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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服務合同協議書11篇 諮詢服務協議:明確約定,清晰透明

《諮詢服務合同協議書》起草前需要充分考慮相關領域的法律法規,以及客戶需求。該協議書是一份具有約束力的檔案,用於明確諮詢服務商和客戶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簽署協議之前,雙方應仔細閱讀和理解協議的內容,並保留所有簽署前和簽署後的相關文件證據。

諮詢服務合同協議書11篇 諮詢服務協議:明確約定,清晰透明

第1篇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諮詢服務合同協議書11篇 諮詢服務協議:明確約定,清晰透明 第2張

第2篇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技術諮詢(該專案屬____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_(時間)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

諮詢報告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的要求,採用:___________方式驗收,由出具技術諮詢驗收證明。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條約定,__方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二)違反本合同第__條約定,__方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調解不成,可採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式解決。

(二)雙方約定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3篇

服務單位:_________(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客戶:_________(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

鑑於乙方擬從甲方處獲得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的諮詢服務,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擁有提供該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提供服務,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民法典》、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諮詢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1.1“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規範性檔案;

1.2“合同”指本協議當事人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傳真方式簽訂的《投資諮詢服務協議書》;

1.3“服務”指甲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為完成協議所涉之專案而進行的工作;

1.4“香港及境外股市”指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交易的所有交易品種和美歐等主要市場的交易品種。

2.服務種類_________(投資建議簡訊+持股診斷+分析傳真電子郵件)。

2.1乙方委託甲方就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提供投資價值分析意見及建議;

2.2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向乙方提供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價值分析意見及建議。

3.服務費用,交付時間及方式就本協議約定的服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費用。該等費用由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時,以_________形式向甲方支付。

(a)甲方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國際專業諮詢機構公認的標準和慣例履行諮詢服務和義務。

(b)甲方履行諮詢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類似的款項。

(e)沒有乙方的授權,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基於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b)對於甲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c)乙方及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行為後果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保證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後,均不承擔乙方及其僱員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乙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損害或傷亡的責任。

5.1甲方保證並承諾,對於在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或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及之服務的過程中知悉的乙方財務狀況,商業祕密及其他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5.2乙方保證並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依據本協議所提供的投資研究分析意見或者建議之內容向任何第三方洩漏或者透露。

6.特別約定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確認,甲方僅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種類向乙方提供投資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不代理乙方從事證券投資行為。乙方基於甲方提供的投資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進行的相關投資的39;盈虧,甲方不享有任何收益,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7.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b)本協議期限屆滿。

7.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並向甲方支付服務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費用。

7.3甲方若發現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的證券投資研究意見或建議之內容,向其他人洩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服務費用。

8.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8.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4篇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使中國祕書儘早走向職業化,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為 省 市 縣“北京高等祕書學院 合作基地”。同時為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

2、向乙方頒發“北京高等祕書學院 合作基地”的銅牌;

3、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教育部中國高教祕書學會會員證書”;

4、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影印件等有關證明檔案;

6、負責乙方教學大綱的制定及教學質量的監督和檢查;

7、學生在甲方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由甲方負責畢業證書的發放;

8、精品祕書班、現代高等祕書班的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甲方負責安排就業。

2、負責在當地的招生宣傳、報名及入學資格的初步審定等事宜,並及時與甲方聯絡安排學生入學註冊;

3、負責學生在乙方學習期間的教學及生活管理,並提供教學所需要的教室及教學設施;

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所制定的教學大綱,並及時向甲方通報教學計劃的執行情況 ;

5、負責學生在乙方學習期間的安全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

6、乙方辦學、培訓期間自行管理,自負盈虧,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4、收費標準及結算辦法:每年每生學費12800元。前半年在乙方開班由乙方收取學費5000元,為保證教學正常進行,乙方可以預留__元,餘款全部交於甲方,甲方從開學後第三個月開始每月向乙方支付1000元,直至餘款付清;後半年學生在甲方學習的學費7800元由甲方負責收取。如乙方不能獨立開班而直接將學生送到甲方學習,則甲方按該生全年學費的15%向乙方返利。

4、招生與管理:乙方招生時可使用“校際合作,直升北祕”宣傳語,學生前兩年在乙方學習,期間的一切教學活動由乙方負責。學生入學後須在甲方註冊,甲方將進行全程教學監控。學生前兩年學業證書由乙方負責頒發,成績合格者經面試由甲方直接錄取,其後在甲方完成大專或本科階段的相應課程。如乙方不具備獨立開班條件亦可將學生直接送入甲方完成“五年專”或“六年本”學業。

5、收費標準及結算辦法:前兩年學費由乙方根據當地情況自定並收取,同時向甲方繳納學費的15%教學質量保證金(不足一萬元按一萬元收取),為有利於雙方長久合作,學生後期到甲方學習期間,甲方每年按學費的15%向乙方返利。

1、生源定位:在職祕書及辦公管理人員及在校大學生;

2、教學管理:甲方負責制訂教學計劃並提供師資培訓及教材;乙方負責組織招生及正常教學活動;

3、收費辦法:由乙方根據當地市場自行制定收費標準並收取費用;甲方每年性收取管理費 元;

2、教學管理:乙方負責組織招生及教學管理,如招生人數超過50人(已交費),甲方可協助申請開班;

3、收費辦法:由乙方根據當地市場自行制定收費標準並收取費用;甲方每年性收取管理費 元;

乙方可作為甲方的招生代言人,為學生及家長提供諮詢服務並代表甲方對學生進行預面試。為有利於雙方長久合作,學生到甲方學習期間,甲方每年按學費的15%向乙方返利,直至該生畢業為止。如乙方希望性結算的,甲方將按照普通代理招生標準加100元支付給乙方(普通代理標準為:招收1—30人每生1500元、31—60人每生1800元、61—100人每生1900元、101人以上每生__元)。為解決乙方在當地招生時的流動資金,乙方可代表甲方收取預錄費300元及30元報名費,甲方統一發放收據,學生入學憑收據可抵等額學費,甲方將此預錄費直接衝抵乙方的部分收入。

五、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授予乙方的銅牌及有關證書:

1、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與甲乙雙方合作專案無關的活動;

4、乙方為地市級合作方的,學歷班招生低於20人、精品祕書班低於15人,或總數低於40人;

5、乙方為省會級合作方的,學歷班招生低於35人、精品祕書班低於20人,或總數低於60人。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交於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處理。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正式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屆時可優先續簽。

第5篇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專案名稱: 北京市及商業街基礎設施工程資金申請報告”專案進行專項諮詢服務,並支付相應的諮詢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 1)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綜合市場及商業街基礎設施工程資金申請報告,建設內容有道路及停車場工程、電力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熱力工程、公共設施工程及綠化工程等基礎設施工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 2 )完成上述專案的“資金申請報告”編制工作,編制完成的報告經甲方認可後,按印刷文字的要求印製 6 份報告並加蓋編制單位公章後交付甲方。

( 3 )在專案進入評估工作階段時,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對報告進行說明並對報告進行免費修改、調整和補充 。

3 、諮詢服務的方式: 以文字報告的方式提供服務 。

1. 諮詢服務期限: 在 甲方要求的 時間內完成“資金申請報告”的編制工作;

第三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諮詢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 2 ) 指派一至二名業務工作人員專門負責配合乙方進行報告的資料收集工作和聯絡工作 。

3 、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在專案啟動後的前一週內,安排乙方前往專案擬建地點進行考察和收集有關資料。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 、諮詢服務費總額為: 100000 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元整) ;

2 、諮詢服務費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為:“ 資金申請報告” 交付甲方後 15 天內支付全部 諮詢服務費 100000 元(拾萬元整)

第五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六條 雙方確定以下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諮詢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 、乙方完成諮詢服務工作的形式: 以完成“資金申請報告”文字的形式進行。

2 、諮詢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 按照甲方在專案委託時的要求和國家、地區有關編制專案“資金申請報告”的規定執行 。

3 、諮詢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 由甲方審查的方式進行 。

第七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 、 甲 方違反本合同的第 三、四、五 條中的約定,應當按照服務費總額 5% 的費用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 乙 方違反本合同第 一、二、五、 條中的約定,應當按照服務費總額 5% 的費用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 田瓊 為乙方專案聯絡人。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提交 北京市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6篇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專案名稱: 北京市及商業街基礎設施工程資金申請報告” 專案進行專項諮詢服務,並支付相應的諮詢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 1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綜合市場及商業街基礎設施工程資金申請報告,建設內容有道路及停車場工程、電力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熱力工程、公共設施工程及綠化工程等基礎設施工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 2 )完成上述專案的“資金申請報告”編制工作,編制完成的報告經甲方認可後,按印刷文字的要求印製 6 份報告並加蓋編制單位公章後交付甲方。

( 3 )在專案進入評估工作階段時,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對報告進行說明並對報告進行免費修改、調整和補充 。

3 、諮詢服務的方式: 以文字報告的方式提供服務 。

1. 諮詢服務期限: 在 甲方要求的 時間內完成“資金申請報告”的編制工作;

第三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諮詢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 2 ) 指派一至二名業務工作人員專門負責配合乙方進行報告的資料收集工作和聯絡工作 。

3 、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在專案啟動後的前一週內,安排乙方前往專案擬建地點進行考察和收集有關資料。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 、諮詢服務費總額為: 100000 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元整) ;

2 、諮詢服務費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為:“ 資金申請報告” 交付甲方後 15 天內支付全部 諮詢服務費 100000 元(拾萬元整)

第五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六條 雙方確定以下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諮詢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 、乙方完成諮詢服務工作的形式: 以完成“資金申請報告”文字的形式進行。

2 、諮詢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 按照甲方在專案委託時的要求和國家、地區有關編制專案“資金申請報告”的規定執行 。

3 、諮詢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 由甲方審查的方式進行 。

第七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 、 甲 方違反本合同的第 三、四、五 條中的約定,應當按照服務費總額 5% 的費用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 乙 方違反本合同第 一、二、五、 條中的約定,應當按照服務費總額 5% 的費用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 田瓊 為乙方專案聯絡人。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提交 北京市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7篇

甲方因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並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服務,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託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4、甲方指定電話:為乙方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根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採用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元人民幣。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託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託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資訊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結為止。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第8篇

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醫藥投資諮詢服務合同,合同如下:

1、闡明諮詢的問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資料;

1、利用自己的技術知識,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完成諮詢報告或者解答委託方的問題;

1、合同總金額按照工作量、技術難度、完成時間等因素由雙方商定,簽署合同後,顧問方將提供一份諮詢方案大綱,委託方確認後,即需支付不少於合同金額30%的定金。

2、在合同約定的時間範圍內,顧問方在收到委託方合同金額(除定金外的)剩餘款項後將諮詢合同約定的所有資料、資料、諮詢報告等提交給委託方。

1、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資料,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付的報酬應當如數支付。

2、技術諮詢合同的顧問方未按期提出諮詢報告或者所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3、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方按照顧問方符合合同約定要求的諮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委託方承擔。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9篇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專案的市場調研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以雙方確認的_________類產品市場研究計劃書,作為依據。

(一)甲方承擔的權利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七條執行。

1。闡明諮詢的問題。甲方首先要向乙方說明具體的諮詢專案及要求,甲方履行這一任務是乙方進行分析論證的出發點。

2。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資料。甲方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資料應全面,詳細。

3。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前者既是甲方的義務,也是其權利;後者是甲方的基本義務。

4。有權無條件的瞭解乙方的專案進展情況並監督工作質量。

5。甲方如發現乙方的調查結果不真實,有權按照《合同法》中的違約條例處理。

(二)乙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八條執行。

1。負責專案的設計、試訪、執行、分析與質量控制。

2。按照約定完成諮詢報告或者解答問題。乙方要儘可能地收集與諮詢物件有關的資訊,利用自己的技術知識和經驗,為甲方的’技術專案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參考方案,提出具有較高水平和參考價值的諮詢報告和意見。

3。保證提出的諮詢報告達到約定要求。諮詢報告是甲方進行專案決策的主要依據,這就要求乙方在技術諮詢工作中,要採取嚴肅認真的態度,力求諮詢報告的先進性、可行性。

4。整個專案結束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資料報告、口頭報告、及實地技術報告等(具體況按計劃書要求為準)。

1。本調研專案的成果特指乙方因完成本協議項下市場調研工作而形成的所有分析報告、分析資料、分析結論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將上述報告、資料、結論向第三方提供並從中獲利,但甲方有權自行使用。

2。本條第2款所約定之保密,期限為_________,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的限制。在該保密期限屆滿後,乙方仍尊重並保證不侵犯甲方因本調研專案獲得之成果及其所附的一切權益。

3。乙方應告知並以適當的方式要求其與本調研專案之僱員遵守本條規定,若參與本調研專案之僱員違反本條規定,乙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一)調研專案內容、形式、驗收標準和進度要求:_________。

1。甲方有權對乙方為調研專案所做工作進行無條件的監督檢查,乙方同意在調專案進行過程中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2。乙方應如實將調研專案的進行情況以及在專案進行中遇到的問題和取得的進展及時向甲方報告。

1。乙方應按照協議及計劃書約定的方式及進度進行調研工作,並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照協議和計劃書的約定時間、地點、方式向甲方提交調研報告及有關檔案;

2。甲方在收到乙方調研報告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照計劃書的約定的標準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但甲方認為調研報告經過補充或修改能夠達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照甲方要求修改完成並提交甲方,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協議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甲方付給乙方本協議費用總金額_________%的預付款;

3。乙方按照本協議及附件約定如期完成專案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於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付清本次專案費用之餘款。

1。甲方違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九條執行執行。在專案進行過程中,甲方有權對專案執行情況進行審查,如發現與合同要求不符,有權向乙方提出置疑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經雙方協議後達成一致解決方案。

2。因不可抗致使違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百一十八條執行。未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出現,如乙方違背計劃書有關條款,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關係,並收回預付款。

3。當事人一方違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一十二條執行、第一百一十三條執行。如乙方調查中出現不真實的情況,由此所導致的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並且負責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4。對於接觸到的專案資料,做好_工作。如因洩密給甲方帶來的任何損失,乙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甲、乙雙方同時違約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二條執行。

6。因質量問題違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三條執行。

7。甲、乙雙方當事人,若無正當理由而解除專案合同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百一十六條執行。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意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節解決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含中介方權利、義務、服務費及支付方式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2。本協議簽訂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簽訂之日生效,任何於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於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3。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第10篇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開戶行名稱: 帳 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及專案的企業運營及相關廣告推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2)提供顧問諮詢服務(以下簡稱“本專案”),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

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 諮詢服務”指附件二(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諮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附

(d)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子資料交換和電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為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檔案、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檔案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檔案除外。修改檔案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詳見附件1)中的規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戶。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1 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8.2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1 甲方應按附件三(詳見附件3)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資料

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 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專案、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

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1.3甲方應按附件一(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後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諮詢服務費。

11.4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諮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諮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一(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為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專案代表為(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2.1乙方應按照國家及專案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12.2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諮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12.3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

12.6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專案代表為(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3.1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11篇

受託方(乙方):__律師事務所甲方因__公司改制事項,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許__、李__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並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__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傳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__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__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__萬元剩餘餘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