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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營運保證書3篇 「為你的營運安全提供保障:安全保證書」

“安全營運保證書”是指企業營業執照和生產許可證等基礎證照及安全生產條件等多個方面的綜合評估證明,是企業獲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必要條件之一。它是對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和能力的一種全面認定,是保障企業安全營運、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的重要手段。

安全營運保證書3篇 「為你的營運安全提供保障:安全保證書」

第1篇

我公司桂 號車,車輛型別為 ,駕駛員(司機)為 ,配發的《道路運輸證》應年審時間為 年 月 日,由於 的原因致使《道理運輸證》不能按時年審,至今已超過審日期 個月。

我公司將加強對駕駛員的教育,保證今後遵守相關規定按時審驗《道路運輸證》。對於逾期審驗《道理運輸證》的車輛在未審驗期間從事的經營運輸活動,我公司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後果。

駕駛員(簽名): 公司(蓋章) 從業資格證: 年月日

如果你寫不出安全保證書,現在而感到煩惱,那你有眼福了!首先來看看安全營運保證書 這篇文章,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的寫作。

我是(始發站)至(終到站) 的(車牌號) 客車的經營者,對營運車輛的安全作如下的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令、法規。服從客運總站的管理,確保安全,維護客運市場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二、不以任何形式運輸危險品(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物品)及其它禁運物品。

三、不在任何時間和地點以任何理由超員載客經營,杜絕客、貨混載。

四、不擅自改裝車輛設施,不在車廂內私自加邊座、活動座椅、木板及在工具箱和暖風上加座等。

五、隨車攜帶營運車輛相關有效的證照。(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安檢證、營運證、機動車行駛證)

六、按期進行車輛的安全檢測、日常保養維修和二級維護等,杜絕安檢超期和駕駛有安全隱患的車輛從事經營。

七、隨車攜帶符合營運車輛標準的合格、有效的滅火器,不亂丟亂放,將滅火器擺放在車廂內易存取明顯處。

八、保持進站車輛的車容車貌的整潔,座號清楚,配有里程票價表和統一規定的線路標示牌,按規定噴印車門標誌。

九、堅決執行交通部三不進站五不出站的規定。(三不進站是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五不出站是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稽核簽字不出站)。遵守客運站的進站規定,按時進站、發車。不在站內卸客、卸貨、亂倒垃圾、洗車、鳴笛等,車廂內嚴禁吸菸。

十、若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的.,願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接受主管部門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等予以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承擔刑事責任。

此保證書有效期為一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6、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並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並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並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並做好各項善後工作。

本人承諾以上條款已認真(來自: 書業 網:公司車輛審營運證擔保書)學習,保證認真落實以上措施,杜絕造成安全責任事故,如發生事故,責任人將依法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一條為了強化機動車輛運輸安全管理,增強駕駛員的安全責任,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證全院實現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根據局、院安委會要求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安全責任落實到人的精神。制定本安全責任保證書。

第二條機動車駕駛員保證自覺履行下列安全行車職責:

1、機動車駕駛員對安全行車負有直接責任,因此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局、院各項安全行車制度

3、服從排程,聽從指揮,出車時證件攜帶齊全,按派車單執行任務。.

4、認真執行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安全檢查制度。完成任務後及時檢查車輛,並向領導彙報安全情況,及時維護保養車輛,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5、做到文明禮貌,按路線行駛,不搶道,不強超搶會,不開冒險車。

6、通過交叉路口、橋樑、隧道、漫水路段、繁華鬧市、彎道、坡道及危險路面要減速靠右行,注意觀察車輛,行人動態,做到禮讓三先。情況不明,不盲目強行通過。

7、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注意勞逸結合,保證駕車時精力充沛,不疲勞駕車,不酒後駕車,不將車交給無照人駕駛,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將車交其他駕駛員駕駛,離開車輛時,要將電路開關鑰匙取下,拉好手閘,鎖好車門。

8、在院內按照指定地點統一停放車輛,不在住宅區等禁止車輛通行、停放的地方行車、停車。

9、加強安全學習,努力提高駕駛水平,積極參加單位、(班組)安全日學習活動。

1、督促駕駛員做到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對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及時安排維修,排除故障,使車況達到安全技術標準。車輛事故隱患不排除,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

2、為駕駛員提供良好的安全行車環境,對駕駛員提出的合理意見,給予採納。

安全營運保證書3篇 「為你的營運安全提供保障:安全保證書」 第2張

第2篇

貨運從業人員安全營運保證書為了道路貨物運輸安全,不違章停車,不開病車上路,不超載超限,杜絕交通事故,我保證做到:

一、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和運輸管理的法規、規章、遵守社會公德和城市文 明交通"三讓"規定,不爭道搶行不超載超限、規範貨物裝載、防止貨物揚 散、脫落、不闖紅燈、不違反標誌、標線確保無事故、無規章、無投訴。

二、保證所駕駛車輛制動、轉向、燈光、滅火器、標誌標識、輪胎、接地線等設施合格有效、集裝箱鎖釦完整有效、危險品車罐體牢固、從業資格證真 實有效、不開套牌車。

三、愛護車輛及裝置、及時檢查、保養車輛、保證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堅 持車輛檢查制度,保證安全裝置齊全有效,並做好行車記錄。

四、隨身攜帶駕駛證,不準駕駛與駕駛車種不符的車輛,不準駕駛機件失 靈,違章乘載的車輛,不準搭乘無關人員,嚴禁將車輛交給非駕駛員駕駛。

五、駕駛車輛時要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駛,不強行超車,不闖單、禁行 線,嚴禁疲勞駕駛、酒後駕車。

六、行經人行橫道、汽車站、繁華街道時,要減速慢行或停車避讓。

七、停放車輛要遵守規定,嚴禁亂停亂放,停車時要關閉電路,拉緊制 動,鎖好車門確保安全。

第3篇

第一條為了強化機動車輛運輸安全管理,增強駕駛員的安全責任,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證全院實現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根據局、院安委會要求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安全責任落實到人的精神。制定本安全責任保證書。

第二條機動車駕駛員保證自覺履行下列安全行車職責:

1、機動車駕駛員對安全行車負有直接責任,因此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局、院各項安全行車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3、服從排程,聽從指揮,出車時證件攜帶齊全,按派車單執行任務。.

4、認真執行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安全檢查制度。完成任務後及時檢查車輛,並向領導彙報安全情況,及時維護保養車輛,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5、做到文明禮貌,按路線行駛,不搶道,不強超搶會,不開冒險車。

6、通過交叉路口、橋樑、隧道、漫水路段、繁華鬧市、彎道、坡道及危險路面要減速靠右行,注意觀察車輛,行人動態,做到禮讓“三先”。情況不明,不盲目強行通過。

7、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注意勞逸結合,保證駕車時精力充沛,不疲勞駕車,不酒後駕車,不將車交給無照人駕駛,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將車交其他駕駛員駕駛,離開車輛時,要將電路開關鑰匙取下,拉好手閘,鎖好車門。

8、在院內按照指定地點統一停放車輛,不在住宅區等禁止車輛通行、停放的地方行車、停車。

9、加強安全學習,努力提高駕駛水平,積極參加單位、(班組)“安全日”學習活動。

1、督促駕駛員做到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對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及時安排維修,排除故障,使車況達到安全技術標準。車輛事故隱患不排除,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

2、為駕駛員提供良好的安全行車環境,對駕駛員提出的合理意見,給予採納。

第四條駕駛員全面履行安全行車職責,全年實現安全行車無事故,駕駛員所在單位根據駕駛員安全行駛公里數,服務質量及盈利等情況,年底獎勵駕駛員100-500元。

第五條酒後駕車、將車交無照人駕駛,安全保衛科有權將其調離駕駛員崗位。如果發生事故,一切經濟損失全部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第六條單位領導違章指揮,駕駛員未加拒絕而開車造成事故,領導與駕駛員負同等責任,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其經濟損失由領導和駕駛員各按50%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