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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安裝工程合同5篇 "精細合同守護建築安裝工程"

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是建築領域中非常重要的合同型別之一。該合同是建築施工活動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旨在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保護雙方權益。同時,合同對於工程質量和安全保障也具有重要意義。本文將從法律和實踐角度分析建築安裝工程合同的關鍵要素和注意事項,旨在為建築安裝工程相關人員提供實用指導。

建築安裝工程合同5篇

第1篇

拆遷戶(單位),_______市(縣)______區(鎮)_____街(路)____號房主(代表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 __________ 建築安裝工程的建設需要,經規劃部門和拆遷房屋主管機關批准,拆遷乙方現有住房。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範圍內共有______結構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間,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積的數量,私有房屋以產權證標明自住的數量為準;租住公房以承租數量為準,單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為準),全部交給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應付給乙方拆除費)。甲方負責於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單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潛力自行遷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的地區內進行遷建)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則上不超過原住房面積,乙方原住房過寬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對其安置時應適當壓縮,但對壓縮面積應按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定作價補償;乙方原住房嚴重擁擠不便的,應按其家庭人口情況給予適當照顧)。

二、乙方應於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週轉房(或乙方自找的週轉房),甲方於乙方搬遷後____日內一次付給乙方搬遷費_____元。

三、甲方對乙方在臨時週轉期間按下列情況給予補助:

2、由乙方所在工作單位解決乙方週轉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補助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簡易房週轉的,週轉期間免收房租。簡易週轉房沒有取暖裝置的,取暖季節每人每月補助______元取暖費,並按規定補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費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於______,共______套______間,______層______號,配有______等裝置。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簽字同意______作為乙方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合同文字和其他文字上簽字。甲方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領齲甲方對乙方家庭成員中發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分家析產、繼承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欠款額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單位撥給報應的投資,材料和遷建用地,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償付______元違約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地點和麵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__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義務。

乙方如經甲方按合同規定安置住房後,仍拒不搬遷的,由甲方申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甲方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乙方如遇陰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搬遷,時間順延,但必須告知甲方情況。

七、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提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縣)房地產管理局,建設銀行,建委,計委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18歲以上成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或簽名)

(乙方如系單位,則應有單位公章,地址,代表人,電話,銀行帳戶)

建築安裝工程合同5篇

第2篇

湖北省義xx學院(以下簡稱甲方)將擬建的綜合教學樓工程(詳見工程一覽表)委託給湖北省第x建築公司〔以卜簡稱乙方)負責施工。為了明確甲乙方的職責,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任務,根據《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二、工程結構、面積、造價:八層,區域性九層,框架結構,總面積為xxx平方米(含人防地下室)。總投資為人民幣xxx萬元。

三、承包範圍:土建、水、電、衛生工程(詳見施工圖預算及編制說明)。

四、承包方式:據鄂計基管字(20xx) 141號檔案精神,乙方向上述工程實行“四包”,即包工期、包材料損耗、包工程質量、包工程造價。如果現行定額與材料價格調整、設計變更、不可抗拒力等特殊情況,工程造價按實增減。

六、竣工驗收:以施工圖和說明書以及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依據。

1.確定建築物(或構造物)道路、線路、上下水位標準、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2.組織圖紙會審,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及時辦理中間交工工程和竣工工程的驗收手續,按時結清工程價款,解決應由本方按進度提供的材料裝置等間題以及其它有關事宜。

1.負責施工界區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做好材料、半成品的準備和勞力、機械裝置的調配工作。

2.及時向甲方提出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工程進度報告表、工程事故報告以及由甲方負責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辦理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材料代用、合理化建議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的簽證手續。

一、甲方將國撥鋼材(含水電管、板材)、木材、水泥及其它統配物資指標交乙方辦理訂貨。提運“三材”價格超出預算部分由甲方負擔,乙方對此不收取其它費用。

三、鋁合金門窗由雙方選型,甲方供應到施工現場;鋼門窗、鑄鐵管、水龍頭、馬賽克、閥門、衛生洗具、門鎮及燈具,由雙方共同選型,乙方供應。

四、材料、裝置應有出廠合格證書。無者,應分別取樣驗收。否則,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費用由責任方負責。

第四條工理技術ii料供應一甲方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上述資料與上級批准的工程專案、面積、投資等不符,應及時辦理修改手續。

一、乙方在接到圖紙會審記錄後,編制施工預算,作為施工後撥款的依據。竣工後根據變更設計等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調整預算,作為最後財務結算的依據。

二、場地外土方運進及地下排水工程,按實際簽證予以結算。

四、工程價款支付及結算辦法按[20xx]鄂建銀字第4號和[20xx]鄂建銀字第50號檔案執行。工程進度款按預算支付95,其餘尾款待工程完工後 30天內結清。

一、工程質量經社會質檢部門評定為優良等級交工,根據有關檔案精神按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三計算獎金。

二、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甲方按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二給乙方計算獎金。

三、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後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甲乙雙方各得一半。

四、甲方不按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辦。

五、乙方不按期竣工,每逾期天,甲方按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二計算違約金。

一、本合同條款如與上級規定有牴觸時,按上級規定修正。上級有新的規定按新的規定執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由於人力不可抗拒或停水停電等原因而造成的停工及其它實際損失,雙方應予承擔經濟責任,工期順延。

三、合同有效期限: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後失效。

四、本合同一式三十二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十份,建行一份,甲方四份,乙方二十五份。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4. 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 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督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未修的,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時。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時。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時。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施工進度時。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時。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時。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變化;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 辦理。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基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 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xx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材料、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l.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復)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 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受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的,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的,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3)-範文。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合同範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3)-範文》。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的變化;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辦理。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第5篇

拆遷戶(單位),_______市(縣)______區(鎮)_____街(路)____號房主(代表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_建築安裝工程的建設需要,經規劃部門和拆遷房屋主管機關批准,拆遷乙方現有住房.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範圍內共有______結構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間,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積的數量,私有房屋以產權證標明自住的數量為準;租住公房以承租數量為準,單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為準),全部交給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應付給乙方拆除費).甲方負責於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單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潛力自行遷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的地區內進行遷建)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則上不超過原住房面積,乙方原住房過寬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對其安置時應適當壓縮,但對壓縮面積應按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定作價補償;乙方原住房嚴重擁擠不便的,應按其家庭人口情況給予適當照顧).

二,乙方應於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週轉房(或乙方自找的週轉房),甲方於乙方搬遷後____日內一次付給乙方搬遷費_____元.

三,甲方對乙方在臨時週轉期間按下列情況給予補助:

2,由乙方所在工作單位解決乙方週轉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補助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簡易房週轉的,週轉期間免收房租.簡易週轉房沒有取暖裝置的,取暖季節每人每月補助______元取暖費,並按規定補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費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於______,共______套______間,______層______號,配有______等裝置.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簽字同意______作為乙方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合同文字和其他文字上簽字.甲方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領取.甲方對乙方家庭成員中發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分家析產、繼承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欠款額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單位撥給報應的投資,材料和遷建用地,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償付______元違約金);甲方如不按

合同規定的地點和麵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__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義務.

乙方如經甲方按合同規定安置住房後,仍拒不搬遷的,由甲方申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甲方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乙方如遇陰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搬遷,時間順延,但必須告知甲方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提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縣)房地產管理局,建設銀行,建委,計委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拆遷戶(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家庭18歲以上成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或簽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系單位,則應有單位公章,地址,代表人,電話,銀行帳戶)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