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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管理制度8篇 “保護資料,守護安全:網路安全管理制度解析”

本文旨在介紹網路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及其作用。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與快速發展,網路安全問題日益凸顯,亟需制定一套全面有效的管理機制來保護資訊保安。網路安全管理制度旨在規範網路使用行為、加強對網路系統的保護與監控,確保企業資料的安全和可靠。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8篇 “保護資料,守護安全:網路安全管理制度解析”

第1篇

第一條 所有接入網路的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都會網路及校園網防火牆、路由器、交換機、伺服器等網路裝置的活動。不得在網路上製作、釋出、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三)煽動暴力,宣揚封建迷信、邪教、黃色淫穢,違反社會公德,以及賭博、詐騙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暴露個人隱私和攻擊他人與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如發現上述有害資訊內容,應及時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擴散。

第二條 在網站上發現大量有害資訊,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必須在12 小時內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機關報告,並協助查處。在保留有關上網資訊和日誌記錄的前題下,及時刪除有關資訊。問題嚴重、情況緊急時,應關閉交換機或相關伺服器。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的計算機上收閱下載傳遞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第四條 所有接入網路的使用者必須對提供的資訊負責,網路上資訊、資源、軟體等的使用應遵守智慧財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對於執行無合法版權的網路軟體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 個人) 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嚴禁在網路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第六條 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資訊。為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各子網站要加強出口管理和使用者管理。重要網路裝置必須保持日誌記錄,時間不少於180 天。

第七條 上網資訊管理堅持“ 誰上網誰負責、誰釋出誰負責” 的原則。對外發布資訊,必須經局機關或各單位負責人稽核批准後,才可釋出(具體操作方法可參考“ 網路資訊釋出管理制度” )。

第八條 各單位和學校要確定一名行政人員為本單位(學校)網路安全責任人,領導網管員(網管機構)做好本單位和學校的網路和資訊保安工作。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機房管理制度。網路管理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保證現有各種網路裝置良好執行,充分發揮效率。

第九條 單位和學校各資訊終端使用者必須受網路管理員監督管理。整個單位和校園要統一出口、統一使用者管理。建立帳號登記管理制度,使用者帳號只能專人專用,方便日後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條 與都會網路及單位和學校網路相連的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在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雷等方面,採取規範的技術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 都會網路及校園網站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接入網際網路網的計算機必須與本部門的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資訊不得在上網裝置上操作或儲存。資訊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下列活動:

(一)未經允許,非法訪問教育都會網路及校園網上網路伺服器、工作站、交換機、路由器及其它相關裝置;對教育都會網路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式、資料進行刪除、修改和增加;

第十三條 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觸犯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都會網路及子網站網路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8篇 “保護資料,守護安全:網路安全管理制度解析” 第2張

第2篇

為加強公司網路系統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偶發性事件、網路病毒等造成系統故障,妨礙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網路系統的安全執行,是公司網路安全的一個重要內容,有司專人負責網路系統的安全執行工作。

二、網路系統的安全執行包括四個方面:一是網路系統資料資源的安全保護,二是網路硬體裝置及機房的`安全執行,三是網路病毒的防治管理,四是上網資訊的安全。

(一)資料資源的安全保護。網路系統中存貯的各種資料資訊,是生產和管理所必須的重要資料,資料資源的破壞將嚴重影響生產與管理工作的正常執行。資料資源安全保護的主要手段是資料備份,規定如下:

5、資料備份時必須登記以備檢查,資料備份必須正確、可靠。

1、硬體裝置的供電電源必須保證電壓及頻率質量,一般應同時配有不間斷供電電源,避免因市電不穩定造成硬體裝置損壞。

2、安裝有保護接地線,必須保證接地電阻符合技術要求(接地電阻≤2ω,零地電壓≤2v),避免因接地安裝不良損壞裝置。

3、裝置的檢修或維護、操作必須嚴格按要求辦理,杜絕因人為因素破壞硬體裝置。

5、保證網路執行環境的清潔,避免因集灰影響裝置正常執行。

1、各伺服器必須安裝防病毒軟體,上網電腦必須保證每臺電腦要安裝防病毒軟體。

4、嚴格控制外來u盤的使用,各部門使用外來u盤須經檢驗認可,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5、加強上網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嚴禁在網上玩遊戲,看於工作無關的網站,下載歌曲圖片遊戲等軟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1、網路管理員必須定期對網資訊檢查,發現有關洩漏企業機密及不健康資訊要及時刪除,並記錄,隨時上報主管領導。

2、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防止發生竊密、洩密事件。外來人員未經單位主管領導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讓外來人員使用我公司的網路系統作任何用途。

3、要加強對各網路安全的管理、檢查、監督,一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公司負責人。公司電腦保安負責人分析並指導有關部門作好善後處理,對造成事故的責任人要依據情節給予必要的經濟及行政處理。

五、未經公司負責人批准,聯結在公司網路上的所有使用者,嚴禁在同過其它入口上因太網或公司外單位網路.

第3篇

1、網路管理中心應定期召開網路安全會議,通報網路安全狀況,解決網路安全問題:

2、網路管理中心應定期開發網路安全培訓班,學習網路法律、法規,提高各接入單位的網路安全意識,提高網路安全水平。

3、各接入部門應積極配合網路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覺參加各種培訓活動。

4、網路管理中心應當定期對學生進行網路安全教育,強化網路安全意識。增強守法觀念。

第4篇

2.計算機使用者加入區域網,必須由系統管理員安排接入網路,分配計算機名、ip地址、帳號和使用許可權,並記錄歸檔。

3.入網使用者必須對所分配的帳號和密碼負責,嚴格按要求做好密碼或口令的保密和更換工作,不得洩密。登入時必須使用自己的帳號。口令長度不得小於6位,必須是字母數字混合。

4.任何人不得未經批准擅自接入或更改計算機名、地址、帳號和使用許可權。業務系統崗位變動時,應及時重新設定該崗帳號和工作口令。

5.凡需聯接網際網路的使用者,必需填寫《計算機入網申請表》,經單位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同意後,由資訊中心安排和監控、檢查,已接入網際網路的使用者應妥善保管其計算機所分配帳號和密碼,並對其安全負責。不得利用網際網路做任何與其工作無關的事情,若因此造成病毒感染,其本人應付全部責任。

6.入網計算機必須有防病毒和安全保密措施,確因工作需要與外單位通過各種儲存媒體及網路通訊等方式進行資料交換,必須進行病毒檢查。因違反規定造成電子資料失密或病毒感染,由違反人承擔相應責任,同時應追究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7.所有辦公電腦都應安裝全省統一指定的趨勢防病毒系統,並定期升級病毒碼及防毒引擎,按時查殺病毒。未經資訊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刪除或換用其他防毒軟體(防火牆),發現病毒應及時向資訊中心彙報,由系統管理員統一清除病毒。

(1)未經允許,對公司網路及其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2)未經允許,對公司網路中儲存、處理或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3)使用的`系統軟體和應用軟體、關鍵資料、重要技術文件未經主管領導批准,不得擅自拷貝提供給外單位或個人,如因非法拷貝而引起的問題,由拷貝人承擔全部責任。

9.入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資訊中心將停止其入網使用權,並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10.使用者必須做好防火、防潮、防雷、防盜、防塵和防洩密等防範措施,重要檔案和資料須做好備份。

第5篇

1、各接入單位應當自覺遵守網路法規,嚴禁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犯罪行為。

2、對於本單位發生的計算機違法犯罪行為,各級網路管理員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上報資訊中心,同時做好系統保護工作。

3、對於所遭受到的攻擊,各接人單位同樣應當上報資訊中心,同時做好系統保護工作。

4、各接入單位有義務接受校網路管理中心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並應積極配合做好違法犯罪事件的查處工作。

5、資訊中心應及時掌握公司網內各接入單位網路違法情況,並定期向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應協助各主管部門做好查處工作。

第6篇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2、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3、教技領導小組下的網路管理組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管理組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5、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路管理組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管理組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1、校園網由學校網路管理小組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路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ip地址及使用者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網路事故報告制度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網路管理組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校園網路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6、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管理組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至少儲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網際網路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8、網路管理小組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網路管理組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第7篇

所有網路裝置(包括光纖、路由器、交換機、集線器等)均歸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所管轄,其安裝、維護等操作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壞或擅自維修。

所有學校內計算機網路部分的擴充套件必須經過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實施或批准實施,未經許可任何部門不得私自連線交換機、集線器等網路裝置,不得私自接入網路。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有權拆除使用者私自接入的網路線路並進行處罰措施。

各部門的聯網工作必須事先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做網路實施方案。

學校區域網的網路配置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統一規劃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配置。

接入學校區域網的客戶端計算機的網路配置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部署的dhcp伺服器統一管理分配,包括:使用者計算機的ip地址、閘道器、dns和wins伺服器地址等資訊。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靜態網路配置。

任何接入學校區域網的客戶端計算機不得安裝配置dhcp服務。一經發現,將給予通報並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網路安全:嚴格執行國家《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對在學校區域網上從事任何有悖網路法規活動者,將視其情節輕重交有關部門或公安機關處理。

教職工具有資訊保密的義務。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洩漏公司機密、技術資料和其它保密資料。

任何人不得在區域網絡和網際網路上釋出有損學校形象和教工聲譽的資訊。

任何人不得掃描、攻擊他人計算機,不得盜用、竊取他人資料、資訊等。

為了避免或減少計算機病毒對系統、資料造成的.影響,接入學校區域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遵循以下規定: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製作計算機病毒;不得故意傳播計算機病毒,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計算機病毒的檔案、軟體、媒體。

2.採取有效的計算機病毒安全技術防治措施。建議客戶端計算機安裝使用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部署釋出的瑞星防毒軟體和360安全衛士對病毒和木馬進行查殺。

3.定期或及時更新用更新後的新版本的殺病毒軟體檢測、清除計算機中的病毒。

學校的網際網路連線只允許教職工為了工作、學習和工餘的休閒使用,使用時必須遵守有關的國家、企業的法律和規程,嚴禁傳播淫穢、反動等違犯國家法律和中國道德與風俗的內容。學校有權撤消違法犯紀者網際網路的使用。使用者必須嚴格遵循以下內容:

1.從中國境內向外傳輸技術性資料時必須符合中國有關法規。

3.不能利用郵件服務作連鎖郵件、垃圾郵件或分發給任何未經允許接收信件的人。

4.任何人不得在網上製作、查閱和傳播宣揚反動、淫穢、封建迷信等違犯國家法律和中國道德與風俗的內容。

5.不得傳輸任何非法的、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傷害性的等資訊資料。

6.不得傳輸任何教唆他人構成犯罪行為的資料,不能傳輸助長國內不利條件和涉國家安全的資料。

7.不能傳輸任何不符合當地法規、國家法律和國際法律的資料。

各部門人員每日上班及時開啟計算機,進入學校辦公系統、瀏覽相關檔案資訊、學習有關檔案資料。如有自己業務相關的工作資訊,要及時處理,處理結果及時回饋有關責任人員。

充分利用辦公系統的優勢資訊處理平臺,瀏覽的相關情況由辦公系統後臺資料庫自動生成詳細記錄,以便領導檢查相關登陸資訊提供記錄參考。

各部門人員必須及時做好各種資料資料的錄入、修改、備份和資料保密工作,保證資料資料的完整準確和安全性。

嚴禁外來人員對計算機資料和檔案進行拷貝或抄寫以免洩漏學校機密,對學校辦公系統或其它學校內部平臺帳號不得相互知曉,每個人必須保證自己帳號的唯一登陸性負責,否則由此產生的資料安全問題由其本人負全部責任。

第8篇

為了加強局計算機及網路安全的管理,確保網路安全穩定的執行,切實提高工作效率,促進資訊化建設的健康發展,現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定。

局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是計算機及網路系統的管理部門,履行管理職能。局資訊中心具體負責局計算機(包括外部裝置)及網路裝置的選型、安裝、維修;應用系統及軟體的安裝、維護;負責局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一條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對所使用的計算機及其軟硬體設施,享有日常使用的權利,負有保管的義務。

第二條計算機開啟關閉應按規定步驟進行,工作人員應規範使用計算機裝置。如因操作不當等原因導致裝置損壞,將視情節處理。

第三條各科室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使用統一分配的口令進入區域網,發現不能進入區域網須及時報告網管人員,不得擅自修改計算機的ip地址和cmos設定引數。

第四條各科室、各單位確需增加計算機裝置或網路終端介面,應向局資訊中心提出申請,經批准後,由網管人員負責接入。

第五條工作人員使用計算機時,不得關閉防毒軟體和網路防火牆,應確保防火牆處於啟用狀態。防病毒軟體要定期進行更新升級,定期和及時對電腦進行防毒,清潔,除塵,保證電腦能安全執行。工作人員發現計算機病毒應及時清除並報告網管人員備案。

第六條禁止私自拆卸和擅自修理計算機,禁止私自更換計算機硬體裝置。如需修理或更換,應先報局資訊中心經審批後由網管人員或計算機公司專業人員負責修理或更換。

第七條為保證業務系統安全工作,軟盤、光碟等儲存裝置必須經病毒檢查後方可使用。

第八條嚴格遵守資訊傳遞操作流程。各終端計算機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共享硬碟或資料夾,設立的共享硬碟或資料夾使用完畢後應立即取消共享設定。

第九條網路使用者密碼及共享許可權密碼嚴禁外洩。嚴禁擅自檢視、修改、拷貝其區域網內其他計算機的程式及內容。

第十條不瀏覽和釋出反動、黃色、邪教,反動言論等資訊,一經發現,嚴肅查處,停止使用網際網路許可權。嚴禁線上播放或下載電影、電視劇等,禁止擅自安裝使用遊戲。

第十一條局資訊中心網管人員要定期檢查各計算機終端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排除。

第十二條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機關計算機裝置和儲存涉密資訊的軟體、磁碟、光碟及其他儲存介質帶離機關。因工作需要帶出工作區域的,須經批准後登記備案才能帶出。嚴禁將與工作無關的儲存介質在單位的'計算機上使用。嚴禁儲存介質在內外網計算機,以及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間互用。

第十三條建立、健全計算機病毒的預防、發現、報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計算機裝置的使用、維護制度,對機關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系統進行經常性的病毒檢測。

第十四條未經允許,禁止開設檔案伺服器、共享伺服器、下載伺服器、ftp伺服器、web伺服器、e-mail伺服器、遊戲伺服器、媒體伺服器、網路磁碟、聊天伺服器等各種對外伺服器。

第十五條禁止使用各類群發、搶佔網路頻寬、強迫他人下網的軟體;區域網內的計算機禁止使用多執行緒下載檔案而造成網路擁堵、系統癱瘓、影響別人正常使用。隨著資訊化工作的深入開展,不同格式、不同內容的資料庫也將越來越多,市局資料中心涉及20多種不同型別的資料庫系統,因此對於資料庫系統的管理也應進一步規範。

第十六條網路系統使用者,須做好自身使用者密碼和許可權的保密工作,新使用者系統啟用後兩天內必須更改初始密碼,不得將密碼隨意告訴他人。

第十七條資料庫管理員不得將資料庫管理員密碼隨意透露給他人;不得將資料庫一般使用者密碼洩漏或隨意修改其使用者許可權;不能向任何人洩露資料庫儲存的內容。

第十八條若因使用者名稱和密碼洩露造成資料庫資訊被更改或流失的,由洩密者承擔責任,情節嚴重者遞交局黨組處理。

第十九條資料庫管理員隨時做好資料庫的備份,核心資料庫的進入必須設定准入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只有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同時輸入正確時才能更改、匯出資料庫資訊;資料庫管理員對不正當的資料庫資訊更改行為做好記錄,並由提出更改要求的人員簽字。

第二十條任何人不得隨意向外單位或個人提供紙質或電子版的資料庫資訊,如確須提供的,需經相關業務分管領導稽核、審批同意,並經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方可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