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離校保證書5篇 “遠離校園,離校保證書為你獻上安心保障!”

離校保證書是由學院、學校出具的針對畢業或退學學生的證明檔案。通常包括學生的個人資訊、入學時間、學習、生活表現、畢業時間等內容,並承諾學生完成學業後將主動離校,不會在校內從事違法、違紀行為。離校保證書在學生畢業或退學時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學校管理的重要一環。

離校保證書5篇 “遠離校園,離校保證書為你獻上安心保障!”

第1篇

為了配合學校做好畢業生離校外出實習、應聘、工作期間的安全工作,結 合本人的實際情況,特作出如下安全保證:

一、本人在離校期間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不做任何違紀違法的事情。

二、在自願離校期間,保管好自己的錢、財、物等,並對自身的安全負全部責任。主動學習安全知識,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自身的安全。如出現安全問題,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三、以一名合格的大學畢業生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不作出任何有違校規校紀的言行,在外樹立我校的良好形象。

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質保量完成單位交給的各項任務。

五、經常與學校保持聯絡,若需更換實習或工作單位必須及時向原實習或工作單位和學校報告,並告知學校新的實習或工作單位及聯絡方式。

六、在實習、工作、生活中如遇到本人難以處理的事情,及時向實習或工作單位和學校報告,以爭取事情的妥善解決。

七、堅決與傳銷組織劃清界限,拒絕從事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動,提高警惕,不輕易聽信任何人,以免上當受騙。

八、本人自願遵守以上各條保證,如有違反由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責任,學校對此概不負責。

離校保證書5篇 “遠離校園,離校保證書為你獻上安心保障!” 第2張

第2篇

為貫徹落實國家、學校有關安全工作管理規定,防患於未然,提高學生的自防、自衛、自治、自救能力,確保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特制定以下保證:

1、放假按時回家,決不在外停留,回家前打電話通知家長,回家後第一時間與班主任老師取得聯絡(手機簡訊)。

2、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有關規定,嚴禁參與不法活動,嚴禁違法犯罪事情發生。不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鬥毆、不酗酒、不參與賭博或變相賭博活動。

3、遵守交通法規,回家和返校途中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非法運營車輛,不乘坐無牌、無照、無保險的“三無”車輛,不乘坐非客運車輛和無資質車輛。橫穿馬路有人行道一定要走人行道,注意來往車輛,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4、增強自我防範和保護意識,不在危險地段逗留和玩耍,嚴防危險事故發生。遇雷雨天氣,不得在大樹、高大建築物下避雨,並注意無蓋下水道,不在危險房屋、牆壁下逗留。

5、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自覺做好防火、防騙、防盜和用電等安全防範。

6、注意食品衛生安全。遠離毒品、不玩火或易爆、易燃物品,遇有危險情況要及時呼救並報警。

7、正確交友,外出辦事時,先徵得父母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過夜不歸宿。

8、認真完成老師佈置的假期任務,合理安排每天的學習時間,不沉迷電視、網路,利用假期為下學年度的學習任務做好充分的準備。

9、提前做好開學準備,按時返校。在離校和返校途中,注意人身財產安全,尤其是交通安全。

本人鄭重保證,以上事項已知曉,並保證在假期中嚴格遵守,凡因違反上述規定產生的一切後果及責任由本人負責,與學院無關。

本人已經認真閱讀《廣南縣第四中學校放假學生離校安全保證書 》,現鄭重保證一定嚴格遵守其規定及注意事項!

第3篇

為了配合學校做好畢業生離校外出實習、應聘、工作期間的安全工作,結 合本人的實際情況,特作出如下安全保證:

一、本人在離校期間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不做任何違紀違法的事情。

二、在自願離校期間,保管好自己的錢、財、物等,並對自身的安全負全部責任。主動學習安全知識,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自身的安全。如出現安全問題,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三、以一名合格的大學畢業生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不作出任何有違校規校紀的言行,在外樹立我校的良好形象。

四、走上實習崗位後,遵守實習或工作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質保量完成單位交給的各項任務。

五、經常與學校保持聯絡,若需更換實習或工作單位必須及時向原實習或工作單位和學校報告,並告知學校新的實習或工作單位及聯絡方式。

六、在實習、工作、生活中如遇到本人難以處理的事情,及時向實習或工作單位和學校報告,以爭取事情的妥善解決。

七、堅決與傳銷組織劃清界限,拒絕從事任何形式的非法傳銷活動,提高警惕,不輕易聽信任何人,以免上當受騙。

八、本人自願遵守以上各條保證,如有違反由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責任,學校對此概不負責。

第4篇

為了確保離校外出期間的安全,嚴格與學院之間的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檔案精神,結合本人的實際情況,特向學院作如下安全保證:

一、本人因個人原因,自願申請離校,離校起止時間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二、本人在離校期間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不做任何違紀違法的事情。

三、在離校期間,保管好自己的錢、財、物等,並對自身的安全負全部責任。主動學習安全知識,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自身的安全。

三、以一名合格的大學畢業生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不做出任何有違院規院紀的言行,在外樹立我院的良好形象。

四、堅決與傳銷組織劃清界限,拒絕從事任何形式的非法傳銷活動,提高警惕,不輕易聽信任何人,以免上當受騙。

五、離校期間,我將主動與家長、輔導員和學院保持聯絡,隨時保持通訊暢通,並如實告之自己的情況。若因自身原因影響相關事宜的落實,責任由本人自負。

六、本人自願遵守以上各條保證,如有違反由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責任,學院對此概不負責。

第5篇

為加強對畢業年級學生離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促進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規範畢業生提前離校期間的責任歸屬,履行正規離校手續,根據哈爾濱師範大學《關於畢業年級學生離校前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幾點意見》的相關要求,本著學生自願的原則,與學生簽訂畢業年級學生提前離校安全責任承諾書。

1、本人系學院屆應屆畢業生, 因 原因,我自願申請提前離校,離校時間為:201 年 月 日起至畢業之日。

注:本承諾書一式一份,由學生本人填寫完備後,交由輔導員留存

為杜絕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後一切非正常事故的發生,認真貫徹落實《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精神要求,切實做好我校學生安全工作,保證學校、社會、家長齊抓共管。特制定本協議書,具體如下:

學校是學生在校學習活動的主要場所,畢業離校前學校必須按照有關檔案規定,對學生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要自覺遵守安全公約。班主任要代表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簽訂好離校安全責任書。

學生增強安全意識,要把離校後防溺水、防觸電、注意飲食衛生、交通安全、作為防範重點,學生在離校後要自覺遵守《社會法律法規》、《安全公約》。否則,離校後學生髮生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與甲方無關。

1、畢業生要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穩定工作要求,遇到突發事件,必須堅決做到:不參與、不圍觀、不支援、不聲援、不信謠、不傳謠,不聚會、串聯,不在公共場所起鬨。如違反以上規定的,與學校無關,凡觸犯國家法律的,構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置。

2、學生要依照《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規範自己的言語行動,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做一個合格的好公民。

9、不打架鬥毆,不搞惡作劇,不做有損自己和他人的事。

10、不聽、不信、不傳、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堅決抵制一切危害社會的邪教活動,樹立正確的人生觀。

12、學生自簽訂離校協議之日起,所發生的任何意外和事故均由本人和監護人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13、學生要熟悉報警電話(火警119,盜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四、以上協議要求甲乙雙方必須認真遵照執行。本協議一式二份,學校、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按手印後生效。

學校(蓋章): 班主任(簽字): 監護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徐龍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