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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鑑定自查報告2篇

職業技能鑑定是由考試考核機構對勞動者從事某種職業所應掌握的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做出客觀的測量和評價,是面向廣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一項社會公益性事業。接下來小編蒐集了職業技能鑑定自查報告,歡迎檢視,希望幫助到大家。

職業技能鑑定自查報告2篇


  職業技能鑑定自查報告一

一、我院開展職業資格工作

我院在學校職業鑑定所的指導下開展職業資格鑑定工作,十分重視管理制度的建設,制定相應的管理規章制度,在歷年的鑑定工作中嚴格執行,社會反映良好。制定有完整的職業技能鑑定檔案資料;建立了財務聯絡人制度,學院嚴格遵守學校職業技能鑑定所等相關部門的規定,積極開展職業鑑定工作,職業技能鑑定收費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政策,嚴格按照經申報批准專案和標準進行收費,所有收入及時足額上交學校財務。制定有嚴密的職業技能鑑定保密制度,從無鑑定工作事故發生過,符合保密要求,有考場規則,手續齊全,從申報程式、資格審查、考核鑑定、成績確認到證書核發,符合工作流程。

二、開展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情況

學院20XX年有六個專業市場營銷、會計、電子商務、金融保險、物流管理、工商企業管理、共計有七個專案的職業鑑定,全院共計參加的學生人數為1472人,20XX年學院調整之後現在有市場營銷、會計、電子商務、金融保險四個專業四個鑑定專案,參加鑑定專案學生有1293人。除財政廳組織會計專業鑑定通過率較低外,其他專案平均通過率為80%以上。

我院在組織職業技能鑑定考核工作中,嚴格按照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操作規程進行。學院組織專業教師規範試題,組織教師認真輔導、培訓,制定考場要求、考生須知、考場紀律、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確保了考核鑑定的質量;在鑑定的過程中嚴格按照監

考及考評人員工作守則進行考核;在考核過程會考評員做到了認真、客觀、公平、公正;嚴格考核鑑定程式,加強了鑑定現場的監考、檢查工作,及時糾正了考核過程中不規範的行為。考試結束後及時總結、歸檔。

嚴格學校職業鑑定所的要求,我院自始至終嚴格執行質量監督制度,按照相關檔案的規定,每次開展考核鑑定工作,能主動接受學校職業鑑定所和上級主管部門督查,並有詳細記錄並儲存督查資料,及時針對上級督查人員提出的工作評價意見改進自身工作,整改意見及時反饋,從而有效地保證了我院職業資格鑑定的質量。

三、存在主要差距和今後努力方向

目前職業培訓技能鑑定僅限於校內學生,培養鑑定總量不大,職業鑑定考評員較少,鑑定合格率不高(其中財政廳組織的會計專業職業技能鑑定更為突出)。尤其是為當地經濟社會培養適用人才,為培訓本地農民工,為企業員工開展各項培訓等未能突破。針對這些情況,今後在職業技能鑑定工作中我們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繼續規範管理、強化管理,積極推進職業技能鑑定工作開展;二是提高高階考評員的比例,優化結構;三是加大對學生職業技能培訓的宣傳力度,使更多的人瞭解職業技能培訓的目的,促進學生就業;四是進一步加強考前培訓指導工作,提高鑑定合格率;五是加強考評員的培養,加大巡視檢查力度;六是是強化對我院現有培訓工種如組織培養工等實用性強的培訓內容,使技能鑑定內容與生產相適應,符合當前形式發展的需要;七是努力開拓校外培訓業務,特別是爭取承接上級資金直補用人單位的培訓專案,以做大做強我們的職業培訓技能鑑定工作。

  職業技能鑑定自查報告二

我所在接到唐山市職業技能鑑定所指導中心《關於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職業技能鑑定所(站)質量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後,對此項工作非常重視。首先成立了以法人代表為組長,所長及副所長為成員的自查工作領導小組,並責成專人具體負責質量普查工作,對鑑定所從組織機構,各項制度,檔案管理等各方面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 各項制度建設及工作情況

首先根據上級對鑑定所的工作要求,我們進一步健全了組織機構,完善了各項制度,並該上牆的進行了上牆明示,各種資料進行了整理歸檔。始終堅持用制度規範工作程式,用制度規範工作人員行為,很好地維護了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權威性和可信性。

在鑑定工作中我們一直嚴格按政策規定要求去做,首先對每位報名人員的條件進行嚴格審查,對審查不合格的堅持不予上報;在每次鑑定前,我們都要對考場的準備情況進行實地考察,對不符合鑑定要求的,限期整改,直至符合鑑定規範。在鑑定中認真組織好鑑定的監考工作,維護好考場秩序,鑑定完成後,由考評小組按規定對每位考生試卷進行閱卷打分,並堅持誰閱卷,誰簽字,誰負責的規定,使我縣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得以公平、公開、公正地開展。真正做到了讓考生滿意,用人單位滿意,為遷西經濟發展起到了應有的作用。

二、 鑑定工作存在問題及努力方向

雖在工作中作了大量的工作,但還存在一定問題:

一是規章制度建設上還不夠健全,有的該建立的制度尚未建立,已建立的還需進一步完善;

二是鑑定的儀器、裝置還不夠齊全,有時達不到鑑定要求;

三是鑑定法規與技術標準尚不夠完善;

四是考評員誠信檔案尚未建立;

五是質量監控措施,還不夠有效;

六是投訴渠道不夠暢通。

上述問題的存在,說明我們對職業技能鑑定工作重視不夠。今後我們要進一步提高對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認識,完善各項制度,加強對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管理,使我縣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走向正軌,為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發揮應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