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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取保候審申請書最新範文5篇

申請書1.51W

我們在寫申請書時必須要用自己誠懇的態度來打動你的上級,在寫申請書的時候都要從自身的實際情況出發,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關於取保候審申請書最新範文5篇,供大家參考。

關於取保候審申請書最新範文5篇

關於取保候審申請書最新範文1

申請人:

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王律師,手機:xxxx。

申請事項:

對被告人陳某生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事實與理由:

被告人陳某生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一案,貴院正在審理中。

經過貴院今日之庭審,可以初步查明現有證據不能證明本案的非法經營數額已達到3萬元的立案標準,因此不應追究被告人陳某生的刑事責任,僅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即可。貴院對被告人陳某生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可以避免被告人陳某生進一步受到不公正的對待。

假設被告人陳某生涉嫌的非法經營數額為31500元,也是剛剛達到立案標準。被告人陳某生自20xx年9月21日至今,已被羈押了2個月又10天,已經受到了應有的處罰。貴院對被告人陳某生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也符合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另外,被告人陳某生母親年紀老邁,患病多年;兒子剛剛出生還沒滿6個月;妻子僅是超市裡的一名收銀員,收入微薄,失去被告人陳某生這個家中經濟主要來源後,這個家庭已經處於崩潰的狀態。貴院對被告人陳某生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讓其出來為承擔起家庭責任,可以起到良好的社會效果。

為此,懇請貴院對被告人陳某生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其妻子劉某平願意作為擔保人。

此致

關於取保候審申請書最新範文2

申請人:王律師,聯絡方式:xxxx。

申請事項:請公安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陳某生取保候審。

事實與理由:

犯罪嫌疑人陳某生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一案,貴局正在偵查中。

根據陳某生陳述的案情,辯護人認為貴局可以對其取保候審,理由如下:

首先,陳某生的行為分別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關於取保候審的規定。

根據陳某生的供述,涉案假冒註冊商標的洗髮水大約有1000瓶,每瓶銷售價格約為20元,因此本案涉案金額大約為20000(1000x20=20000)數額不大,且涉案商品被貴局當場起獲,沒有流入社會,因此社會危害程度比通常的假冒註冊商標行為更加輕微,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第一項關於“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以取保候審”的規定。

另外,陳某生到案後,如實供述案情,主動配合貴局辦案,態度良好,不具有社會危險性,也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關於“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取保候審”的規定。

其次,在佛山地區存在案情相似可以取保候審的案例。

在被告人葉某珍被控假冒註冊商標罪一案【案號:(20xx)佛南法知刑初字第24號】,涉案侵權“LIGHTNESS”、“纖瀛”文胸900件、內褲66件共966件價值人民幣1069080元;在被告人葉某某被控假冒註冊商標罪一案【案號:(20xx)佛南法知刑初字第6號】,涉案侵權手錶共價值人民幣80770000元;在被告人許某卿被控假冒註冊商標罪一案【案號:(20xx)佛南法知刑初字第36號】,涉案侵權箱包共價值人民幣574990元;在被告人於某某被控假冒註冊商標罪一案【案號:(20xx)佛南法知刑初字第13號】,涉案侵權燈飾產品價值人民幣21萬元,辦案機關認為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確有悔罪表現,不具有社會危險性為由,對其取保候審。

再次,如果按照涉案商品的實際銷售價格計算,本案的非法經營數額可能不達到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號】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本解釋所稱“非法經營數額”,是指行為人在實施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過程中,製造、儲存、運輸、銷售侵權產品的價值。已銷售的侵權產品的價值,按照實際銷售的價格計算。製造、儲存、運輸和未銷售的侵權產品的價值,按照標價或者已經查清的侵權產品的實際銷售平均價格計算。侵權產品沒有標價或者無法查清其實際銷售價格的,按照被侵權產品的市場中間價格計算。”

根據該規定,應以實際銷售價格計算涉案商品的價值,由於本案是知假賣假,其實際銷價肯定遠代於市場上正品價格,鑑於本案涉案商品數量較小,如按實際銷售價格計算,其可能不會立案標準。如果由於不能確定實際銷售價格,導致按照正品的市場中間價格計算,才達到立案標準的,實質有違公正,請貴局在審查取保候審申請時,予以考慮。

最後,截至辯護人申請取保候審之日,貴局已查清本案相關的事實,對陳某生取保候審不會妨礙刑事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

綜上,辯護人特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關於“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的規定,向貴局提出取保候審申請,懇請貴局予以批准及予以函覆。

此致

關於取保候審申請書最新範文3

申請人:劉xx,女,漢族,xx市xx村人,住xx市xx村,聯絡電話:xxx。

系犯罪嫌疑人萬xx之妻。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xxx

萬xx,男,漢族,xx市xx村人,xx廠xx會計。因涉嫌挪用公款罪,於20xx年x月x日被xx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現關押在xx市看守所。

申請事項:對萬xx申請取保候審。

事實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挪用公款一案,於20xx年xx月xx日經xx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現公安機關的偵查完畢,已報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考慮到萬xx挪用公款數額較小,無前科,無共犯、認罪態度好,贓款已經全部退還,有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犯罪嫌疑人萬xx提出取保候審申請,並願依法交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請貴院予以審查批准。

此致

關於取保候審申請書最新範文4

申請人: 身份證號:系犯罪嫌疑人XX之X,手機:

申請事項:

對犯罪嫌疑人XX申請取保候審

事實理由:

年 月日 市 區XX以涉嫌XX對XX刑事拘留。現羈押於市區XX看守所。申請人及XX本人均向貴X提出了對其取保候審。

對XX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可以看出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是取保候審的必要條件。此處的社會危險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離開羈押場所會妨礙對案件的刑事偵查,或者對他人和社會造成侵害。 本案犯罪嫌疑人XX涉嫌XX,結合本案其主觀惡性較小。考慮到犯罪嫌疑人之前無任何前科,無任何不良記錄。平時工作認真負責,表現極為良好。其在XX有固定的住處(XX市××區××街區X號),隨時可以傳訊,保證做到隨傳隨到,對其採取取保候審不會妨礙本案訴訟程式的正常進行,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特為犯罪嫌疑人XX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請求貴X批准。

為此,申請人及自願為的擔保人,依法履行保證人的義務。

此致

XXXX

年 月 申請人: 日

關於取保候審申請書最新範文5

申請人: 王,江蘇匯君律師事務所 律師 。

聯絡地址: 江蘇省徐州市建國西路75號財富廣場B座903室。

聯絡電話:

被申請取保候審人:張,男,40歲。於20xx年××月××日因涉嫌行賄罪被刑事拘留 ,並於20xx年某月某日被執行逮捕,現羈押於南京某某看守所。

申請事項:

應張的妻子許的要求,為張申請取保候審。

申請理由:

首先對貴院依法安排我們會見了犯罪嫌疑人張表示由衷的感謝!現我們根據瞭解的情況特向貴院反映,依法為張申請取保候審,請求貴院予以批准。

對張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51條規定:“人民法 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根據法律 的規定,可以看出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是取保候審的必要條件。此處的社會危險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離開羈押場所會妨礙對案件的刑事偵查,或者對他人和社會造成侵害。

辯護人認為,本案犯罪嫌疑人張涉嫌行賄,結合本案其主觀惡性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處(南京市某區某街區某西園某苑某幢某號),隨時可以傳訊,保證做到隨傳隨到,對其採取取保候審不會妨礙本案訴訟程式的正常進行,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96條的規定,特為犯罪嫌疑人張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請求貴院批准。

此致

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