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就一定有效吗?
一份合同,如果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由于某些客观原因的变化导致双方对合同内容都不满意甚至双方均不愿意再执行该合同了,合同即可废止。
但如果一方想要中止合同而对方想要继续执行的,就意味着需要法院介入,由法院来宣判该合同是继续执行还是撤销;合同撤销与合同无效是不一样的,撤销是指合同本身有效,通过法院有有关机构来宣判它不再成立,是否撤销依靠于法律条例。
根据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称《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以下这4类情况,签订合同后也可以依法撤销:
1 有重大误解的合同有重大误解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有错误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原本的意思相悖,从而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民法总则》第147条相关规定,当事人有权请求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双方是基于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
根据《民法总则》第150条相关规定,合同的当事人,或委托第三人以胁迫的方式,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胁迫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合同当事人或第三人不是以胁迫的手段,而是通过欺诈,主动的、故意的就合同相关内容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或者隐瞒真实的情况,从而诱使对方作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愿而签订合同。
根据《民法总则》第148、149条的相关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作关系应该是建立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的,但是,如果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根据《民法总则》第151条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员工该知道的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避
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上海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几种情形需要提请广大劳动者注意,同时对于许多企业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者也要有足够的“火眼金睛”,识破用人单位的规避伎俩,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规避手段1:设关联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变换...
-
服务期和劳动合同期限区别
一.“服务期”释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后,劳动者应当与该用人单位持续劳动关系的期限。二.服务期和劳动合同期限区别“服务期”一般约定在用人单位与劳...
-
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年一度秋招季,又有很多年轻的血液即将加入职场这个大熔炉,面临的是一连串的面试,入职,签合同,培训,正式工作。但是有很多小懵懂们并不是很清楚劳动合同的意义,有的意识也就只是:劳动合同很重要!!如果你不清楚怎么签劳动合同?不要着急,教你几招小秘籍,让你可以轻松和老板...
-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内容,你一定要知道
当我们进入到某个用人单位上班的时候,基本上都要先经历过实习期,转正后才能够成为该用人单位的一名正式员工。很多人在和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的时长及工资时,基本都是用人单位说啥就是啥,但实际上关于试用期,我国的劳动法有着详细的规定,用人单位也不是想怎样就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