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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監局2020年執法計劃

安監局2020年執法計劃

20XX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規範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嚴格依法行政,增強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的計劃性、針對性、時效性,不斷提高執法效能,根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計劃編制辦法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編制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XX年執法工作計劃。

安監局2020年執法計劃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和安全發展理念,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堅持依法治理,深化“打非治違”,緊緊圍繞全區安全生產中心工作,強化執法檢查、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能,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時有效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進一步減少事故總量,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良好安全生產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加大執法檢查工作力度,推動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加強現場管理,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力爭全區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市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範圍內,促進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執法力度。進一步強化安監部門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政府相關部門的行業監管責任,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與技術標準,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責任體系,嚴格執行企業負責人現場帶班制度,加強班組安全建設和現場安全管理,完善提升安全生產條件,依法保障企業員工的安全和健康,強化事前預防性執法檢查,嚴格執行安全設施和職業衛生“三同時”規定。加強安全監管部門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執法合力,全面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

(二)排查治理隱患,深化專項整治。進一步深化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築施工、特種裝置、職業病防治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切實加強旅遊、供電、防雷、水利、海事、農機、漁業船舶等行業的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安全隱患,有效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三)推進依法治理,強化“打非治違”。繼續深化“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加大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繼續加強與相關部門的配合協作,形成合力、齊抓共管。加強對“打非治違”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依法處罰和嚴肅追責“四個一律”措施,促使各類企業依法依規抓好安全生產。

(四)加強監督管理,夯實基層基礎。認真落實安全監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切實加強對各類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管和指導,夯實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對企業安全發展規劃、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投入和隱患治理、領導人員現場帶班、班組安全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等方面進行全面檢查,指導督促企業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完善“責任落實、基礎紮實、投入到位、管理規範”的企業安全保障體系,著力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和事故防範能力。

(五)提高執法水平,樹立部門形象。大力提升安全監管人員執法能力和水平,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和自由裁量權。加強執法檔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執法臺帳,規範行政處罰案卷製作,提高案卷質量。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強化服務意識,做到公正廉潔執法,樹立安監部門的良好執法形象。

(六)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認真學習宣傳貫徹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和《職業病防治法》,增強全社會安全生產法制意識。以“強化安全基礎、推動安全發展”為主題,組織開展好今年的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生產典型的宣傳力度,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安全生產氛圍。

四、執法人員數量和執法工作日的測算

目前全域性在崗執法人員總數為12人。

(一)全域性總法定工作日(3000天)

國家法定工作日=全年總天數-雙休日總天數-法定節假日總天數=365-104-11=250天。

總法定工作日=國家法定工作日×在崗執法人員總數=250天/人×12人=3000天。

(二)全域性執法檢查工作日(1174天)

各科室(執法大隊)依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並結合自身實際,確定執法檢查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和非行政執法工作日。各科室(執法大隊)執法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和非行政執法工作日的測算見附件(計算各科室執法人員時包含1名局分管領導,局主要領導視工作需要參與全域性各科室的執法檢查工作,局辦公室、法規科人員不做具體執法安排)。

執法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3000天-1206天-620天=1174天

根據《省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執法計劃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的要求,區級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和儲存單位,煙花爆竹生產和批發經營單位實行全覆蓋。同時,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及基本情況合理安排監督檢查次數。並對上一年度發生傷亡事故、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生產經營規模較大和有新建、改建、擴建和資源整合專案及職業病重點監管生產經營單位適當增加監督檢查次數。(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及執法檢查時間安排表見附件)

(三)全域性其他執法工作日(1206天)

其他執法工作日包括以下內容:

1、實施行政許可200天;

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200天;

3、安全生產舉報查處,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50天;

4、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受理、登記建檔、跟蹤監控、督促整改200天;

5、應急預案、開工申請資料、安全設施及職業衛生“三同時”等有關報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審查備案200天;

6、建立和更新監管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和資訊臺賬56天;

7、協調督辦行業監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130天;

8、執法資料、事故案卷整理歸檔,執法報表、統計分析等50天;

9、協助開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50天;

10、迎接國家、省、市等上級機關組織的安全生產工作檢查70天。

(四)全域性非行政執法工作日(620天)

非行政執法工作日包括以下內容:

1、工作日機關值班,機關管理、組織人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120天;

2、學習、培訓、考核、會議、黨群活動、聯絡村工作等100天;

3、起草、列印檔案、報告、領導講話,籌備和組織召開全區安全生產會議等120天;

4、完成上級機關或局領導安排的其他臨時工作任務100天;

5、法定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喪)假180天。

五、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

主要是對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具備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應當進行全面檢查。一般情況下,從以下方面對不同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具有針對性的監督檢查執法工作: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否依法設定(或者依法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有效履行職責;

2、高危企業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申領情況;

3、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領導帶班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是否健全並得到落實;

4、是否按照有關規定提取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儲存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或購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情況;

5、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取證以及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情況;

6、新建、改建、擴建專案安全設施和職業衛生“三同時”規定的落實情況;

7、貫徹落實《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的情況

8、是否淘汰國家明令禁止的工藝、裝置;

9、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情況;

10、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和監控情況;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情況;

11、安全裝置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和正常運轉情況;

12、安全作業票證執行情況;

13、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定佩戴和使用情況;

14、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危險作業現場安全管理情況;

15、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礦山企業“六大系統”建設情況;

16、對有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情況;

17、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外施隊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的情況;

18、按照有關規定製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的情況;

19、勞動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條件,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情況,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實是否到位,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及告知情況,職業病危害申報及職業健康體檢情況;

2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2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

六、執法計劃的組織實施與考核

(一)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區安監局將安全監管執法作為全域性性重點工作,局長全面負責,分管局長對分管範圍內的監管執法工作負責,並根據實際情況參加執法檢查。各科室(執法大隊)要結合崗位職責和工作實際,明確全年的工作任務和目標,進一步細化執法工作計劃,確定不同階段的工作重點,將執法工作任務明確到人,全面建立、落實執法責任制,嚴格按審批的計劃執行,做到“當月不足次月補,季度之內結硬帳”,確保年度監管執法工作計劃的順利實施。

(二)規範執法,強化措施。要正確履行法定職責,嚴格執法程式,規範執法文書製作,建立執法檔案,督促隱患整改,嚴肅查處違法行為。要建立完善執法臺帳,如實填寫執法文書,及時整理歸檔,並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逐條登記造冊,抓好跟蹤整改落實。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寓執法監管於優質服務之中,做到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廉潔執法。

(三)定期通報,嚴格考核。區安監局將每半年對執法計劃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建立定期通報制度,並將執法計劃完成情況納入年終責任目標考核內容,作為評先表彰的必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