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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老師安全責任書4篇 "托起未來,共築安全:學校老師責任書"

學校老師安全責任書旨在明確教師在校園安全中的重要職責。教師是學校安全的守護者和引導者,他們要保障學生在校園中的安全和健康。該責任書涵蓋了教師應履行的各項安全職責和相關要求,旨在建立一個安全穩定的學習環境,確保學生們能夠快樂成長。

學校老師安全責任書4篇

第1篇

為落實學校安全工作,保障教師和學生的安全,特簽訂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1、教師要按時參加學習,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制度,加強師德建設,提高自身修養。

2、教師在實驗、體育教學活動中,做到正確操作,切實保障師生的安全。

3、教師要安全上網,凡利用網路傳播病毒、反動資訊、色情資訊、垃圾郵件的違法行為必須嚴厲打擊。

4、教師在業餘時間,應不酗酒、不賭博,不參加不健康的活動。

1、教師有責任向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教育。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特殊情況下向家長和學校報告,不可擅自處理。

2、教師在工作中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3、認真做好周值班工作,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不正當或危險性的遊戲。

4、教師不得私自留學生,若有事需留學生,教師必須在場,並事先告知家長。

5、教師未經教務處批准不得隨意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不得中途擅自離開。

6、學生集會、大掃除、社會實踐活動等,任課教師和下段教師均要進入相應的班級,維持秩序,做好安全工作。

7、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具有特異體質或疾病的.學生,要有記錄,必要時給予特殊照顧。

8、按時放學,若遇惡劣氣候,要組織引導學生安全離校,確保學生人人到家。

9、要做好學生交通、防火安全教育。各班教師要對危險用電線路、漏電插座、危險物品的管理等問題進行排查、不留“死角”,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報告處理。

10、無論在什麼情況下,學生一旦發生意外,教師應不等、不拖,及時處理,並送醫院救治,同時通知家長和向學校領導報告。

11、各校(班)要切實加強對學生的良好行為習慣和組織紀律教育,防止因學生違紀違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發生。

12、各校(班)要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並認真履行職責。

13、各班組織學生參加的一切外出活動和大型集體校外活動必須制定嚴格的安全防範方案,並報請中心學校批准後方可。否則,將追究班主任的責任。

14、各校(班)在校內組織的各項活動,如運動會、晚會以及各項競賽活動,也比促有嚴格的安全防範措施,杜絕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15、各校(班)要認真抓好思想整改和危險源監控工作。對校(班)記憶體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學生中存在的不安全行為、思想要及時加強教育。

16、各寢室管理員要嚴格按管理制度加強對住宿生的管理,並定期檢查各項項設施的安全性,杜絕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發生。

17、各食堂負責人要切實做好衛生工作,確保炊具、餐具的清潔衛生以及個人衛生,確保所出售的食物合乎衛生標準,杜絕學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18、各小賣部責任人要確保所售貨物質量。不得出售腐爛、變質、過期的食物給學生,杜絕學生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11、各校(班)發生的安全事故,要以書面的形式向中心學校及時報告並做好事故統計分析工作;若無安全事故發生,也要實行“零”報告制。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教師一份,學校一份,有效期一年。

學校老師安全責任書4篇

第2篇

為完善生活教師的管理,明確生活教師崗位職責,更好地關愛學生、服務學生,讓家長放心、學生安心,學校特與生活教師簽訂如下工作責任書。

1、忠於職責,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學校領導安排,做好住校生教育管理工作,堅持服務育人,管理育人。

(1)生活教師在學生就寢時間內負責住校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是學生在寢室內發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要隨時觀察學生有無病痛,有無不良反應及情緒異常等狀況,若發現情況及時通知該生班主任或學校領導進行處理。若發現學生有尿床、打被蓋等現象要隨時叮囑,及時補救。禁止學生玩火、觸控電源,杜絕學生上床做危險動作。

(2)處理晚間學生突發事件,並及時向校長或分管領導彙報。

(3)督促檢查學生就寢後關好宿舍門窗,防止外來人員入舍釀成後果。

(4)、隨時檢查床位扶手、床板是否牢固,電線、燈炮是否破損漏電。負責檢查寢室內有無管制刀具、棍棒、火源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若有情況須及時上報處理。

(5)每晚學生就寢時與值班領導和教師一起清點學生是否到齊,短缺學生要查明原因並做好記錄。

(6)每天進行宿舍內務、清潔衛生檢查,幫助、指導各年級學生做好宿舍內務、清潔工作,並及時將內務、清潔好的和差的`宿舍向有關領導彙報,進行公示。

(11)負責所轄宿舍內的環境區衛生,特別是學生大便若早上發現後應及時處理。

4、經常對學生進行自理能力(刷牙、疊被、洗衣、掃地等)的培訓,使學生逐步養成良好的日常生活習慣。

5、生活教師要及時將生病的學生通知班主任並協助班主任為學生就醫治療。

6、生活教師對每個學生的性格、生活特點要了如指掌,及時和班主任、家長溝通。每晚要不定時進行查房,幫助學生蓋被子,防止學生晚上掉床事故發生。

7、關心、愛護、尊重學生,不辱罵、歧視學生,絕對禁止晚上把住校生趕出學校。

8、凡有學生住校,生活教師必須到崗,且必須住在值班室。

9、因生活教師擅離職守、工作疏忽大意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生活教師負全責。

10、生活教師必須服從學校安排,協助學校做好其它臨時性後勤工作。不得無假擅自離崗。

第3篇

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教育部關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學校與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4、在放學後、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學校無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行為的;

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殊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我校為了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與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確,以達到減少事故,減少傷亡,減少損失的目的,家長要認真貫徹我校下發的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由學校負責安全的教育與管理,放學後由家長監護,學校一概不予負責,紮紮實實將學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實,切不可有絲毫的疏忽和懈怠。學校每學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專題講座,著重強調學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電用氣用火安全、在外活動安全規定以及有關安全防範常識,不斷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家長要監護子女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博。監護子女不聽、不信、不傳、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對危害社會的邪教活動堅決抵制和鬥爭。同時,學校還要通過開家長會等形式加強跟家長的聯絡,希望家長認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與防範工作,切實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

1、水上安全:我校地處羅源灣海邊,各家長要特別注意做好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的防範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江、河、塘、堰邊戲水玩耍,學校也把它作為學生的一項行為規範和重要要求,進行嚴格的約束和管理。各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要支援與配合,嚴密關注學生在節假日和學生放學離校期間私自下河、塘、堰戲水、游泳而引發事故的問題,共同做好學生的游泳安全與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處羅源灣公路鐵路邊,規定以下幾點請家長認真執行:(1)、不準騎自行車或摩托車到學校,特別不允許學生乘坐貨運車輛和無牌無照車輛;(2)、有牌有照的車輛,也應該做到所乘人員不能超過車輛的核載人數,確保學生安全萬無一失;(3)、注意鐵路行走安全,不走鐵軌,不在鐵路沿線放風箏、打跳、玩耍等,聽見火車聲音提前讓道。

3、集體活動安全:切實加強各種集會和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對各種活動學校都應規定嚴格報批,並將安全防範工作貫穿活動的各個環節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範措施可靠,並保證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4、食品衛生安全:我校將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學校食堂衛生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飲食習慣。希望家長要求子女不準無證無照的餐點就餐,防止各種流行疾病的傳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經沖洗或去皮的時冷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黴變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加強寄宿生管理:學校對住校男女生分別封閉管理,實行學校領導任課教師每天堅持查夜,負責學生安全管理,家長要督促學生嚴格執行學校的住校生管理辦法。

6、治安安全:教育學生不進遊戲廳,嚴禁學生到網咖上網。不允許學生帶易爆、易燃物品以及鋒利的刀具進校門。不與社會上不良青年來往,各家長教育好子女認真遵守中國小守則及規範,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別人的東西不要拿,潔身自好,自尊自強,做一個講文明守紀的好學生。

第4篇

為進一步明確學校對任課教師安全工作的責任,切實落實“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學校課堂無安全事故。根據縣教育局的指示,對學校各級要層層簽訂責任書的要求,在學校內形成安全綜合治理、齊抓共管的局面,結合我校實際情況,××中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與你簽訂如下責任書:

一、為確保你所上課課堂管理到位和學生的安全,具體責任如下:

1、課堂責任人負責組織對本班學生的教學紀律管理、課堂組織教學的管理,並對所在班級上課過程的安全負責。

2、課堂責任人負責在所在班級宣傳有關學校安全制度和管理制度和學校其他和有關防火防盜、安全用電、食品衛生、交通安全等知識。

3、課堂責任人應經常檢查上課班級的電器線路,通知學校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4、課堂責任人要對本班學生所發生的一切可能避免的.防火防盜、交通安全、食物中毒等進行經常性的教育。

5、課堂責任人要認真組織、管理好上課班級的一切活動,並對此進行安全教育。

6、課堂責任人要利用時間培養本班學生的安全意識、自我防範意識,並對上課班級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7、課堂責任人必須認真落實好學生出勤情況,做到學生缺課有請假手續,不得讓學生隨意中途離開班級或學校,若有不經學校領導和老師批准,學生偷偷離開學校,任課教師要立即向年級校長彙報,並採取補救措施把學生追回。如未找到,必須在第一時間與家長取得聯絡。

二、以上各條必須遵守,若有違反造成損失的,由學校和有關部門視其情節和危害的輕重,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進行追究,具體如下:

1、任課教師對本班學生進行所有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對由於沒有盡到責任所發生的事故,按其情節對任課教師進行處理。

2、學生在班級內打架:任課教師及時處理的不予追究責任、任課教師不在班內並出現事後的,視事故大小給予處分;任課教師在班內不處理且對事故熟視無睹的給予警告、通報處分;班級內事故出現流血的給予停職並例會通報處理。

3、本班內學生有攜帶匕首、短刀等不利於學生安全物品的且任課教師上課時沒有發現的,後被政教處發現沒有出現傷害事故的處以警告處分;出現流血的事故的或危及生命的對任課教師處以停職處分。

4、班內學生請假,對請假理由一定要與班主任核實或電話與家長核實,對不認真或敷衍、隨意給學生請假後又出現事故的對任課教師處以停職處分。

5、要履行隨堂點名制度,停電時及時維持班級紀律和穩定學生的情緒,對違反的任課教師給予警告處分;

6、對以上沒有涉及到的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的大小對任課教師進行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