辦統一協調,由裝置部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存、由廠辦及物資部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調撥和緊急供應。

10.3醫療衛生保障

10.3.1人資部勞保專職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並根據造成人員傷亡特點,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

10.4治安保障

10.4.1保安人員負責門衛警戒,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要物資和裝置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請求柳新派出所協助事故災難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

10.5經費保障

10.5.1在年初資金預算中設應急救援資金,從成本中列支,預算費用。主要用於應急物資的配備、預案演練、獎勵和發生事故時的急用。

10.5.2會同省公司財務部做好應急救援專項費用計劃,建立專項應急科目,保證應急管理執行和應急中各項活動的開支。

10.5.3發生重、特大事故時,若江蘇省公司暫時無力承擔,由集團公司協調解決,保證有足夠的應急救援資金。

10.6通訊與資訊保障

10.6.1制定應急通訊支援保障措施,保證在各種應急情況下都能夠通訊暢通,資訊傳遞及時。

10.6.2完善應急指揮通訊、網路系統,以行動電話、固定電話、行政電話、排程電話、無線對講機為核心,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的穩定、可靠的應急通訊系統。

10.6.3公佈應急彙報電話,並根據職務及任職人員的變動情況及時更新聯絡方式,同時將聯絡方式發放相關單位。

10.6.4應急指揮部與應急響應人員以及與集團公司、江蘇能監辦、江蘇省公司、電網公司、地方政府辦公室、安監局、公安局、消防支隊、氣象局、地震局、醫療機構等救援力量之間要通過有線電話、微波電話、手機等通訊手段,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並做到24小時有人值守。

10.6.5資訊管理部門建立應急救援指揮通訊系統以及執行維護機制,並保障資訊保安、可靠、及時傳輸,保證應急響應期間通訊聯絡和資訊溝通的需要。

10.7交通運輸保障

10.7.1廠辦在應急響應時,保證及時調運有關應急救援人員、裝備和物資。

10.8醫療衛生保障

10.8.1人資部勞保專職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並根據造成人員傷亡特點,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

10.9其他保障

10.9.1成立以行政正職為組長的突發事件領導小組,以及突發事件專項小組的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任務、目標和運作程式等。

10.9.2根據不同的突發事件建立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加強應急隊伍的建設,熟悉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類突發事件處置措施,提高其應對突發事件的素質和能力。

10.9.3配置完善的應急物資和技術裝備,建立並落實嚴密的日常檢查、維護等標準化管理制度,使各類事故處於可控狀態,應急系統處於完備狀態。

10.9.4對於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針對每一類突發事件的特點進行具體分析,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並報大唐江蘇省公司備案。

10.9.5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訊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重建。

11培訓和演練

11.1.1將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納入年度培訓計劃,有針對性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使生產一線人員100%經過心肺復甦法培訓,100%經過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電氣人員100%經過觸電急救培訓。

11.1.2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應該包括: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程式、應急資源保障情況和針對不同型別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措施等。

11.1.3如果預案涉及到社群和居民,應做好宣傳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11.2預案演練

應急預案的演練方式可以選擇實戰演練、桌面演練其中的一種,每年年度演練計劃制定,全廠應急預案演練每年不少於22次,其中實戰演練方式不少於4次,防汛類應急預案演練必須納入其中。

12附則

12.1術語和定義

12.2預案備案

12.2.1本預案按照要求地方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南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江蘇能監辦等單位評審後備案。

12.2.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至少三年修訂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及時修訂,修訂後按照報備程式重新備案:

(1)當生產規模發生較大變化或進行重大調整;

(2)隸屬關係發生變化;

(3)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重大危險源;

(4)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發生變化;

(5)應急預案評估報告提出整改要求;

(6)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要求。

(7)本預案由物業公司負責解釋。

12.1術語和定義

12.1.1地震

地震大小通常用字母M表示。地震愈大,震級數字也愈大,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震級為9.5級。目前國際上使用的地震震級--里克特級數,是由美國地震學家裡克特所制定,它的範圍在1-10級之間。它直接同震源中心釋放的能量(熱能和動能)大小有關,震源放出的能量越大,震級就越大。里克特級數每增加一級,即表示所釋放的熱能量大了約32倍。假定第1級地震所釋放的能量為1,第2級應為31.62,第3級應為1000,依此類推,第7級為10億,第8級為316.2億,第9級則為10000億。按震級大小地震劃分為弱震、有感地震、中強震、強震四類。

12.1.2弱震

震級小於3級。如果震源不是很淺,這種地震人們一般不易覺察。

12.1.3有感地震

震級等於或大於3級、小於或等於4.5級。這種地震人們能夠感覺到,但一般不會造成破壞。

12.1.4中強震

震級大於4.5級、小於6級。屬於可造成破壞的地震,但破壞輕重還與震源深度、震中距等多種因素有關。

12.1.5強震

震級等於或大於6級。其中震級大於等於8級的又稱為巨大地震。

12.2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轄區地方政府有關單位和上級主管單位備案。

12.3預案修訂

本預案應適時進行修訂,最長期限不超過三年。

12.4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辦公室制定、歸口並負責解釋。

12.5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