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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實用律師個人工作總結範文6篇

我們要學會做一個善於總結的人,這樣可以更好的認識自己,那麼相關的工作總結該如何寫呢?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的熱門實用律師個人工作總結範文,以供參考。

熱門實用律師個人工作總結範文6篇

熱門實用律師個人工作總結範文1

本人於20xx年四月在xx律師事務所完成了一個月的實習工作。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為本報告。本實習報告正文部分將分三個部分完成。第一部分為實踐經驗,主要討論一些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為訴訟技巧,主要論述在訴訟過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為法律文書,主要討論初規範性格式外,在律師文書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實踐經驗

1 以事實為依據

事實勝於雄辯,律師實務不同於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並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蒐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並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援。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係。主要工作在於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係、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係,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絡,孤立的審查證據。

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後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於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援。由於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於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習慣

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並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發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並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衝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後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並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於“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並不違反《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檔案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

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規範性檔案的數量大於法律檔案。

4 注意會計技能在案件中的適用

在民事糾紛中大多數都涉及到損害賠償的計算,計算方法將會直接影響到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援。而這個時候引入一些基本的會計方法即簡化了計算步驟,又比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經營權的侵權案件中。在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律師採用了以下方式計算:

1 預期損失,根據12年同期營業額為計算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後原告應該獲得的受益。以營業額的35%為利潤計算標準。

2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由於被告的違約,使原告的營業額下降,但是確必須按照原營業額給付員工工資,對於多給付的工資,應該由被告承擔

3 機器折舊費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實際使用年限,計算折舊額。

4 房屋裝修的費用,裝修的花費,減去使用年度的費用。

如果用會計方法來檢驗,這種計算方式顯然不合理,根據會計基本公式,利潤等於受益減費用。既然以受益的35計算利利潤,那麼在主張多支付的工資這一費用,顯然屬於重複計算。而且在計算折舊費用的時候沒有考慮到淨殘值,以及當事人所在行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的規定。這樣的訴訟請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援。

5 多種方式分析問題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為律師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因此應從多個角度去分析問題。訴訟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手段,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法院並不是展示律師法律技能的唯一舞臺。行政手段也是解決爭議的一種高效方式。在遇到糾紛時,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間靈活靈活的選擇。而不僅僅拘泥與訴訟或是仲裁這些成本高昂,耗費時間較長,且存在著訴訟風險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權屬糾紛中,即可以選擇民事訴訟中的確認之訴,又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者行政確認。而且還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間可以靈活切換,避免對自己不利的結果發生,減少解決問題的成本。比如,當遇到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如果政府的公證性受到外來因素不正當干涉,可以從行政手段跳躍到訴訟手段,將爭議問題的管轄權由政府轉移到法院。同時為了防止不利於己的終局性行政結果,也可以在行政確認和行政裁決之間靈活切換適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強制力,確能夠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行政措施去解決問題。

二、訴訟技巧

訴訟是一個腦力勞動而不是體力勞動,在律師的工作中,除了認真,敬業的工作精神之外,還應該注意一些技巧性的東西,靈活的運用訴訟技巧不但可以減輕工作負擔,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實習期間,我所接觸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 把握好訴狀與代理詞之間的關係

2 靈活運用證據規則

律師的主要工作是蒐集案件相關證據,理順案件事實。將客觀的社會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實。而證據規則就是將客觀事實抽象為法律事實的工具。因此律師在工作中應該十分注重證據規則的運用。根據證據規則中的規定,選擇案件的且入點,以便規避自己的舉證責任,增加對方的舉證義務。比如在依據《民事訴訟規則》侵權案件和違約案件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請求權竟合的案件中,應選擇舉證最有效的一種請求權方式主張權利,減少工作量,降低訴訟風險。

3 爭議問題後置

在訴訟中,經常會涉及到一些法律衝突或是法律規定不明確的地方,在法律適用上會產生爭議。在這種時候,對各種爭議解決的方法的選擇適用往往根據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而定。因此如何處理案件的爭議問題成為律師在訴訟中面臨的一個工作難點。在我接觸的訴訟中,律師曾經使用將爭議問題後置的方法來解決法律爭議的問題。在庭審中,如果將爭議問題作為辯論的重點,會遭到對方的集中反駁,稍有差池就會前功盡棄。而且從客觀上講,即便對方沒有充分的駁倒我方主張,對爭議問題的過多論述也會加深了審判法官對我方主張的懷疑。因此在訴訟中應該儘量迴避爭議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辯論過程中,在順位安排上儘量將爭議問題後置,將其作為一個法律結果處理而不是法律適用前提。這樣即使爭議問題不被法院支援也不會影響其他的訴訟主張。

4 分散爭議問題

將爭議問題後置的方式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矛盾,但是並不是徹底的迴避矛盾,因此在法律爭議問題出現的時候,還可以將爭議問題分撒在各各訴訟利用之間。利用這種方式來回避爭議問題。當採用這種方式時,將爭議問題化整為零,分解成數個獨立的問題。在闡述我方觀點的時候將其分撒與各各觀點之中,不但迴避了主要問題,在客觀上也加強了訴訟理由對法官的心裡影響。同時也能分散對方的注意力,使其顧此失彼,難以集中力量解決問題。而且即使單個問題出現錯誤時,也不會從根本上影響我方對爭議問題的觀點的說服力。

5 有效利用拒絕調節程式加強我方訴訟請求的力度

由於我國特殊的法律文化傳統,法院在審判民事案件中傾向於調節的方式解決問題。在法院內部工作統計中,調節也是作為對法官職稱評比的一個標準。因此在訴訟中,法官往往會激勵促成調節,即便一方當事人在法庭上明確表示拒絕調節,法官也會在法庭外積極促成調節。甚至在沒有法官參與下,原本拒絕調節的一方當事人提出調節請求時,法院也會違背程式法規定聯絡調節。因此在訴訟中調節的機會有很多。並不僅僅是開庭審判過程的那次調節。所以我們可以靈活的運用調節來加強我方訴訟請求的力度。一般來說,很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中,當事人總是希望使用調節來解決問題。因此法官門大多會得出這樣的經驗:如果一方當事人積極主張調節,是一種心虛的體現。從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訴訟主張,即使最後支援了主張調節放的請求,支援的內容也會大打折扣。所以在訴訟過程中,即便證據不全,事實不清,也要主動迴避調節。法官由於工作需要會積極促成調解,如果在庭審後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調節工作,不但不會影響訴訟請求的力度,還會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於我方當事人。由此可見,調節程式對訴訟請求使大有裨益的。

三、法律文書的寫作

1 代理詞的寫作

2 刑事糾紛中的和解協議

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損害案件已經構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但是雙方當事人往往選擇私了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訴諸法律。在這些糾紛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給受害一方相當數額的損害賠償,而受害一方同意放棄向公安機關舉報,為防止事後返回,雙方往往簽訂一個和解協議。根據民法原理,這種調節協議屬於自然債務,並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強制執行效力。同時也不能排除公安機關和檢查機關的管轄權。但是其並非無用之舉。一旦對方反悔提起刑事訴訟,在和解協議中對事實部分的認定可以直接證據來適用。由於有雙方當事人簽字,除非對方可以證明此和解協議是受脅迫,受欺詐而簽訂,否則在證據規則中,其可以作為有效證據存在。這就要求在和解協議中應注重對所涉事實的陳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協議中,對事實的闡述儘量模糊,措辭上應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詞彙。同時在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條款的表述上要明確,具體,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過多的抽象性語言。

3 申訴材料

決定案件判決的機構不僅僅是法院,在我國現有的司法體系中,人大,政協的決定對案件的判決有直接關係。因此當案件審判結束後,向人大,政協提出的申訴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檢察院提起審判監督程式,促成案件的再審。對於向人大以及政協提交的申訴材料,應注意特定物件的工作職業以及工作方法。由於對方並不是專業法律部門,因此申訴材料不必使用過多的專業屬於,大量的使用生活語言也有助於對方理解我方主張,同時也不必拘泥與法定格式與法定程式。對於一些沒有有效證據證明的案件事實,在這個階段也可以大膽提出。同時也應該注意提交申訴材料的國家巨集觀政策,時代背景。總之,在這個過程中,成文法的作用僅僅是對方參考的一個要素而不是全部。應靈活運用這一特殊階段所具有的特殊優勢。

最後,感謝xx律師事務所的xx律師……在實習期間對我的幫助和支援。

熱門實用律師個人工作總結範文2

今年暑期,從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我在事務所實習了一個月的時間。嚴格來說,這並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義上的實習,因為我還未通過司法考試,既無實習證而無法計算實習期,也未與律所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無正式身份,因此這次"實習"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義上的學習或社會實踐,只是為了將我在學校的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但我仍然從中獲益良多。

駐馬店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工作人員為我提供了一個充實自我、積累經驗的機會和平臺,我非常珍惜這個難得的機會並認真對待。在整個實習過程中我遵守單位紀律,服從工作安排,積極完成律師轉自交辦的工作,在律師的指導和自己的努力下,我瞭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師事務所的運作程式和律師的辦案經過及技巧,彌補了知識上的不足,增長了社會見識,對自己學習和掌握法律、運用法律以及人際關係方面的相處都有很深的體會。以下是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的見聞、實踐和感受寫下這份實習報告。

一、實習目的:

主要目的是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通過實習達到與法律實踐相結合,從而鞏固知識和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更重要的是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會適應社會和掌握人際交往的能力;樹立正確的法律人生觀念和思維。

二、實習內容:

我的主要工作歸為一點就是協助指導律師辦理案件,並輔助地從事一些行政性事務。在實習中我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後的實際操作程式並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文書;撰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如代理詞、起訴狀、辯護詞等,當然最後還要經過指導律師的修改;我還跟著律師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幾起案件的旁聽,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中。

在庭審中,我細緻地瞭解了庭審的各個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的全過程。我覺得有這樣一個鍛鍊的舞臺真是難能可貴。剛到所裡的幾天,我幾乎什麼都不會,幸好有指導律師的耐心教導還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員的幫助,我才能很快地學到了很多知識和技能。

這些工作有助於鍛鍊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注重以下實習內容:

(一)整理卷宗瞭解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式。

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式相對應。因此,只要你用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瞭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式,這很重要。我並沒有因為工作的繁雜而輕易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並在其中學習到很多東西。

(二)通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並彌補知識上的不足,積累實踐經驗。

我們在學校還沒有學習法律文書,實習期間很多律師給我們實習生上課,讓我們初步學習最常見法律文書的寫作和基本注意事項以及相關技巧。我先是根據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書,例如委託書、答辯狀等。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需要豐富的知識和經驗,以及對相關法律知識的運用、配合才能寫成功。我明顯感到自己知識的匱乏和經驗的缺失。讓我明白應該更加努力學習和積累。慢慢取得進步。

(三)寫作技能問題:

在律師所提供的各種法律服務中,書寫法律文書是一項對律師的法律功底、邏輯思維、文字表達能力等均有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尺度。在我認為律師寫作文書的技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在下筆之前首先應該佔有資料和事實,注意加強與當事人的交流和溝通,不能自以為是,現實中發生的許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無法預測的。

當然也不能一味的依從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還要融入自己的見解和知識,發揮本人的聰明才智,用法律的語言將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完整的、甚至是創造性的表達出來。

要是沒有充分表達,或者錯誤表達了當事人意圖和目的的法律文書,不論寫的多麼完美,也同樣是南轅北轍,毫不可取,甚至還要給律師本人招惹麻煩。

熱門實用律師個人工作總結範文3

我的這次實習時間是從20xx年3月12日至4月15日。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領導和其他律師交辦的工作。在律師們的指導下,我開始熟悉這個行業並慢慢進入“律師”的狀態,對律師事務所運作的程式和法律實踐有了一定的認識和體會。

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如下。

一、實踐經驗

1 以事實為依據

事實勝於雄辯,律師實務不同於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並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蒐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並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援。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係。主要工作在於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係、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係,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絡,孤立的審查證據。

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後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於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援。由於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於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習慣

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並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發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並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衝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後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並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於“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並不違反《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檔案

根據我國的憲政結構,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力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於法律,但是確具有規範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的確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則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則,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距離。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檔案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

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規範性檔案的數量大於法律檔案。

熱門實用律師個人工作總結範文4

20xx年1月,我進入了XXXX律師事務所實習。光陰似箭,一年的實習期在忙忙碌碌之中已經接近尾聲。回顧一年前進所的第一天,拿著司考成績單、剛從大學畢業的我滿心歡喜,能夠進入XXX所實習,我的心中充滿了感激和幸運。但是,還沒有等我調整好從一個稚嫩學生向社會人的轉變,工作上成倍的壓力接踵而來。我如同一匹初次渡河的小馬,猶豫著邁出人生的第一步時,我發現河水並不是我原先想象的那麼淺。

培根說:“對於一切事物,尤其是最為艱難的事物,人們不應當期待播種和收穫同時進行。為了使他們更好的成長,必須有一個培育的過程。”我國法律規定在取得律師資格證後,只有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年,實習考核合格拿到執業證後才能稱得上是一名真正的律師。我知道,這一年的實習期就是國家對我們的培育。感謝XXX所的無私支援與實習律師的耐心指導下,我獲得了很多業務鍛鍊機會。雖然過程中充滿的迷茫和艱辛,但在一次次的實踐和總結中,在前輩門的心得體悟言傳身教中,這一年我堅持了下來,並收穫了很多,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訴訟類業務

實習期間,我通過參與及旁聽律師所裡承辦的各種型別案件,比較全面地掌握了各類訴訟業務的特點,以及如何充分運用訴訟中的各種程式和權利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首先,每一個案件最先鍛鍊的是我的獨立分析案情的能力。案情的分析是對整個案件的把握,我們要找出對我們有利和不利的情節,選定辯護思路。接著就是寫質證意見,它是我們對對方的證據的意見和反駁,如果還沒有選定辯護思路而直接寫質證意見,就會無從下手或者寫出的質證意見非常雜亂甚至會全部沒有意義。我因為經驗不足,會發現不了很多很重要的東西。所以之後我學會自己先寫然後與指導老師的作比較,這會然我發現自己很多的缺陷和不足。

其次,提高了我的庭審能力。法庭是律師的戰場,是律師價值的最大體現。經過多次庭審的參加,我認為提高自己的庭審能力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第一、對於新律師來說,由於出庭少,在開庭時難免會緊張,所以我們要首先鍛鍊和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質,開庭時不能怕丟臉。

第二,要不斷提高自己的語言表達能力,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多聽、多想,只有通過不斷的訓練,才可以提高自己的能力。

第三、庭審過程中一定要專心,時時刻刻把心思放在案件上,放在法官的發問和對方的觀點上,這是我們才能做出正確適當的反駁。

最後,我撰寫代理詞和辯護詞的能力提高。在對文案工作進一步熟練後,我的指導老師開始要求我獨立的做出一個案件庭前所需的整套方案,包括摘卷、案情分析報告、證據目錄、質證意見表、和庭前的辯護詞或代理詞;然後和他的方案作比較,以對比的方式來提高我們把握案件的能力。在獨立的完成幾篇代理詞和辯護詞之後,我認為寫辯護詞或代理詞,首先要有條理,層次分明,要用簡練的語言將自己的觀點完全表達出來;其次要在尊重事實、尊重法律也尊重對方的

基礎上,注意自己的措辭。再次要注重證據鏈,要學會用證據規則來支援自己的觀點和反駁對方的觀點。

二、非訴類業務

實習期間,我協助所裡的律師處理一些非訴類的法律業務,主要包括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各類合同的起草和審查、參與客戶的談判。

自進入XXX律師事務所實習以來,我為很多當事人提供法律諮詢,收穫頗豐:(1)接待法律諮詢首先一定要全面瞭解案情,若當事人沒說清需要先問清。(2)在全面瞭解案情的基礎上,問清當事人有哪些證據。(3)遇到自己不熟悉的問題,切莫打腫臉充胖子,忽悠當事人,我認為應該首先向當事人表示抱歉,然後實事求是的告訴當事人你這方面的法律法規不是很熟悉,需要看下法條弄清之後才能回答你,千萬不要怕面子上掛不住,畢竟你是在實習階段,當然也可以介紹另外的律師幫忙解答一下。

實習期間,我撰寫法律文書能力得到提高。之前大學學習的法律文書課程,側重的是對法院公文如判決書的學習和寫作。律師的法律文書內容複雜,而且沒有統一的格式,剛開始的時候我真的是無從下手。後來我學著把所裡律師的各種文書統一整理了出來,按型別進行分類,現在各類文書的格式我已經基本上掌握。但是法律文書的寫作內容和技巧上還需要進一步學習和完善,法言法語的運用還不是很熟練,這一方面我還需要繼續鍛鍊,繼續提升自己。

我在實習期遇到最多的是對各類合同的審查,所裡律師前輩告訴

我,合同的審查是律師價值最大的體現,一名律師業務能力的最大體現,就是你審查的合同是不同於其他律師審查的。合同中核心內容就是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約定,在修改各類民事合同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一定要注意權利義務條款與違約責任條款必須相對應,給對方約定了什麼樣的權利義務就要給其扣上什麼樣的違約責任。違約條款與終止條款、解除條款也要一一對應。一份審查後的合同,應該能夠有效防範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儘可能維護我方客戶的最大合法權益。

參與客戶的談判,也是律師重要的工作內容之一。我在實習期間有幸參加了多次會議談判,這對我提高自己的談判能力提供了很好的鍛鍊機會。談判是律師個人魅力的重要體現,是律師廣博知識的充分發揮。談判時一門技巧,和一項很高深的學問,你不僅僅是表達出自己的觀點,關鍵是你怎麼能說服對方而讓他們接受你的觀點。談判前,我們應該與自己的客戶進行深入的溝通,瞭解客戶實質上所需要的,談判過程中,最重要的是掌握住“度”,商業談判通常是一種以互利為基礎的協商行為。談判的本質是妥協,談判的藝術是把握妥協的“度”,掌握了適當的尺度,談判才會取得預期的效果。

三、對律師及律師職業的重新認識

一年的實習期,讓我深入到律師這個行業,使我從當初書本上、電視裡對律師及律師這個職業的膚淺認識變得逐漸深刻。以前總以為過了司考,掌握了專業法律知識就萬事大吉,後來才發現律師其實是一類實踐性職業,豐富的實踐經驗有時會比精專的法律知識更為重要。

首先,我對律師職業的認識更深刻。經過一年的實習,對律師職

業有了更加深刻的瞭解和體會。律師是維護權利的職業。具體為:

(1)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3)推動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4)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在今後的法律人生涯中,我會將思想付諸行動,忠於事實,忠於法律。

其次,我對律師職業道德瞭解更深入。律師職業道德的核心在於誠信。律師誠信是律師職業道德重要的基本原則。律師宣傳時,要做到規範宣傳。律師收費過程中,要做到規範收費。代理案件過程中,應當保守當事人及國家祕密。辦理案件過程中,要注意處理好法官、檢察官、警察、仲裁員其他法律職業人員關係。

最後,我對律師執業技能感悟更深刻。最為根本的就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一切案件都要以案件客觀事實和證據、以現行法律規定為準。對於案件客觀事實,一定要注意證據的收集與運用,因為事實是建立在證據基礎上,事實是靠證據來證明的。因此,對證據的收集、提交、運用、質證是很關鍵的。對於案件適用的實體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一定要研究透。對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適用範圍、條件等務必要吃透,對程式法律問題一定要非常的嫻熟。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來了律所才真正理解了這句話的含義。理論基礎和社會實踐必須結合才能幹好律師這行,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能接觸到的案子中,觀摩律師的辦案經過才發現自己知識的匱乏和實踐的淺薄。學無止境,我很慶幸能發現自己的不足和差距。在所裡幫律師整理過卷宗、為案卷編碼、寫辦案總

熱門實用律師個人工作總結範文5

轉眼間,實習期已過,經過一年多的學習、鍛鍊與積累,除了逐漸掌握了執業技能、辦案技巧,我也漸漸對律師行業有了深入的認識,雖然道路佈滿荊棘,但這也堅定了我努力成為一名執業律師的信念。

一年多的實習生涯,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卻記載著一個青澀的律師實習人員長長短短或多或少的磨礪、收穫,及時的總結回顧,不僅能夠幫助自己認清自己在工作當中的不足,同時也能將工作經驗所得加以整理,有利於自己未來的發展。總結起來,有以下幾點:

一、律師實習的必要性

實習階段是執業律師成長過程中的重要階段,正如許多其他行業的學徒制,實習人員相當於律師行業的學徒。這學徒,在實習期間,可以得到在指導律師或其他律師的諄諄教導,能夠在辦案工程中學習相應的辦案技巧及執業技能。這個階段是學習、積累經驗的最好時機,但學習的過程也是不斷吸取經驗教訓不斷自省的過程,決不能因為挫折而氣餒,而是應當有越挫越勇的勇氣,一旦出現工作低階失誤或遭遇客戶投訴等問題,必須直面問題所在,並認真加以改進。正如很多前輩所說的,“早犯錯比晚犯錯好”,若是到了自己正式職業,自己的任何失誤都可能造成當事人利益受損,破壞當事人對自己的信任,嚴重的還將影響整個律師行業的整體形象。實習經歷很重要,因為有了經歷才會有成長,才會有進步。

二、為什麼當律師

做一件事情,特別是選擇從事何種職業這一重大的人生事項,若不知道、不清楚為何而作,那就很難能夠做好做強做大,或者朝自己所設想的方向前行,最終的結果只能是努力地原地打轉。

律師,在有些人眼裡,僅是稻粱謀的安身立命之計,有些人則把它當成弘揚法治之道。不管是稻粱謀,還是弘法道,這不僅是個人價值追求的不同,也是“生存與發展的問題”的體現,這都無可厚非。極端一點講,在自己依靠法律尚不能苟活的時代,如何讓普羅大眾信法守法。所以關鍵的問題在於,雖然豐滿的理想總需臣服於骨感的現實,律師應該想辦法讓骨感的現實豐滿,且不忘初心。所謂“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為律師者,往往是在“窮”處立,能往“達”處行。

三、實習期間的經驗總結及執業技能的提高

一方面,法學是一門博大精深的學科,我國的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七大部門法涉及社會方方面面,法律規範層次較為分明。在此背景下,經過幾年法科教育的我所掌握的法學知識可謂是冰山一角,仍需要加強理論學習。只有掌握了更加豐富的法學理論知識,才能更好用於具體案件中,替當事人排憂解難,比如,若是因為自己法律水平有所欠缺,無法解答當事人的諮詢,豈不尷尬?但隨著社會分工愈加精細化,法律行業也是如此,正如日本管理學大師大前研一所說,專業是成功的唯一途徑。對此,我認為,律師首先應該知悉作為一個法律人應當知曉的法學知識體系的常識性問題,如刑法三大原則、舉證責任、過錯推定等;其次應當能夠按照自己的興趣在某個專業領域加以深入研究,如智慧財產權領域、刑事辯護領域等。另一方面,通過實習期間所從事的具體律師業務,使得自己對法律的理解不斷加深,同時也深切體會到將所學知識靈活運用以及孜孜不倦學習的重要性。隨著社會的飛速發展,法律持續更新變化,停滯不前註定是要被淘汰的,律師行業更是

實習律師工作總結14

自20xx年4月至今,在誠功所與大家一起學習和工作已有8個月時間,在此期間,我共參與辦理案件12件,涉及房產糾紛、勞動爭議、民間借貸、刑事等辯護等多個方面。在此特別感謝所裡各位前輩同仁的指導和幫助,使我受益匪淺,進步頗多。下面我將分三部分與大家分享我的收穫與感悟:

第一部分:工作中的進步與不足

首先,在老律師的指導與幫助下,我從接待當事人、整理案卷材料、查詢工商登記、戶籍資訊與房產檔案,到法院立案、溝通承辦法官推進案件進展,準備開庭材料,庭審質證辯論,以及刑事會見、寫辯護材料等,都慢慢有了一定的認識與把握。

其次,我感觸最深的是律師在辦案過程中思維角度與嚴謹態度的重要性。每次拿到案件材料之後,必須要仔細閱讀全部案卷內容,認真分析,通盤考慮,多角度思考,把握案件的主要矛盾;庭審過程中,根據庭審中的實際情況隨時調整辯論思路與角度,最大程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工作過程中嚴謹的工作態度也是律師職業中非常重要的方面,例如在與當事人溝通過程中文件往來是否有據可詢,法律法規的查詢與引用是否規範、全面,對當事人的法律風險提示是否到位,庭前證據材料與辯護材料是否準備齊全等等。

第三,隨著接觸的案子越來越多,我對自身存在的缺點也有了更深刻的認識:首先,專業知識儲備不足,致使每次在接觸新型別的案件時總是無法準確把握案件的定性;其次,在與當事人和法官溝通方面經驗不足,特別是電話溝通方面,總是不夠專業;第三,在法律文書等材料的書寫上不夠仔細、嚴謹,措辭不準確,無法做出簡潔明瞭的表達。這些都是我在今後的工作過程中必須改進的方面。

第二部分:具體案件中的收穫與分享

1、建設銀行金融借貸案:從八月份開始協助李律師辦理了16個建設銀行金融借貸案件。在此期間,我學會了金融借貸案件的一般辦理流程,也認識到了自己的不足與失誤:首先,作為協辦律師,應當在開庭前一週提醒主辦律師開庭時間,並詢問是否有特殊材料需要準備(例如,建行案件需要提前借卷並準備律師費付款憑證),若準備不及時則會對庭審產生影響;其次,在準備建行案件起訴材料時,應當認真審查建行提供的材料,對比起訴材料本身是否存在矛盾,不能過於相信和依賴現有資源,否則會出現差錯,招致不必要的麻煩。因此,我告訴自己,一定要養成仔細、嚴謹的好習慣。

2、姜嘉宇勞動爭議案:本案繫個人案源,在劉律師的指導與幫助下為當事人爭取到了合法權益。首先,關於案件的受理,應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例如,當事人的人品;案件證據是否紮實;對方當事人可否順利送達等。其次,關於證據的把握,要仔細審查證據材料,閱讀每一個角落,找出疑點,證據中可能隱藏著當事人不知道的內容。

3、周現洪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本案系法律援助案件,歷時近六個月,案件較為複雜曲折。通過此案,我深刻體會到“磨刀不誤砍柴工”在辦理案件中指導意義。在起訴前,我們應當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資訊展開調查和討論,不要一味的認為當事人提供的資訊就是正確的,有的時候當事人由於資訊渠道閉塞,所瞭解的情況也並非案件事實。例如,本案當事人起初提供的資訊有一定的誘導性,他並不瞭解上游單位之間的關係,導致我們採取了錯誤的訴訟策略,對案件的進展產生了重大影響。

4、薛太忠民間借貸案:通過本案,我瞭解到,有無明確有效的被告送達地址關係到案件能否順利進行。法院的送達方式一般分為以下幾種:首先通過電話通知;其次是郵寄送達,郵寄送達需要受送達人接收或者其近親屬接收,也可以由受送達人同住的成年家屬代收,但代收人是同一案件中另一方當事人的除外;第三可以公告送達,公告送達需要具備兩個條件,一是當地派出所的戶籍證明,二是當地居委會開具的長期不在居住地證明。因此,送達環節是否順利直接決定案件能否進一步開展,接案時應充分考慮送達問題。

5、智慧財產權業務:20xx年8月、12月,在曲律師和曾律師的指導下,跟唐宇一起,分別去了濟寧和西安開展了KTV取證業務。通過KTV取證業務,我學會了如何與公證員相處,如何高效的完成任務。現在已掌握了取證的基本流程,對取證過程中的細節也能較好的把握。新的一年,首先要進一步夯實取證業務技巧,做到得心應手;其次要學習取證後公證書的製作、庭前材料的準備等相關工作;第三要學習此項業務的庭審技巧進而融會貫通,形成體系。

第三部分:20xx年的計劃與展望。

首先,珍惜剩下的實習時間,在業務技能上要有新的突破,爭取熟練掌握民間借貸、勞動爭議、交通事故等基本案件的辦理流程,多跟老律師交流如何分析案件,如何找到處理案件的最佳辦法,多研究案例和相關法律,打好專業基礎。

其次,順利拿到律師執業證。明年4月實習期結束,好好準備各種材料,力求一舉拿下律師執業證,正式成為一名律師。

第三,確定自己的專業化方向。20xx年在認真的跟著老師學習的前提下,找到自己感興趣的方面,用2-3年的時間進行專業化學習,形成自己的的一枝獨秀。

實習期以已經過去了八個月,我深知成為一名優秀的律師並不是一帆風順的,還會遇到更多的困難和挫折。但我堅信,解決問題的方法永遠比困難多,只要自己踏實肯幹,在今後的困難與挫折中吸取經驗與教訓並將其轉化為今後更好工作的動力,相信自己會成為一名合格的律師。

熱門實用律師個人工作總結範文6

一、律師執業要具備很強的綜合素質

律師執業不僅要掌握大量的法律專業知識,而且要具備很強的社會經驗和綜合素質,以點帶面,全面發展。要學會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指導現實的法務工作,看人生百態,觀社會風雲。社會在發展,情勢在變化,新的問題,需要新的思維,只有不斷的努力學習,勇於實踐,才能做與時俱進的合格律師

二、律師執業要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最為基本的職責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實踐證明,律師參與訴訟、仲裁有利於推動糾紛解決,有利於配合法院依法查明案件事實和正確使用法律,公平解決糾紛。法律的核心是公平和正義,也是一名合格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必須始終遵循的基本原則。在今後的法律人生中,我會忠於事實,忠於法律,忠於正義。

三、律師職業道德的核心在於誠信

律師職業道德重要的基本原則就誠信,律師職業道德的核心也在於誠信。律師宣傳時,要做到規範宣傳。律師收費時,要做到規範收費。代理案件過程中,應當保守當事人的祕密。辦理案件過程中,要注意處理好和法官、檢察官、警官、仲裁員其他法律執業人員的關係。

四、律師執業要始終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律師經辦的一切案件都要依據客觀事實和證據、以現行法律規定為準。對於案件客觀事實,一定要注重證據的收集與運用,因為事實是建立在證據基礎上,事實是靠證據來證明的。對於案件適用的實體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一定要研究透。對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適用範圍、條件等務必要吃透,對程式法律問題一定要非常的嫻熟。因為程式公是實體公正的保障。沒有程式,實體公正則無法啟動、無法推進。

五、全面地掌握訴訟業務的特點

1、要具備獨立分析案情的能力。案情的分析是對整個案件的把握,我們要結合對方提交的訴狀,找出對我們有利和不利的情節,充案分分析情,明確辯護思路。認真比較分析對方提交的證據資料,拿出質證意見,做到心中有數。

2、要不斷提高案件的庭審能力。律師價值的最大體現,就是開庭的全過程,庭審駕馭能力尤為重要。對於新律師來說由於出庭少,在開庭時難免會緊張,首先要鍛鍊和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質,要不斷提高自己的語言表達能力,庭審過程中一定要集中精力,把心思放在法官的發問和對方的觀點上,思維清晰才能做出正確適當的反駁。

3、要認真書寫代理詞和辯護詞。首先要條理清晰,層次分明,用簡練的語言將自己的觀點完全表達出來;其次要在尊重事實、尊重法律也尊重對方的基礎上,注意自己的措辭;再次要注重證據鏈,學會用證據規則來支援自己的觀點和反駁對方的觀點。

六、提高了處理非訴訟類業務的專業能力

1、主要包括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書。接待法律諮詢首先一定要全面瞭解案情,若當事人沒說清需要先問清。在全面瞭解案情的基礎上,問清當事人有哪些證據。依據所學法律知識,出具法律意見書。

2、法律文書的寫作,整理各類法律文書,按型別分類。基本掌握了各類文書的書寫格式。但是法律文書的寫作內容和技巧上還需要進一步學習和完善,法言法語的運用還不是很熟練,這一方面我還需要繼續鍛鍊,繼續提升自己。

3、各類合同的起草和審查。我在實習期遇到最多的是對各類合同的審查,合同中核心內容就是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約定,在修改各類民事合同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一定要注意權利義務條款與違約責任條款必須相對應,違約條款與終止條款、解除條款也要對應。一份審查後的合同,應該能夠有效防範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儘可能維護我方客戶的最大合法權益。

4、參與客戶重大專案的談判。我在實習期間參加了多次會議談判,提高了自己的談判能力。談判是律師個人魅力的重要體現,是律師廣博知識的充分發揮。談判時一門技巧,和一項很高深的學問,你不僅僅是表達出自己的觀點,關鍵是你怎麼能說服對方而讓他們接受你的觀點。做為律師要不斷的提高談判的藝術和技巧。

總的來說,在實習期間,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律師的責任和壓力。很多法律現象和法律事實,不是單純依靠法學理論和法律條文能夠解決的。因此,我在以下方面仍需加強學習:

1、通過從事具體的律師業務,越來越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的差異,要不斷加深自己對法律的理解。一條看似明確的法律規定,運用到現實中,問題卻是層出不窮,一個看似簡單的實際問題,反饋到法律上,往往卻是模稜兩可,而在自己進入律師行業以前對這種現象可能是既看不見,也想不到。社會飛速發展,新的情勢不斷出現,法律持續更新,現在是一個學習型的社會,律師行業更是如此,做為一名律師要終身學習。

2、必須克服惰性和依賴,勤奮和認真是律師必須具備的執業態度。在這一點上我要檢討自己的惰性,在執業過程中,自己要多學習,充實自己,律師是一個充滿挑戰、需要付出艱辛的職業.

3、要提高自己的人際交往能力,人際交往從同常生活做起,從身邊做起,得體表現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際交往中找到自己,實現自己。誠信做人,認真做事,忠於事實,忠於法律,全心全意為當事人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

4、提高自己的語言表達能力;關於語言表達能力,我認為是沒有什麼捷徑可以走的,只有通過不斷的訓練才可以逐步提高。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多聽,多看,多寫。

5、對自己的人生要有清晰的規劃和追求。想要做一名優秀的律師,從成為合格的實習律師開始,要時刻告誡自己耐得住清貧和寂寞,踏踏實實做事,認認真真做人,努力堅守自己的信念。我認為只有這樣才能將利益和誠信分得清,不為利益而毀掉自己的誠信,要尊重事實,恰當運用法律,在事實與法律之間尋求平衡。

總之,通過這一年多的實習期間,經過努力的學習,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識和基本的辦案技能,深知律師在執業過程中也要不斷追求進步、終身學習,才能更好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我在未來執業的道路上,一定會克服困難,早日成長為一名優秀的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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