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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合同5篇

合同是為了確保我們個人權益所制定出的書面文體,我們一定要知道合同存在的意義就是讓我們的權益得到保障,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社保合同5篇,感謝您的參閱。

社保合同5篇

社保合同篇1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乙方:

姓 名

編號:

武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說明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通用樣本,提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參考使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根據需要協商增加相應條款。

2、本勞動合同經雙方簽訂後,用人單位可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

3、本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應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4、本勞動合同適用於全日制用工。

甲方基本情況

乙方基本情況

甲方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政策法規,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自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 約定試用期為 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該工作任務為: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 (地點) (崗位)工作,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除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三) 甲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遵循按勞動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約定工資為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

分配辦法是: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援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

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援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在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援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甲方每月至少1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為發薪日。

4、乙方在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或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檢查、產假、哺乳期內哺乳時間、計劃生育手術假、男方護理假等期間,甲方應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雙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社保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

性別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

聯絡電話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或____________.其中試用期為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或____________,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

第四條、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者乙方必須當事人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社保合同篇3

僱主(甲方):

地址:

僱員(乙方):

地址:

甲方因生產需要,按照用工有關規定考核後,同意招聘________為本公司員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_工種。因生產情況變化,甲方可與乙方協商調整乙方崗位、工種,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乙方可申請離職。

二、勞務期限

本合同的勞務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三、勞務費

1、勞動時間:

每週實行______日工作制,每日為______小時制,每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______小時。

2、勞動報酬:

(1)甲乙雙方確定,乙方的勞務費按日計算,每天的勞務費為______元,甲方應在每月______日以法定貨幣的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2)獎金:應按單位的經濟效益和乙方的勞動貢獻定,一般每月______元至______元;年終獎金每年視效益另定。

(3)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______%、公休假日和平時為______%、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______元作為夜宵津貼。

四、甲方職責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工作條件,乙方個人專用工具應妥善保管,丟失應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

2、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崗位工作需要發給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元。

4、甲方應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給乙方上社保。

5、甲方應按照合同的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務費。

五、乙方職責

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3、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看無關書報。

4、保質保量完成當班、當月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六、合同的解除及其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務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試用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願意供職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治療不能復工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重整期間需要裁減人員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產;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六、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都應按照具體的數額賠償。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2、本合同從簽訂日起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

3、本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續訂合同的,要重新簽訂補充協議。

4、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聯絡方式: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聯絡方式: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社保合同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

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他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____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崗位或者工種),該項工作存在/沒有職業病危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____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妒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甲方應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確定乙方每週工作 日,每日工作 小時。

(二)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者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崗位或者工種,乙方的平均工作時間每週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40小時。

(三)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並且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條第(三)款的限制:____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婚假、產假和喪假。

第五條工資報酬

(一)試用期間,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試用後,乙方的工資待遇標準為 元/月。同時,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以及乙方的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待遇標準。

(二)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核發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甲方確定每月的 日為乙方上月工資的發放日。

(三)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支付,甲方不能低於下列標準:____平時延長工作時間為150%,休息日加班不安排補休的為200%,法定節假日加班為300%。

第六條社會保險與福利

(一)甲、乙雙方均應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足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或者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本勞動合同期限內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集體福利待遇規定執行。 2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三)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表現或者行為,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適當獎勵或者紀律處分。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辦理合同變更手續:____

1、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但是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____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____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勞動合同:____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乙方解除本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勞動合同:____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七)甲方依據本條第(二)款、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勞動合同時,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勞動合同即行終止:____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

2、乙方被法定機關批准退休、退職;

3、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主體消亡。

(二)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30日向乙方提出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終止或者續訂手續。

(三)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後,由於工作(生產、經營)需要,在甲、乙雙方均同意的條件下可以續訂,並辦理續訂手續。如不終止執行,30日內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則本勞動合同視為自動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十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本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均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依法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者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一)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條款與國家規定或者集體合同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規定和集體合同執行;國家和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二)本勞動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且,應由乙方執有的勞動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代為保管;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本勞動合同塗改部分或者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五)乙方個人情況如通訊地址的更改,應主動通知甲方人力資源(人事)部門。若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按乙方以前說明的地址傳送有關檔案應視為已送達。

第十三條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業餘兼職、保守商業祕密、競業限制、支付違約金、合同鑑證或者其他內容)

甲方(蓋章):____ 乙方(簽字):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 鑑證人(簽章):____

鑑證日期:____ 年 月 日

社保合同篇5

?勞動合同法》即將實施,彷彿在平靜的湖面投入了一顆石子,在企業和員工中激起層層波瀾。一些企業領導因誤解、誤讀新法而憂心忡忡,勞動者對自己的合同和權益也有著這樣那樣的焦慮。為解決讀者們的諸多疑慮,本報特開設答疑熱線,讀者如有疑問、建議、投訴,可撥打本報熱線66538155告訴我們,我們將請有關專家為您答疑解惑。單位要我們重籤合同合法嗎

陳小姐:我在海口某局工作,新的《勞動合同法》馬上要實施了,但是現在單位在合同沒有到期的情況下,要求我們終止現有合同後和勞務公司簽定合同,這樣合法嗎

專家指導: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嚴格依照現行的《勞動法》的規定來執行。現在有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發生一些突擊性的裁減人員的做法,有些是不妥當的,比如解僱那些從來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員工的工作,中斷他們的勞動關係;有些是比較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今年年底前到期時,不再續簽勞動合同;還有的是沒有到期,就勸員工自動辭職,把以前的工齡歸零。對照現在的《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如果是規模性裁員,就應當依照《勞動法》關於有關經濟性裁員的規定來執行。如果用人單位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和《工會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理由事先告知工會,工會發現有不妥當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應該予以糾正。勞動者本人如果認為用人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就可以要求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或者尋求司法救濟,申請勞動仲裁和向法院起訴。 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用人單位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出現的這些情況有些是為了規避新的《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有些是對《勞動合同法》中比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理解不正確造成的。

農民工的利益將如何保證

農民工老王:在城市中最大的工人群體是農民工,《勞動合同法》將如何保證農民工的利益

專家指導:這個問題涉及到《勞動合同法》的調整範圍問題。《勞動合同法》的調整範圍比《勞動法》有了很大的擴大,包括了所有的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都受本法調整。農民工雖然是一個很大的群體,但也是《勞動合同法》中所規定的勞動者中的一部分。農民工的一些權益問題也適用於《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

一些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小作坊、小工廠等單位侵害了勞動者合法權益,也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

網路公司黃先生:在公司上班4個月了,還沒簽訂勞動合同,待遇約定也不明確,怎麼辦

專家指導:在明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後,此種情形將有明確法律可依,在簽訂勞動合同方面,勞動者依照新法明白自己的權利義務。

?勞動合同法》規定了三項措施:一是放寬了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要求,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二是規定用人單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此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三是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仍然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違法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外,還應當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新法,用人單位未在辦理用工手續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待遇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待遇應當按照企業的或者行業的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

為職工買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保安公司陳先生:在公司上班已六七年,單位沒給購買過社保,能解除勞動合同嗎專家指導:為在職職工購買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前,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購買社會保險不能成為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但《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在職職工購買社會保險,則勞動者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五)因用人單位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市民陳先生:自己一直與單位一年一簽合同,第二次合同20xx年12月31日到期,20xx年1月1日將續簽第三次合同,到時是否可以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專家指導:《勞動合同法

?規定,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續訂勞動合同的,

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要從勞動合同法施行後,也就是20xx年1月1日以後開始計算,此前續簽的次數不算。

經濟補償金應分段計算

市民何先生:現在與單位的合同期限是20xx年12月1日到20xx年11月30日截止,如果單位在20xx年3月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是否要分段計算

專家指導:如果符合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則應當分段計算,即20xx年1月1日之前的經濟補償計算按當時規定執行,20xx年1月1日之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合同法》執行。市民田先生:如果公司就是不簽定合同,不籤的這幾個月有沒有經濟補償補償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起

專家指導:《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只要用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的勞動關係,並不因沒訂立合同而不存在,用人單位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勞動合同法》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的一個月之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以後,用人單位就要支付兩倍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解僱了這個員工,那麼,自用工之日起到解僱時,這個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