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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制教育心得體會7篇 法律與教育:心得與體會

《教師法制教育心得體會》是一篇探討教師法律意識重要性的文章。通過對法制教育的參與和學習,作者深刻認識到了在教師職業中遵守法律的必要性和意義,以及教師應如何合法、合規地開展教育工作。本文將分享作者在法制教育中的心得體會,為廣大教師提供更多法律方面的啟示和幫助。

教師法制教育心得體會7篇 法律與教育:心得與體會

第1篇

提高幼兒教師專業素質,首先要改變自己的思想認識,提高幼兒教師的職業道德水平。隨著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知識需求的日益增長,對教育的要求也越來越嚴格,這就要求我們幼兒教育工作者要從思想上認識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更新教育觀念,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努力提高職業道德水平。通過本次學習,我的思想認識有了深刻的認識,下面就本人的學習體會總結如下:

1.學好教育法規,做到依法執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師法》、《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是幼兒園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是指導教育工作的綱領性檔案。每一位幼兒教師都應該熟知其內容,深入領會其精神實質,切實貫徹落實到教育教學工作中,做到依法執教。

2.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幼兒園教育是對一個人的啟蒙教育,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非常細緻的工作。有的教師認為幼兒園就是保育園,幼兒教師的主要工作就是“看孩子”;也有的教師認為小孩子好應付,對教育活動不積極準備,敷衍了事;還有的教師過分強調了教師的主導作用,“填鴨式”教學,把活動搞得非常嚴肅、死板,束縛了幼兒活潑的天性。樹立正確的教育觀,首先就要走出這些誤區,擺正自己在教育活動的位置,營造良好的氛圍,注意挖掘幼兒各方面的潛能,使幼兒得到全面發展。

3.樹立良好的幼兒觀。《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總則中明確指出:“幼兒園教育要尊重幼兒的人格和權利,尊重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和學習特點,以遊戲為基本活動,保教並重,關注個別差異,促進每個幼兒富有個性的發展。”作為幼兒教師應該與幼兒“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把幼兒作為平等的主體來對待,不要居高臨下,無視幼兒的人格與自尊。對幼兒既要關心愛護,又要尊重。

4.培養高尚的職業道德。只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才能做好幼兒教育工作。

一是愛崗敬業。樹立“幹一行,愛一行,專一行”的信念,熱愛幼兒教育事業,努力做好本職工作,踏踏實實,刻苦鑽研,成為專業突出的“專家型”幼兒教師。

二是關心幼兒。幼兒園教育的物件是幼兒,他們還沒有形成良好的行為和生活習慣,作為幼兒教師,要時時處處關心、愛護幼兒,保教並重,幫助幼兒形成良好的習慣,促進他們各方面全面、均衡發展。

三是依法執教。包含兩層含義:第一是遵守有關的教育法律、法規,認真做好活動前的準備,嚴格執教行為,杜絕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第二是遵循有關的教育規律和幼兒生理及心理特點來設計活動內容,突出幼兒的主體地位。一名優秀的幼兒教師都應做到這兩點,做到遵“規”守“法”。

四是持之以恆。始終如一的工作態度是做好工作的保障,決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晒網”,今天高興就認真對待,不高興就應付了事,應該把幼兒教育作為畢生的追求,認真做好每一天的工作,持之以恆,為幼兒教育事業奉獻力量。

教師法制教育心得體會7篇 法律與教育:心得與體會 第2張

第2篇

通過參加我校組織的教師法制教育培訓,使我堅定了學法與用法相結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質和依法管理學生的信念。在學習過程中,我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注重職業道德。真正做到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廉潔從教;為人師表。關愛和尊重學生,以學生為本,是現代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師德建設的核心內涵,學為人師,行為世範,每位教師應在教書育人,完成崇高使命的愉悅中昇華道德,積極做高尚師德的踐行者。堅決不搞有償家教。

二、使我充分認識到了學法用法的重要性。作為人民教師,要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必須自覺學習法律知識、宣傳法律知識、貫徹法律知識。當然,前提是要增強自己的法制觀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質。知法、懂法,在教育教學過程中,認真履行職責,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業務水平,嚴格執行師德師規,堅持做到 “為人師表”,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以身作則,潔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為學生樹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嚴格依法辦事。這是學好法、用好法的關鍵。學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將學法與用法有機結合起來,才能做好教書育人工作,使學生健康成長。因此,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堅持依法解決問題。學生出問題是正常的事情,一旦問題出現,必須嚴格按照學校的管理制度進行教育和處理,對學生進行教育,使學生明白是非曲直,做到防微杜漸。

四、加強法制教育,增強青少年法律意識尤為重要。我國青少年犯罪率屢增不減,是法制觀念淡薄的結果,作為人民教師幫助學生了解一些法律常識是必要的。 青少年正處於青春期時,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滿著獨立性、依賴性、自覺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較大、易衝動、自我控制能力較差、做事情欠缺考慮;而且他們的人生閱歷淺,社會環境卻又非常複雜,社會上對青少年誘惑的東西太多,對青少年學生的成長也發生著重要的影響。如一些非主流文化,網路上負面消極的東西,虛擬的網路世界,扭曲的價值觀等。 所以如果沒有正確得法的引導,他們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違法犯罪。

作為教師,我們的目標是讓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學有所獲,學有所成。所以應當對學生加強法制教育,增強青少年法律意識,使學生將來成為一名遵紀守法的公民。

第3篇

我從事了幾十年的教育工作,但關於教育法律法規這方面的知識,我自己認為還是需要進一步學習提高。經過這段時間的學習,我獲益良多,對教師這個職業有了更深一層的瞭解。最讓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關於教師基本修養與師德。談到修養與師德,其實每一個職業都要求具備一定的職業修養與道德。但是對於教師這個職業而言,就顯得尤為重要。因為作為一名教師,一言一行都是學生眼中的榜樣和標準。教師在學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須具備良好的修養與師德,這一點非常重要。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清楚地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還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我知道不管是老師還是學生都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我也更清楚地認識到作為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與我們教師相關的法律法規還有很多,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等,這些都是我們最應該好好學習的。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是我國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們做到: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老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這是我們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我們每位教師必須認真貫徹這一方針。

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的基本內容,知道了《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讓我在行為上有了準則,只有好好學習才能保證自己享有的權利。《義務教育法》於1986年實施的,國家一直都十分重視發展社會主義教育事業,把普及義務教育、實施素質教育和促進全面發展作為立法的基本目標。因此它具有全社會性、普遍性、強制性、統一性和基礎性。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教師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基本內容,讓我知道在今後的教育工作中,要讓學生喜歡,家長滿意,校長認同,就必須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做到不體罰、不挖苦、不諷刺、不威脅學生等等,要時刻關心後進生,公平對待每一位學生,發現他們的閃光點大膽鼓勵,做到因材施教。

工作是神聖的,也是艱苦的,教書育人需要感情、時間、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這種付出是要以強烈的使命感為基礎的。一個熱愛教育事業的人,是要甘於寂寞,甘於辛勞的,必須受得住挫折,將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學實踐中去。

教師必須關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他們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都得到發展,我們應多與學生進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學生的知心朋友,這需要我們對學生傾注相稱的熱情,對其各方面給予關注。“愛”要一視同仁,持之以恆;“愛”要面向全體學生。“金鳳凰”固然可愛,而“醜小鴨”更需要陽光,多給他們一份愛心,一聲讚美,一個微笑,少一些說教,要更多和他們交心談心,幫助他們查詢“後進”的原因,真正做到對症下藥,在學習和生活細節上關心他們。老師對學生不要體罰,不要訓斥,不要高高在上,而應該做一個和氣的人,一個嚴謹的人,一個值得尊敬的人,一個堪為師範的人。學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強烈的。老師對學生的批評,恰當的,就是一種激勵;不恰當的,就會成為一種傷害,甚至還會導致逆反心理產生。絕大部分學生不喜歡老師批評時譏諷、損傷學生,傷害學生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們應掌握批評的“度”,變“忠言逆耳”為“忠言悅耳”。

當然,教學過程不僅僅是學生學習的過程,也是一位老師學習的過程。教師要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學識,博學多才對一位教師來說當然很重要。沒有廣博的知識,就不能很好地解學生之“惑”,傳為人之“道”。知識絕不是處於靜止的狀態,它在不斷地豐富和發展,每時每刻都在日新月異地發生著量和質的變化,特殊是被稱作“知識爆炸時代”、“數字時代”、“網際網路時代”的今天。因而,我們這些為師者讓自己的知識處於不斷更新的狀態,跟上時代替展趨勢,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改革教學內容和方法,顯得更為重要。否則,不去更新,不去充實,你那點知識就是一桶死水,終會走向腐化。

今後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識來武裝自己,讓自己成為一個真正知法、執法的合格教師。讓我們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使自己的教育物件能夠健康快樂地成長!

第4篇

近段時間,學校開展了《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教師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教育法律法規的的學習活動。我利用業餘時間又學習了《婚姻法》、《公民道德實施綱要》《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等重要理論,通過教師法制教育學習,我受益匪淺,使我堅定了學法與用法相結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質和依法管理學生的信念。在這次的學習過程中,我有以下幾點體會:

1、注重職業道德修養,真正做到職業道德規範所規定的六條內容是基本。

教育教學中嚴格落實規範內容,教書育人,為人師表,關愛和尊重學生,以學生為本,認真完成學校所給予的工作和任務,積極做好教育教學工作,使自己滿意、學校滿意、學生滿意、家長滿意、社會滿意。

作為人民教師,學法與用法要成為一個重要內容,必須要自覺學習法律知識,用法律來武裝自己的頭腦,在教育教學中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遇到事情能夠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能夠幫助別人。平時積極宣傳法律知識,不僅使自己知法守法,也要讓身邊的人知法守法。所以自覺地增強自己的法制觀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質是首要前提。知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用法,用法也才能護法。

3、加強青少年法律法制教育,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尤為重要。

從我國青少年犯罪率屢增不減這一情況看,這正是法制觀念淡薄的結果,這無疑是教育的一大缺失。作為人民教師的我,深感愧疚,雖然我不能幫助所有學生了解法律常識,但至少我可以從身邊的學生入手,向他們宣傳法律知識,讓他們知法、守法、用法、護法,這也許就是我做為一個教師所應盡的也是必盡的責任之一。國中階段的青少年正處於青春期時期,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迫切向往著自身的獨立性,卻又擺脫不了依賴性;有了一定的是非原則,自我控制能力卻又較差;缺乏自覺性,又充滿了反抗性;做事情有了一定的主見性,卻又欠缺周全地考慮。這樣的矛盾存在導致學生的思想起伏大、情感易衝動,加上他們的人生閱歷尚淺,社會環境又非常得複雜,不良誘惑太多,教育就成了一個重要的內容,只有讓學生明白法律知識,運用法律知識才能真正地保護自己,保護他人。

4、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想方設法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學任務。

在工作中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和業務水平,嚴格執行師德師規,堅持做到“為人師表”,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以身作則,潔身自好,以身立教,為學生樹立起楷模的形象應作為我的最終奮鬥目標。

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我會以此次學習為契機,力爭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師。

第5篇

青少年是祖國的花朵,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未來。教育和培養好青少年,是我們中華民族永葆生機和活力的根本大計,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基礎工程,是全黨全社會共同的社會責任。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青少年的培養教育,為青少年成長提供了良好的條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長。一切為了孩子,給青少年營造一個和諧、平安的學習氛圍,也是我們學校一直所重視的,更是我們教師德育教育工作的一個重點。

學校將中國小交通消防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護、財產安全教育等內容列為教育重點,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選擇合適的法制教育內容,將法制教育與課堂教學、課外活動、學生假期社會實踐活動緊密結合,進一步增強了學校法制教育的針對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無遺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師組織班會教育,學校組織觀看相關座談,學校還充分利用黑板報、校園網等宣傳媒體,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園”的宣傳力度,廣泛開展了各種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動,確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實效性。

當然,法制教育不僅要向青少年宣傳遵紀守法的重要意義,更重要的是讓他們認識到:法律不僅是對自制行為的約束,更是捍衛尊嚴、權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應傳達這樣一個資訊:法律就在身邊,我們學習、生活的學校、家庭、社會有一個強大的法律保護網,時時刻刻規範著我們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調整著各種社會關係,只有自覺遵紀守法,才能健康順利的成長,並有一個良性發展。

換個角度講,法制教育是一個普法的過程。我們應當告訴學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針對他們的陷阱,如何識別、自救、求助等。還要讓他們明白有哪些權利,如人格權、受教育權等等,如果這些權利受到侵害應當採取何種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於付出更大的代價。總之,開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養學生民主、法治的觀念,讓青少年認識到法律不是約束行為的鎖鏈,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義會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勢群體也能得到法律陽光的普照,從而自然地產生對法律的信仰,提高他們明辨是非的能力。這些才是他們真正缺少的,是他們從單純的課堂教育中學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價值所在。

遵紀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潛移默化地從青少年身邊的事件起,從他們身邊的事做起,通過科學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強有青少年的國家意識、權利義務意識和守法用法的意識,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和諧、向上的法制環境。

第6篇

教師的職業是教師與育人。順應時代潮流,跟緊社會步伐與時俱進,是教師必備的素質條件,所以終身學習是必須的,無需理由,是工作的需要。

思想統領行動,所以理論學習必不可少。本年度市委市政府號召全體教師開展師德大討論活動,學校在週一的例會中召開全體教師會議,郭豔彬校長主持並召開了“和安裡國小深入開展師德大討論活動動員大會”,宣讀了市委市政府下發的關於師德大討論的通知,學習了相關檔案的同時。又組織安排老師們重新學習了《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國小教師專業標準》、《秦皇島市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桂法“十要二十不準》等相關法律法規。再次重申教師終身學習理論,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專研業務,勇於探索創新的重要性,要求教師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更新觀念,努力用正思維影響學生全面發展。

在學習法律法規中,提示老師們正視教學工作的同時,注意自己的言行,保證不逾越紅線,不以身試險,踩踏紅線,正確理解法律法規中規定的教師禁忌和責任。

教師教學中容易犯的錯誤是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家長反映強烈的除了補課辦班外,最多的莫過於教師的體罰學生現象。

教師體罰學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老師和學生,本身是一對矛盾體,在共同的學習中,同時成長。既然是相互依存的矛盾體,在共同創造學習中,必然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矛盾摩擦,因為無論老師還是學生,都是有著自己思想的獨立體,那麼思維不在一個層面上是必然的,這樣造成的矛盾需要理性處理。

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關注更多的是孩子在學校是否得到老師的照顧,其他學生是不是學習活動中碰撞了自己的孩子,給孩子造成傷害,無關有意還是無意,即使是自家孩子有錯在先,也要強調損失大小,必要求老師做出滿意的處理。

國小階段數學、語文、英語,為必考科目,學生家長和老師之間可能會有一種不言的預設,一般關注孩子的成績,也只是看成績的多少,不考慮過程,這樣的家長還算關心孩子學習的;把孩子送到學校,不管不顧的更是大有人在,學習好壞不重要,孩子犯錯不是關鍵,只要孩子進入學校大門,不受委屈,到家不談老師的體罰,就無事,一旦老師有過激言行,家長就有時間找老師理論,必定要個合理的解釋,這是對老師的尊重,因為面對面的瞭解更有益於事件的處理和解除彼此之間的有意或無意的誤解;有一些家長更喜歡打校長電話、市長電話,舉報老師,這也許是資訊時代的進步,它帶給大眾方便的同時也丟失了寬容的面對面溝通機會。

作為音樂老師、舞蹈老師,除非孩子特別喜歡,否則冬天,孩子上舞蹈課換服裝,感冒著涼也必是舞蹈老師的錯誤。

xx老師的舞蹈課在舞蹈教室授課,要求孩子上舞蹈課時,必須換舞蹈鞋,站隊中,有違反紀律的,老師批評,學生回家告訴家長,家長不滿意,孩子換舞蹈鞋,在樓道站隊進入舞蹈教室,家長打市長熱線,反映說學生在樓道換鞋影響孩子身體健康,造成感冒發燒,老師有責任,要求對xx老師做出處理。

音樂老師組織學生學習樂理知識,要求作業完成新歌曲的演唱和識記這種作業,家長反對,學生不完成,老師要求補寫作業,家長認為體罰學生。

一年級《品德與生活》課上,老師和學生互動,有動手操作練習,需要孩子帶工具,女生李xx在老師剛剛說出下一課時需要帶活動工具要求時,即刻發出:“我媽媽說:只聽班主任老師的話。”上課的任課老師被孩子的童言整得悲催的無語了。

社會的發展需要規則,一些契約精神需要在孩子的幼小心靈中紮根,那麼法律法規約束的言行,每個公民都應該遵守,而模糊的體罰概念需要細緻規範條款。必要的懲罰也是學校教育的一部分,但是懲罰的尺度究竟怎麼規範,怎麼衡量?需要社會監督的同時,法律工作者也要明文定性,以彌補“體罰”的得當與過失,在什麼尺度範圍內,視為必要“教育”?這值得教育工作深入學習法律法規後深思、反省。

教師在順利完成教育教工作的同時,不斷挖掘自身潛力,發揮自身優勢,提升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更好的保證工作的順利完成,用法律法規約束自己,也可以更好的保護自己,讓孩子們在完善的機制下健康成長,讓老師享受愉悅的工作環境,和諧發展,共處同一片藍天。

第7篇

為提高自我對《教師法》的認識,樹立法的觀念,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明白自我應承擔的義務,併合理地維護自我的合法權益。我認真學習了《教師法》。經過學習,我感覺受益匪淺,對依法執教、關愛學生、無私奉獻等概念的內涵有了更深層次的詮釋。下頭,我就具體談一談學習的感想:

經過學習《教師法》,讓我明確了要持之以恆、堅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論、教育理論的學習。逐步加深對“教育即服務”、“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學高為師,德高為範”等重要思想的理解。並時時處處注意自我的言行舉止,加強自我的依法執教意識。這不僅僅要求我們教師發揚蠟燭的精神,還要求教師自覺服從組織的安排,甘為人梯,做辛勤的園丁。僅有這樣才能一心撲在教育事業上,終生獻身教育,並用自我智慧的鑰匙,開啟學業生踏入科學知識的大門。用自我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學生完美的心靈。

經過學習《教師法》,讓我更加熱愛學生。熱愛學生是教師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動力,一個教師僅有具備了這種道德情感,才能產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強烈願望。千方百計的去教好學生,孔子說的:“愛之,能勿勞乎?言之,能勿誨乎?”就是這個道理。

經過學習《教師法》,鞭策我更加刻苦鑽研業務知識,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識修養。新形勢下新的理論知識層出不窮,業務知識學習不能僅停留在學過、看過、聽過即可,如果鑽研不深不透,異常是在理論和實踐相結合上做得不到位,就會對工作產生不可預知的影響。我們應當時刻記住,僅有不斷學習新的知識,不斷加強業務進修,才能滿足新時期對教師要求的“從經驗型向知識型研究型的轉變”,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務於教育教學這項本職工作。

經過學習《教師法》,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則。教師從事的是培養人的工作,教師勞動最有影響力的就是“言傳身教”,也就是說教師是用自我的學識、思想品質和人格魅力來對學生進行教育的,無論哪一層的學生都自覺或不自覺的把教師當成自我的榜樣。教師是學生學習做人的參照物件,所以人們常說“教師是鏡子,學生是教師的影子。”以身作則要求了教師做事要言行一致,表裡如一,還要求我們儀表端莊,大方得體。否則就會在不知不覺中給學生造成不良的影響。

另外,經過學習使我懂得了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師在享有必須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必須的義務。並且,當教師享有的權利越多時,對其素質的要求就會越高,相應地,我們必須承擔的職責和義務也會更重、更多。

所以教師在享受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教師法中規定的義務。具體的說就是教師依法享有“教育教學、學術活動、管理學生、獲得勞動報酬、民主管理、進修培訓”等權利,並應當自覺履行“遵紀守法、履行聘約、教育學生、關愛學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義務。

以上是我這段時間學習的感想,如果說,理論學習只是手段,融入實際才是目的,那麼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應當做些什麼呢?

首先,師之以“德”。世界如此精彩,外面誘惑不斷。在琳琅滿目的大千世界中,我們的心或許容易浮躁,時至物質禮貌高度發達的今日,求“富”尋“逸”或許是大多數人的夢想。物質上的富裕、生活上的安逸真的總是幸福的嗎?未必!鑑於教師職業的特殊性,我們有著比其他職業更高的人格要求。師者的傳道、授業、解惑不必須只指向純知識的學習,相反,它更多的作用於對學生人格的塑造上。

第二,行之以“法”。教師不僅僅要有完善的人格魅力,還要將這種人格置於法律的前提之下。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就是以全面提高教師職業道德素質為核心,以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為重點,目的在於進一步引導廣大教師樹立正確的教育觀、質量觀和人才觀,增強教師教書育人、以身立教的職責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教師隊伍良好形象的活動。近幾年來,學生、家長把學校和教師推向被告席的事件屢見不鮮。在“管”與“不管”之間徘徊的教師們疑惑不斷,到底如何才是可行的?我們說按照法律行事才是合理的。我們在教學過程中必須行之以“法”。

最終,我要說的是,我們必須要牢記《教師法》,用《教師法》來規範和鞭策自我,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要刻苦學習教育科學理論,要進一步學習新知識,不斷增強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