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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後歐亨利讀後感6篇 記憶深埋,再次閱盡

二十年後歐亨利讀後感,是一篇表達我對歐亨利的作品在時間流逝中所產生的感慨和思考的文章。無論是從文學角度還是人生角度,這二十年間讀歐亨利作品的經歷讓我更加深刻地體會到時間的力量和人生的瞬息變化。在這片《讀後感》中,我將分享我對歐亨利作品的回顧和思考。

二十年後歐亨利讀後感6篇 記憶深埋,再次閱盡

第1篇

?我們一起走,迪克》是動物小說大王沈石溪寫的一本動物小說,是寒假時爸爸給我買的。

?我們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寫被主人拋棄的醜狗迪克遇見了父母離異雙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從而變成了導盲犬與小主人開始了尋母之旅。阿炯聽說媽媽在昆明,他一路尋找,到了昆明之後,發現事情並不是他想像的那麼簡單:他們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裡去找媽媽,只好夜宿橋洞,以乞討的方式維持生計,阿炯負責拉琴,迪克負責表演,但也只能從好心人手裡討來少得可憐的食物,時間長了,連給食物的人都沒有了,迪克為了給小主人找吃的,情願被三個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親身母親繆箐路過豆腐營,發現了闊別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經有了丈夫,還有一個可愛的女兒,她只能偷偷地幫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醫院的醫生不肯救治這個小乞丐,繆箐只好把真相告訴了丈夫,經過商量後,他們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後,把他送回他爸爸身邊,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繆箐的丈夫是紅蕾劇場的經理,他發現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請到臺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這個時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醜了,它一出場,客人們都喊著退票,經理只好給阿炯買了一條漂亮的白獅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離不開迪克,迪克也離不開阿炯,他們逃離了這種生活,開始了新的流浪。

這篇文章細膩精美,主要表現出了人與人間的親情,當看到阿炯的媽媽為了照顧阿炯,又不敢告訴他自己就是他的親生母親,左右為難時,我也替他著急,阿炯這個可憐的孩子,怎樣才能改變自己的命運呢?最讓我感動的是迪克,為了讓阿炯不餓肚子,情願冒著生命危險去乞討;情願厚著臉皮在人們的紛紛議論下做出笨拙的動作;為了保護主人連自己的性命都不顧。阿炯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棄了明星的光環,放棄了舒坦的生活,放棄了對媽媽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間,有多麼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動著。

從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與人之間的真情是多麼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個多麼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時候,我還挑剔這樣的生活,總覺得許多東西太不完美了,現在才知道,每個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們要相信,生活總是光明和溫暖的。

二十年後歐亨利讀後感6篇 記憶深埋,再次閱盡 第2張

第2篇

前幾天,我讀了一本探險家劉先平先生寫的《西沙有飛魚》,書中分別講了南海有飛魚、登油婆記,探尋華南虎、大象學校、清清回水灣等探險故事。其中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登油婆記,探尋華南虎和大象學校。

登油婆記,探尋華南虎故事講的是:劉先平先生和他的同事們去梅花山尋找華南虎,然而,到了那裡卻沒有華南虎的蹤影,可是劉先平先生他們並沒有放棄,努力尋找華南虎的蹤跡,真是功夫不負有心人啊!他們找到了華南虎的足跡和痕跡,他們興奮不已,可劉先平先生覺得很奇怪,為什麼華南虎這麼少呢?他認為華南虎減少的原因可能是在這裡有人捕抓華南虎,所以數量減少了。從這篇故事中,我知道了要保護華南虎,因為它是我們國家稀有的動物之一。

從大象學校故事中,我知道了大象有一個多功能鼻子。能覓食,從樹上捲起枝葉,從地上捲起青草,然後將青草上的土甩乾淨;象鼻的前端還有兩個像手指一樣的突出物,可以撿起小東西;用鼻子吸水,噴入嘴中或噴到身上;象鼻還是自衛武器,可以變成橡皮棒,趕走敵人。此外,大象非常講究,用長鼻子捲起地上的原木,按次序將它們堆成木垛,可稍有參差,大象就會把它們重新堆好,若哪根木頭很調皮,堆上去了又滾了下來,大象會再次捲起放上去,幾次三番,直到木垛兩頭整齊得如用刀切過一樣,才滿意地捲起另一根木頭。

通過讀劉先平先生寫的《西沙有飛魚》一書,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神奇和美妙,讓我在閱讀中不知不覺的受到了啟發和教育。今後,我要當保護環境的小衛士,不斷探尋大自然的奧祕。

第3篇

我看過周汝昌的《夢解紅樓》感覺沒什麼收穫,也因此認為周的紅學研究也沒什麼。暑假在杭城改大學聯考卷的時候,我偶而在楓林晚看到周的《紅樓小講》,翻看其中關於林黛玉眉眼描寫研究的一節,覺得周的考證非常有道理,遂決心買一本看看。今天剛把這本小書看完,總結一下收穫:

我讀中學的時候久聞《紅樓夢》的大名,買了一本準備看,可是看了幾頁就實在看不下去了。上大學後,想到自己是文科生,要是沒看過《紅樓夢》會被人家笑的,所以我就硬著頭皮看了一遍,也看了書中的古詩詞,都沒看出什麼味道來。工作後,我又將前八十回再看了一遍,因為據說前八十回是曹雪芹本人寫得,也沒看出什麼味道來。後來買了央視版的《紅樓夢》電視劇碟片,三十多集,越劇,居然看完了,覺得其中的臺詞確實很美,演員唱得都很有韻味。上課時也教過幾篇〈紅樓夢〉選段,但基本上都是照本宣科,沒什麼個人體悟。

今次,看了〈紅樓小講〉,我才發現《紅樓夢》原來是這樣一部書,發現以前學過的、教過的有許多東西都是錯的,至少是值得商榷的。通過這本書我終於認識到了〈紅樓夢〉確實是一部偉大的著作,曹雪芹確實是一位偉大的作家,高鶚續作對原作有巨大的破壞作用。該書加深了我對〈紅樓夢〉的認識,改變了我對書中一些人事物的看法,勾起了我研讀真〈紅樓夢〉的慾望。如,曹雪芹所描寫的愛情悲劇決不是簡單的粗俗的三角戀愛的悲劇,他所謂squo;談情squo;,雖也包括著男女之間的squo;愛情squo;,但博大精神並不如此狹細,而是指人與人之間的真實感情——即做人應當如何對人對已的巨大課題;林黛玉是沉湖自盡的;兩彎似蹙非蹙罥煙眉,一雙似喜非喜含情目應為兩彎似蹙非蹙罥煙眉,一雙似泣非泣含露目。

反思自己不能讀出〈紅樓夢〉味道的原因,一是天賦不夠,不能像張愛玲那樣直覺到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的差別;一是雖聽過《紅樓夢》有好幾個版本,但主觀上認為差不多,也就沒有找來看,麻痺粗心,所以一直就錯下來了(當然周的觀點可能也有可商榷之處);三是還是太過粗心,沒有從細微處下功夫,沒有好好品味;四是書如人也分好壞,好人不易碰到,好書也不易碰到,要看緣份的。

碰到好書就像碰到好人一樣,要愛她珍惜她,用全部的學識、智慧、精力去讀她,用一生去讀她。這是周先生的〈紅樓小講〉給我的最大啟發吧。

第4篇

今年假期,我讀了凡爾納的小說《八十天環遊地球》。儒勒—加布裡埃爾—凡爾納是一位法國的著名小說家、劇作家和詩人,被譽為科幻小說之父,他一生寫了六十多部大大小小的科幻小說,代表作有《海底兩萬裡》、《八十天環遊地球》等。

這本書主要寫了19世紀末,英國紳士菲利斯—福格因與改良俱樂部牌友打了賭——在80天或80天以內環遊地球。然後,他就和僕人“萬事通”利用了飛艇、氣球船、火車、輪船、大象、三輪拉車、機車、雪橇多種交通工具,從倫敦開始環遊地球。我覺得火車對他們完成任務最有幫助,因為火車能讓他們快速地到達另一個地方。

在這個旅行中,他們克服了各種各樣的困難,有的是天災,有的是人禍,他們用了79天的時間終於完成了這個環遊地球的任務,贏得了二萬英鎊的賭局。我認為福格先生贏得賭局靠的不是運氣,而是堅定、勇於面對困難的精神。而我在生活中,卻沒有像福格那種堅定和勇於面對困難的精神。寒假裡,有一次我做作業,看見了一道題目比較長的數學題,我心想還是等爸爸回來問爸爸吧。之後,我又想到了福格先生,他那種精神值得我們學習,我應該努力思考那題。

我覺得凡爾納的小說真好看,我還要尋找他的其他小說看,當然,我也會把這本小說推薦給朋友的。

第5篇

有一次單位同事小聚,一個不經常見面的朋友說他每天廢寢忘食的看一個網路小說。我問,是不是二號首長,他說是啊,看了這部小說對我啟發很大,也改變了我的為人處世的方式。

我在忙碌的工作中擠出時間,將二號首長看完,雖然還在連載,也只能慢慢的等待。這部小說從故事情節來看,把官場描寫的入木三分,人情冷暖,明爭暗鬥。我不知道官場,特別是對於我來說那高不可攀層次的官場是否真的如此,但從我身處的基層單位來看,到處都是爾虞我詐、明槍暗箭的,讓人防不勝防。

引用小說裡的一句話:提拔不了的原因,好比寡婦,上邊沒人,又好比妓女,上邊人總換。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我無論是主觀還是客觀,我覺得自己應該默默無聞的工作,本本分分的生活了。在我走出校園參加工作的十年間,感悟很多,對工作的感悟,對人際關係的理解,命運對我不薄,我覺得應該感恩的人很多。在機關這個複雜的環境裡,漸漸的讓所有人都變得圓滑了。我不求升官發財,也沒有魚躍龍門的理想,只想這樣平淡的生活。在名利場中,保持自己的對生活的熱情和對美好的嚮往。簡單而快樂的生活。

偶然在貼吧裡看到一個大學生的留言,隻言片語難掩對於校園的留戀,整整一個下午,讓我回憶起好多校園的生活。單純而美好的年代,青春而懵懂的生活。那時的我們不懂珍惜,那時的我們以為生活會如此簡單而快樂的生活,似乎時光沒有盡頭,光陰可以任意揮灑,當懂得他的美好的時候,校園的生活已經走到了盡頭。一不留心,那些明天成為了昨天,成為了回憶。

如果可以選擇,我願從回校園,再次走過校園的小路,坐回教室,埋頭在考試前的忙碌中,過著端著書本昏昏欲睡的日子。

第6篇

這是一個血淋林的復仇故事。故事源於《列異傳》與《搜神記》,魯迅先生以白話寫文言,在簡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強烈飽滿的反抗力量,使簡單的復仇原型表現出人物的個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張力。

故事一開始還原了一個十六歲男孩應有的狀態:天真、單純,對這個世界談不上熱愛也說不上厭惡。他會害怕老鼠,他會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樣子,他會去拯救,更會在老鼠死後產生罪惡感。他又覺得很可憐,彷彿自己作了大惡似的,非常難受。他蹲著,呆看著,站不起來。這是眉間尺最真實的本性,但這是他的可貴之處亦是他的致命之傷,你就是十六歲了,性情還是那樣,不冷不熱地,一點都不變。看來,你的父親的仇是沒人報的了。是的,因為他是一個有殺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麼可貴被視為不能行大事的優柔寡斷。少年的成長曆程,在和老鼠的鬥爭中得到體驗,這無疑是《鑄劍》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畫人物的神來之筆。小說在這裡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產生了第一個人物與社會環境的矛盾併為下文眉間尺不能完成殺父之仇埋下了伏筆。

原本的故事,父子兩代的篇幅是大體均等的。而在《鑄劍》中,真正的鑄劍者在故事開始的時候已死去,他的事蹟是通過主人公母親之口交代的。大歡喜的光彩,便從你父親的眼睛裡四射出來;他取起劍,拂拭著,拂拭著。然而悲慘的皺紋,卻也從他的眉頭和嘴角出現了。他將那兩把劍分裝在兩個匣子裡。squo;你不要悲哀。這是無法逃避的。眼淚絕不能洗掉運命。我可是早有準備在這裡了!squo;他眼裡忽然發出電火似的光芒,將一個劍匣放在我膝上。squo;這是雄劍squo;他說。squo;你收著。明天,我只將這雌劍獻給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來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間了。你不是懷孕已經五六個月了麼?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撫養。一到成人之後,你便交給他這雄劍,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頸上,給我報仇。squo;

這莊嚴的筆調,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頌歌。眉間尺的父親是真正的英雄,是作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現的,故事這樣安排,作者的匠心在於拉開英雄與現實之間的距離,樹立一個理想寄寓之所,告訴我們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說中還有一個值得品味的細節:雄劍溶在青光中看似全無,正隱約象徵魯迅心底深處對文化,對國家命運虛無主義的態度,渴望英雄的出現。

在復仇的道路上,優柔寡斷這個骨子裡的性情仍是存在於眉間尺身上。他徑直向前走,一個孩子突然跑過來,幾乎碰著他背上的劍尖,使他嚇出一身汗。或許可以這樣認為,如果沒有遇到黑色人,殺父之仇根本無法報成。他的生活環境是一個無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環境,一個消解重大行動意義的環境,一個人心失衡遠重於腥風血雨的環境,儘管腥風血雨在但是並不缺乏,可是卻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現,卻打破了眉間尺所處環境的平衡,讓他有勇氣毫不猶豫地砍下自己的頭,拋棄了自己的未來去成全一個仇恨,也就完成自己與生俱來的使命。

高潮是三個人頭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見,本來格外眼明,況且是相逢狹路眉間尺的頭死死地咬住楚王的頭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總是設法繞到敵人的後面去。寥寥幾筆就將王的狡詐聲動展現出來了。接下來王公大臣的描寫更為微妙,詭異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動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頭的參與使這個高潮又一次昇華。黑色讓你和眉間尺的頭對楚王的一個頭於是他們就如餓雞啄米一般,一頓亂咬,咬得王頭眼歪比塌,滿臉鱗傷。在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場景正是神奇呀!之後的事就是王公大臣們的了,他們蠢笨的舉動和黑色人和眉間尺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其實黑色人和眉間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這時,老百姓們的舉動更具有諷刺性,大出喪 變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歡節。全文就在這樣一個似悲實喜的諷刺結局中結束了。

?鑄劍》與《藥》有異曲同工之妙,同樣以各種大膽誇張的寫法,表現了無比深沉的思想。這是魯迅革命的復仇主義的藝術結晶。正如他所說真的猛士,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黑色人是一個反抗階級的代表,而王則是可惡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則是麻木不仁的過客。魯迅先生以筆為槍,進行他的復仇,也試圖喚醒沉睡的國人,這才是小說意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