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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制教育優秀演講稿精選3篇

演講稿2.1W

演講稿像議論文一樣論點鮮明、邏輯性強、富有特點,它是一種帶有宣傳性和鼓動性的應用文體,經常使用各種修辭手法和藝術手法,具有較強的感染力。你知道關於法制教育的演講稿嗎?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的有關法制教育優秀演講稿精選3篇,以供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

有關法制教育優秀演講稿精選3篇

有關法制教育優秀演講稿1

同學們:

剛才,我校法制校長、縣檢察院姚檢察官給我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大家也一定很有感觸!這次法制教育專題會,是學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目的讓學生學法、懂法、守法。為開好這次會議,姚檢察官作了精心的準備,在百忙之中專門為大家做法制報告,在此,我代表全校師生,向姚檢察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這次法制教育專題會,姚檢察官列舉了許多案例,用活生生的事實,給我們敲響了警鐘。這些犯法的人員,在他們年輕的時候也曾有過學習和深造的機會,有過美好的童年。美好的理想也曾在心中扎過根,他們也有過上大學,為祖國、為人民做貢獻的遠大志向和理想。但是,由於他們平時放鬆了對自己的嚴格要求,在青少年時期從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小打小鬧,不拘小節和違反《中國小日常行為規範》、《中學生守則》開始,逐步由違反紀律而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懲處,給社會帶來了危害,給家庭帶來了恥辱,也給自己帶來了終生的悔恨,能說教訓是沉痛的,也是發人深省的。姚檢察官所列舉的這些案例,無疑都是血淋淋的,這些犯案人員所走過的彎路,以及他們犯罪的起因,給我們以警示,都是非常沉痛的教訓。同學們,認真的想一想,今天,我們坐在寬敞明亮的教室裡學習,為我們今後的成長創造了有利的學習條件,平時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師的諄諄教誨,機會難得,來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負了父母“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那種期盼之情,不能辜負了老師對你們的培養,更不要辜負了國家和人民寄予你們的厚望。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學習,勤奮刻苦,奮發向上,才能談得上對得起國家,對得起人民,對得起老師,對得起養育自己的雙親......

從近段情況看,學校政教處狠抓了常規管理,加大了檢查力度,對同學們的日常行為進行督促檢查,目的是為了創造優良的學習生活環境,讓同學們舒心的學習。學校的校風校貌也因此而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絕大多數同學嚴格遵守校規校紀,體現了良好的紀律性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為我校的振興和良好校風的形成,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但是,也有少數同學的所作所為,是不盡如人意的,與學校的規章制度是背道而馳的,與《中學生守則》、《日常行為進行規範》是相違背的,如不及時糾正自己的錯誤行為,很可能就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其具體表現在有的同學貪圖安逸,平時學習不努力,缺乏勤奮學習的意志,刻苦程度差,不願動一下腦筋,不肯下一點氣力,課上不認真聽講,課下抄襲別人的作業,有的缺乏辨別是非的能力,明知違紀,卻一意孤行。有的同學見財生心,見物生意,看到別人的東西就眼紅,有小偷小摸現象,這種見利忘義的行為,看起來是一樁小事,但有沒有想到過自己這樣做既違犯了法律法規,又傷害了別人,於法於情都應當受到譴責。有的同學不珍惜別人的勞動成果,不愛護我們的校園環境,如扔垃圾。有的同學,不能正確辨別美與醜,追求低階趣味,穿奇裝異服,染髮戴首飾,留怪髮型,自以為風光得意,瀟灑得很,實際上精神上空虛得很;有的張口汙言穢語,對他人造成傷害,這是文明的學校所不能容許的。有的同學不尊重師長,因為老師管教嚴格,與老師公開頂對,不服從管理,逆反心理嚴重;有的同學不能做到勤儉節約,隨便浪費錢財等不良現象,儘管少數,但是還有。,儘管學校加大了處罰力度,但仍有個別同學無視學校的組織紀律和法律法規,不遵守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無組織無紀律,對那些屢教屢犯的,學校將從重處理,決不姑息遷就,以確保給同學們一個安靜祥和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同學們,大家正處在長身體、學知識的時期,能說美好的前程就是在這一時期奠基,因此,不但要學好文化課,還必須要有法律知識,做自覺遵紀守法的模範。要不斷增強法律意識,把法律紀律帶在身邊,也就是腦子裡時刻要有“法”的觀念、紀律觀念,大事想到法,小事也要想到法,平靜時想到法,激動時更不能忘記法,時時刻刻都要用法律、紀律來規範指導自己的行為。做每一件事情之前,都要想一想,這樣做合不合規定,這樣做違不違法。生活中許多細小的事情,也會釀成大錯,一失足就會鑄成千古恨,要緊的是大家平心靜氣地認真思考一下,有些事情該不該去做,該怎樣去做,這也是對每個人的文化涵養、道德水平以及法律意識的考驗。當你無意中碰了別人一下時,一聲“對不起”就能化干戈為玉帛;當別人妨礙了你的時候,一句“沒有關係”就能成為友誼的紐帶。因為,人與人之間有太多的割不斷的聯絡,退一步就會海闊天空,讓一分則會心胸寬廣。切莫因一些蠅頭小利而喪失了自己的人格,也不要因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而影響了自己的前程。時光匆匆,歲月如梭,莫等閒白了少年頭,有限的生命之舟靠自己去掌舵,人生的道路千條萬條,全靠自己去開拓。一失足就會鑄成千古恨。在這裡要求大家一定要珍惜,一個同等學習創造的機會,同樣耗去一年的光陰,有的惜時如金,刻苦學習,勤奮努力,為今後升學、工作和生活打下了堅實的基礎;而有的同學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碌碌無為,虛度光陰。有句俗話說的好“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你播種什麼就會收穫什麼,有付出必有回報,所以,為了實現你的人生理想,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從自身做起,珍惜這難得的學習機會,珍愛這自由的空間,把有限的生命,把自己的青春時光,用在學習上,刻苦勤奮,努力拼搏,就一定會爭得幸福美好的明天。

同學們,希望通過這次大會,給大家敲起一次警鐘,上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會後,要求同學認真討論,認真反思,認真自查自糾,查一查以前有哪些違規違紀的不良行為,有哪些有悖於《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做法,從而堅決改正,來爭做文明守法的好學生。至於那些犯過一些小錯誤,還沒有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同學,更要引以為誡,儘快懸崖勒馬。違紀與違法只是一念之差,一步之遙。希望同學們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樹立法律意識,培養法制觀念,學會依法辦事,處處守法,時時守法,養成自學遵紀守法的好習慣,學會學習,學會做人,學會創造,學生生存,立志成才,努力做一個“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新時代的中學生.

謝謝大家。

有關法制教育優秀演講稿2

尊敬的領導、各位老師、同學們:

很高興與大家一起以這種方式迎接12.4法制宣傳日的到來。首先請允許我代表東西溪派出所向戰鬥在教育一線的園丁們致以由衷的敬意,並向孜孜以求的莘莘學子們問好!我今天宣講的題目是《青少年知法、懂法才能健康茁壯地成長》。

講到法,首先我們要明確:什麼是法?有句老話講:無規矩不成方圓。這規矩就是規範。這規矩往大里講就可成為法律。沒有規和矩就劃不成方和圓,有規矩就有了約束力。法就是具有約束力的規範。那法與道德、紀律有何不同呢?法是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約束人們行為的規範,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法律給人們行為提供了一個明確的界定。因此要做一名合格的優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知法、懂法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不違法。那什麼是違法呢?就是違反了法律規定的行為。法律明令禁止不可以做你卻做了,這就是違法。違法可分兩種:一般違法和嚴重違法。一般違法指的是行為觸犯了法律但尚不構成犯罪的。嚴重違法指的是觸犯了刑律構成犯罪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就青少年學生而言,由於不懂法而違法的事時有發生。因此認真學習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我們的健康成長是非常有益的。

為什麼要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呢?是因為一般違法的適用法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你認真學習、瞭解、領會了法律的內涵,就可使你的行為規範。從而避免違法甚至犯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八號釋出,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六章,119條,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是處罰的種類和運用,第三章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和處罰,第四章是處罰程式,第五章是執法監督,第六章附則。涉及違法行為名稱有151個。

那麼哪些行為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適用範圍呢?那就是: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法律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與治安管理處罰。

下面我們具體瞭解一下有哪些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應受到何種處罰: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強行進入場內的;

(二)違反規定,在場內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標語、條幅等物品的;

(四)圍攻裁判員、運動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

(五)向場內投擲雜物,不聽制止的;

(六)擾亂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條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三條第一項刻劃、塗汙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蹟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以上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部分內容,我所摘錄的部分,我認為與同學們的成長關聯密切。青少年,年少氣盛,血氣方剛,初生牛犢不怕虎,往往是一時衝動不計後果,結果一失足成千古恨,下面讓我們來看看發生在我們身邊的真實案例:

案例一:楊某(男,24歲),某廠工人,2008年7月3日上午十時許,去縣城南大街商店買了一個西瓜,並讓售貨員給切開口,楊某見西瓜是生瓜,要求換一個,售貨員不給換,雙方先是激烈爭吵,繼而相互毆打,先是楊某用西瓜打周某,周某順手用算盤還手打楊某,楊某抓住算盤又打了周某,這時,另一售貨員張某也來助打,用雨傘打了楊某一下,楊某就繞開櫃檯打張某並踢了周某小腹一腳,後被制止,經醫院檢查,周、張二人多出軟組織挫傷。

這是一起比較典型的毆打、傷害他人的違法行為,小事引起,後動手毆打致人受傷。雖不屬於尋釁滋事的犯罪行為,但屬於情節輕微的危害他人人身的行為。因此,分別給予周某、張某、楊某五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及兩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案例二:某地一男青年趙某,20歲,於2009年5月1日上午10時許,在河北承德避暑山莊參觀遊覽時,明知該山莊某建築是國家重點保護的文物,並嚴禁汙抹或刻劃。但趙某卻用水果刀在該古建築上刻劃了“趙某於2009年5月1日到此一遊”字樣,當即被管理員抓獲並送往派出所。對此,公安機關給予了警告並處二百元罰款的處罰。

案例三:某中學高一學生因病去縣醫院治療,治療過程中突發疾病死亡。家長認為是醫療事故造成孩子死亡,於是在醫院設靈堂,燒紙錢。燃放鞭炮,致使醫院的醫療工作不能正常進行。這是一起擾亂公共秩序的案例。因事出有因,情節輕微、危害不大,尚不構成刑事處罰,但應給予治安處罰,即處警告及二百元以下罰款。

案例四:某中學學生張某,男,十五歲,在家中聽說了某地發生了大規模的疫情,他道聽途說之後,便在校園裡見同學便說:我縣爆發了大規模的疫情,縣城很多學校都放學了。結果學生們人人自危,無心學習,以致很多學生不敢到校讀書了。

後經學校調查,方知謠言的源頭是張某。由於張某謊傳疫情,製造混亂,擾亂了社會秩序,本應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但考慮到張某不滿十六週歲,免於拘留,由其監護人繳處200元罰款。

同學們,你們恰同學少年,正是指江山意氣風發之時。未來是屬於你們的。由衷希望你們在成長的道理上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優秀公民。最後祝老師們工作順利,同學們學xxx步!謝謝大家!

有關法制教育優秀演講稿3

尊敬的老師,敬愛的同學們: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講的題目是:《消防安全與法制教育同行》。“119”這個數字讓我們想起了火警電話,所以,我們也把這一天作為消防安全的教育日。提起“消防”兩個字,我們很自然的就會想起119這個數字讓我們想起了火警電話,所以,我們也把這一天作為消防安全的教育日。提起“消防”兩個字,我們很自然的就會想起“火”。火與人們的日常工作、學習和生活息息相關。火,既能造福人類,又能給人類造成無窮的災害。常言道:“水火無情“。火災的發生,常常會給人們的生命財產造成極大損失。因此,消防安全,特別重要!國小生無論在校學習還是在家休息,無論在校內還是在校外,都要具有較強的防火意識和消防意識,認真學習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自覺維護消防設施,堅決預防和杜絕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當然,如果萬一發生火災或遇到火災時,希望同學們也不要驚慌失措、無所適從,而應當快速反應、靈活應變,儘快脫險,火中逃生!

誰都渴望如詩如畫的寶貴年華,誰都向往豐富多彩的絢麗人身,誰都希望擁有一個幸福而又美滿的家庭?,然而這一切又都與安全二字有關。可以說,沒有安全”,就沒有一切!黃金有價,生命無價。世界上最寶貴的就是人的生命,沒有生命便沒有一切。這是人生的哲理,也是眾所周知,老幼皆曉的'簡單道理。我們殷切期望每一位同學,人人要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交通安全意識,時刻把交通安全銘記在心,自覺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認真遵守各種交通規則,人人都爭做交通文明的使者,讓平安、吉祥、美滿、幸福與我們永遠相隨!

談完消防,安全,我們再來談談法制。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接班人。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青少年的培養教育,為青少年成長提供了良好的條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長。但是,我們應該清醒地看到,近幾年來,青少年犯罪事例時有發生,嚴重破壞了學校正常的學習、教學秩序。青少年時期是一個人成長的關鍵時刻,辨別能力十分弱,有強烈的好奇心,另外青少年模仿能力很強,易受到外界的影響。

下面我給大家講兩個小事例:

有一個16歲少年犯,看了很多港臺警 匪戰片和武俠小說,對其中“老大”的任務和打打殺殺的場面很羨慕,總想著幾個人組成團伙,佔領一條街,稱王稱霸,一次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攔路搶劫,誤殺他人,被判六年。還有一名學生,看到同學們經常買好吃的零食,好玩的玩具,他十分羨慕,於是不斷地向爸爸、媽媽要零花錢,但是零花錢不夠花。他終於抵擋不住誘惑,就偷偷地從爸爸、媽媽的錢包裡拿走五元、十元,慢慢地數目越來越大。他的行為偶然被媽媽發現,他媽媽狠狠地揍了他,並對他嚴加防範。他見偷不到家裡的錢,就開始到小店裡偷東西。到了十一、二歲的時候,他竟然開始偷自行車,還以每輛50元的價錢銷贓。他的膽子越來越大,最後在他盜竊學校保險櫃時被當場抓獲。按照法律,他被指控為盜竊罪,由於這位學生是未成年人,所以判處兩年有期徒刑,併到少管所去反省5個月。

從這一個個的事例中,我們認識到了未成年人自身素質差,是最終導致他們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對學生來說,讓犯罪遠離校園,應從自身做起,加強思想道德修養,從而剷除校園犯罪滋生的土壤。如果我們讓陽光普照校園,那犯罪就不敢出現。陽光是什麼,陽光就是學校的正氣,就是全校同學的正氣,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們在打擊侵害犯罪的同時,還應加強自我防衛能力:

1、提高法律意識,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多去學點法律知識,弄明白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法,適當時候懂得自我保護。

2、增強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勇氣。面對犯罪分子,我們不應該束手無策,而是應該勇敢的與他作鬥爭。

3、掌握防衛方法,防止犯罪分子襲擊。發生事情後要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要大膽揭發壞人壞事,不要姑息養奸。

早在1986年鄧小平爺爺就指出:“加強法制重要的是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開始,國小、中學都要進行教育。”關注青少年,就是關注祖國的未來。但願全社會都能夠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使我們從國小法、懂法、知法,認認真真讀書,堂堂正正做人,長大了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公民,成為國家的棟樑之才。

消防,安全,法制是“兄弟”,只要我們珍愛生命,關注消防安全,重視法制教育,那麼幸福就會在我們的身邊!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