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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運合同3篇 "高效垃圾清運:提升環保影響力"

本文將以“垃圾清運合同”為主題進行介紹。垃圾清運合同是一種雙方協議,規定了清運公司和委託方之間的權益與義務,旨在確保垃圾清運工作的順利進行。通過此合同,雙方將明確清運方式、頻率、責任分擔等關鍵事項,從而達到環境整潔和垃圾處理的有效管理。

垃圾清運合同3篇

第1篇

為了小區內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環保要求,給住戶營造一個潔淨、舒適的生活環境,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清理、運輸甲方位於內的生活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委託乙方清運生活垃圾的地址為:(不含建築垃圾);

2、清運頻次:乙方必須做到生活垃圾每天全部清運完畢;3、清運時間:晚上10:00前完成。

1、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接受甲方委託清運生活垃圾的工作。

1、乙方收取甲方垃圾池內的生活垃圾清運費按照1700元/月標準收取。(其中包含兩個小區生活垃圾清運費1600元/月,垃圾車修理費100元/月)。

1、協議期間,在乙方無違約的前提下,甲方確保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運。

2、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運質量,有權對乙方現場清運過程中出現的“滿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運質量的現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檢查等特殊情況,可提前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臨時履行清運義務,收到通知後乙方須配合甲方增加垃圾清運次數。

1、乙方須按本協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生活垃圾清運工作,應做到垃圾日產日清。委託清運的垃圾必須運送到垃圾場,按照符合環保要求的標準處理,不得未經處理隨意傾倒。因傾倒行為導致甲方被有關單位處罰、追償的,則罰款和賠償金由乙方承擔。

2、乙方每次清運後不得有“滿箱和漏箱”現象,清運完畢後需將垃圾箱歸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沒有按時清運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應及時派人到現場檢查、督促清運到位。

3、乙方在清運過程中應採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車上垃圾在小區拋、冒、滴、漏,如發生“落渣、漏渣”等現象時,須及時將現場清理乾淨。

4、乙方在清運過程中有損壞其他公用設施的,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5、乙方如遇垃圾場變阻等特殊原因,應及時通知甲方主管人員,告知延遲清運,但最多不得延遲一天。

6、乙方應指派專人檢查、督促甲方現場的生活垃圾清運情況,及時收集甲方的反饋意見。

7、乙方在垃圾清運工作時應做到安全、有序,自覺遵守甲方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確保安全行車,嚴禁夾帶甲方財務出廠,乙方人員在垃圾清運工作時,發生傷亡等安全事故,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乙方如沒有履行日常垃圾清運工作,或日常垃圾清運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如業主投訴一次或甲方檢查發現一次,按乙方費用的10%扣罰。如乙方提出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協議。

2、乙方每天清運生活垃圾沒有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扣除當天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用(特殊情況除外,但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垃圾清運合同3篇

第2篇

為了切實保障高新區(濱江)的日常環境衛生,確保園區內生活垃圾及時清運,經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所屬區域內的垃圾進行清運,為明確雙方的責、權、利關係,達成協議臺下:

3、乙方須配備垃圾清運車一輛,清運工人兩名,穿著乙方統一的工作服;

4、乙方車輛進出以及人員在甲方區域內的一切活動須嚴格遵守園區的相關管理規定。

6、收費與結算:一口價每年垃圾清運費為2330元。甲方垃圾清運費每半年支付一次,生活垃圾清運計算時間從20____年6月開始。

7、雙方在此確認本協議並不在甲方和乙方清運之間形成僱傭勞動關係。甲方概不負責乙方清運工的各種社會保險、福利及工資,亦不直接向乙方清運工支付任何費用。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執一份,有效期自20____年6月1日起至20____年12月31日止。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雙方經協商後仍無法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濱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3篇

為了__村內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環保要求,給住戶營造一個潔淨、舒適的生活環境,道路及生活區域環境潔淨,根據《四川省成都市城市環境衛生有償服務辦法》規定,甲方將日常生活垃圾承包給乙方清運運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清運村內的生活垃圾事宜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委託乙方清運轄區內垃圾池內所有的生活垃圾。

2、清運頻次:乙方必須做到垃圾清運點的生活垃圾常態不過半,並保障垃圾池周邊清潔。

1.所有垃圾清運保證每週不少於1次,冬季每月不低於4次,夏季每月不低於6次。村指定專人對垃圾清運做好記錄。村進行不定時檢查,如有未及時清運而發生的“爆桶”現象或者由市、鎮檢查群眾舉報而導致村委會被通報的,甲方將作100—500元一次的扣罰款處理。

3.垃圾放置:承包人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將垃圾清運至鎮集中點,委託人指定垃圾放置地點,與之發生的垃圾放置相關糾紛由甲方負責。

4.安全責任:在承包合同期間,承包人所屬作業人員在清運過程中注意自身人身安全,所發生的任何身體損傷、醫療或清運過程中對第三人所發生的責任概由承包人負責,委託人不承擔任何責。

三、承包費用和結算方式:承包人在清運過程中的餐費、人工費、油費、車輛維修費用等均由自己負責,不得藉故加價或要求任何附加費用;乙方收取甲方垃圾池內村內生活垃圾的清運費,按照村戶籍人口人均20-24元/年標準收取,全村戶籍總人口人,合計垃圾清運費元(含稅費)。每6個月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清運費用,乙方開具正規的稅務票據。

四、承包人必須切實履行垃圾清運職責,因清理不及時或者清理達不到甲方要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不及時整改超過3次),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後,垃圾量如無增減可順延。

特此註明:今後因政策性要求垃圾分類事宜,甲、乙雙方重新協定清運價格。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環衛部門備案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望共同遵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