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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民法院副院長事蹟典型

前不久的一天,灤縣法院副院長謝金華和其他同志一起在回訪玉田縣的一位當事人時,下起了雨。而當事人所在地地勢低窪,汽車無法進村,謝金華二話沒說,帶領幹警冒雨徒步走了5公里趕到了當事人家中。看著他們渾身溼透、滿腳泥濘,受訪當事人非常感動:“從你們的身上,我看到了灤縣法院一心為民的精神。”並當場表示不再上訪,通過法律渠道解決問題。目前該案已圓滿解決。

縣人民法院副院長事蹟典型

謝金華今年40歲,2002年任灤縣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兼政治處主任。幾年來,他憑著對黨的忠誠、對工作的熱忱,始終從全院的工作大局出發,著眼於本質,勤于思考,甘於奉獻,留下了一串串閃光的足跡。

法院工作如何為縣域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提供保障和服務,這是謝金華經常深思的問題。也正是秉承著服務發展和和諧社會建設的理念,謝金華同志不斷增強超前服務、主動服務意識,為全縣經濟發展鋪路架橋。在他的帶領下,今年6月,他帶領審判人員赴縣內26家企業,主動徵求意見建議,並分別為企業上了規範主體行為、防範經營風險的法制課。近五年來,灤縣法院先後審結涉及全縣企業的各類經濟糾紛案件4500餘件,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近3.5億元。同時,他還要求幹警們努力消除地主保護主義思想,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在具體案件的審理中,辦案幹警本著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糾紛,維繫好本企業與外地企業間健康良好的貿易關係的原則,大力開展了調解工作,涉外地企業案件的調解率達到了80%以上,取得了良好效果,為促進轄區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立案是謝金華分管的工作之一。為解決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告狀難”這一熱點問題,他督促院各部門嚴格落實了立審、審執分立制度,狠抓了立案和申訴、審判監督、司法救助等項工作。在立案工作中,他們嚴格依法受理各類刑事、民事、行政和執行案件,慎重處理敏感案件立案問題,杜絕了該立不立、不該立亂立等違規操作現象,把好審判第一關。該院還實施了除行政、審監案件外全部由立案庭審查立案制度,從而統一了立案標準,使立案質量進一步提高。在立案工作中,四年來先後立案12000餘件,及時率、準確率全部達到100%;
在刑事和民事審判工作中,無一錯案和執法過錯,案件發改率控制在2%以下;
在司法為民工作中,先後審批為經濟確實困難的群眾辦理訴訟費641件,金額達286萬元。

隊伍建設是嚴格執法的根基。近年來,謝金華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堅持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先後向院黨組提出了28項建設性意見,全部被採納實施。特別是在抓隊伍管理上,在他的主持下,先後制定完善了111項管理制度,建立了幹部廉政檔案和幹警執法檔案。他主持制定的規範化管理考核制度實施後,把法院各個崗位、每個環節的工作都納入到該項制度進行管理考核,已逐步實現了“人管人向制度管人直至自我約束”的轉變,形成了“規範嚴格的約束機制、公開透明的競爭機制、獎罰分明的激勵機制、內外並舉的監督機制”,在全院營造了“創業有機會,幹事的舞臺,發展有空間”的和諧工作環境,形成了拼搏、創新、進取的良好氛圍,促進了法院整體工作的進步。幾年來,全院沒發生過一起違法違紀案件,沒發生一起錯案和超審限案件。

在對待工作上,謝金華有一種狂熱的精神。去年8月,謝金華同時患了腰椎間盤突出和早期股骨頭壞死兩種疾病。在病魔的襲擊下,他沒有退縮,以常人難以想像的毅力堅持工作。疼得受不了,就用手使勁地捶腰和腿。還是後來看他走路一瘸一拐,院長楊景明和其他同志多次追問,他才吐露實情,被院長和同志們強行送到了醫院。但是,在醫院僅僅住了11天,他就不顧醫囑又跑到單位來上班。連一向支援他工作的妻子都嗔怪地說:“我看你是賣給法院了,要工作不要命了。”

多年來,謝金華一直默默地堅守著“三項原則”:一是在學習上堅守“三提高”原則,把學習作為一種責任、一種追求、一種習慣,努力實現政治素質、濾布業務素質、道德素質的共同提高。二是在工作上堅守“四加”原則,在工作時間上加班,始終保持高度的敬業精神;
在對待群眾上加愛,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在關心幹警上加情,帶頭感情與幹警交流談心;
在工作藝術上加精,不斷提高領導素養。三是在廉政上堅守“五不”原則,即不暗示、不誤導、不干預、不打招呼,不讓幹警戳“脊樑骨”,堅決把好廉政關,為幹警做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