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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紅木傢俱合同6篇

合同的簽署是為了保護雙方的商業利益,確保交易的可持續發展,合同是一種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雙方必須遵守其中規定的條款,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買賣紅木傢俱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

買賣紅木傢俱合同6篇

買賣紅木傢俱合同篇1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後填寫)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 15 %(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 7 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買賣紅木傢俱合同篇2

賣方:北京必備商貿有限公司 買方:北京怡爾國際商務會館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條 傢俱基本情況: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種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 □ 買方應在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價款

□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全部價款的20%元的定

金,餘款¥ 2080000 元應在 十日內 付清。買方違約退貨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不能交貨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 元的預付款,餘款¥元應在 時付清。

第四條 交貨及驗收:□ 買方自提

□ 賣方送貨

交貨時間:20xx年4月2

5日 交貨地點:北京東城怡爾商務會館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傢俱使用說明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 定做商品圖紙由買方提供賣方按圖加工製造.買方自定規格的商品,買方於__20xx 年_4 月__1 日前將圖紙一式兩份交付賣方,賣方審定認可以後,簽名(蓋章)後,將共中一份交還買方保留(此類定貨無嚴重質量問題不退不換).

第六條 三包:對於傢俱的質量問題,應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法 》執行,賣方或主機板單位做出對買方更有利的責任承諾,按照該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延遲送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延遲部分傢俱價款的 0.1 %違約金,但因對方原因導致的延遲除外:延遲超過30 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選擇適用定金規則。

(二)經國家認可的傢俱檢測機構檢測,傢俱的有害物質限量不符合國家浙江省有關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的,買方有權無條件退貨,並要求賣方賠償相應的檢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 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地址: 地址: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售後服務電話:

買賣紅木傢俱合同篇3

供方

需方:

時間:年月日

供需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購銷內容:

1技術要求:按供方產品規格使用說明書。

2包裝標準:紙箱包裝,外觀無損毀。

3合同價款支付方式:合同簽訂之內,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定金¥430000.00,剩餘尾款¥1000000.00元,一次性打入供方公司賬戶,供方方可組織配送。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4收貨地址:供方指定地點。

5運輸及保險:供方通過汽車運輸至指定地點,運保費由供方支付。

6保修:保修三年,保修範圍為無故退色,釉面脫落,裂紋。

7需方對供方提供的價格負有保密責任。

8解決合同糾紛方式:經供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經供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糾紛。

9所有權界定:需方在貨款未付清前,貨物所有權為供方所有。

10其他事宜:無

1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及雙方往來函件的傳真件為有效檔案。與合同相關的往來函件經雙方簽字確認後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方技術說明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及相關函件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相牴觸,應服從法律、法規的規定。

供方需方

單位名稱(蓋章):單位名稱(簽字):

年月日:

買賣紅木傢俱合同篇4

第一條:傢俱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後填寫。)明書》中明示的執行標準,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 買方應在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價款。 / □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全部價款2 %(不得超過20%) ¥20xx0 元的定金,餘款¥ 1300000元應在 傢俱交送到交貨地點 時付清。買方違約退貨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不能交貨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 元的預付款,餘款 元應在 時付清。

第四條:交貨及驗收:□買方自提 / □賣方送貨;交貨時間: 20xx年12月15日 ;交貨地點: 。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傢俱使用說明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三包:對於傢俱的質量問題,應按照《北京市傢俱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執行,賣方或主辦單位做出對買方更有利的`責任承諾的,按照該承諾執行。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送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傢俱價款 □ 0.3 %/ □ % 的違約金,但因對方原因導致的遲延除外;遲延超過 15 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選擇適用定金規則。(二)經國家認可的傢俱檢測機構檢測,傢俱的有害物質限量不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有關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的,買方有權無條件退貨,並要求賣方賠償相應的檢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三) 。

第七條:在展銷會或市場內簽訂的合同,賣方應先交主辦單位簽章後再交買方儲存。賣方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後,有權向賣方追償。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 北京市 人民法院起訴。/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住所: 住所:

經辦人:

聯絡電話: 主辦單位(簽章): 住所: 經辦人: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售後服務電話: 售後服務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買賣紅木傢俱合同篇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第一條 紅木傢俱基本情況(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後填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訂貨後,乙方需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所有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元

收款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30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買賣紅木傢俱合同篇6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

第一條 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後填寫,傢俱名稱、樹種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驗收說明

驗收合格 問題及解決方案:

貨款兩清

拒收及原因:

買方送貨時間: _年 月 日前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_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10%(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 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