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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全國法制宣傳日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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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全國法制宣傳日演講稿

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其法律素質的高低對於國家的長治久安、實現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傢俱有特別重要的意義。下面就是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2020全國法制宣傳日或國家憲法日演講稿,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2020全國法制宣傳日演講稿一

這是一個拼爹的時代,國產四大名爹:李剛、王軍、盧俊卿、李雙江,總有一款你傷不起,拼不起。”

20__年10月21日晚8點40分李啟銘醉酒駕車校園內撞大學生一死一傷之後,大喊“我爸是李剛”李啟銘和李剛都出名了,因為李啟銘有一個好爹,叫李剛。接著又有李天一的打人、撞人、__等一系列醜聞。。。這些這些現象表明,權力和金錢在社會上已經牢固地確立起主宰性的意識形態。但在具有很大風險的時候,衝突不會冒出社會的地表,而是會以“潛規則”盛行、社會洩憤、誠信缺失、瘋狂拜金等形式出現。它們構成了權貴者替代性的發洩渠道。在這個聲稱“法治大於人治”的民主社會,這個口號現在卻不得不被懷疑。雖然我國的法律不斷地完善增刪,但是,在如今,違法犯罪的例子屢見不鮮,法律的威嚴被大多數國人所忽略。所以,今天,我們缺少的並不是法律,而是對法律的信仰。

法律信仰的產生並非是現代才興起的產物,早在古希臘羅馬的時期,就有了這一概念的雛形,隨後經歷了西方的各種巨集揚法的正義的精神文化建設將其定形,如十二世紀中葉的羅馬法復興運動以及後來的人文主義者、自然法學派和啟蒙思想家的進一步繼承和發展羅馬法基本精神的運動。

“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當蘇格拉底被指控違反城邦宗教、瀆神和腐化青年等罪被判處死刑時,他雖然有機會逃脫,但仍然堅持一個公民必須遵守法律的信念,最終以身殉法。要實現對法律的信仰,執法者應首當其衝。培根在《論司法》中說:法律所在之處,乃是一種神聖的地方,因此不但是法官的坐席,就連那立足的臺,聽證的圍欄,都應當全無醜事貪汙的嫌疑才好,因為從荊棘叢中是採不來葡萄的,從那些貪婪的吏役的荊棘之中,公道也是不能結出美果的。德國法學家耶林說:“執行法律的人如果變成扼殺法律的人,正如醫生扼殺病人,監護人絞殺被監護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惡。”執法人員首先要相信法律,尊重法律,竭力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並通過自己的行為,使人們看到法律的光輝,感受法律的溫暖。只有這樣,人們才會相信法律,依賴法律,信仰法律。

沒有法律,人類便無法維繫社會;失去信仰,人類則無以面對未來的世界。盧梭曾說過,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銘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們的內心裡,它形成了國家的真正憲法,它每天都在獲得新的力量,當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時候,它可以復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個民族的精神。

美國學者伯爾曼曾說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形同虛設。它不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還包含了他們的感情,他們的知覺和獻身,以及他們的信仰。當法律成為人民內心的歸屬,使人們獲得滿足感、幸福感,那麼人們就會詩意地棲居在法律這片沃土上,在法律的指引下找尋自己生活的深層意義,而不會留戀在墮落與犯罪的邊緣。

讓法律成為信仰,是每一位現代人的追求,需要每個人的努力。

2020全國法制宣傳日演講稿二

法律無處不在,法律故事隨時發生。今天,我向大家介紹一個發生在我們家裡的真實故事。

俗話說“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發生在我們家裡的這個故事也跟“偷”有關。我的一個爺爺家有個最小的兒子,爺爺奶奶看他很親,有什麼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給他,他有點什麼小毛病也不怎麼管。上學後,我這個叔叔見別的同學經常在校門口買一些小零食吃,自己也想要,但爺爺覺得他長大了,應該培養他良好生活習慣了,就拒絕了他的要求。被拒絕了幾次後,他不再開口要錢了,就擅自把茶几上的幾毛錢“拿”走了。一次、兩次、三次……他見爺爺奶奶沒有什麼反應,自以為這種行為沒有被發現,就大膽地從幾毛到幾元錢,甚至十幾元也敢從家裡拿,自己吃不完還請同學們吃。其實,他的這些小動作早被奶奶發現了,她覺得不是什麼大事,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沒當回事。後來,他從家裡拿的錢越來越多,終於被爺爺發現了,訓了他幾句,也沒太認真。後來爺爺奶奶把錢放到他找不到地方,在自己家裡找不到錢,他就到親屬朋友家裡偷,因此經常受批評教育。

幾年過去了,他沒考上學,就在家裡乾點活。但從小養成的“習慣”沒有改掉,總是從家裡偷錢、偷東西賣,在外面吃喝玩樂。後來就到哪兒偷哪兒,親戚朋友們沒一個敢招惹他的。終於有一天,他“離家出走”了,四處漂泊一段時間後,沒吃沒喝也沒弄到錢,就在他快走投無路時,鄰村一個他不太熟的朋友家辦喜事,他把人家的一輛新摩托車借了出來,說是他爸爸讓他往城裡送點東西,馬上回來,天黑之前如果沒有還車,就讓人家到我爺爺家裡取。結果,天黑之後,朋友去他家要摩托車,他的爸爸媽媽都不知道這件事,他也不見了蹤影。鄰村那家辦喜事的人報了警,警察找到了他,發現他把六七千元的摩托買了二千元,花了。

警察把他抓進了勞教所,他在裡面呆了兩年,整個人瘦了一圈。他告訴我們裡面很苦很累,每天干活,沒一點自由!家人們見他有了這麼多的感悟,覺得他應該改了!可是沒想到過了一段時間,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因為在網咖上網沒錢就偷,再次被送進勞教所。那次我跟爸爸媽媽去看他,見面時間很短,他流下了悔恨的淚水,他說對不起家人。他哭爺爺奶奶也哭,仨人哭成一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貴與貧賤,今天我講的這個故事使我受教育很深。法律從娃娃抓起,從小要讓孩子學法、懂法,才不會犯那麼嚴重的錯誤。叔叔就是因為小時候偷錢,爸爸媽媽不管,大了偷得越來越多,爸爸媽媽再管也管不住了,最終走向犯罪的道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家庭、社會都要負起責任,讓孩子們從小遵紀守法,只有法律才能保護他們健康成長、維護社會良好秩序。

2020全國法制宣傳日演講稿三

我們是二十一世紀的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國家十分關注我們的成長。這些年。黨一直在加強對我們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藍天下,我們從一群羽毛未豐滿的小鳥,逐漸換成一群正準備騰飛的雄鷹。

法律和我們息息相關,青少年的法律素質如何,關係到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程序,所以我們必須要知法守法,做任何是都要與法律同行,法律要靠我們大家自覺遵守。遵紀守法,我們要從小做起,從小事。例如: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故事:有的同學因發生了糾紛,而引起了打架鬥毆,有意傷害他人,這明顯是不對的,這樣一來不會反受傷,受老師,父母的批評,還要受到法律的懲處。以上案例,足以看出那些人的道德觀念是那麼的落後。黨中央就此採取了相應的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第22條第1項:“毆打他人,造成輕微的傷害的,尚不構成刑事處理的,處15日一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罰款或警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理”這小小的事例告訴我們:

一、

要講文明,懂禮貌,團結同學。

二、

同學之間有矛盾要找老師或家長解決,不能互相打人,不能欺負小同學。

我是一名遵紀守法的學生,其中離不開學校家長的教導。學校經常開展法制教育課我從中學會了不少,知道什麼是法律,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學會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對周圍的事務······老師也經常提醒我們,要我們時刻遵守學校、社會制度。在家,只要我一犯錯,父母就會立刻指出來,教育我們怎樣才是正確的,下次如何避免······在這種情況下我漸漸的懂得了很多,時刻銘記老師家長的話,用法律來約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錯。正確做到與法律通行,通過有針對性的對青少年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有利於不斷提高廣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幫助青少年學法、懂法、手法和用法,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

人生在世,法律二字,人人學法,家庭幸福,社會安定,國家的發展日益前進,朋友們你們是否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請你意識它的重要性吧!因為只有你意識到了他,你才能理解老師們“苦口婆心”的講法律的原因,法律要行動來奠基教育來澆灌教育來澆灌,自覺來支援,讓我們在法律的藍天下健康成長,成為21世紀的棟樑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