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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水電工職責

第1條 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勤勤懇懇、腳踏實地地做好水電管理工作,確保學校水電正常供給,合理使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成本,減少浪費;根據學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做到科學管理;熟練掌握供水、供電管網設施和操作、維修規程,提高業務水平。

學校水電工職責

第2條 負責學校供電、供水線路與設施的正常工作,定期檢查維修,出現問題及時向學校彙報。一般情況下,每天巡查兩遍,有問題及時處理。

第3條 負責學校照明等設施的安裝和維修,防止事故的發生,確保國家財產和師生安全。

第4條 做好教職工個人用電計費工作,通知使用者定期收費,及時收費。做好外租房的水電費按時收繳。

第5條 執行用電、用水紀律,不得轉供水、電,對違章用電者要批評教育,必要時給予經濟處罰。

標籤:水電工 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