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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類調查報告7篇

我們可以將調查報告看成是對調查進行分析後寫出的書面文體,撰寫調查報告是為了記錄下我們調查工作中的感受,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社會類調查報告7篇,供大家參考。

社會類調查報告7篇

社會類調查報告篇1

一、實踐單位和崗位簡介

在大四的這最後一個學期裡,我迎來了最後一門課程---畢業實踐。本次實踐被安排在了開學後的六週,其主要目的是讓我們把在學校所學到的專業知識與具體實踐相結合,通過對司法實踐的瞭解進一步深化對所學法律知識的深層次1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攸縣人民法院實踐。攸縣人民法院是基層法院,共有三個民事審判庭、兩個刑事審判庭、一個行政審判庭以及六個派出法庭(分別是西黃村鎮派出法庭、南石門鎮派出法庭、將軍墓鎮派出法庭、路羅鎮派出法庭、東旺鎮派出法庭及黃寺鎮派出法庭),還有立案庭、高審庭、審監庭、執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審判庭,民一審判庭主要負責審理合同糾紛案件,後我又到執行局呆了一段時間。我在這裡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聽庭審、練習撰寫判決書,還有幾次與其他工作人員到當事人住所地調查。

二、實踐過程概述

去實踐時老師對我們說實踐能否學到東西,關鍵不在於老師和法官,而在於自己,只有你帶著一雙求知的眼睛去觀察、探求,才能學有所獲。而且老師反覆強調實踐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我們認真對待實踐。

實踐的第一天,確定實踐崗位後我到民一審判庭去報到。民一庭內正在開庭,我便坐在旁聽席上旁聽。這是一起比較簡單的合同糾紛案件,庭審程式進行得很快,在雙方當事人拒絕調解後,法庭聽取了當事人的最後陳述,法官宣佈合議庭和議後擇日宣判,庭審結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內整理卷宗。

從第二天開始,我每天8點15左右趕到法院,先把庭內的衛生打掃一下。我們庭基本上每天上午開庭,不開庭又沒什麼具體工作時我就到其他庭裡旁聽。中午11點40分結束工作去吃飯。下午很少開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沒有審理完畢,下午繼續開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裝訂、登記)。庭長還給我安排了練習撰寫判決書的工作,把經過開庭審理的案卷讓我每三天寫一個判決書,寫完後再交庭長修改。在執行局呆的幾天除了和執行人員外出調查取證或送達傳票、執行令外,也同樣是整理卷宗。

三、實踐主要情況及體會

在實踐期間,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

在實踐期間幫助法官和書記員整理卷宗多份。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劃分等。在此過程中,通過對卷宗的翻閱和向書記員諮詢,我對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式以及各種歸檔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瞭解。

2、旁聽案件。

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同時,人們法律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再加上仲裁等非訴程式糾紛解決機構較少,導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對較多,且呈逐年遞增趨勢。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聽。以前在學校我參加過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式,法庭審理嚴肅。但在這裡,旁聽民事審判後感覺庭審比較隨便,氣氛比較緩和,有些程式性問題也省略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審判的特點和程式有了詳細的瞭解,認識到民事案件的審理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促進社會和諧。與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結果應該是讓雙方當事人實現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知識要淵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書寫法律文書。

在實踐的6週中,幫助庭長草擬了7份民事判決書,在撰寫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的錯誤。判決書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實、理由、判決結果、尾部。首部寫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然後是原告訴稱,寫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再寫“被告辨稱”,其內容是被告的抗辯理由和事實。然後是“經審理查明”部分,寫法院對證據的採納和不予採納的理由及認定的事實。此後是本院認為,寫明判決的理由和所依據的法律,最後寫判決結果。我寫完第一個判決後交給庭長,他對我寫的判決書做了很多修改。他說:“你前邊寫的還可以,但在‘經審理查明’一部分存在問題較多,措辭不夠嚴謹,用語欠規範,陳述過於簡單,邏輯有失嚴密,說服力不足。”的確。

我在寫“經審理查明”部分時,寫得過於概括,庭長說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關事實都加以分析,寫出對證據採納和不採納的理由,因為判決要讓原告、被告雙方看,他們可能都不懂法律,作為一個法律文書撰寫者,你要讓訴訟雙方看了以後,通過對判決書中認定事實的邏輯分析得出與判決書相同的判決,這樣才能讓判決具有說服力,才會是一個成功的判決。而我的判決只是對原告、被告存在爭議的部分事實作了分析,並不能讓人從我的“經審理查明”和“本院認為”部分想當然的得出我做的判決。法律文書寫作這門課我在大二時學過,可惜當時認為只是考查課,沒有認真學習。現在很後悔在學校是沒能好好學習這門課,以至現在不能完成實踐中法官交給給我的工作。回學校後我會努力補充文書寫作方面的知識,希望下次遇到類似情況時可以出色完成。

4、跟隨執行人員到被執行標的物所在地去執行。

一般到了強制執行階段的案件都是很難執行的,有一部分是被執行人的確沒錢無力給付賠償款,即無財產可供執行;還有一類是有錢但還是不能順利執行,這些被執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財產轉移或隱匿,因為他們通曉法律。曾經有一個案件,申請人知道被執行人把錢存進了銀行,但執行人員去查詢後根本沒有發現被申請人的賬戶,這肯定是把錢存進了他人的賬戶。對於這類案件如果部門之間協調合力執行,會大大提高執行的效率。

實踐期間,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之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為以後真正從事法律實踐工作打下了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踐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對一些工作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難過。在學校時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學的很多,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真正含義。

以上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參加實踐的同學都應該有所認識: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要求是有一定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需要理論的指導,但其發展和意義要在實踐中才能實現,並且它的主要目的是為社會實踐服務。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與實踐更緊密的結合起來,在採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時,對實踐加以重視,更多的增加實踐所佔比例。

在實踐過程中,我發現法律的普及與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參加旁聽的好幾起案件中,當事人都沒有請代理律師,而是自行抗辯和辯護,而且他們所運用的法律和抗辯的理由都很到位。

雖然我國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們不能否認在普法的深度和廣度上還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未能正確的理解它,以至於觸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當事人由於平時不注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後導致矛盾加深,對簿公堂,以至於本來可以避免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的案件佔用司法資源。社會上還存在一些當事人對法律不信任的情況,他們質疑發律的公平和正義。所以我國應當而且必須加大法制貫徹、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能取得巨大的進步。

這一個多月的實踐使我深刻的認識到,除了要有很好的業務素質外,在工作中與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處理好人際關係,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績。對於我們這樣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的東西很多,周圍的每個人都可能是我們的老師,只要我們注意觀察和學習,工作與生活中周圍的同事和朋友會教給我們很多知識和道理。

四、自我評價

在實踐期間,我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法官和書記員交給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體人員的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找到了以後努力的方向。

通過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踐,我發現實踐經驗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見肘,力不從心。在幾位法官的幫助下,實踐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用理論指導實踐,在實踐中自己的知識得到了鞏固和發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鍊。

同時,實踐開闊了自己的視野,使我對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程式有所瞭解,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法律文書的寫作能力也有了顯著的提高。

此外,我還認識了幾位法官和律師朋友,通過與他們的交流和相處交流,使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最後,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踐提供幫助和指導的邢臺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老師、及在實踐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謝!

社會類調查報告篇2

調查人 xxx

調查時間 20xx年7月15日~7月30日

調查方式 網上調查、摘集資料

調查結果

1.大部分中學生(包括上過網的和未上過網的)喜歡上網。2.中學生上網的目的:

⑴中學生上網,查閱自己愛好的資訊或玩遊戲者較多,其次是聊天、娛樂、收發郵件、下在音像資料或圖片,再次是查閱資料、做網頁、查閱有關知識的資訊、瀏覽新聞等等;

⑵大部分男生上網是為了玩遊戲;一多半女生上網是為了聊天;

3.比較熱門的網站

搜狐、新浪等;

4.中學生上網的時間:

大部分中學生上網是在節假日,還有一部分是在放學後和同學一起上網;

5.中學生上網的途徑

大部分中學生在家裡上網,其次是去網咖或在同學、朋友家上網;

6.(非中學生)是否支援中學生上網:

支持者居多,反對者較少,大部分支持者的前提是“要正確對待,有限制地上網”。但很多中學生的家長反對或控制孩子上網。其反對原因大多是“上網耽誤學習”及“上網容易受不良資訊影響”;

7.網路對中學生的好處

⑴可以開闊視野,擴大知識面;

⑵因特網資訊量大,資訊交流速度快,中學生可以根據學習的需要,快速的查閱相關資訊,並能及時瞭解世界新聞資訊、科技動態,不受時空限制,這給中學生的生活、學習帶來了很大的便利;

⑶由於網路的虛擬性,中學生在網上與其他人交談時,不受時空的限制,方便的與其他人交流看法、心得,可以把平時不便於說的話說出來。從某一方面來講,教師、學生家長可以在網上更好的瞭解學生的意見、建議,以及思想情況;

⑷可以促進中學生的學業。在網上查閱資訊非常方便,學生可以根據學習的需要,找到合適的學習資料,甚至是合適的老師。這可以增加學生學習的動力和效率。

8.網路對中學生的壞處

⑴容易上癮。

許多中學生沉迷於網路遊戲、聊天室,不知不覺的出現了精神和身體上的病症,影響中學生的健康成長。

⑵容易受網上不良資訊的影響。

許多網站(包括許多著名的大網站)的頁面甚至主頁上,都有一些不健康的內容,中學生很容易受它們的影響。有一些中學生受網上暴力內容的影響,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⑶容易荒廢學業。

許多中學生自控能力不強,上網經常著了迷,晚上經常拖得很晚,不但影響了這一天的寫作業和複習,還影響到第二天的學習。

⑷網咖問題。

現在網咖的數量日漸增多,且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非法的網咖。許多中學生在放學後、節假日和同學一起去網咖上網聯機打遊戲、聊天等等,,且上網時間很長。這不僅浪費錢財,而且在網咖裡更容易受到不良資訊的影響。在調查過程中,許多接受調查的人都表示,很多網咖裡電腦上的主頁就是不良的網頁。

⑸網上交友問題。

許多中學生在網上都有網友。而網路畢竟是一個虛擬世界,網上許多人說的都是謊話,很容易是中學生說謊、受騙,甚至在這些人的“引導”下誤入歧途。

9.網路對中學生心理的影響

⑴許多網路遊戲都含有暴力的內容。很多中學生上網就是為了玩遊戲,經常接觸這些遊戲,就有可能使一些中學生摻入恐怖、暴力、以強凌弱等等不好的思想,給中學生的心理造成了較大危害。

⑵在調查中發現,聊天室中,許多人幾乎句句不離髒話,而且經常談論一些不良的內容。許多中學生長期沉迷於聊天室,不可能不受其影響。

⑶在網上,一切事物都是虛擬的。一些中學生長期沉迷於網路的虛幻世界裡,有的人就會逐漸形成孤僻、沉默、不善於於別人溝通等性格。

分析

由調查可以看出

1. 中學生上網主要還是處於好奇心和愛玩。

2. 中學生由於上網而出現的問題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影響了學習;二是受到網上不良資訊的影響。

但是調查表明,受到網路影響的中學生並不太多。一般中學生上網是出於好奇和網路資訊量大且速度快。絕大部分中學生上網還是非常正經的。

少數由於網路而出現問題的中學生,他們的問題一般是出在了“玩”上。網路吸引他們的不是知識,而是其他他們所看到的事物。中學生好奇心強、愛玩,自控能力又不太強,這使這些過於沉迷於網路的中學生在生活、學習,乃至思想上出了問題。而且,促成他們出現了問題的不只是在於他們本身,其根源問題是在於,現在針對中學生乃至青少年的網站實在太少。一般上網,如果不是有明確目的地搜尋資訊,充斥於中學生眼中的網路世界的,更多的還是過於成人化的東西。真正能讓中學生感興趣,並能牢牢吸引住他們的有益的專門網站寥寥無幾。正因為如此,許多感到寂寞、無聊而上網的中學生,才會被吸引到網路遊戲、聊天室中來,或是在無意的瀏覽中,被不良資訊所影響。而且,玩遊戲、聊天時都很容易上癮,時間往往在不知不覺中過去,這樣就使一些中學生的身體受到影響,還影響到學習的效率和質量。

3. 一些中學生迷戀網咖的原因

⑴假期缺少能使中學生感興趣的活動。

⑵缺少可以供中學生們娛樂、活動、放鬆的有益的免費活動場所。

許多中學生的學習壓力大,因此在節假日,都很想去外面放鬆一下。但現在正是缺少能真正讓他們放鬆而且能在玩中學到知識的場所。而像科技館等場所,雖然比較好,可是門票往往很貴,而且展品也很少更新,中學生不可能經常去。所以,正是這種“真空”使網咖得到了機會。而且網咖為了增加顧客,上網的價格不貴,還增加了許多能滿足學生們“愛玩”性格的遊戲,這更使中學生經常“光顧”網咖。

⑶對非法網咖的打擊力度不夠。許多非法網咖已轉到了“地下”,這更使執法人員無法清除它們。

針對問題的解決辦法

1. 中學生自己要加強自控能力,上網避免瀏覽不良資訊,並要少玩遊戲,安排好上網的時間,不要太長。

2. 老師和家長應該引導學生上網,不能盲目的“堵網”,而應該通過各種培訓教育,積極引導學生主動接觸、瞭解並使用網路,並通過教育,提高學生的素質,重點培養他們的判別是非的能力,增強道德判斷能力,使中學生能自動遠離網上的不良資訊,並能熟練的使用網路來為自己服務。

3. 應多多建立一些針對中學生的網站。

這些網站不應該是說教式的,而應該是非常有趣味,能吸引住中學生,並能使中學生在“玩”中學到知識,受到教育。應該調查中學生更喜歡什麼樣的網站,更喜歡什麼內容的網站,並將這些有益的內容加到這些針對中學生的網站中,使它們能真正貼近中學生,把他們從網路遊戲、聊天室中吸引過來。

可以在這些網站中加入一些論壇,是中學生能在其中暢所欲言,發表對網站,對老師、家長、學校的看法和建議,傾訴自己的想法和苦惱,這樣就能用許多中學生都喜歡的方式,不但是中學生遠離不良網站,還能更實際的解決他們的心理問題,改進老師、家長的教育方法,改進網站的內容、效果。這樣做往往是事半功倍。

4. 應該努力監督網路中網站的內容,淨化網上環境,如果發現對中學生思想、行為有誤導作用的網站,應該把它們清除。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5. 針對網咖的問題,應該加強對非法網咖的監管力度,一發現非法的網咖,就要堅決清除。可以發動中學生“舉報”非法網咖,給監察網咖提供便利。

其實,只要全社會的人都來關注中學生上網,不久以後,網路必將成為中學生學習生活的一個必要工具。

社會類調查報告篇3

去年年初開始,不少地方中國小進行了部分教科書的迴圈使用。我在塔市驛部分中國小迴圈教材的使用方面作了調查,80%的師生反映,由於不能在迴圈使用的教科書上寫字答題,給老師和學生都帶來了“小麻煩”。

書本里的實驗報告要重新影印

我在中心國小、鄧家國小,塔市中學等學校進行了調查,涉及到400多名同學、近百位家長,以及數十名相關科目的老師。有八成的家長和九成的學生贊成迴圈使用教科書,沒有開始迴圈使用的學校裡,九成以上的學生和家長都希望迴圈使用。

參與調查的同學韓辛介紹說,同學們在迴圈使用教科書時,因為不能在上面寫字填空了,就需要準備一個本子,抄寫教科書上需要填寫的內容。比如說《科學》,裡面就有一些實驗報告,同學們或者把報告填寫部分抄下來,或者是自己影印,要不就是隻聽課,不做題了。

同學們反映,這樣影響了教學的進度。老師們也發現,這也制約了他們在教學過程中的有效指導。調查小組的指導老師劉老師分析說,迴圈教材的使用確實能夠培養學生愛護書籍的學習習慣,但影響了學生融入教學,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學生在教學過程中的參與性。

建議重新編迴圈教材

我們通過調查,建議迴圈使用的教科書需要重新編寫,認為要把書本里需要同學們填寫的地方、做作業的內容從書本中分離出來。我們希望能把我們的調查和建議整理成報告,向當地教育部門和相關的教材編委會反映,得到他們的理解和支援,改進迴圈教材,以便更有利於教學。

社會類調查報告篇4

一、課題的確定

我們小組成員決定找一個關於校內的更貼近我們生活的課題,同時在我們學校食堂現在浪費現象比較嚴重,而且衛生狀況也不是很盡如人意,所以我們選擇了課題“內科大學生食堂飯菜浪費情況調查分析”,希望能使浪費情況有所改善,同時能對食堂的飯菜質量和衛生狀況有所影響。

二、調查方法及物件

()通過發放問卷的方式對在校學生進行隨機調查,瞭解大家平時有無浪費情況,以及對飯菜浪費情況的一下看法。發放問卷50份,收回46份。

(2)通過問卷形式對食堂的餐具回收、衛生等工作人員進行調查,瞭解飯菜浪費的具體情況。問卷由口頭形式進行調查,共發放問卷(2)25份,有效問卷2份。

三、調查結果簡述

大部分同學一天三餐都在學校食堂,很多同學承認有過倒掉剩餘飯菜的情況,但大部分同學認為自己並非浪費,而是食堂的飯菜質量不好,對食堂的衛生情況也不滿意,並且反應食堂飯菜價格偏高。據食堂工作人員介紹,食堂飯菜的浪費情況非常嚴重,且女生佔到大部分。(詳細結果見調查問卷資料統計表)

四、調查結果分析

(1)80%以上的學生三餐都在學校食堂,只有2.7%的學生沒有浪費過飯菜,其他人都承認有過浪費情況,據食堂工作人員介紹浪費飯菜的學生中80%是女生。

(2)45.6%的學生認為自己倒掉食物的原因是飯菜質量不好,32.6%的學生認為是飯菜不合自己口味,只有4.3%的學生認為飯菜給的太多,自己吃不完。

(3)當扔掉飯菜時45.6%的學生認為不怨自己,飯菜質量問題,不得不扔,47.8%的同學認為有時是自己的原因,覺得很可惜,但7.7%的學生看到別的同學扔掉飯菜時覺得很可惜。4.3%說條件允許的話會把剩下的飯菜打包。

(4)對於限制飯菜浪費2.7%的同學認為應宣傳教育,讓同學們知道糧食來之不易,63%的同學認為應提高食堂廚師的烹飪技術。

(5)大部分同學願意努力減少自己的浪費行為,47.8%的同學換著花樣吃,始終保持對食物的新鮮感,45.6%的同學每天少打飯,以減少自己的浪費行為。

五、總結

人常言,浪費時間就是浪費生命,可是浪費糧食又是一個怎樣性質的行為呢?我們都知道糧食是農民們辛辛苦苦勞動的結晶,浪費糧食的行為是可恥的,是不可取的!在我們學校食堂裡雖然標語隨處可見:粒粒皆辛苦,請珍惜糧食等。但浪費現象總是絲毫未減,這種“不可取”正不斷進行著。每天在食堂吃完飯後,只要看一下餐廳的剩飯桶,總會看到桶裡倒滿了白花花的米飯,還有肉片、蔬菜……據工作人員說,每天這樣的剩飯菜要倒掉兩桶。由此可見我們學校飯菜浪費現象確實嚴重。一些同學是基於什麼原因,倒掉這麼多沒有質量問題的飯菜呢?我們對這一現象進行了調查。發現除少數是因為身體不適胃口不好造成的,多數同學是態度問題。“吃不下。”是我們得到的最多的回答。食堂定量售賣,同學們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飯量,為什麼要多買呢?採訪中,多數同學對我們的關注表示不解,他們認為,倒剩飯菜不只是自己的問題,我們應該去找食堂去解決飯菜質量問題,並且浪費那麼一兩粒米,或者一兩斤蔬菜,是無所謂的,首先經濟上不會造成需要估量的損失。那麼,我們不妨假想每日每位同學浪費克米,全校xx0名同學來算,一個月就將近浪費600000克米,一個月如此,那麼兩個、三個……集結起來是一個什麼數字呢?大學食堂一週被倒掉的飯相當於一畝地的產量!學校一年浪費的電量足夠一個普通家庭用58年!而與此同時,學校裡有相當一部分貧困生在為如何吃飽飯而奔波苦惱。我們身邊的某些來自貧困地區的學生,每天要做兼職來換取自己的生活費,還要把錢寄給家裡補貼家用,他們每天都要嚴格控制自己的生活費,從來不會浪費一粒糧食。

社會類調查報告篇5

調查時間:

20xx年6月14日

調查地點:

尚樂村

調查課題:

綜合瞭解該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

小組成員:

xxx、xxx

目的地基本資訊:地理位置位於北京市房山區大石窩鎮西南側,靠近河北省。面積9、67平方公里,總人口大約2300人,其中農業人口約1800人,560戶。

調查前,我們事先做好了細緻的準備工作,並請當地學校的同學作為我們的嚮導幫助我們完成調查。

在當地,我們分別採訪了村委會領導和許多當地村民。組員們用自己禮貌的態度和真摯的感情令村民對我們敞開了心扉。但令我們意想不到的是,在採訪工作結束後,我們卻得到了兩種完全不用的資訊。一方面,是代表官方的村委會領導發表的說辭,另一方面,是來自廣大基層群眾反饋的資訊。

首先我們前往的是該村的村委會,這棟二層小樓與周邊還比較落後的景象相比格外惹眼,寬敞的辦公會議室和不斐的紅木傢俱讓我們不禁感嘆這還只是一個村級政府。接待我們的是一位職務類似助理的工作人員,他向我們介紹到:北尚樂村從20xx年開始經濟結構調整。到目前,已經發展成以礦山開採和礦石深加工為支柱產業,農作物種植為第二產業以及少量第三產業為輔的經濟結構。北尚樂村背靠塔山,礦石開採以大理石,漢白玉,紅砂岩為主,在就地加工後可製成各種石雕,板材,玻璃,膠水等,成品在銷往北京市區、河北省等地的同時還出口到中國臺灣和日本。農業作為第二產業,種植作物有玉米和小麥兩種,並有少量果樹。第三產業是一些企業,有月餅廠,箱包廠,福利紙箱廠,為全村提供就業崗位的同時也有一定創收。

村裡有一定的基礎設施,流動人口較少,並且貧富差距不大,人均年收入5600元上下,人民生活水平逐漸提高。在談到北尚樂村未來如何發展的問題時,村為會領導告訴我們,20xx年5月市政府出資已經修好了一條貫通全村的水泥路為大家出行提供方便,今後將繼續加緊基礎設施的建設併除舊建新,即以村委會出面的形式,由投資商出資為村民推除舊房每戶建起一座二層別墅,將村民住宅集中,空出的宅基地用於建設企業廠房,發展如物業公司的第三產業經濟,以解決住房問題,增加就業機會。

在村委會採訪的近30分鐘的時間裡,通過領導給我們的資訊,最大的感覺就是這裡人民的生活正在向小康邁進,這裡的未來充滿希望。儘管現在並不富足,但是在這樣一個有能力有抱負的領導班子的帶領下,實現小康只是時間的問題。

走出村委會,我們走進村子先看到的就是剛才提到的水泥路,路旁的磚房還算整齊,我們就選擇從這裡開始採訪村民。

村民對我們很友好,我們在攀談中提到想核實一下村委會告訴我們的資訊是否屬實,村民們你一言我一語給了我們這樣的答覆:全村幾乎所有的經濟來源就是農作物種植,品種有玉米和小麥。土地資源匱乏嚴重,人均不足4分地(4分地約為150平方米)。一年一收,但因村裡的灌溉用井被村委會所有,灌溉成本高於農作物實際收益,35元/小時的價格令農民難以接受,所以農田生長只靠自然降水。這樣一來每年打下來的糧食僅夠自足,基本沒有富餘的糧食作為商品糧出售來增加收入,處於自給自足的狀態。而村領導所說的礦石開採和加工廠到了群眾這裡則表示前幾年這裡的礦山和加工廠都已經不屬於本村,礦石開採被一個叫天龍集團的公司買走,加工廠也已經賣給了外村。然後我們說到種田沒有既然沒有農業收入那生活怎麼辦,一位老人說農閒時村裡的輕壯都會出去打工,務工的地點一般也不會太遠,基本都在大石窩的石材加工廠裡。農忙時回家的人也不多,這樣一年下來,人均年收入4000元上下,和村領導給出的資訊有一定差距。除此以外,村裡的月餅廠以為經營不善已經出售,對面的福利紙箱廠也早已倒閉,所謂的第三產業只不過是兩三家條件破敗的小商店。其他人還告訴我們,村裡的這條水泥路是今年五·一修好的,剛過一個月,路面就出現裂痕和掉渣現象,據說這是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由政府撥款建設的。而我們看到應該是水泥築成的路面裡卻不合比例的混進大量沙子和石頭。緊接著。村民看到一個騎自行車的男子從我們面前路過後馬上催促我們趕快離開,這是村委會的人。無奈之下我們繼續前進,和不遠處的一個的看著攤子的老奶奶了起天來,說明來意後老人家說,現在家裡沒有任何耕地,5個孩子全部在市區打工,每個月依靠兒女寄回來的一點生活費度日,擺這個攤子賣的都是一些很便宜的糖果,因為村裡的小孩子很多,也沒有什麼可以讓他們玩的東西,也是為了給自己無聊的生活一個精神的寄託。

調查進行了剛剛不足一個小時,我們的心情越發沉重。我們發現,在北京,還有的地方的生活水平和我們有著天壤之別。於是下一步,我們準備前往村民所說的已經被收購的礦山去看一看。

沿土路一直走,會看到地面上很多的還未雕琢的漢白玉原石,繼續走,就是一個廢棄的漢白玉加工廠,廠房外面有廢棄的石坯和吊裝裝置,這些都緊鄰一個沙石廠,但因為工人們似乎並不歡迎我們的到來,所以只好放棄了對這裡的採訪計劃。在靠近山腳的地方我們看到了一些堆砌的紅沙石,原來這是一個開採和初加工一體的廠。就在碎石機前,這裡的老闆告訴我們:紅沙石的主要部分是表面的紅沙,可製成膠水,玻璃等,中間白色石頭部分主要用做雕刻。這個的幾個工人和老闆並不是本地人,靠把原石粉碎後出售紅沙的初加工來賺取利潤。幾年前從村委會手中買來了這裡紅沙石的開採權,每年只向村裡繳納少量的費用。在正常使用炸藥開山炸石的情況下,兩臺碎石機年產量約為16000噸,可是炸藥的使用越來越受到限制,並且工人工資,運輸費用也不斷上漲,進而影響了產量,現在的收入也只能勉強支撐。負責深加工的廠子都設在周遍的村子,在北尚樂目前還沒有。

走出採石廠,在來時的路上我們遇到一位放羊的大爺,聽口氣估計是位老紅軍。因為沒有土地,所以只好以放羊餬口,他向我們感嘆:哪個農民不想老老實實種地,但是共產黨把我們活命的根子都拿走了,本來就不多的土地都拿去建廠,最後落得工廠沒建起來耕地也沒了。我的這些羊有二十多隻,連填飽肚子還是困難呢,拿什麼去提高生活水平。想想毛主席時候的領導們都是怎麼為群眾服務的,現在的幹部,老人也只能搖搖頭。再我們即將離開的時候。老人的一句話至今讓我記憶深刻:“誰要是佔了共產黨的便宜,算誰厲害”。從話語中,透出對當前一些領導的強烈的不滿。

至此,調查已經基本結束,在返回學校的路上我們的小嚮導對我說,儘管大家說的都帶有一定情緒,有些偏激,但是基本上都是事實。

所以,我們根據一路上看到的,聽到的,對該地區的經濟情況做一個總結:該地區基礎設施落後;群眾住房一磚瓦房土房結合居多;耕地面積少,灌溉困難,農業果實僅夠自給自足,經濟來源靠外出務工支撐;礦石開採加工作為當地的的優勢專案已經被別人佔領;第二第三產業幾乎崩潰;人均收入約4000元/年。

從整個調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來看,農民的觀點雖然有些偏激,但仔細想來不無道理。政策的扶植是一方面,最主要的一方面,從農民對村委會的不滿就可以看出,問題出在領導班子自身,作為人民的公僕,是為自己牟取利益還真正為人民服務,這就需要各位領導捫心自問了。

社會類調查報告篇6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法律實踐報告-社會調查報告。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並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於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並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築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0*年4月29日作出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後,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於200*年7月4日立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託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託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委託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託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傑、委託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

委託代理人:蓋如濤。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託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築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託代理人:蘇 軍,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孝貴

委託代理人:付佳賓,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 傑,

委託代理人:竇樹法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199*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 ,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後又於1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於200*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傑,是重複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並承擔訴訟費。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所籤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託,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重複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複出售後,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辯稱:被告建築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於重複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援。

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傑訴稱:第三人於200*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係;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籤合同的被告建築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籤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於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築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願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0*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複出售後,於200*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於20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係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並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築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築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託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於支付工程款。此後經貿公司於200*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對建築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199*年6月7日,尹傑重複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後的200*年5月,同尹傑算帳“換據”是200*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200*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傑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宣告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後重複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

被上訴人尹傑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傑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准開發建設座落於四平市鐵西區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市場專案。專案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並組織建築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築施工是建築公司。工程於1998年6月開工。

1999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築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託),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建築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0*年4月25日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傑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 ⑥-⑦ ,2/0 a - b ,軸建築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築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築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築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傑在未取得進戶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佔有和控制。

200*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200*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過去委託建築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20xx年9月6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傑送達瞭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並要求解決善後事宜。後因尹傑強行佔有了合同約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

1、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及建築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

2、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築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和經貿公司換據收據。

3、批發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5、開發公司給尹傑送達的通知。

6、經貿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

根據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和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1、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其買賣關係應受到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時建築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託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公司作為專案開發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於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它需要這一專案明確產權所有人,並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當時簽訂協議時,其效力並未確定。但後來專案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並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議由效力待定狀態,轉變成了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係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2、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傑受到的損失按規定應得到賠償。

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於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於待定狀態。但專案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沒有對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成為無效合同。雖然當時籤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築公司,後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但由於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行為只能是屬於收款行為。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開發公司向尹傑下發瞭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合同,發生在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議兩年之後,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於開發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築公司。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築公司收取並出具發票,後來又由經貿公司換髮了購房款收據,因而這三家企業對房屋重複出售是明知的。而尹傑對開發公司的重複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這一規定,開發公司應返還尹傑購房款345,220.78元,並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築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由於案件牽涉關係複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併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援,但由於對於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採取了其他觀點,即由於尹傑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援。經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200*年第39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定,判決:

一、撤銷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買賣關係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22,220.00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築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四平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於第三人尹傑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

1、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範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興建築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對於無效合同依法律規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基於以上兩點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公司應返還尹傑購房款345,220.78元,並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築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瞭解南開。

社會類調查報告篇7

在放寒假期間我參加了xx鄉xx村的幾項調查活動,在調查期間讓我真切感受到耕耘的艱辛,收穫的喜悅,在實踐期間我主要做了以下的工作。

我們調查了xx村受教育狀況村民中有30%受過初等教育、1%受到過高等教育。現在村裡只有13個高中生。如今兒童的上學年齡限制到6歲,但有50%的孩子八歲才開始上學。

我們還調查了農民的生活狀況,據調查村民的糧食、蔬菜,肉製品都自給,只買一些油鹽、因此大部分家庭每月生活費在100元以下。

經過這一段時間與鄉親們的接觸,我深深地感到:農村對教育的重視程度比起城市有過之而無不及,甚至越是貧窮地區的人們對教育的渴望越強烈。教育滯後的根源不在於觀念的落後而在於經濟的落後。

在我們調查的家庭中有80%的家庭的三分之二家庭收入用於孩子的教育,絕大部分的家長非常希望孩子能上到大學。我依然清楚地記得鄉親們樸實的話語,搞調查時,當問及孩子們的學習情況時,他們總說:我的孩子能像你們一樣就好了。其實我們這麼辛苦,啥也不圖,就希望他們多學點東西,找一條好的出路。還記得有個老漢對我們說:俺孩子能上到哪,我供到哪,就算砸鍋賣鐵也得上。由此,我們轉過頭來想一想,一個地區是否重視教育能單憑入學率或人口文化水平來衡量嗎?答案是否定的。對於農村來說,判斷人們重視教育程度的標準應是他們用於教育的開支所佔家庭收入的比重。雖然農村地區經濟落後,但也正因為落後,他們比城裡人更渴望受到教育、更渴望個個都能考上大學!當你看到周家村的鄉親省吃儉用供孩子們上學的時候;當你聽到老漢說砸鍋賣鐵也得上的時候,你還會說他們不重視教育、還在扳著指頭數有幾個失學兒童嗎?!那麼,盲目地給老少邊窮地區扣上不重視教育、教育意識薄之類的帽子是不是過於武斷、是否含有某些歧視成份呢?不是因為我是一個農村的學生我才說這樣的話,而這是我們調查的真實情況,而且在這一方面我以過親身的體驗。

從開始調查到調查結束,我的心情經歷過一次次的萬千感慨、一遍遍的心潮澎湃。在與鄉親們從接觸到磨合再到打成一片,鄉親們對我們關懷備至,待我們如親生兒女,我們體會到鄉親們淳樸的情懷,也感受到了農村對知識的渴求,對富裕的渴望。面對這份深重的情誼,我們都想盡自己的最大努力為xx村的父老鄉親們做出貢獻。但是對於有一些想法我只是想得到卻無能為力幫助他們,然而現今我們只能在宣傳xx村成功的經驗的同時,提一些不夠成熟的建議。

以前該村是連鄉村公路都沒有通,目前,村民們的收入主要是靠養豬和種土豆,公路以到了村公所,這樣就為他們提供了更多的賺錢機會,比如,他們可以種很多的土豆,還可以養豬,養牛銷售出去。當然,這取得的一切成績離不開村領導付出的巨大努力和廣大村民的辛勤勞動。

通過幾天的實踐,我們發現該地農民的經商意識非常薄弱,或許是受傳統觀念影響太深,其時,逐步使他們轉變觀念對經濟發展是有重要意義的。

在我們調查完了以上的專案後我還又參加了xx村的雪災調查,自20xx年1月中旬以來,持續肆虐的強降雪使我們村遭受了史無前例的冰雪災害,在我和村委會的參觀過程中他們主要是調查了,雪災對越冬作物的影響,我村小麥已陸續停止生長,進入越冬期。今年大雪暴雪天氣過程對我村的小麥的降雪量和低溫程度基本正常。,降雪過程對我村冬小麥生產利大於弊。有利因素為,首先,處於越冬期的冬小麥且有積雪覆蓋,減輕了凍害發生;其次,氣溫降低減緩小麥旺長的勢頭,有利於改善群體結構,低溫過程凍死一些晚弱苗,群體結構更趨合理;第三,低溫大雪降低越冬的蟲口密度,抑制病害蔓延,對減輕來年病蟲害有利。竹子:目前,這次大雪、暴雪天氣主要對我竹子造成了不利影響,在我村偏高一點的社所有的竹子都壓段了,還有在我村威林寨的一片松樹林全被壓段,主要危害首先是降雪持續時間長,雪量過大,竹子和松樹較高和葉子很多而且脆弱的植株體經不起重壓造成莖杆折斷等機械損傷;二,由於氣溫較低,樹木上的冰掛易造成其枝條壓裂、壓斷和壓倒。在個別的社家禽大棚也有倒塌現象。還有一些是連住房都被雪給壓塌了。

對養殖業的影響:寒冷天氣使牲畜大量失熱,增重速度下降,幼畜、病弱畜、家禽往往經不起寒流降溫而造成死亡。羊場場房、圈舍倒塌。在二月一日的一天我和xx鄉的幾個領導及xx村委會到xx村西洋平社去參觀那裡的受災情況,那裡的村民說他們家的母豬生下了十四隻小豬由於天氣的寒冷被凍死了十二隻,只活了兩隻,按今年的物價他們家就損失了7000元左右。還有的是剛生下的小羊羔以被凍死,這西損失都很大。通過村委會調查後xx村委員會發動所有的農民及時清除各類林木,特別是常綠樹木、經濟果木林、苗木枝梢的積雪、冰掛,防止壓折造成損失。及時處理斷裂枝幹,對完全折斷的枝幹應及早鋸斷削平傷口,塗以保護劑,以防腐爛;對已撕裂未斷的枝幹,不宜輕易鋸掉,宜先用繩索吊起或支撐起,恢復原狀,受傷處塗以保護劑並綁牢,促其癒合恢復生長。同時要及時施肥、恢復樹勢;樹體傷口多易引起病蟲害,應加強病蟲害的防治。林地、果園地的田間積水也要儘快排除,防止澇漬和凍害。在這一次受災拯救過程中xx村會的書記他是我們全村的榜樣,他和村民們吃住在一起,奮戰在一起。在抗災一線,他廢寢忘食,身先士卒,帶頭苦幹;在辦公室,他通宵達旦,運籌帷幄,不知疲倦,在他的身上體現了一名領導幹部敢於戰天鬥地的勇氣與魄力,他忘我工作的精神深深感染和鼓舞了農民的鬥志,在他的帶領和指揮下,參與抗災的廣大農民群團結一心,眾志成城,取得了一場又一場攻堅戰的勝利。他不僅是我的偶像而且還是我學習的榜樣。我們通過大學學習後,要想盡快的成為現代化建設的有用人才,適應社會的需要,就要在學習期間,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認識社會,認識自己的社會位置,明確自己的歷史使命,激發自己的學習熱情,調整和完善自己的知識結構,戰勝各種困難和挫折,鍛鍊意志和毅力,為適應以後的工作做一定準備。這是我參加這次社會實踐的目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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