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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報告事故調查報告推薦7篇

在形式結構上來看,調查報告主要由標題、前言、主體和結語構成,為了對某件事物做到真實瞭解,我們需要將調查報告寫得有價值,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事故報告事故調查報告推薦7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事故報告事故調查報告推薦7篇

事故報告事故調查報告篇1

一:事故概況

事故發生單位:xx公司xx車間(或部門)

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xx月xx日星期x(:左右)

事故發生地點:xx車間崗位

起因物:

事故類別:

事故原因:

事故嚴重級別:

事故損失工作日總數:天

傷亡人員情況:

作業種類:

二、事故損失

總損失:xx萬元

(1)直經濟損失(元):xx萬元

①人員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費及撫卹費、補助及救濟費歇工工資等;

②善後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性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償費用;

③財產損失價值: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價值和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2)間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停產、減產損失的價值:

②工作損失價值:

③源損失價值:

④治理環境汙染的費用:

⑤補充新員工的培訓費用:

⑥其他損失費用:

三、事故簡要經過

事故調查組必須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事故經過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前,事故發生單位生產作業狀況;

(2)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

(3)事故現場狀況及事故現場保護情況;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情況;

(5)事故的報告經過;

(6)事故搶救及事故救援情況;

(7)事故的善後處理情況;

(8)其他與事故發生經過有關的情況。

四、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質認定

(對事故發生進行詳細的原因分析,該部分為報告書核心部分)

(1)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指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它可分為三類:

①物的不安全狀態。是指由於裝置不良所引起的,也稱為物的不安全狀態。所謂物的不安全狀態是使事故能發生的不安全的物體條件或物質條件。

②環境原因。指由於環境不良所引起的。

③人的原因。是指由人的不安全行為而引起的事故。所謂人的不安全行為是指違反安全規則和安全操作原則,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機會發生的行為。

(2)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間接原因指間接原因產生和存在的原因。包括技術、設計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原因。間接原因主要有:

①技術的原因。包括:主要裝置、機械、建築的設計,建築物竣工後的檢查保養等技術方面不完善,機械裝備的佈置,工廠地面、室內照明以及通風、機械工具的設計和保養,危險場所的防護裝置及警報裝置,防護用具的維護和配備等所存在的技術缺陷。

②教育的原因。包括:與安全有關的知識和經驗不足,對作業過程中的危險性及其安全執行方法無知、輕視不理解、訓練不足,壞習慣及沒有經驗等。

③身體的原因。包括:身體有缺陷或由於睡眠不足而疲勞、酩酊大醉等。

④精神的原因。包括怠慢、反抗、不滿等不良態度,焦燥、緊張、恐怖、不和等精神狀況,偏狹、固執等性格缺陷。

⑤管理原因。包括:企業主要領導人對安全的責任心不強,作業標準不明確,缺乏檢查保養制度,勞動組織不合理等。

(3)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綜合以上原因,事故調查組認為事故的性質是一起事故

五、總結事故教訓

事故發生單位要認真總結事故的教訓,主要是在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條件等方面存在那些薄弱環節、漏洞和隱患,要認真對照問題查詢根源:

1、事故發生單位應該吸取的教訓;

2、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該吸取的教訓;

3、事故單位有關主管人員和有關部門應該吸取的教訓;

4、從業人員應該吸取的教訓;

六、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是在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針對事故發生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薄弱環節、漏洞、隱患等提出的。

七、事故責任認定和對責任者處理的意見

通過事故調查分析,對事故的性質有明確結論。其中對認定為自然事故或非責任事故的可不追究事故責任人,對認定為責任事故的,要按照責任大小和承擔責任的不同分別認定下列事故責任者,確定事故主要責任者的原則是以事故的主要原因確定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1、直接責任者:是指其行為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係的人員。如違章作業人員等。

2、主要責任者:是指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的人員。如違章指揮者等。

3、領導責任者:是指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如有關部門的主管人員。對責任事故者的處理意見包括行政處分、紀律處分或者追究民事責任。

直接責任者就是指其行為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係的人,行為表現為:

(1)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冒險作業;

(2)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

(3)擅自開動機器裝置,擅自更改、拆除、毀壞、挪用安全裝置和裝置、設施。

領導責任者就是指其行為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行為表現為:

(1)沒有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或未經特殊工種考試合格就上崗操作;

(2)缺乏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3)裝置嚴重失修或超負荷運轉;

(4)缺少或沒有安全措施及安全訊號、安全標誌、安全用具、個人防護用品缺乏或有缺陷;

(5)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的。

主要責任者是指在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中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的人。

八、其他附件

1、事故調查組成員單位主管領導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的主要人員簽字表。

2、事故調查技術鑑定報告等重要證據材料。

事故報告事故調查報告篇2

20xx年1月29日,張家港永興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興熱電公司”)發生一起觸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接到事故報告後,張家港市安監局、監察局、公安局、總工會等部門立即組成事故調查組,並邀請張家港市人民檢察院對該事故進行了調查,現將事故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相關情況

1.永興熱電公司成立於20xx年4月,住所位於張家港市鳳凰鎮安慶村,註冊資本8000萬元,企業型別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經營範圍為電力、蒸汽、熱水的生產、供應;技術服務。法定代表人屈某某現已離職,公司主要負責人為總經理沈某。

2.事故地點位於張家港市鳳凰鎮安慶村永興熱電公司,10kv開關室102櫃(1#爐送風機高壓開關櫃)處。

3.傷亡人員情況:尤某某,男,1991年2月出生,江蘇射陽人,永興熱電公司電氣檢修輔工,於20xx年5月申領“低壓電工作業”類特種作業操作證書,證書編號t3209241991######,有效期至20xx年5月。

4.涉事電氣裝置情況:永興熱電公司對該開關櫃內部編號“102”,系1#爐送風機電機配套開關,額定電壓12kv。該裝置為鎧裝移開式交流金屬封閉開關裝置,型號為kyn28a-12z,櫃體長*寬*高為800*1600*2300毫米,由上部的繼電器儀表室及母線室、中部的斷路器室、下部的電纜室四部分組成部分組成。當斷路器移出,母線側靜觸頭即被隔板(活門)阻隔,但母線側靜觸頭仍帶電。本次事故發生在該開關櫃中部的斷路器手車室內母線側靜觸頭處。

5.部門、屬地履職情況:

(1)作為全市非省排程地方電廠行業主管部門,市發改委每年春、冬兩季分別對全市電廠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20xx年12月6日,對永興熱電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工作票執行不規範、起重機械管理員及叉車管理員等部分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鍋爐外(內)部檢測(驗)超期未檢等問題,都在隨後的檢查通報材料中予以指出,要求企業落實整改;

(2)永興熱電公司廠區所在為張家港市鳳凰鎮魏莊村,而企業註冊地則為張家港市鳳凰鎮安慶村,安慶村於20xx年12月28日組織開展歲末年初安全大檢查,督促企業做好年前安全管理工作;2月13日,安慶村與永興熱電公司簽訂20xx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及工業企業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工作承諾書,並同步開展年後複查檢查工作。

6.專家意見:

尤某某在不具備高壓作業資格的情況,冒險實施高壓“開關櫃”清灰作業;且在開關櫃清灰作業過程中,推開母線側隔板、接觸母線側靜觸頭銅排,最終導致觸電事故發生;加之作業時未穿戴合格的絕緣鞋、絕緣手套,致遭高壓電擊導致受傷。

二、事故經過及事故救援情況

20xx年1月25日,永興熱電公司停機停爐進入年度裝置檢修階段。29日,電氣檢修專業工程師趙某某根據檢修計劃安排電氣檢修人員對1#爐附屬送風、排風等五臺電機高壓開關櫃實施開關清灰作業,並由電氣執行專業工程師季某某簽發“第一類工作票”。電氣檢修電工光某某辦理工作票後,8時25分會同當班電氣執行班長路某、電氣檢修輔工尤某某、電氣執行電工沈某某、金某某、張某5人進入10kv開關室,準備實施開關清灰作業。

當班電氣執行班長路方進入開關室,實施“閉合接地閘刀”等安全措施後,於8時28分許離開。電氣檢修電工光某某等5人隨即利用工具小車將102櫃(1#爐送風機開關櫃)、161櫃(1#爐水泵電機開關櫃)斷路器自開關櫃中部的斷路器室移出至通道內,光某某、金某某、沈某某、張某四人分兩組利用抹布、酒精試劑,分別對102櫃、161櫃移出斷路器進行斷路器清灰作業(即為工作票中的“開關清灰”作業),電氣檢修輔工尤某某則利用毛刷、抹布對102櫃中部斷路器室內部實施清灰作業。8時32分,正在實施清灰作業的光某某發現有弧光閃現,看到尤某某趴倒在清灰作業所在的102櫃斷路器室內,立即將其拉出並進行現場急救,後送至張家港市澳洋醫院搶救。尤永鋒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於當日10時許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本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尤某某,男,26歲,江蘇射陽人,永興熱電公司電氣檢修輔工。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事故性質

1.事故的直接原因: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在未取得高壓電工作業資格、未穿戴合格規範勞動防護用品的情況下違章作業,擅自實施開關櫃清灰作業,並開啟母線側隔板直接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2.事故的間接原因:永興熱電公司未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排不具備高壓電工作業資格的人員參與高壓裝置檢修作業,對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未能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現場作業安全監管不到位,隱患排查工作不到位。

3.事故性質:經過對事故原因的調查分析,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責任分析及處理意見

1、電氣檢修輔工尤某某,安全意識淡薄,在未取得高壓電工作業資格、未穿戴合格規範勞動防護用品的情況下違反工作票要求、超越工作範圍冒險實施開關櫃內部清灰作業,導致觸電事故發生。尤永鋒對該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鑑於其在事故中已死亡,免於追究其責任。

2.永興熱電公司電氣檢修電工光某某,對作業現場安全監管不到位,未能及時制止尤某某違章、冒險作業行為,對該事故的發生負有管理責任,建議永興熱電公司按企業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3.永興熱電公司電氣檢修專業工程師趙某某,對開關清灰作業缺乏針對性安全交底,對該事故的發生負有管理責任,建議永興熱電公司按企業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永興熱電公司主要負責人沈某,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不到位,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力,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不力,對該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建議安監部門對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5.永興熱電公司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不嚴,“工作票”管理不到位,對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對作業現場缺少安全監管,未能及時發現和糾正作業人員的違章行為,未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時消除生產安全隱患。永興熱電公司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安監部門對該單位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六、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1.永興熱電公司必須深刻吸取“1.29”事故教訓,嚴格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加大對作業現場的監管力度,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2.永興熱電公司應加強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教育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不斷提高各類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意識。

事故報告事故調查報告篇3

公司領導:

為了瞭解事故具體情況,防止工傷事故再次發生,經對工傷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

報告如下:

一、事故具體情況

事故時間:事故地點:受傷員工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進廠時間:在相關專案前打“√”:

事故類別:口意外事故口違規操作口個人疏忽口他人造成口機械故障口其他_______傷害原因:口機械傷害口物品傷害口刑事傷害口交通事故口其他_______

傷害狀況:口劃傷口燙傷口扭傷口壓傷口骨折口斷指□截肢□永久傷殘

口死亡口其他_______

傷害部位:口肢體口頭頸口胸部口腹部口五官口肌膚口中毒口其他_______傷害程度:口輕微口輕口重口其他_______醫療費用:元

醫療部門診斷意見:提供的治療:口縫合口吃藥口其它

工傷假:天(具體時間:年月日時至年月日時止)員工的正常工作:員工在本崗位工作時間:□1-5月□5月-5年□5-20年□>20年

事故時從事的工作:列出使用的工具:

列出使用的個人防護設施:直接導致員工受傷的裝置或物體:員工從事這種活動的頻率:□每天□每週□每月□每月不到一次□以前□從來沒有這種活動是否為正常工作的一部分:□是□不是

員工正在完成的工作任務是否有標準的操作程式:□有□沒有

工人是否按照標準程式進行:□是□否如果沒有,請描述如何違反標準程式進行: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下面所列的是導致危險狀況存在的因素.請在相關專案前打“√”:

(一)直接原因

1、不安全狀態:

□員工不能勝任此工作;□員工沒有正確的個人防護用品;□機器或工具的缺陷;口其他_______

2、不安全行為:

□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員工沒有遵守工作程式;

□沒有檢查機器導致未能發現危險的存在;;□手代替工具操作;

□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削和生產用品等)存放不當;□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臺護欄、吊車吊鉤等);□不安全裝束;

□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中忽視其使用;□安全裝置失效;

□機器或工具的質量導致危險狀況;□沒有正確的使用機器或工具;□管理人員沒有發現或預測潛在的危險狀況;□管理人員未能採取正確的行動來糾正已知的危險狀況;□主管沒有發現或糾正違反工作程式的行為;□沒有明確主管對安全的責任,或主管不了解其安全責任;□其它:

3、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照明光線不良□通風不良□操作工序設計或配置不安全□作業場所雜亂

□作業場所狹窄□地面滑□交通線路的配置不安全□貯存方法不安全

□環境溫度、溼度不當□其它:

(二)間接原因

□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工業構件、建築物、機械裝置、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勞動組織不合理;

□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範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其它

三、事故責任分析

四、整改措施及建議

防止再次發生的建議:

□增加培訓□修改程式□維修□調整裝置□增加防護或安全裝置□廠房管理□修理裝置□監督□個人防護用品□改進照明,通風等設施□其它:行動計劃詳述:不知妥否,請領導斟酌,批示為盼!

附事故結案歸檔材料。

報告人:

稽核:

批准:

事故報告事故調查報告篇4

調查時間:***年*月*日 星期* 18:10

調查人員:***發展中心:王**、鄭**、劉**

***公司安全部:劉*

調查內容:**車間***工傷事故

事故發生時間:

事故發生地點:

當事人:郭*、申*、牛*

負責人:車間主任-------申*

安全部負責人------劉*

事故處理:事故發生當天早上5:30左右,事故發生後相關負責人等第一時間將傷者送往東勝中心醫院接受治療。經醫院檢查和包紮後因院方無再植技術而將傷者於早上九點多送往包頭接受再植技術。目前傷者手部已經接受了肉體再植技術和植皮,醫院表示經過15天的住院治療拆線後可出院。出院休養半月左右再進行二次手術。目前傷者治療情況良好、情況穩定。

當事人對事故的描述:

郭*——與傷者搭檔工作,並負責指揮天車

牛*——天車工

郭*的說法:

事故發生當時,郭正與申合作,準備將工件進爐。郭在工件旁邊指揮天車吊起工件。申在工件的另一頭操作,給工件的頂部上一個零件。天車先起吊位於擺放底部的工件,磁鐵沒有吸好,在起吊過程中工件滑開,並碰到了位於上部的另一個工件,致使上部的這個工件滑落。而申當時正在給上部的這個工件擰零部件,滑落的工件向半米外的冷卻池的水泥牆撞去,致使位於牆和工件之間的申手部被砸傷。

牛*的說法:

郭*平時幹活比較老實,來的早乾的多。申在當天凌晨一點多才到(本來交接班時間應在午夜12時),此時 郭已經將活幹的差不多了。因此,郭心裡不舒服,和申在幹活時可能帶有情緒。而申也很犟,你讓我幹這個我偏不幹這個,二人幹活時氣氛很僵。當時申在給工件上零件,先把位於底部的零件上好後又接著給上部的工件擰零件。郭指揮天車起吊下部工件,申也認為下部的已經上好讓先起吊下部的工件。天車工心裡覺得下部的工件壓著,起不起來,且申還在工件周圍作業。但是指揮讓起吊下部的,申也同意,她認為申有防範意識,於是先將工件起了一下,意在提醒申躲讓。申也躲了一下,身體向後撤開,於是天車工起吊。但申當時手部仍然在作業,並沒有完全撤離,致使在天車起吊下部工件時,上部工件因無受力支撐滑落砸傷申無名指指端部分。

對事故的反思:

1、 事故發生後,安全部第一時間啟用緊急備用金,將傷者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及時有效地保住了傷者的手指。為傷者和單位減少了不必要的損失。應急措施很重要,關乎單位和每個員工的切身利益。

2、 事故發生後,安全部前去事故發生場地拍照取證,但第一現場已經被破壞,為取證和工傷鑑定增加了難度。加強員工安全知識培訓,保護好事發現場有利於員工工傷的鑑定和單位對事故原因的調查,以便於總結類似事件的經驗教訓,以免重蹈覆轍。

3、車間主任表示安全工作一直在做,今年更是狠抓安全。六月份就是安全月,但由於車間工作人員流動頻繁,工作難度大。盡最大可能把能想到的考慮到的安全隱患已經全部印發資料下發學習,但考慮的細節還不夠。以這件事情為例,考慮到了熱處理過程中的流程問題和主要操作步驟的安全問題,但像上零件這樣的細節考慮不夠周全,對員工的搭檔問題和情緒問題也注意的較少,平時很少得到這方面問題的反饋。以後要加強安全意識的教育,多說、多講、多看,讓員工進一步瞭解各工種的工作流程,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做到安全以預防為主,防微杜漸。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不僅僅是可以看得見得操作安全,還有看不見的心理原因等。管理者要在加強安全教育的同時還要多注意員工日常生活中的個人習慣和性格問題,及時發現和了解情況,和員工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避免員工帶情緒上班,讓員工在工作時能夠集中精神,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事故報告事故調查報告篇5

近年來,集團公司領導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緊緊圍繞“發展、效益、民生”,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今年1-9月份,11個生產礦井9個單位井下杜絕了破皮傷;除xx公司、xx公司外,其餘地面單位杜絕了崗位工傷。為接受個別單位工傷事故教訓,確保年底安全生產,現就1-9月份各類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如下。

一、工傷事故基本情況

20xx年1-9月份 ,發生工傷24起36名工傷 ,其中井下崗位工傷4起,6人輕傷、4人重傷;地面崗位工傷5起,3人輕傷、2人重傷;病亡3人,井下崗點2人、地面單位1人;交通事故11起,15人工傷、2人死亡;煤肺病1人。涉及11個二級單位,20個工種。

二、1—9月份崗位工傷、交通事故統計圖

由上圖看出,交通事故一季度比較集中。根據實際,集團公司採取果斷措施,及時制定下發了加強職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見和相關傳真,把職工交通事故納入安全質量系統考評內容,交通工傷事故得到有效控制,8、9月份職工杜絕了交通工傷事故發生。

井下崗位工傷主要是2月1日xx公司在xx公司檢修期間,發生提升運輸事故造成7受傷,三月份xx礦發生2起提升運輸事故造成2人重傷,9月15日xx公司綜採面發生1名輕傷外,其它月份井下崗點均杜絕了破皮傷。

三、單位交通事故工傷人數統計圖

從(下圖)各單位交通事故工傷統計圖看出,職工交通事故主要發生在西部礦井,xx公司、xx公司較突出。原因是職工居住地點距礦較遠,開車、騎摩托車等交通工具上下班,易發生交通事故,要加強職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

四、單位崗位工傷人數統計圖

如圖看出1-9月份15名崗位工傷集中在xx礦。xx……看出地面安全生產和井下安全生產同等重要,非煤公司要加大地面生產單位安全檢查力度,安監局組織人員定期對安全檢查情況抽查並考核。

五、崗位工傷事故原因分析

如上圖,1-9月份發生的崗位工傷事故主要原因是跟班管理人員現場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流程管控不嚴不細;職工自主保安意識差,流程管控,標準流程操作有待加強。

六、教訓及措施

1、認真接受事故教訓。提高思想境界,提升自主保安意識;廣泛開展事故案例教育,收集整理1-9月份工傷事故案例,進行認真分析,並編印成冊,下發到每一名職工手中。從事故中吸取教訓,舉一反三的做好各項安全質量工作。

2、抓好特殊時期安全生產。各單位要抓好節假日等特殊時期安全生產工作,專門制定安全管理具體措施,落實排程值班、管理幹部帶班制度,編制特殊時期的安全應急預案。

3、抓好隱患排查治理。按照“隱患排查要認真、整改態度要堅決、隱患治理要徹底”的要求,對各專業排查出的隱患,尤其是系統性的隱患,要落實專人整改。堅持專業查、專項查、專家查和重點查,堅決消除現場安全隱患。

4、提升職工操作技能。強化職工培訓,認真制定四季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方案,深化“機構、師資、教材”三項建設,創新安全培訓模式,課堂到現場,職工走上講臺。加強現場流程管理,規範班組“三位一體”履職、工程質量工序流程驗收、工程質量檔案化管理和手指口述、安全確認、崗位標準流程操作;持續提升管理幹部的現場管控能力和職工的實踐操作、保安防控能力。

5、加大地面單位安全管理力度。建立完善地面單位安全管理機構建設,加大地面安全監督檢查力度,建立地面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使集團公司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在地面單位得到有效的推廣應用。持續抓好地面交通安全工作,開展以“關愛生命、遵章駕駛、文明出行”為主題的活動,推廣鐵運處交通安全管理好的做法。

6、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加大安全質量系統考評、日常動態考核、安全質量風險抵押金考核、幹部履職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考評、安全生產誠信考評、“誠信本安人”考評等工作力度,嚴格標準,強化考評,嚴格獎懲,獎不心疼,罰不手軟。

事故報告事故調查報告篇6

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 燃氣洩漏爆炸事故報告

釋出日期:20xx-12-30資訊來源:無瀏覽次數: 84 列印:打 印

20xx年9月11日18時55分,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維護區職工食堂燃氣洩漏併發生爆炸事故,造成2名員工死亡、食堂設施嚴重損毀。

事故發生後,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市政府副祕書長、市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楊吉奎第一時間做出重要批示,一是要求全力救治傷員,妥善處置善後事宜;二是立即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儘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規進行事故處理。市安監局黨組副書記、市安監局副局長、危化局局長劉士武指示危化局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楊吉奎副祕書長批示精神,負責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相關工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在全市開展燃氣行業事故隱患大排查行動,確保同類事故不再發生。危化局接到指示後,相關人員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成立了大連市人民政府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 燃氣洩漏爆炸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調查組),立即開展了事故調查工作。調查組成員有:市安監局、建委、總工會及甘井子區政府、公安分局相關人員,還邀請市檢察院派員參加。調查組聘請了石油化工、城鎮燃氣、特種裝置、爆炸、安全工程等方面的專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和技術論證等,查明瞭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並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建議。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相關單位情況

1.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於20xx年11月,公司型別: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地址:大連市甘井子區紅旗鎮岔鞍村,註冊資本壹仟萬元整,法定代表人蘭克。經營範圍:高爾夫球場管理服務;體育專案開發;文體活動策劃;房地產開發及銷售;物業管理;體育用品、服裝銷售;會議服務;餐飲。該公司現無機構部門及員工,其下設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所有員工都與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與img worldwide,inc(以下簡稱img公司)簽訂全面管理協議,由img公司負責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的管理運營工作,img公司指派遲守偉全權負責管理,並任命遲守偉為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的總經理。

2.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

公司成立於20xx年10月,隸屬於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負責人趙文敬,經營範圍:高爾夫球場管理服務;文體活動策劃;體育用品、服裝銷售;會議服務;體育專案開發。該公司共有員工347人,設總經理辦公室、行政人事部、高爾夫運營部、市場部、財務部、會所部、採購部、草坪部、工程部、安保部。

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維護區職工食堂(以下簡稱職工食堂)由該公司負責管理。

3.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

企業成立於1997年9月,經濟性質:股份合作制(法人),地址:大連市沙河口區龍崗園6號,註冊資本叄佰壹拾捌萬元整,法定代表人唐日永,經營範圍:承包液化氣安裝專業的小型工程施工。其下設的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液化氣供應處為燃氣經營單位,主營液化氣供應。該企業負責大連東然紅旗谷石油液化氣氣化站的日常管理,該站通過管道向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維護區職工食堂供應燃氣。

(二)事故涉及的燃氣設施情況

1.大連東然紅旗谷液化石油氣氣化站(以下簡稱氣化站)

該站佔地1200m2,站內建有:一座液化氣氣化間(建築面積81.36 m2)、一座配電室(建築面積30.69 m2)、2個液化石油氣地下儲罐(2×10 m3)。該站的日常執行維護、管理工作由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聘用的張愛萍負責。

2.燃氣管道設施情況

氣化站通過地下pe管線(外徑160mm、內徑136mm)直供方式向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建設的別墅區、維護區職工食堂供氣。為維護區職工食堂供氣的地下管線從食堂西側引出地面,在距地面200至300 mm高度,管道折彎90°穿牆,穿牆後再折彎90°沿牆向上,離地面2.2-2.3米左右掛裝一塊家用膜式燃氣表,該燃氣表型號為g 2.5膜式燃氣表,規格與引數為:最大流量為4 h,最小流量為0.025 h,最大工作壓力為30 kpa,轉速1.2r,燃氣表上方設閥門。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應急處置情況

(一)事故發生地點、時間

事故發生地點為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維護區的職工食堂。

經對該食堂發生燃氣洩漏時的目擊證人詢問調查及調閱食堂內、外部監控錄影,確認20xx年9月11日18時30分左右,就餐員工聞到液化石油氣味;18時34分23秒,食堂廚房突發燃氣大量洩漏;18時55分29秒,食堂發生爆炸事故(注:俱樂部管理分公司監控系統時間比北京時間快2分鐘,報告中的時間為校正後的時間)。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9月11日18時30分左右,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職工黃瑩、劉美華、譚馳、宋小杰先後進入食堂就餐,黃瑩聞到煤氣味並聽見類似管道洩漏的“哧哧”聲,並問當日值班廚師馬殿軍是否煤氣洩漏了,馬殿軍回答沒有聞到,過了會又聽到“砰”的一聲;監控錄影記錄18時34分23秒,馬殿軍突然從後廚間跑進就餐間招呼就餐人員往外跑;18時41分左右,馬殿軍打電話給廚師長李國盛和行政總管劉永報告食堂煤氣洩漏,根據劉永自述,他詢問相關事宜,得知馬殿軍及食堂內的其他人員都已撤出,李全華(廚師)已關閉氣化站儲罐總閥門;隨後,劉永先後給保安部長李運高、工程部長朱明及主管領導康必奇打電話彙報情況;18時45分左右,馬殿軍、李全華兩人先後進入食堂內停留片刻後又退出,李全華蹲在室外地面咳嗽、嘔吐;18時46分左右,馬殿軍用毛巾捂住口鼻後再次進入食堂,18時47分撤出,停留在食堂東門口西側;18時52分,馬殿軍用毛巾捂住口鼻後又一次進入食堂,半分鐘後返回停留在食堂門口;18時54分左右,馬殿軍、李全華2人再次進入食堂,李全華在就餐間關閉消毒櫃後退出至食堂門口,此時馬殿軍進入後廚間北側,片刻又返回南側,在18時55分29秒關閉冰箱上方照明燈開關瞬間,發生燃氣爆炸。

(三)事故現場情況

1.職工食堂基本情況

該食堂是公司員工就餐場所,長、寬、高分別為12.84 m、13 m、3.7 m,面積共計約166m2,由餐廳及廚房組成,後廚灶臺使用的燃氣為管道液化石油氣,具體佈局及爆炸事故發生前兩死者生前站立的位置見技術報告。

2.爆炸事故發生後的食堂建(構)築物損毀現場情況

根據事故現場勘查發現,職工食堂整個空間內發生可燃氣爆炸,爆炸中心為職工食堂。爆炸致使食堂內部設施及四周牆體完全破壞,食堂附近房屋的玻璃破裂。

(四)事故應急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後,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保安人員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甘井子區公安消防大隊出動2輛水罐消防車,派出14名消防官兵攜帶搶險器材趕赴現場進行應急搶險和人員搜救。

120急救中心出動了一臺急救車、5名醫務人員參加緊急搶救。

公安部門出動11名幹警警戒、勘查現場,維持現場秩序。

甘井子區紅旗街道、甘井子區相關部門的領導聞訊迅速趕到現場,參與應急處置。

市安監局領導與相關部門人員接到報告也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協調指揮應急處置工作。至當日21時50分,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事故現場的馬殿軍、李全華(均為職工食堂員工)兩人當場遇難,無其他受傷人員。

在開展應急救援的同時,市政府事故調查組成立並立即開展工作,為確保現場安全,事故調查組責成市燃氣管理部門指派專業隊伍將氣化站內兩個地下儲罐中的液化石油氣全部匯出運離現場並實施了罐內注水安全措施,該站已經停止儲氣、供氣。

本次事故造成了職工食堂的損毀,未發生次生事故。

三、事故類別、人員傷亡、等級、直接經濟損失

事故類別:其它爆炸。

人員傷亡: 事故造成2人死亡。

事故等級:一般事故。

直接經濟損失:經現場勘查,事故造成食堂四周約260m2的牆體全部倒塌,166m2的食堂及新建職工宿舍一層490m2吊頂全部損壞,新建職工宿舍四層部分玻璃震碎,事故損失工作日為12000(2×6000)天,直接經濟財產損失為285萬元。

四、 事故原因及性質

經事故調查組認真、細緻的調查詢問、檢查相關檔案材料,以及技術組全體專家認真、細緻的現場勘查、現場檢測、試驗論證、技術分析和所出具的事故技術調查報告,認定事故原因及性質如下:

(一) 事故直接原因

1.職工食堂燃氣洩漏原因。氣化站在夏季違規關閉站內電加熱式氣化器,也未採用空溫式氣化器,直接通過氣相管路經氣相減壓閥減壓的方式供氣,換熱面積不夠、氣化不完全,造成高壓氣相管路氣體帶液(即氣液兩相共存),液化石油氣通過氣相減壓閥進入低壓輸氣管道後氣化膨脹,致使低壓輸氣管道中的壓力逐漸上升,經大連理工大學燃氣表承壓能力測試實驗、以及對供氣站使用的fisher 99l型減壓閥減壓效能測試實驗表明,低壓輸氣管道產生的壓力超過g 2.5膜式燃氣表設計的最大工作壓力30 kpa,造成燃氣表爆裂,導致燃氣的洩漏。

2.職工食堂燃氣爆炸原因。職工食堂內洩漏的燃氣濃度達到爆炸極限,職工食堂員工應急處置措施不當,關閉餐廳內照明開關時產生電火花,導致職工食堂燃氣爆炸事故的發生。

(二)事故間接原因

1.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

(1)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意識淡薄,未建立燃氣安全評估和風險管理體系,在未進行風險辨識、安全評估情況下,擅自盲目改變燃氣供氣工藝流程,造成了燃氣低壓管道超壓,是煤氣表爆裂、燃氣洩漏發生的主要原因。

(2)企業未認真履行指導燃氣使用者(職工食堂)安全使用燃氣,對燃氣設施未履行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的責任,未及時發現和消除職工食堂存在的燃氣引入管未設手動快速切斷閥和緊急自動

切斷閥、用氣房間未設定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固定照明裝置不防爆等不安全事故隱患,在煤氣表爆裂、燃氣洩漏後,不能及時切斷燃氣供氣管路,造成燃氣大量洩漏。

(3)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的氣化站執行人員未按國家相關規定接受相關部門的培訓、考核合格並持證上崗;其安全意識淡薄,不掌握氣化站洩漏應急處理的安全技能;燃氣洩漏發生後,不能及時採取措施組織搶險、搶修,導致事故影響擴大。

2.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

(1)企業忽視安全生產工作,未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員工無章可循。未組織對員工進行燃氣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缺乏燃氣洩漏應急處置安全知識,燃氣突發事件的處置演練和培訓工作不到位,對燃氣洩漏事故應急指揮、處置措施不當,對職工食堂燃氣爆炸事故的發生負有管理責任。

(2)職工食堂使用燃氣的安全設施缺失,未安裝燃氣洩漏報警切斷裝置,未及時切斷洩漏的燃氣管路。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 燃氣洩漏爆炸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免予追究責任人員

1.馬殿軍,職工食堂廚師,不掌握燃氣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在燃氣洩漏發生後應急處置不當,對燃氣爆炸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因在事故中死亡,建議免於追究責任;

2.李全華,職工食堂廚師,不掌握燃氣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在燃氣洩漏發生後應急處置不當,對燃氣爆炸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因在事故中死亡,建議免於追究責任。

(二)對責任人的行政處罰建議

1.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

(1)姜錫斌,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安全巡檢員,負責企業裝置設施安全巡檢工作,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依據《遼寧省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六規定,建議對姜錫斌處人民幣1萬元罰款;

(2)付金泉,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安全巡檢員,負責企業裝置設施安全巡檢工作。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依據《遼寧省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六規定,建議對付金泉處人民幣1萬元罰款;

(3)唐日錄,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副經理。負責企業安全生產、裝置設施安全巡查工作,對大連東然紅旗

谷液化石油氣氣化站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認真履行指導燃氣使用者(職工食堂)安全用氣的法律責任,對燃氣洩漏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責任。依據《遼寧省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六規定,建議對唐日錄處人民幣4萬元罰款;

(4)唐日永,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法定代表人。負責企業全面管理,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大連東然紅旗谷液化石油氣氣化站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不力,違章指揮該氣化站改變燃氣供氣工藝流程,對燃氣洩漏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建議對唐日永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合計人民幣5.1萬元整(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提供了唐日永20xx年總收入17萬元整的年度工資收入證明)。

2. 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

(1)李國盛,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職工食堂伙食長,負責職工食堂人員管理、安全管理。職工食堂燃氣使用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依據《遼寧省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六規定,建議對李國盛處人民幣2萬元罰款;

(2)劉永,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後勤主管,未認真履行對職工食堂、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應急的安全管理職責,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責任,依據《遼寧省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六規定,建議對劉永處人民幣4萬元罰款;

(3)康必奇,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長,負責公司人事、行政和後勤。對職工食堂員工安全培訓等工作組織實施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管理責任,依據《遼寧省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六規定,建議對康必奇處人民幣3萬元罰款。

3.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

(1)遲守偉,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總經理,負責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管理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重視不夠,對事故的發生應負直接領導責任,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建議對遲守偉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合計人民幣18萬元整(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提供了遲守偉20xx年總收入60萬元的年度工資收入證明)。

(2)蘭克,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法人,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忽視安全生產工作,未認真履行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法律責任,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建議對蘭克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合計人民幣14.4萬元(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提供了蘭克20xx年總收入48萬元的年度工資收入證明)。

(三)對事故相關單位的行政處罰建議

1.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對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 燃氣洩漏爆炸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規則(試行)》(國家安監總局第31號令)規定,建議給予人民幣19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2.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對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 燃氣洩漏爆炸事故的發生負有次要責任,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規則(試行)》(國家安監總局第31號令)規定,建議給予人民幣16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六、事故防範措施建議

本起燃氣洩漏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教訓深刻、慘痛,事故既反映出供氣單位重經營,輕安全,忽視燃氣安全設施投入問題;又反映出燃氣使用者對員工燃氣安全教育培訓的缺失等問題。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同類事故重複發生,建議採取以下防範措施:

(一)燃氣經營單位和燃氣使用單位要牢固樹立法律意識、紅線意識

我市燃氣經營單位和相關部門要深刻吸取此起事故教訓,切實落實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把安全責任落實到領導、部門和崗位,誰踩紅線誰就要承擔後果和責任。

(二)燃氣經營單位和使用單位要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燃氣經營單位和使用單位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燃氣經營單位一是要針對本次事故暴露出的燃氣系統安全設施嚴重缺失的問題,立即組織進行隱患排查,加大安全投入,在燃氣系統中增加必要的安全裝置設施,確保燃氣系統的安全可靠;二是要完善並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供氣,安全用氣。三是認真做好使用者安全用氣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對使用者安全用氣的指導,提高使用者安全用氣管理水平及應急處置能力,使使用者增強自我保護能力,並積極配合燃氣供應單位對燃氣設施進行定期的安全檢查。燃氣的使用單位,尤其是用氣量大的商業使用者,要加強對員工燃氣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使員工熟知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組織員工定期演練,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事故報告事故調查報告篇7

一、工傷事故調查報告

1、工傷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專案部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及安監科。

2、專案部或公司負責人在接到重傷、死亡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3、應儘可能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

4、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

二、工傷事故調查和分析

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及工會成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凡由上級機關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盡最大努力積極協助調查。

3、凡調查涉及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向有關人員回答有關的提問,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詞。不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的調查必須查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5、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處理的意見防範措施的建議。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三、工傷事故處理和結案歸檔

1、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後由公司召集專門會議研究處理。

2、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幹部職工公開宣佈。並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

3、事故處理必須公正合理、不遷就、不避讓、做到事故“三不放過”。

4、對本公司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和起訴。

5、事故處理結案後,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將各有關材料收集整理,存檔建卡。

6、必須要辦理工傷審批手續的,由公司負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