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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4篇 施工協議書:共築工程質量與合作共贏

本文主要介紹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該協議書是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重要的法律檔案,包括施工專案範圍、時間計劃、費用預算、質量要求等內容。通過簽署協議,工程方和施工方明確各自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程序和質量的合規性和可控性。

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4篇 施工協議書:共築工程質量與合作共贏

第1篇

四、工程質量標準: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施工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施工必須符合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築工程技術規範的標準,對該項工程要求達到:合格品。

六、工程款結算方式:甲方按照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標準撥付。(扣10%質量保證金,無質量問題到期返還)

八、甲乙雙方責任:甲方提供施工設計圖,乙方應在開工前仔細核對甲方提供的所有施工圖紙。如發現施工圖存在偏差或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解釋權由甲方確定。乙方應做好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措施,促進和諧社會發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體系。施工中若出現的任何安全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九、質保期(一年)此工程質保期______年:______年___月___日均由乙方負責。

十、本合同經雙方驗收合格,簽字後生效,並結清全部款項,隨之本合同自行失效。

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4篇 施工協議書:共築工程質量與合作共贏 第2張

第2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承包人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達成協議如下:

綜合單價或費率:詳見承包人的投標報價書(招標工程);詳見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非招標工程)

4、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適用非招投標工程);

12、工程進行過程中的有關信件、資料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他們的定義相同。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及工程師的指令進行施工、竣工,在缺陷責任期內承擔工程質量缺陷保修責任,並履行本合同書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並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發包人和承包人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並送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本合同生效。

第3篇

為了明確雙方的責、權、利關係,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3、施工工期:放線後開始挖土當日起計算工期,至合同約定全部工作完成止共 天;其中正負零以下 天,正負零以上標準層每層 天,屋面層 天,大清包總工期為 。(注:總承包合同工期為 日曆天。開工日期: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

4、質量要求:符合施工圖紙設計及規範要求,保證達到 基礎、主體合同結構 標準。

5、安全目標:根據安全文明施工有關標準規定施工,按安全文明施工標準要求組織施工隊伍。

1、鹿邑渦之陽府邸施工圖所包含的土方開挖和回填工程、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全部施工內容(其中不包括:外牆外保溫、防水工程)。所有用於以上施工內容的人工由承包方負責。其中基礎結構和主體結構砼構件必須達到合格的要求。

2、設計施工圖紙及圖紙會審紀要所示內容、設計變更、工作聯絡單、工程會議紀要、施工組織措施所包括的工作內容。

3、配合其它承包方進行的預埋件、預留洞口及封堵。

4、按規範規定應考慮的施工腳手架、安全圍欄,安全通道,工程周邊或空間安全防護腳手架;“四口”、“五臨邊”防護工作,施工現場的安全標誌的設立等均由承包人負責。主體工程施工完畢後,承包人須將外牆防護架留下待工程結束時,經發包人同意後承包人方可將外牆防護架拆除(實際情況由發承包雙方協調處理)。

5、分項工程完成後及每道工序施工後的建築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並按指定地點堆放(外運由發包人負責),承包人負責整個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必須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衛生,同時承包人應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工作。

9、人防防護門、地下室側牆防水保護層、遇水膨脹止水條、止水鋼板均由發包人負責。

1、發包方供應用於本工程的主要材料(鋼材、混凝土、砂、石、磚、砌塊、人防門、遇水膨脹止水條、止水鋼板、地下室側牆防水保護層),包機械裝置(塔吊、垂直運輸裝置、鋼筋、木工、混凝土工所用全部機械、混凝土輸送泵、施工電梯與主樓連線防護門、電梯井防護設施等),管理費。用於本工程的小型材料及週轉材料均在承包範圍內。(如:對拉絲、植筋膠、塔吊預埋件、電焊條、鐵絲、鐵釘、扎絲、鋼鋸條、麻線、掃帚、草袋、海綿、膠帶、線錘、照明燈管、衝擊鑽頭、棉紗頭、機油、紗布、螺釘、鋼絲、防水膠布、絕緣膠帶、破布、防鏽漆、麻繩、長短自攻絲、生膠帶、報紙、黃膠帶、pvc膠水、砂輪片、金剛片、螺帽、施工規範規定的措施用料,其他低值易耗品等承包方承包範圍內所需的小型材料等)。

2、承包方包週轉材料(模板、木方、鋼管、扣件等)、包小型材料(除主材、地材)、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完場清、包限額領料及消耗、包常用工具等。

1、本工程開工至竣工時間;按發包方審批的網路計劃為準。天數為日曆 天(發包原因造成的經書面籤認後工期順延,同時,發包方承擔相關費用)。

2、按制定的階段性工期或分部分項如摸板安拆、鋼筋成型綁紮、混凝土澆築和文明施工等工期、當承包方必須在發包指令時間(非承包原因除外)內按質按期限完成時,。承包方施工過程中,當一個流水施工段(層)的摸板拆除後,承包方必須在3天內將該施工段建築材料或建築垃圾清理歸堆完畢,並將建築垃圾運至發包方指定地點。

3、為確保工期,承包方必須配備足夠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並將名單、職務、崗位等書面報發包方一份。如果承包方不能滿足工程的施工需要造成的工期延誤、質量下降,發包方將在不受理延長工期和停工損失的前提下責令承包方停止整頓。若整頓後無明顯效果,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直至將承包方清退出場,由此發生的實際損失費用,承包方無條件承擔。

4、遇到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發包方稽核批准後,工期可做調整:

②不可抗力(下雨、下雪、地震、颱風、沙塵暴等);

③發包方同意順延工期的其他情況,承包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內容向發包方提出報告,發包方據以確認答覆後,工期予以延誤。

1、如因發包方因圖紙變更、材料不到位造成工程未影響工期,工期相應順延,發包方應給予承包方合理的補償(機械、管理人員費用)。

2、如因承包方勞動力、質量等人為因素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窩工,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同時發包方保留索賠的權利。

3、如該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的,發承包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人員及財產損失,不承擔對方的人員及財產損失。

4、工程質量標準:基礎分部、主體分部按均為合格 (以質檢部門評定的等級為準)。

5、承包方在施工期間應認真按照施工圖紙、施工規範、驗收標準、設計要求以及發包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檢查,併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照發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的要求進行返工返修,對於返工返修的專案,承包方無條件的進行,由此所引起的經濟支付由承包方承擔(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由責任方承擔)。

6、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應有上級質量監督部門協調解決。

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合同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分,承包方自檢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24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及監理參加。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返修,再次驗收直到合格為止。

8、當主體工程施工至一定階段,一般裝飾(含砌築)工程施工開始前,必須由發包方、監理、承包方共同對已完成主體工程按規範進行主體結構驗收工作,若超出規範允許的偏差,承包方必須在發包方指令時間內及時修整完成,如逾期未完成或不執行,發包方有權進行相應責令整改措施。

9、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驗收24小時後,發包方代表、監理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承包方不能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0、發包方就指派現場工程師及管理人員對承包方違反發包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有權對承包方相關人員在相應時間內做出責令整改。

11、工程完工後,承包方應按國家和本省(市)工程竣工的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出工程驗收申請。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後2天內組織業主、設計、質檢站及地方主管部門驗收,承包方應負責完成本合同承包範圍內質檢站或地方主觀部門在驗收過程中提出的各項整改,並承擔整改費用(承包方原因造成)。

1、結算:發包方對承包方實行市場價承包。承包的責任主體是合同簽訂的當事人,承包方當事人必須保證工人工資的按時支付,必須保證施工期間工人的各項安全防護和福利待遇符合要求。

2、結算單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 元結算,此價格包括承包方用於本工程的全部工人工資、勞動保護、相關福利、應得利潤、材料、臨時設施建設(專案管理用房、工人宿舍、場地硬化)、等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範圍。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按《河南省現行定額的計算規則(xx年版)》為準計算。本工程建築面積約為: 平方,總價為: 元,結算時以稽核後的實際建築面積計算為準。

本工程承包範圍內不出現計時工,如屬承包範圍之外無法施行計件承包,或者發包方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按計時計算(計時工以現場專案經理的簽字為準),結算時按 元/工日。

承包方最終結算時憑正規預算書報送到發包方相應職能部門,經甲方預算人員核對專案經理稽核後生效。

3、實際結算:超過設計圖紙以外的建築面積,應國家相應的人工費用進行補償。

4、付款辦法:以稽核後的建築面積及已完工程量為依據,分如下階段進度付款。其中:進場先預付生活費5—10萬。基礎完成支付總價的15%。主體單層5日內支付總價的70%。主體結構6層封頂後5日內支付,按總工程款 80% 支付;主體結構全部封頂且出屋頂部分(樓梯間等屋頂以上構件)完工後 10日內 支付至總價的 90% 支付;竣工驗收後15日內支付至總價的100%。

5、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業主對發包方的罰款由承包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的各項罰款,應在同期進度款中計算扣除。

6、本工程進度款支付均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概不支付現金。承包方開具相應票。據

1)發包方負責監督承包方管理人員對進場操作人員進行場前的安全、質量、法律、法規等知識教育,負責施工組織、技術、質量、安全等方面管理的交底,負責現場甲方所供材料的協調。

2)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工程驗收提供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方面的技術引數.

5)施工及生活用水負責接入生活區及施工現場內,施工用電總配電箱接至施工現場。給水總閥門及總配電箱後的水管、電線箱均由發包方負責。臨時用電需達到市安檢站要求,達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一機一閘一保護,承包方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接入。

6)督促承包方全面履行本合同,指導、監督、檢查承包方對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承包方應給予積極配合和支援,對達不到規定要求的,發包方提出限期整改,並督促完善為止,因上述因素給發包方造成損失者,承發包方協調處理。

7)因發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經書面籤認後,補償相應人工費。

8)發包方負責向承包方下達施工生產、作業計劃。檢查和監督承包方的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

9)發包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技術資料彙總、質量、安全監督和檢查;負責工程的竣工驗收。

10)發包方承擔施工用水電費,無故浪費由承包方自理。生活區用電費用承包方自理。

1)對發包方供應的材料發包方負責驗收、檢測、實驗,並有合格的複試合格報告,為建立健全材料計劃管理,發包方須設專職材料負責人一名進場時由承包方辦理委託書,以便統一負責材料計劃和辦理領(退)料手續。造成實際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均由發包方自行承擔。

2)現場施工時,尤其在澆搗混凝土時,承包方在現場除有專業班組負責人外還必須有跟班總負責人,以便現場總協調管理。

3)施工過程中的測量放線工作、標高控制工作、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安全文明管理等均由承包人負責,且必須滿足發包方的要求。

1、 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不符合施工規範要求的。

3、 承包方不服從發包方正確的管理和安排,不能保證施工安全、質量、施工進度無視施工紀律的。

4、 承包方嚴重違反發包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

5、 承包方無視安全操作規定、安全防護不到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者。

1、 發包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犯承包方合法權益的。

2、 發包方無視安全防護措施,勞動安全防護措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和生活住宿無法保證,嚴重危害乙方人員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1、承包方應向發包方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規程及有關資格證,包括:

2、承包方對所負責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管負全過程管理責任。

3、由發包方提供的材料應保證材料質量符合規範要求,承包方在接收前應認真驗收核對,確認無誤後在驗收單上簽字。如在使用過程中因材料質量原因導致事故發生,均有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

4、承包方進場後,應及時建立安全保證體系,明確安全主管人員,並接受發包方的管理和監督。

5、發包方有權對承包方存在的“三違”作業情況進行處罰,承包方應無條件接受。不管承包方是否簽字,罰款必須全額從工程款中扣除。

7、發包方有權組織、監督承包方落實的防護措施,開展安全達標活動。要做到防護的嚴密化、規範化、程式化、標準化。

8、承包方所有進入現場人員勞保用品要佩帶齊全,實行強制性佩帶,不佩帶者,發包方有權給予處罰。承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要持證上崗。

9、承包方如在施工中發生傷亡事故,要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並有責任方承擔費用。

10、承包方必須建立班前五分鐘安全交底、檢查等安全活動制度,並按時填寫安全活動記錄。

11、承包方應按國家及省市安全條例規定組織施工,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發生,因承包方原因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均有承包方承擔費用,發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12、承包方對所負責的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負全過程管理責任。

13、全生產、文明施工按發包方與業主簽訂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合同》執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各項配合達不到發包方要求的,必須立即停工糾正至合格。

1、臨邊防護:認真做好四口中、五臨邊的護護工作,電梯井門均採用50*50角鋼絲網焊接膨脹法螺栓固定,電梯井道每2層鋪設水平安全網一道,每4層做一次硬性防護;公共樓間需要要求搭設防護欄杆,高度不低於0.9m;施工電梯口需安裝外開關,保證每層能夠安全關閉;施工通道口需按要求搭設安全通道,並懸掛安全警示標誌;陽臺、窗洞口均需搭設防護欄杆兩道,第一道距地30cm,第二道距地110cm,並刷黃黑相間油漆。

2、外架搭設要求,外腳手架鋼管均需油漆,立杆間距不大於1.5m,水平杆間距不大於1.8m,剪力撐按《外腳手架搭設本規範》設定,防護網均需採用阻燃、密目網型(如市安檢站有指定要求或定點採購者需購買指定產品);水平防護網需桉要求每3層設定一道;如用懸挑外架均需用16#工字鋼或槽鋼懸挑;每四層(或10米)外架需做一次硬性防護,均需滿鋪竹耙或荊耙一道。

3、鋼筋廠地需按要求分類堆放,並按要求懸掛標示牌。

4、施工機械裝置、搭吊、施工電梯均需桉要求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操作警示標誌。

5、施工塔吊及施工電梯需有專業操作司機操作,並持證上崗。並建立機械定期檢修臺賬。

6、施工現場需保持整潔有序每天專人打掃、清理,垃圾堆放至垃圾池。

1、在施工區域內,如發生尋釁滋事、打架、鬥毆、盜竊等惡性意外事件,承發包雙方應積極協調處理。事態嚴重違法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發包方應盡力保障承包方的權益)。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工程施工需要引起的工程設計變更及工程量的增減,以發包方給承包方的書面通知及說明為準。

3、如果施工中承包方不配合發包方管理人員管理,發包方有權要求停工。

4、現場生活用各類燃料及生活區臨時用電線路安裝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擔解決。承包方生活區用電掛錶計量,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以上專案管理人員不準隨意更換,每週工地辦公不少於5天,發包方辦公室簽到。專案未竣工前,未經發包方專案經理同意不準私自調離以上管理人員。

6、由於發包方原因造成施工連續停工15天以內發包方不承擔任何費用,超過15天發包方承擔超出天數的小型機械、管理人員生活成本費用的50%

1、本合同自雙方籤認蓋章後生效,合同內容履行完後失效。

2、本合同未盡事意,雙方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

第4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建設工程施工有關事項簽訂如下條款:

四、進場時間: 定於年 月底前(以進場通知書為準)。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圖紙以內的全部內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轉包。

六、承包內容:土建、水、電、暖安裝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七、施工工期:自接到開工通知書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為天。

八、工程質量:執行國家現行的有關施工規範及驗收標準,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1、土建、裝飾工程造價和安裝工程造價計價辦法,按照現行《20xx年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20xx年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和《20xx建築工程計價清單》,取費類別按工程類別。

2、預算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書及現場工作量簽證單據實結算。

5、規費雙方按規定各自繳納,雙方積極做工作力爭享受最優惠政策。

6、材料價格確定,甲乙雙方共同考察市場,確定材料質量和價格,由乙

方組織購進,甲方在工地上比對材料數量並在購料單據上簽字認可,作為結算依據。

7、乙方對甲方同一經營的材料在認可質量的前提下,優先考慮使用。 十一、付款辦式:

1、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墊資建設,從工程開工開始計算,20個月後連本帶息由甲方一次還清,到期不能還清,按所欠總額的1%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乙方所建房產可全權拍賣處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利息計算從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後開始計算,按建設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扣留工程總造價的5%作為工程保脩金,待工程保修期滿後結清。

1、自簽訂承包協議之日起兩日內,乙方先付給甲方履約保證金 萬元,待招標結束正式施工合同簽訂後轉為工程保證金。

2、協議簽章、財務手續辦完生效、甲方對乙方公司進行考察(公司、工地等),待甲方考察結束認可後,甲方會同招標代理公司擬定招標檔案及合同,雙方認可後正式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3、待工程完成主體時,返還乙方工程保證金5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符合合同約定要求後,甲方在15日內返還給乙方剩餘部分保證金。

3、按乙方提供的進度報表及合同相關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

5、施工期間配合乙方積極協調交通、環保、城管等相關部門的關係,確保不影響乙方施工。

6、施工期間如有變更應提前五日為乙方出具變更通知書。

1、參與圖紙會審、技術交底、組織施工隊及施工機械並作出施工進度計劃。

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出具的變更通知書進行施工。

3、負責各種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待工程竣工一個月內移交甲方。

4、落實好各項管理措施,執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各種安全操作規程,防火、防盜,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5、在施工中由於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各種安全質量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一切經濟賠償及損失。

6、對於見證取樣的材料,如:鋼材、承重磚、防水材料等在進場前必須經有關部門進行材料試化驗,經檢驗合格後方可進購。

7、按施工場地平面佈置圖,搭設臨建、堆放材料,做到文明施工。

8、乙方必須參加公開競標,同等條件保證乙方中標。

(1)、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臨沂市人民法院起訴。

(2)乙方如因自身實力原因,無法承擔施工所需的墊付資金,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等,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停工一月以上按工程總額的1%追究違約責任,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再安排其他公司接替施工。

十六、本協議作為正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