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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味百年三八婦女節徵文選登

婚姻失守:女性在家庭中的邊緣化
—近三十年中國婚姻倫理的遷變與對女性生存狀態的影響
  1984年,中國國營企業改革全面展開,國家開始向企業要效益,企業則開始精簡員工。此時,有人提出讓婦女回家,把就業的機會留給男人,雖然這個提議沒能落實為政策,但企業中首先被精簡掉的仍然是婦女,尤其是懷孕的婦女,女性被迫從社會撤離回家庭,在社會上被邊緣化。2001年,全國的大中專學生全面實行自主擇業制,不再實行分配製,於是,就有許多用人單位在招聘廣告中明文或不明文地規定不要女生,這使女性的就業舞臺又一次縮小,婦女地位又一次被邊緣化。

回味百年三八婦女節徵文選登


 

與此同時,自1976文革結束以後,許多歷史遺留的問題波及家庭。比如知青返城,使許多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締結的婚姻面臨解體,中國發生改革後第一個離婚高峰,婦女又從家庭中被分離出來,需要獨自去承擔自己的命運。


 

之後,隨著改革而來的各種新思潮新文化開始衝擊中國的家庭,八十年代中後期,人們在經歷過“懶得離婚”和“懶得結婚”的婚姻疲軟狀態之後,婚外戀成為一個普遍的問題在婚姻中開始漫延,成為當前困擾中國家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婚外戀同其它任何困擾家庭的因素:如經濟、家庭暴力、物質濫用、代際關係不良等不同的是,它更多的要牽涉到道德、愛情信仰、文化認同等諸多因素(比如,經濟拮据會造成婚姻困擾,但它沒有道德與不道德的問題;
我們也能很肯定地說家庭暴力是不道德的;
但按時下的流行輿論,我們已很難說清婚外戀究竟是道德的還是不道德的)。所以,婚外戀即使不造成離婚,其對於婚姻的影響仍然幾乎是顛覆性的,它使人們對於愛甚至對人性的信任均產生動搖,因此,它也容易帶來更多的婚姻倫理問題。所以,我們在此文中探討的婚姻倫理的遷變,主要是因婚外戀或實質上的多妻制所造成婚姻道德方面的遷變。


 

從陝西省婦女研究會婚姻家庭諮詢熱線的統計來看,由婚外戀所引起的婚姻問題佔有相當大的比例,大約是我們熱線諮詢量的三分之一,(經筆者2009年對陝西一家心理諮詢公司的瞭解,該公司開通的心理諮詢熱線中,因婚外戀來電諮詢佔40%,其中90%以上都是因丈夫外遇的女性打來的電話,可見婚外戀已是一個影響女性心理健康的高危因素。)而在陝西婦女研究會的熱線統計中,女性打電話說丈夫有婚外戀的佔所有婚外戀問題的95%以上,而女性打電話說自己有婚外戀的再加上男性打電話說妻子有婚外戀的總和尚不到5%。從媒體的報道和民間的一些流行語來看,婚外戀者也絕大多數是男性,比如:“包二奶”已成為流行語,現在又有三奶四奶之說,但很少有人說起“包二爺”;
又比如,從《牽手》到《來來往往》到《結婚十年》再到《手機》,這些電影電視裡的所有風流韻事都圍繞男人展開。因此,此文提到的婚外戀均指發生在男性身上的婚外戀,我只從陝西省婦女研究會諮詢熱線所能接觸到的視野,來談婚外戀對女性生活的影響。


 

關於婚外戀究竟是怎麼產生的,按時下流行的說法,就是因為女人無能,缺乏魅力,拴不住自己的老公。而在影視作品裡,諸如上文提到的《牽手》、《來來往往》等,則凡婚外戀均有一個不正常的女主人。至於類似於《中國式離婚》的作品,則認為導致中國式離婚的原因最重要的不是婚外戀,而是女人自身的脆弱。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在改革的浪潮中,女性首先被社會邊緣化讓她迴歸家庭,但家庭又讓她自強自立去承擔自己的命運。那些靠婚姻來維繫生存的女性,她們的生活隨婚姻的失守而全面失守,那些雖然不靠婚姻來維繫生存的女性,卻也在要事業還是要家庭、守傳統還是走現代的兩難選擇中進退失據。因此,中國的婚姻也就發生了前所未有的、重大而複雜的遷變。


 

作為一個家庭工作者,我接觸過很多婚外戀的故事,作為一個偶爾與媒體打交道的人,我也經常聽到媒體和民間都在不斷重複的上文提到的那個時下非常流行的聲音——老公有婚外戀是女人的錯,如果一個女人看不住自己的丈夫,這隻能證明她無能。更有甚者,則還有另一種聲音,認為妻子夾在丈夫與丈夫的情人之間,影響了他們的自由戀愛,這個妻子才是第三者。這種理論就好比公民看護自己的財務妨礙了小偷行使偷竊的權利——是非善惡已變得極為模糊。


 

我不太願意過早地去評判這種結論的是非,但這種聲音卻讓我看到了婚姻倫理的巨大遷變。

 

上世紀七十年代,婚外戀是不能踩的雷區;
八十年代,婚外戀是作風問題;
九十年代,婚外戀是流行風;
二十一時紀,婚外戀是被遺棄者的無能。關於陳世美,我們似乎是越來越寬容了——倫理,的確是一個時限性很強的東西。但是,既然陳世美都可以原諒了,我們為什麼還要一定為婚外戀尋找一個責任人,把它歸結為被遺棄者的錯呢?


 

其實,關於婚外戀是受害者的無能,這大多來自於文化人與媒體的誤導。文化,向來是為人們活著討說法的。比如:我們的文化告訴我們,要追求永恆不變的愛情!因此,如果有人背叛了這個愛的神話,那一定是該死的陳世美錯了;
但如果陳世美太多,已有遍佈天下之勢,文化人就首先焦慮了——永恆之愛已有崩頹之勢。於是他們又找一個責任人,那就一定是秦香蓮錯了。總之,別人都可能有錯,但“永恆之愛”絕不能錯,因此,秦香蓮就這樣莫名其妙地因為丈夫“包二奶”而被推上了審判臺,為當前婚外戀的泛濫成災承擔義不容辭的責任。至於新聞媒體,它的特點就是以“新”求存。新聞記者是最喜新厭舊的,他們倒是恨不得文化人能一天找到十個說法,他們的報道就會不斷推陳出新、層出不窮。於是,“秦香蓮的錯”就因媒體的播散也呈遍佈天下之勢。


 

但是,文化人雖是一家之言,沒有太多的考證,媒體也不過是湊個熱鬧,但這種觀點卻讓“秦香蓮”們在遭受了社會的邊緣化和家庭的遺棄之後,又要來承擔被遺棄的過失。這不僅使她們同時失去了社會和家庭的支援,而且還失去了任何道義上的援助。但如果我們不被自己的假設矇蔽雙眼,採取一種比較客觀和綜合的態度,我們就可以看到當代秦香蓮是怎樣“煉”成的。


 

從事實的情況來看,我們這個社會依然是一個“重男輕女”的社會。我們可以從現實與歷史兩個方面來探討女性當前面臨的現實處境,以及她們在婚姻中的尷尬地位。


 

從現實來說:女性,從女童開始,她們在家庭資源的佔有上就處於弱勢,如果一個家庭有一男一女兩個孩子,經濟能力卻只能供一個孩子上學,那麼那個被剝奪上學權利的孩子通常是女孩。因此,在一些貧困家庭,女孩被培養成長大後的“屋裡人”,她們的生活由“當家的”屋外人來決定,她們的命運也就只能靠這個“當家的人”來決定。即使是在經濟條件比較好的家庭,女孩子有上學的機會,但等她大學畢業後,拿著一大堆的證書卻找不到工作,到處被“不要女生”的用人單位拒絕,那她也只能自主不自主地相信:“幹得好不如嫁得好”,找個老公做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屋裡人”。這樣,女性對自己的命運就失去了自主控制的籌碼,當老公發生婚外戀,她究竟是要維護自己的尊嚴,還是仰人鼻息、委曲求全地活下去——這可真是個同哈姆雷特的“活著,還是死亡”一樣重要的問題。


 

其次,在性別社會化的過程中,人們對女孩子的期待是溫柔、賢慧、內斂、不出風頭、善解人意、小鳥依人、遵從男性的權威、注意給男人面子……等等。父母是按這樣的標準來培養女兒的,社會是按這樣的尺度來讚揚女孩的,男人是按這樣的規格來挑選配偶的。女人也就在把自己培養成好女兒、好妻子、好女人的過程中不知不覺地接納了這一套價值體系。這樣,婚姻中的女人如果有一些晉升、發展的機會與丈夫的發展衝突時,她們也往往放棄自己的發展而成全丈夫的發展——社會要求她不出風頭、注意給男人面子,她怎能冒天下之大不諱一定要“強出頭”呢,太強的女人也同樣是容易遭到男人遺棄的;
何況,中國自古有“夫榮妻貴”的傳統,丈夫成器了豈不是與自己成器一樣嗎?女人就在這樣的陷阱中成就了男人。但自古男人功成名就後帶給女人的往往不只是“鳳冠霞帔”,也順帶包括妻妾成群,而今天的男人則甚至把“鳳冠霞帔”也披在別的女人身上。此時,那個為了成就男人而付出了多年艱辛的“糟糠之妻”,如何在犧牲自己的青春和前程之後避免成為一個象影視劇裡描寫的那種有問題的女主人,的確需要面臨極大的挑戰。


 

第三,家庭是女人的精神城堡——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都認為女人比男人更看重愛,更看重家庭。其實這沒有什麼奇怪的,女人的舞臺既然被限定在家庭,她的價值就只好由家庭來確認,就如男人的舞臺既然被指定在社會,他的價值就要按社會的價值標準來確認。我們前文已經闡述,由於傳統的社會性別的諸多因素,女人在受教育方面佔有更少的資源,而在同等條件下在就業方面卻遇到比男人更多的阻礙,致使女人在社會上的地位是不十分可靠的,那她就只好把目光轉向家庭,讓家庭為自己提供精神和物質上的依靠。其一,她需要丈夫在物質上為家庭(不只是女人自己)提供生存的基礎,其二,她需要丈夫的肯定在精神上確定自己做為人的價值。因此,在這一點上,的確印證了《中國式離婚》的觀點,婚姻中的女人的確比男人更脆弱甚至神經質,她們永遠關心男人是否愛自己,就如男人永遠關心自己是否會失業。


 

第四,女強人是尷尬的。女人即使能通過自己的努力,讓自己立足於社會,在社會上取得一個可靠的地位,但她在家庭的價值與在社會的價值不是按同一個標準來衡量的——女人如果要立足於社會,就要象毛澤東說的那樣,“男人能辦到的事,女人也能辦到”,她得象男人一樣能幹;
但如果女人要立足於家庭,她又得遵從男人的權威、注意給男人面子,那她又應該表現出比男人無能。這是女人生存處境的悖論。所以,無論女人多麼努力,她都不能象男人那樣獲得人生的和諧。通常,如果男人事業有成,他在家庭裡就可以被確定為一個能幹的丈夫;
但女人不是這樣,女人的世界是分裂的,如果她有能力,就必定要挑戰男人的權威,但如果她沒有能力,又被指責為不自強自立。如果她努力使自己既是精明能幹又是溫柔賢慧的,一方面她要兼顧家庭與事業,肩負比男人沉重的負擔;
另一方面卻仍免不了要在事業與家庭發生衝突的時候左右為難。並且,如果一個事業有成的男人認為與自己一樣事業有成的妻子不夠有女人味,他仍然可能找一個小鳥依人的女孩子慰藉自己男人的權威。這時,再強的女人也會產生自我認同的懷疑——眼看著自己咬緊牙關、事業家庭一肩挑的努力只換來了家庭的破碎,很難說她能確定自己是一個成功的女人。


 

第五,女人遭受了“永恆之愛”的愚弄。“永恆之愛”是一個崇高的理想,但它未必是人人都可以得到的現實的生活。在婚姻制度中,古時候有休妻制,現在有離婚制,休妻是男性單方面享有離婚的權利,當然這是男尊女卑的一項不平等制度,不過我們現在不討論制度本身的問題。我只是想說:離婚制的設定本身就是對“永恆之愛”的一種否定。從現實主義的角度來說,愛是可能破碎死亡的,而不一定是永恆不變的。“永恆之愛”其實與“路不拾遺”、“誠信友善”一樣,我們可以把它當成理想,但我們出門的時候卻決不能忘記鎖門。

 

可悲的是,我們的確從不忘記鎖門,我們對於陌生人的道德要求,向來是不怎麼苛刻的;
但對於我們的親人,我們的丈夫或妻子,情形則不一樣——他(她)如果不能永遠地愛我,我們何以尋找自己心靈的歸依和精神的家園,世間一切可是真切地成了靠不住的過眼雲煙。這種精神上的虛空與流離是人類普遍難以接受的處境,因此,作家作為人類的代言人,他首先站出來為人們構建“永恆之愛”的神話,在文學作品中去實現崇高的婚姻理想,甚至也包含著人生的理想。所以,噹噹前的婚姻發生重大變遷,婚外戀遍地氾濫,“永恆之愛”被顛覆的時候,文人首先感到了家園的流離,他們首先不能接受伊甸園的幻滅,因此,他們一定要為“永恆之愛”的幻滅尋找一個責任人,為其尋找一條救贖的途徑。於是他們一開始認為是“陳世美”錯了,但當他們發現這劑藥方不靈的時候,他們又轉過來找“秦香蓮”的茬,認為是“秦香蓮”錯了。而對於秦香蓮來說,婚姻本身就是她們的一個重要理想,她們由於看重愛,自然更看重崇高的愛,所以當作家說陳世美錯了的時候,秦香蓮自然義憤填膺,而當作家說秦香蓮錯了的時候,秦香蓮也似乎找不出什麼反駁的證據,於是,她們在作家、媒體和公眾的眾口一詞中,也開始相信守不住婚姻好象真的是自己的錯。


 

如果我們再從歷史的角度來看,自1949年解放以後,婦女的地位的確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首先,在社會地位上,毛主席告訴我們:“時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樣,男同志能辦到的事,女同志也一樣能辦到。”這種以男性標準來要求婦女的準則雖然有失偏頗,但婦女地位到底還是因為這樣的革命發生了劃時代的變化。其次,在就業上,解放以後,中國實行全民就業制,我們不探討這種制度在經濟上的成敗,但在男女平等方面,至少女人與男人一樣上班,掙工資,這為她們在家庭中的話語權奠定了經濟上的基礎。其三,在婚姻制度上,解放後廢除了多妻制,實行一夫一妻制,加上在解放後到改革前這一段時間,人們的生活模式和思想觀念都非常單一,沒有類似於養情人,包二奶這樣多元化的婚姻形式衝擊中國的家庭,婦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可以說處於前所未有的穩固狀態。


 

但自改革開放以後,企業需要提高效益、精減員工,婦女就被某些改革者歸屬為家庭成員,認為家庭既然既需要有人掙錢,又需要有人管理家務,那麼按照傳統的性別分工,讓女人回家管理家務,既可以提高企業效益,對於家庭分工似乎又更加合理——我們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我們姑且不討論女人的個人發展怎樣在這樣的變革中被犧牲掉了,我們僅從生存這一最基本的要求來說,在社會看來,女人是家庭的一個成員,她既使回家,但只要她的配偶的工作和收入有保障,女人的生活就依然是有保障的(雖然,我們前面提到,這項“女人回家”的提議沒有被落實為政策,但目前的就業機制明顯地不利於女性卻事實上造成了不少“女人回家”的現實)。但被趕回家中的女人,家庭卻並未為她們的生存提供終生的保障。當男人有了錢,突然感到妻子過時了,他們想要找一位“與時俱進”的紅顏知己與自己共享人生的勝利果實或再創佳績時,那個留守在家庭中的女人就只好被逐出家門,讓她自己去承擔自己的命運。不僅如此,由於我們的時代提倡“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四自精神,女人被趕出家門還有言之鑿鑿的理由——誰讓她不自強自立呢?


 

從以上的現實來看,當代女性,生活在一種自相矛盾的處境之中。作為新時代的女性,時代在一張“男女平等”的空頭支票的旗幟下要求她們自立自強,鼓勵她們要有自己的事業和追求;
但社會卻依然是一個男女尚不平等的社會,首先在政策層面沒有為她們的受教育、就業和參政等提供足夠的支援,其次是社會文化依然鼓勵她們做一個依附於男人的小女人(高知女性時常找不到物件就是一個例證)。在這種處境中,女性想要盡力去適應這個時代是困難的,她們不知道怎麼做才是既符合社會要求的自強自立,又符合男人要求的賢妻良母的。而在另一個方面,社會或某些企業家可能出於經濟效益方面的考慮把女人推給家庭,因為家庭是中國公民享有的最原始的社會救助系統,但家庭又可能因為男人要尋找新的幸福把她推給社會,因為社會已經要求女人要自強自立。由於處在這樣的社會背境下,致使一部分在競爭中處於劣勢的婦女在改革的程序中被社會和家庭同時淘汰,她們在兩個陣營的相互推諉中一腳踩空,真正成為“不管部“的居民。


 

我在研究會的諮詢工作中,有一個當事人給我的印象非常深刻,她以前是個工人,因為單位效益不好,幾年前下崗了,後來靠丈夫的工資度日,一直在家中當家庭主婦,現在五十多歲了,卻因丈夫在單位接觸的人比較多,後來有了情人,要與她離婚,她被趕出家門,沒有住處,也沒有生活來源,她找到我們機構哭訴,說:“現在這世道比舊社會還可怕,在舊社會,就算是男人納妾,也還不至於讓大老婆無家可歸。”——這是非常慘痛的哭訴,在今天,雖然總體上婦女的地位比解放前有了很大的改善,但由於在改革的過程中女性被從家庭的保護中放遂了出來,而社會一方面在就業上沒有為她們提供有力的支援,另一方面又尚未建立起新的救助系統為她們提供幫助,使得一部分在競爭中被淘汰的婦女所面臨的問題比過去更為複雜而且尖銳。


 

因此,有了這樣的前車之鑑,就使得那些在社會上難以找到堅實的立足之地的女人有了強烈的危機感。她們本能地想緊緊抓住那個與她生活在一起的男人,把這個男人當作自己最後的一根救命稻草。於是,她們先是把男人抓在手中,對他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凡事預防為先,避免男人出軌,一旦發現男人略有風吹草動,就開始查簡訊,查電話記錄,以至跟蹤男人,看他們有沒有與別的女人鬼混……總之,她們患得患失,把自己一步步逼向崩潰的邊緣。等到男人果然失心而去,她們又相信了作家們的忠告,相信愛情本應永恆不變,只因自己犯了錯,才導致了婚姻的失守。於是,她們又開始懺悔,想要挽回自己的婚姻。這樣,當代秦香蓮就在這個特殊的時代,在一種自相矛盾的社會制度和價值體系中,被一步一步地“煉”了出來,成為社會、家庭和文化的一代犧牲品,並且還要為自己的受難承擔道義上的責任。


 

其實,包二奶並不是今天才有的新鮮事,在解放以前的數千年中,中國的男人只要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歷史以來就妻妾成群,我們一定要去假設女人沒有得到男人忠貞的愛是因為她自己不夠優秀是不公平的;
我們不能相信,數千年來那麼多的女人都是不夠優秀或是有問題的(如果我們要解釋這個問題,需要對人性做一個透徹的解析,但這不是本文所能涉及的內容,這個問題其實正應該留給文學家、社會學家、心理學家和哲學家們去解釋)。我們一定要切記:我們無論是寫書、做學問、還是對待生活,把“永恆之愛”這樣的理想等同於現實,並且還要為這樣的理想的沒能實現一定要找一個責任人,為一些無辜的當事人加上莫須有的罪名是錯誤的。社會需要在體制上為女性走向社會、擺脫對家庭的依賴提供支援,而不能單方面地要求她們自強自立,更不能要求她們在遭受社會的邊緣化和家庭的遺棄之後,還要為丈夫的背叛負責——這是對弱者的欺凌,而不是一個公正有良知的社會所應有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