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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範文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安全工作,確保學校師生員工的學習、工作、生活和人身安全,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中學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範文

一、安全工作作為學校的重要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制訂各項工作制度,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做到防範在前。如萬一發生安全工作意外事故,應採取果斷措施,全力以赴加以補救,使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張後明副組長:董先平

組員:夏中南張觀能柳書文

各班班主任

每日行政領導總值日

二、實行行政領導總值日負責制,行政領導總值日全面、全權處理突發事件,指導有關班主任及總務處緊密配合,齊心合力,採取措施加以補救,遇重大情況邊採取措施邊報告學校主要領導。

三、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傳染病

1、通過晨檢觀察發現疑似傳染病例,立即對患病學生隔離,由班主任送往醫院或通知家長領回休息或去醫院就診。

2、確診患傳染病例,在上報鎮衛生院防疫組及鎮中心學校。3、患病學生所接觸的物品、場所在衛生部門指導下嚴格按規定進行消毒。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由總務主任負責。)

5、做好隔離學生及家長的思想工作。(由支部書記負責。)

6、做好被隔離學生的教學工作。(由教導主任、科任老師負責。)

(二)食物中毒

1.發現師生食物中毒(有10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狀)在送醫院,協助衛生機構救治患者。(由行政領導總值日、所在班班主任負責)

2.立即報告(十五分鐘內電話報告,二小時內書面報告)鎮中心學校及縣衛生防疫站。報告內容: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數、症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有分管學校衛生領導負責)

3.保護現場、保留造成或導致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部門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總務主任負責)

4.及時做好學生思想工作,落實教育局、衛生部門的要求採取的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支部書記、總務主任負責)

5.同時通知保險機構介入。(由保險代理人負責。)

(三)學校火災

1、立即報火警電話119。(由行政領導總值日或發現火警教師負責)

2、立即疏散師生到安全區。(由行政領導總值日、導護教師、所在班班主任負責)

3、組織教師在可能範圍內進行撲救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活動。

5、配合上級行政部門、消防部門進行調查。(由總務主任負責。)

(四)校舍危情

1、加強日常檢查。(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總務主任負責)

2、發現校舍危情立即組織師生有秩序地撤離現場。(由行政領導總值日、所在班班主任負責)

3、立即封閉危情校舍。(由總務主任負責)

4、書面報告鎮中心學校。(由總務主任負責)

5、對危情校舍大修或拆除。(由總務處負責)

(五)學生在校期間遇傷害事故

1、一般事故,由班主任察看傷情,簡易治理。必要時由班主任送鎮醫院治療,並通知學生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