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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2篇 探究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

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是國家教育制度的重要法律,旨在保障每個孩子受到平等、全面、優質的教育。貫徹落實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促進教育發展,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和義務。本文旨在探討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的實踐意義和體會。

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2篇 探究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

第1篇

有人說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遊人說教師是園丁,有人說教師是紅燭,燃燒了自己照亮了別人……教師是一個不同於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聖、偉大、高尚,世界一切讚美的詞語都可以用在她身上。當我是學生的時候,我學習的是《守則》《規範》;當我成為教師的時候,學習的是《教師法》。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著,但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例如毆打、辱罵、誹謗教師、拖欠工資等等的事情發生,而教師迫於時代和社會的壓力,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說明教師只知法、守法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教師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那現在我不會再怎麼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說說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於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另外,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履行一定的義務。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教學不再是簡單的知識灌輸、移植的過程,應當是學習主體(學生)和教育主體(教師,包括環境)互動作用的過程。學生將不再是知識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識的習得者。面對知識更新週期日益縮短的時代,我意識到: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澱學養。有句話說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

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物件健康成長。

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2篇 探究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 第2張

第2篇

本人經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學習《教育法》、按照《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業務水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程,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敬業。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不用學習成績作為唯一標準來衡量學生,與每一個學生建立平等、和諧、融洽、相互尊重的關係,關心每一個學生。

當然,法律的實效更多地取決於執行的過程。這種實效不僅在於用法律規範政府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投入,規範學校的收費行為等。更在於讓其他人有法律的依據,合力打擊那些非法行為。因為法律的實效更多地在於權利意識的覺醒,以及隨之而來產生的監督行為。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那就是最該學習的法律。不是政府和學校,而是學校、學習橫和家長。只有我們都瞭解了義務教育法,具有了響應的維權意識。才可能形成更嚴密,更有效的監督體系,為義務教育健康發展提供保障。

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利用學科特點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激發他們的學習積極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總之,本人將站在民族復興的高度上來認識黨的教育事業,忠心於黨的教育事業,勤勤懇懇,把畢生的所學貢獻給社會主義國家的教育事業中,在平凡的崗位上爭創不平凡的業績。

“教師在教育學生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現在我們老師對學生體罰的現象是很少了,但變相體罰有時卻還存在。記得有一次我去上課,當我叫到一個同學時,其他同學的表情怪怪的,我一詢問,一個最愛講話的同學馬上說:“她從不笑,臉苦苦的,叫她??”還沒等他說完,我就明白了。再看看那個同學,她低下了頭。這時我知道無論我用什麼語言來安慰都無法撫平孩子那受傷的心靈。所以我們老師一定要注意我們的語言,千萬不能用語言來挖苦學生。作為老師,我們應本著一切為了孩子的宗旨,用真誠和全身心的愛走進學生的心靈,在教育學生時,應講究方式,注重藝術,三思而後行。

面對那後進的、犯錯誤的學生,我們老師要怎麼辦呢?首先我們要放平心態,

用發現的目光來看待學生。即使在最難教育的學生面前,我們也要信心百倍,透過學生氣人的一面,看到他可愛的一面,看到他的熱情上進。就像我班的張少強,他的學習成績暫時不理想,紀律表現也不是好,但他卻有好的一面,教室的桌椅壞了,不用你叫,他馬上去修理。所以每次他犯錯時,我總是先表揚他的這個優點。

作為教師,我們要承認學生的個體差異,允許學生在學習上產生錯誤。試想:如果學生這也會了,那也不錯了,還需要我們老師的指導和幫助嗎?

蘇霍姆林斯基說:“老師無意間的一句話,可能造就一個天才,也可能毀滅一個天才。”因此我們一定要用仁愛之心和寬容之心對待每一個學生,尤其是不要傷害學生的自尊心和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