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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公證書參考

公證書3.22W
離婚公證書參考
(  )××字第××號
  茲證明×××(男,×年×月×日出生)與×××(女,×年×月×日出生)於×年×月×日在×××(地點)登記結婚,於×年×月×日在×××(原婚姻登記機關名稱,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其夫妻關係自該日終止(登記離婚之日或者判決之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年×月×日
標籤:公證書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