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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調查報告6篇

大家在工作生活中一定都有遇到寫調查報告的情況吧,作為調查活動中的重要一環,調查報告的寫作一定要足夠嚴謹,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單車調查報告6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單車調查報告6篇

單車調查報告篇1

一、消費者使用過程中遇到過哪些問題

1、使用者中,上班族超過四分之三

此次調查主要針對南京、蘇州、無錫、揚州四個城市,涵蓋了江蘇省內主要共享單車品牌,包括摩拜、ofo、小藍、町町、哈羅。3806名使用者參與調查,其中上班族超過四分之三。

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選擇共享單車的理由主要為方便、環保。一部分人會在換乘公交或地鐵的時候,選擇騎車;一部分是直接騎著單車去上班;還有些是為了鍛鍊身體。

在使用頻率上,37.12%的消費者每週都會使用1到3次。九成消費者單次騎行時間在一小時以內。

2、押金過高,高峰期單車數量短缺

共享單車雖然方便,但消費者吐槽的問題也不少。想騎單車要註冊、交押金,還要充車費。其中,部分單車押金過高,很多消費者接受不了。調查中,61.99%的調查物件表示,可以接受100元以下押金;25%可以接受押金在100元到199元之間。

調查中,四成消費者不能接受預充值。能接受的消費者,也希望預充值金額在50元以下。但是,實際調研中,只有小藍單車不需要預充車費,其他都需要。而且如果要退預充的車費,需要通過客服人工操作。

著急用車的時候附近沒有車,也是頭疼的事情。約兩成消費者表示,高峰期單車數量短缺。與此同時,車輛亂停亂放、損壞情況也比較嚴重。

二、騎單車出事故,誰負責?

騎共享單車發生意外,運營商要不要負責?從省消協瞭解到,目前只有ofo已實現為每一位駕駛人購買保險,其他品牌都在推進中。

對此,江蘇省消費者協會律師志願團專家李曉霞建議,運營商應該為使用者購買保險。同時,根據法律規定,機動車發生損害,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應承擔責任。具體到共享租車平臺來說,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對事故責任的認定跟社會上普通車輛一樣。所以,不管是誰租了車,共享平臺都要對事故損害的賠償承擔連帶責任。

三、掃假冒二維碼被騙咋辦?

由於現在使用共享單車,不少是通過掃二維碼的方式,不法分子就趁機加貼假冒二維碼。調查中,12.08%的消費者看到過加貼的假冒二維碼但是沒有掃描,5.51%在掃描後發現不對勁停止了,0.89%的消費者因為掃描了假冒二維碼造成財產損失。

李曉霞表示,如果造成損失,商家應承擔賠償責任。因為商家應該保證交易方式(二維碼)的可靠性。此外,消費者通過掃二維碼向商家支付費用,運營商有責任保證消費者通過正確的支付渠道消費支付,並定期對車身二維碼進行檢測核對。

四、南京交警約談共享單車企業:

15日上午,南京交警二大隊聯合轄區街道,與各大共享單車的片區負責人專門進行了座談,要求各企業加強對車輛的管理,尤其要對殭屍車進行及時清理。

新街口作為南京核心商圈,停車區域本來就相對有限,單車的集中投放,導致車輛違停,甚至出現了大量殭屍車的情況,給新街口地區車輛停放以及交通秩序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對此,南京交警二大隊副大隊長餘洋建議各單車企業,一是加強對單車集中投放區域的巡查,一旦發現單車沒有停在規定區域,應及時調撥公司清障車輛;二是對每個單車設定智慧鎖上的gps,以及使用者下載app實名制;三是要縮短後臺對單車的gps監控的間隔時間,否則會出現殭屍車死迴圈等等不良現象;四是建立警民合作,一切為民微信交流群,加強交管、城管、街道與單車負責人的及時溝通,做到發現就處理;五是嚴把單車質量關,避免因單車質量問題造成的積壓,影響迴圈使用。

單車調查報告篇2

共享單車使用的高發時間段是早7點到10點,與下午17點到晚間20點,正好符合共享單車使用者以年輕白領上班族為主力的調查結果。

愛恨交加23%覺得找車太麻煩

騎著共享單車趕地鐵和快速公交線的使用者,對工作絕對是真愛。上下班的剛需成就了共享單車市場的絕對優勢。

多達35%的人選擇使用共享單車的原因,是為了解決短程出行,25%的人是因為取車和停車方便,但現在共享單車市場面臨的一大考驗也是停車難、停車亂的難題。如網友所云,共享單車的崛起是對國民素質的一大考驗,希望“解決最後一公里出行”不會變成了“阻擋最後五十米交通”。

單車調查報告篇3

共享單車,更需共享文明

共享單車在中國各個城市火了。不到1個月時間,大街小巷已經隨處可見它們的身影。這些只要掃一掃二維碼就可以騎走的單車,解決了市民出行的最後一公里問題,贏得了不少市民的喜愛。目前,多家共享單車運營機構已在中國各個城市投放了超過數十萬多輛共享單車,然而在數量飆升的同時,各種問題也日益突出。不少市民呼籲,共享單車雖然很便民,但是使用起來更要文明。

作為共享經濟的一種新形態,共享單車已經越來越多地引起人們的注意。共享單車的亮點在於“共享”二字,它既意味著資源的共享,也意味著文明的共擔。共享單車就是整合,整合也是節約,既方便自己也方便別人。通過科學統籌配置各種資源,既可使有限的資源發揮出最大效用,也可協調各方互通有無,避免重複勞動和無謂的浪費。如果多一些整合意識,注意統籌兼顧,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我們可以減少許多浪費。的確,共享單車為人們出行提供了諸多方便,但也存在不少問題,最明顯的就是隨便亂停,以及共享單車變成了“私享”單車。

當然,任何新興事物,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其實很多時候,大家都是在摸著石頭過河,誰也不比誰厲害很多,大家都是在一個層次上探索,存在問題不可怕,關鍵是要堅持正確的方法論找到解決辦法。不管是政府部門,還是共享單車運營方都要主動作為,及早出臺管理辦法,規範管理。如福州多家共享單車運營方採用信用獎懲的方式來管理亂停車的問題,亂停將扣信用分,當用戶信用分較低時,就需要支付更多的租車費用,當兩次因違規被扣分,將會被封號1周。所以說,只要思想不滑坡,發揮主觀能動性,辦法總比困難多,這些問題並非無解。同時,享有共享單車便利的市民,也要注意自身文明素質。即:共享單車雖然很便民,但是使用起來更要文明。只要大家都秉持“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理念,共享單車,就是一種共享文明。

在這方面,深圳的做法值得效仿。針對共享單車亂停的問題,深圳明確界定了政府、企業及市民的責任和義務,並對自行車停放區域、用車秩序、停放要求、道路規劃等方面作了說明,由公安交警部門、城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執法。深圳還建立了“深圳交警自行車使用者誠信平臺”,對於存在交通違法的單車使用者,統一納入平臺黑名單中,共享單車企業依據黑名單的資訊,調整使用者信用分、提高車費,而交警部門也能通過企業的大資料對違規使用者進行處罰,實現政企資訊互通。

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樣,共享單車的發展,也要經過一個曲折的過程。正確看待共享單車這一新生事物,我們就能夠對這一新事物的發展前景充滿信心,在它不遵守相關非機動車交通法規時保持清醒的頭腦,進行規範管理,在它遇到挫折時不是繞道走而是滿腔熱忱地支援它。它“像剛落地的娃娃,從頭到腳都是新的”,是改變城市公共生活的“網際網路+”新事物,它的成長需要良好的水分、空氣、溫度、光照、土壤、春風等,而這些養分的提供,需要運營方、市民和有關部門各方共治、合力共推,用新思路解決新問題。

相信共享單車的出現,不僅能給市民帶來便利,也能為共建共享社會帶來新思路,新突破。

信共享,拒固守

共享單車依託於人與人之間的信用,針對部分人對這種關係的破壞,我們不應退縮於一塊稱為“國民素質不高,我們玩不起”的龜殼裡。切忌因噎廢食,相反,我們更應該相信共享單車的可行,拒絕自我否定,拒絕認為國民素質太低的陳舊觀點。

共享單車就像是一個剛誕生的生命,充滿了人們美好的期待和祝願,若僅僅因為人們對它的傷害便乾脆抹殺新事物,豈不是更大的傷害?新生命的分娩不是一絲苦痛都不會產生的,陣痛讓母親痛苦,但不能扼殺新事物出生帶來的欣喜、改變,乃至革新,真正讓新生命成長的是遭遇傷害、痊癒,消滅傷害,而非母親的自我否定和對新生事物的扼殺。

我們相信共享單車的可行,因為它客觀上方便著人們的生活,促進著人們的進步,要看到的不該是有一幫人破壞規則,不守秩序;而應著眼於在這麼幾十上百萬人中只有一小撮人破壞著整體形象。我們相信共享單車,也是因為國民素質是在穩步提升的,尤其是在新的一代人中,素質教育更是被提及又提及。知禮明讓已成為了新一代中國人奉行的標準。我們有理由相信,同時也有資格去接受這樣一種經濟形式。

故步自封,不知實際變化的斷言是武斷、狹隘、缺乏價值的,正如同水源一般,誠然,方今中國確實有一些水面有汙濁,便若是自我否定,自我放棄,自我封閉,放棄從新事物變化中汲取活的水源,結果是會且只可能是越來越壞的。現如今一部分人素質不夠,不能以偏概全地認為所有人都不夠格。一棒子掄死了所有人,那誰又知道斷言人所期待的“現在”之後的哪一分哪一秒該是我們玩得起共享單車及其類似共享經濟的時候呢?

人總是帶著原始破壞性的,所有以才有了伏契克臨終一句:“人們,我愛你們,可你要警惕”,讓人們小心,但是我卻認為應該“人們,你要警惕,可我愛你們”。侷限於陰暗的樹木必將枯廋將朽,只有把陰影甩在背後,面對陽光的人才能活得出真滋味。

我們需要政府及有關企業進一步深化改革,需要人與人之間的互信和監督,也需要個人堅守底線。相信共享是相信自我,拒絕固守是拒絕自我否定。

點評:本文立論新穎,透過現象直抵本質,緊抓“共享單車”這一新生事物,理性表達對新生事物——共享單車的看法,重共享,看優點,謀策略。全文閃現理性分析的光芒,不是像一般考生只是簡單地吐吐槽,而是重分析,提建議。因此,算得上是一篇優秀的習作。

單車調查報告篇4

上海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今天(27)公佈的20xx年“上海民生民意”共享單車專題調查報告顯示,大多數市民肯定共享單車的便捷與環保,但對共享單車無序發展、不文明使用等現實問題表示擔憂。

調查資料顯示,大多數市民(62.1%)對共享單車帶來的便捷性、環保性給予了充分肯定,但也有42.5%的市民對部分使用者素質較低、有益損壞或據為己有感到擔憂,還有29.3%的市民認為“共享單車違規停車,擾亂正常秩序”;此外,23.0%的市民認為“單車增多,佔用有限社會資源”,20.7%的市民認為“同行惡性競爭,降低使用者體驗”,還有14.7%的市民認為“單車發展不夠,數量不足”,另有6.9%的市民認為“要使用時尋找空閒單車不方便”。

從總體上看,市民對共享單車所帶來的便捷、環保的特性基本認同,但也對其發展過程中存在著的種種問題表示了擔憂。

男性在共享單車的利與弊的認知上略高於女性,男性更注重共享單車對出行方式、市場及社會影響,女性更注重其資源利用的合理性。

有研究發現,在共享單車的使用者中,男性略高於女性。此次調查資料顯示,男性在對共享單車“環保有效”、“違規停車擾亂秩序”以及“同行惡性競爭”等方面的比例均高於女性3-4個百分點;而女性在對共享單車“佔用有限資源”方面的認知比例則高於男性。

主要使用者——青年對共享單車的積極評價不如老年市民,對共享單車的使用與認知呈“倒掛”趨勢,中老年市民對共享單車的利與弊有著更為清晰的認知。

作為一種新生事物,共享單車的使用者也基本以年輕人為主,有研究發現,25—35歲人群使用最多,其次是25歲以下人群。此次調查資料顯示,對共享單車的認知與其使用呈現“倒掛”趨勢。隨著年齡的增長,對於共享單車“環保有效”的認知比例越高,最高為60歲以上人群,其比例為80.3%,30歲以下人群也達到了59.7%;在針對“違規停車擾亂秩序”的認識上,年齡越大,對這一問題的認知比例也越高,60歲以上人群為39.3%,30歲以下僅為21.6%。這也反映出年輕人更關注共享單車本身的意義和價值,而中老年人更關注由共享單車所產生的經濟、社會影響。

單車調查報告篇5

一、調查內容及結果(%)統計

1、您騎公共自行車去過的最遠的地方是:(請具體寫出)

(1)新地中心

(2)大約10公里

(3)中山陵

(4)勝太西路

(5)馬群

(6)雨花臺

(7)雨花托樂嘉

(8)雨花臺百家湖

(9)江寧

(10)江北新區

(11)江邊

(12)漢中門

2、您在什麼情況下會使用公共自行車:

(1)自己一個人外出(59.35%)

(2)和家人一起外出(26.77%)

(3)和朋友一起外出(13.23%)

(4)和同學一起外出(0.65%)

3、如果您從未使用過公共自行車,原因是:

(1)使用手續繁瑣(11.54%)

(2)借還車不方便(11.54%)

(3)公交或地鐵可以直接到達(19.23%)

(4)沒有專用騎車道不安全(34.62%)

(5)不會騎車(23.08%)

4、在您看來,南京市公共自行車布點的情況如何?

(1)布點合理,方便借車或還車(63.55%)

(2)布點不勻均,借車或還車有時不是很方便(16.45%)

(3)布點太少,經常遇到借車或還車不方便的情況(2.26%)

(4)不知道(17.74%)

5、在您看來,公共自行車的車況情況如何?

(1)車況很好(73.55%)

(2)車況一般(25.48%)

(3)車況較差(0.97%)

6、在您看來,公共自行車的清潔衛生情況如何?

(1)大部分車子都是乾淨乾淨的(62.58%)

(2)有的車比較乾淨,有的車不是很乾淨(25.81%)

(3)好一些車都有點髒(10.65%)

(4)大部分車子都很髒(0.97%)

7、您會向您的朋友推薦使用南京市公共自行車嗎?

(1)會(72.58%)

(2)不會(8.39%)

(3)不知道(19.03%)

8、您對南京市公共自行車建設滿意嗎?

(1)很滿意(59.68%)

(2)比較滿意(14.52%)

(3)一般(16.77%)

(4)不太滿意(8.71%)

(5)不滿意(0.32%)

9、您認為,在南京市公共自行車布點方面,還需要增加哪些點:(請具體寫出)

(1)鼓樓區。

(2)瑞金路。

(3)燕江路、永濟大道一線,特別是燕江路金陵新九村新八村,上元門地鐵站等。

(4)光華門、石門坎、苜蓿園大街附近。

(5)湖南路沿線、光華路沿線。

(6)小行醫院門口。

(7)一號線勝太路地鐵站。

(8)各大地鐵站。

(9)清涼門大街。

(10)三山街。

(11)山西路附近。

(12)江寧萬達。

(13)主城區還要增加。

(14)石門坎。

10、對於南京公共自行車的發展,您的建議是:(請具體寫出)

(1)用好一點的自行車,現在的車子騎的比較慢

(2)簡化借車手續,增加借車辦理網點,增加借還車分佈點。

(3)是否可考慮自行車增加後座,便於帶小孩等

(4)剎車能更從容,輪子稍微大一點,鈴鐺聲音大一點

(5)加快網點佈局,多設幾個點,合理調配車輛。車位要大於車輛,不然還車很不方便。

(7)地鐵等大站多佈置,加強調配。

(9)政府專門為自行車劃出的通道有些地方佔用了。

(10)自行車的質量有待提高,投放時間不長,已經出現坐墊、輪胎、剎車損壞等現象,當然也存在著不文明行為導致公共自行車損壞。

(11)建議為公共自行車搭個棚,一是以人為本,二是延長自行車的壽命防止自行車熱晒雨淋。

(12)各站點能否整合,早日實現“一卡通”,全市暢借。

(13)支援綠色出行,定期給車輛消毒。

(14)多引導文明交通,保護公共財產。

(15)用公共自行車出行的,在交通換乘方面乘車有優惠。

(16)組織騎行大賽。

二、總結

本次調查參與人數310人。其中男性188人(60.65%);女性122人(39.35%)。他們中常住南京163人(52.58%),在南京打工147人(47.42%)。年齡在18—22歲142人(45.81%),23—35歲150人(48.39%),36—59歲15人(4.84%),60歲及以上3人(0.97%)。

在310位參與調查的人中間,經常使用公共自行車114人(36.77%),有時使用103人(33.23%),偶爾使用67人(21.61%),從未使用過26人(8.39%)。經常及有時使用公共自行車的人數高達70%。

人們之所以經常使用公共自行車,有一半人是為了上下班(50.32%),另有五分之一的人是為了外出辦事(21.61%);其餘的人則是出於騎行快樂、鍛鍊身體和外出遊玩等愉悅心身、強壯體魄的目的,這個比例幾近30%,反映了騎車者生活的多樣性。與之相應的,有近一半的公共自行車的使用者與家人、朋友、同學同行,反映了公共自行車在使用方面的一個特點,即“共動性”,也就是若干輛車在同一時間被同一群人使用,他們的行車路線相同、目的地相同。

對於那些從未使用過公共自行車的人來說,之所以不使用公共自行車,第一位原因是因為沒有專用騎車道不安全(34.62%);第二位原因是不會騎車(23.08%);第三位是因為公交或地鐵提供了足夠的便捷(19.23%),第四位是因使用手續繁瑣或者借還車不方便而棄之不用(11.54%)。因此,自行車專用通道的建設對於公共自行車的使用非常重要。

就公共自行車自身狀況而言,我們從三個方面進行了調查。一是布點:63.55%的人認為現有的布點合理,借車或還車方便;2。26%的人認為布點太少,經常遇到借車或還車不方便的情況;16.45%的人認為布點不勻均,借車或還車有時不是很方便,另有17.74%的人表示自己對此問題不瞭解。二是車況:73.55%的認為車況很好,25.48%的人認為車況一般,佔調查總數的;認為車況較差的只有0.97%。絕大多數人對南京市公共自行車的車況給予的積極評價。三是清潔衛生:62.58%的人認為大部分公共自行車乾淨,25.81%的人認為比較乾淨,10.65%的人認為許多車都有點髒,0.97%的人認為很多車子都很髒。同樣,大多數人對公共自行車清潔衛生給予了肯定。

正因為如此,72.58%的人表示會向親朋好友推薦使用南京市公共自行車,只有不到百分之十(8.39%)的人表示“不會向他人推薦”,另有19.03%的人表示“不知道”。推薦的比例之高從一個側面反映了調查者對南京市公共自行車的滿意度。

同樣,在調查中,當問及對“南京市公共自行車建設是否滿意”時,59.68%的人表示“很滿意”,14.52%的人表示“比較滿意”,16.77%的人認為“一般”,表示“不太滿意”和“不滿意”的比例兩樣不到百分之十(9.03%)。

除此之外,參與調查者還對南京市公共自行車的發展給出了建議,概括起來主要有四點:

1、硬體方面:提高公共自行車的質量,提高自行車效能。如加大自行車後座,加大車輪的尺度,增強車鈴響度等。

2、管理方面:強化對公共自行車的管理。如定期給車輛消毒,加快網點佈局,合理調配車輛。再如,公共自行車搭個棚,延長自行車的壽命防止自行車熱晒雨淋。

3、服務方面:提高服務質量,使之更加便民。如簡化借車手續,增加借車辦理網點,增加借還車分佈點,早日實現“一卡通”。

4、宣傳方面:加大文明使用自行車的宣傳,如借車需要填寫明文交通出行規範的資料,以及通過組織騎行大賽提高市民文明使用公共自行車的自覺性。

創業公司吸引了大量的媒體關注和資本青睞。經過近一年的搏殺,今年,網約共享單車迎來了高速發展期。但是,高速發展也帶來了問題的日益凸顯。20xx年3月15日是第三十五個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圍繞中國消費者協會“網路誠信消費無憂”的年主題,3月份,江蘇省消協消費者協會聯合荔枝新聞、西祠衚衕網、姑蘇網、無錫二泉網、揚州網等江蘇網站聯盟,針對網約共享單車消費現狀在全省多個城市開展了一次全面調研,切實瞭解消費者需求,更好地為消費者服務,幫助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調查方式

線上問卷調查、隨手拍;線下走訪、實地拍攝。

二、調查物件

江蘇省內主要的共享單車品牌,包括:摩拜、ofo、小藍、町町、哈羅等。樣本覆蓋南京、蘇州、無錫、揚州四個城市。

三、調查結果分析

共享單車是指企業與政府合作,在校園、地鐵站點、公交站點、居民區、商業區、公共服務區等提供自行車單車共享服務,是共享經濟的一種新形態。此次調查,主要對我省南京、無錫、蘇州、揚州等地共享單車消費現狀進行調查。

(一)共享單車消費基本概況

1、男女比例各佔一半,上班族為主

共3806名使用過共享單車的消費者參與調查,其中男性佔57.02%,女性佔42.98%,比例基本持平;年齡段主要集中在26—45歲,佔70.39%;上班族佔75.89%。其中,78.65%的消費者沒有看過使用共享單車的電子協議。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選擇共享單車的理由主要為方便、環保,主要用途為換乘公交或地鐵、通勤需要、鍛鍊身體。37.12%的消費者每週會使用1—3次共享單車,每月使用1—3次的佔29.66%,且90.05%的消費者每次使用共享單車的時長在1小時以內,其中半小時以內的佔64.12%。

2、方便度和舒適度是消費者選擇共享單車品牌的主要依據

在品牌選擇上,江蘇的消費者更加傾向於摩拜、ofo和小藍單車,附近有可供騎行的單車、騎行舒適度高是出現這種傾向最主要的因素,但是,實際調研發現,部分單車無法調節座椅高度,造成消費者騎行舒適度的降低。

(二)共享單車調查發現的問題

調查中發現,江蘇網約共享單車存在著以下問題:押金過高、預充值退款困難、資金管理不規範、單車投放點和投放數量設定不合理、單車亂停放和損壞情況嚴重、駕駛人保險不完善、加貼假冒二維碼等問題。

1、押金設定不合理、退回時間長,充值車費提現流程不便甚至不可退還,且資金監管缺失。

在押金和車費預充值方面,61.99%的消費者可以接受低於100元的押金金額,25.04%可以接受100元—199元,但是,實際中摩拜單車的押金為299,超過了半數以上消費者的接受度。對於押金的退還時長,51.33%能接受秒退,24.16%能接受在1個工作日內退回,線下調查中,除了町町單車在第三個工作日退款成功外,其他4個品牌單車均為秒退,此外,5個品牌單車運營商均不主動退還押金,需要使用者在app內做押金退款操作後進入押金退還流程。

調查中,40.85%的消費者不能接受車費預充值,25.4%能接受最少預充值金額為20—50元,22.91%能接受10元以內,但是,線下調研中只有小藍單車無需預充值車費,其他品牌預充值車費的退款無法在app中操作,需要通過客服人工操作,並且哈羅單車在app充值介面明確註明充值車費不可退還。現將各品牌單車收費、押金、預充值情況予下表中列出。

此外,對於共享單車運營商來說,掌握著總額較高的使用者押金,因其巨大的使用者基數和涉及城市眾多,一旦平臺將該筆資金挪作他用,出現資金問題,將面臨大面積的押金退還兌現危機,極易造成群體性維權事件發生。

調查中,11.43%的消費者也建議加強資金監管。但是,消費者對於押金的去向和用途並不瞭解,目前只有摩拜單車稱與招商銀行簽訂了資金監管機制,設立專用賬戶用於存放押金,其他單車運營商並未明確說明。

建議政府部門規範共享單車的市場準入,加強對共享單車押金的金融監管,讓消費者能夠放心消費,真正做到消費無憂。

2、各單車停放點的設定及投放數量不合理,造成部分資源浪費或供不應求。

調查中,19.54%的消費者在選擇單車品牌時主要的依據是附近有停靠點,也就是說有可供騎行的單車,19.63%的消費者認為高峰期單車數量短缺。此外,對網約共享單車運營管理服務的建議方面,19.31%的消費者認為,應該根據各個地區的使用情況,更有針對性的增加自行車投放數量。在實地走訪中也發現部分停放點單車投放數量過多,造成資源浪費,但是有的停放點單車數量明顯無法滿足出行需求,對消費者出行的便捷造成一定影響。希望各單車運營商根據已投放單車的使用情況進行大資料分析,優化投放點的設定和單車投放數量。

3、車輛亂停亂放和損壞情況比較嚴重,各類不文明行為頻發。

調查發現,共享單車亂停放現象較為嚴重,有扔倒在路邊、停放到樓道內、佔用盲道、佔用公共自行車車樁位置等。此外,諸如硬體損壞、二維碼損毀、車胎損壞、剎車失靈、鏈條壞了等現象也較為常見。18.34%的消費者遇到過車輛硬體損壞的問題,11.99%遇到過車輛被上私鎖,10.38%遇到過二維碼被塗鴉的問題。

對於單車亂停放的原因,31.99%的消費者認為是不知道指定停放地點在哪兒。希望單車運營商和政府相關部門能夠科學規劃單車停車地點,並增加明顯標識,方便消費者尋找停放點,同時加強宣傳引導。

共享單車,體現的就是“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共享思維,如果破壞自行車的人多了,大家就會陷入無車可用的境地。希望消費者在使用共享單車後停放至指定區域,最好是政府部門劃線的區域,或是不影響到行車、行人的地方。不要把車子停進小區、樓道里,更不要隨意丟棄。在使用的過程中,要注意愛護,上下臺階輕拿輕放,發現故障及時報修。同時,對於違規行為要及時舉報,以維護共享單車的誠信使用環境。

4、管理不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欠缺,消費者風險係數高。

(1)部分單車運營商沒有為駕駛人購買保險。調查中,13.29%的消費者建議加強使用者安全保險服務,但是,共享單車保險機制尚不完善,目前只有ofo已實現為每一位駕駛人購買保險,摩拜已與眾安保險達成合作,但尚未落實到每一位駕駛人,其他品牌單車部分在推進中,部分表示沒有為駕駛人購買保險,,消費者人身安全沒有保障。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方面也十分欠缺,大多依賴客服連線,並沒有完善的應急處理機制。

(2)共享單車存在加貼假冒二維碼現象,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12.08%的消費者在共享單車上看到過加貼的假冒二維碼但是沒有掃描,5.51%在掃描二維碼後發現頁面不對便停止操作沒有造成損失,還有0.89%的消費者因為掃描了假冒二維碼造成財產損失。但是,被騙後只有31.1%的消費者選擇報警或聯絡單車品牌運營商,22.49%因為被騙金額不大懶得處理,還有46.41%的消費者因為不知道應該找誰處理而沒有采取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線下實際調研中也偶有發現加貼的假冒二維碼。對於被騙後的責任承擔方,43.69%的消費者認為運營商應該為使用者購買保險,由保險公司賠付,27.71%認為應該根據導致發生被騙的原因或者由公安部門進行責任劃分,24.16%認為應該由共享單車運營商承擔。

為確保資金安全,消費者在掃碼過程中應注意:要通過安全渠道下載共享單車app;仔細識別車身二維碼的真偽,如摩拜單車的二維碼是用釘子釘在車上的,ofo則是噴漆噴上去的,目前江蘇市場已投放的共享單車車身二維碼均不是貼上去的,發現加貼在車身的二維碼需特別留意;使用app掃碼後,手機上會出現“正在開鎖”的介面,如果掃碼後出現開鎖障礙甚至引導至其他連結,千萬不要點選,以免遭遇財產損失。

(3)各品牌單車計費單位不一致,大部分單車計費單位為半小時,但是也有部分計費單位為1小時。

調查中,64.12%的消費者單次使用共享單車的時長在30分鐘以內,1小時的計費單位與消費者實際需求不符。

(4)共享單車無牌上路,不符合交通法規。目前,江蘇主要的品牌共享單車均沒有牌照但是均已提交申請。此次線下調研發現,不同的品牌單車在數量和質量上都存在一定差異,後期維護方面也缺乏監管,可能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希望政府儘快出臺公共自行車管理意見,加強對共享單車的規範和管控。

四、專家建議

以上為此次共享單車消費調查的結果,江蘇省消費者協會律師志願團專家李曉霞建議如下:

“預充值餘額”該不該?

調查中,52.22%的消費者認為預充值車費應該秒退。

那“預充值餘額”到底該不該退呢?專家給出了專業建議:

共享平臺應該支援退款、充值和提現,出行類軟體的充值服務形態,符合單用途預付卡的基本定義,已經具備了單用途預付卡的基本屬性。在這個充值服務中,其預充值費用的財產所有權應屬於消費者,商家無權對不屬於其的預充值費用進行扣除或限定。“預充值金額”是否應該退還要看單車企業有沒有對使用者進行充分告知——不再使用預充值不退回。假如單車企業做到這一點,這樣就類似於讓客戶和企業之間進行溝通,達成協議,則預充值可以不退;如果企業沒有明確提出這一條款,只是將它設定在使用者協議中,導致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充值,那麼就違背了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平等以及相互自願原則,則預充值應該退回。

各品牌共享單車押金設定是否合理

它為此次調查中消費者能夠接受的共享單車的押金金額,對於各單車運營商押金金額的設定是否合理,專家認為,目前各品牌單車的押金在數額方面設定是合理的,押金設定高的單車造價成本保養費也較高,同時單車的效能舒適度等方面也有較大差異。另外,使用者押金與運營商的車輛購置款的間隔形成龐大現金流,成為運營商公司的關鍵運營基礎,車輛前期投入需要成本,後期收取每位使用者的押金在一定程度上可緩解資金壓力。此外,在目前國內道德水準和信用體系下,取消押金設定還不夠現實,還需通過押金設定保證單車的基本狀態和運營商公司的.正常執行,但是可以建議一種設想,通過技術手段簡化這個步驟,比如通過支付寶的芝麻信用代替押金繳納,即芝麻信用達到一定積分者可不用繳納押金而使用單車。

1.警惕押金兌付危機。單車企業的押金模式是一個人對應一份押金,而非傳統的一個租賃物對應一份押金,這已經突破了傳統押金的擔保屬性,而具有了不當募集或佔有資金的嫌疑。

2.單車押金監管。目前國內對共享單車押金的金融監管仍是盲區。按使用者數來計算,共享單車押金匯成數以億計的資金池,應該引起監管層關注。共享單車擁有大量使用者、涉及多個城市,一旦發生平臺將面臨大量資金挪作他用、投資失敗或無法及時抽回資金等情況,會導致大面積的押金退還兌現危機。

共享單車運營商是否一定要為駕駛人購買保險

調查中,13.29%的消費者認為應該加強使用者安全保險服務。對此,專家表示不一定,因被保險人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造成消費者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導致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或給付義務的,保險人將根據保險合同的相關約定負責賠償。運營商是否購買保險只要沒有法律的強制性要求,都是其根據自身發展的實際狀況來作出的,並不存在必須一說。

儘管如此,專家建議運營商為使用者購買保險,根據法律規定,機動車發生損害,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應承擔責任。具體到共享租車平臺來說,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對事故責任的認定跟社會上普通車輛一樣,並不單獨處理。處理流程跟正常車輛的程式一樣,主要由保險公司來承擔賠償費用。不管是誰租了車,共享平臺都要對事故損害的賠償承擔連帶責任。比如如果出現租車人醉駕、毒駕、無證駕駛等保險公司免賠商業險的情形,而租車人一時間拿不出錢,那麼從保障受害人權益的角度出發,損害賠償首先要由共享平臺賠付,共享平臺再向租車人追償。

因掃描共享單車車身假冒二維碼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責任應該由誰承擔

它為此次調查中消費者認為掃描假冒二維碼造成財產損失後,應該由誰承擔責任。

專家認為:

1、商家應承擔賠償責任,具體來說,商家理所應當地保證交易方式(二維碼)的可靠性。消費者基於對二維碼可靠性的合理認識而遭受損失,本身並不沒有過錯。相反,商家沒有盡到管理義務,應當確認其對損害結果存有過錯。商家以不作為方式實施侵權行為,行為與消費者損害結果存在因果關係,應當認定構成侵權。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第一款: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服務提供者在承擔責任後,可以向貼二維碼的人追償。

2、消費者通過掃描二維碼向商家支付費用,運營商有責任保證消費者能夠通過正確的支付渠道消費支付,同時應承擔因自身對二維碼的管理不善導致消費者財產受損失的責任。運營商應當註明並向消費者告知自身標註二維碼的方式,並定期對車身二維碼進行檢測核對。

對共享單車押金資金監管的建議

1、在中國目前的道德水準和信用體系下,取消共享單車押金不現實,但退款押金時間長度設定過長不合理。而從控制風險角度講,對共享單車押金進行監管合情合理,押金數額巨大,如果出現捲款潛逃事情會非常麻煩。但共享單車畢竟是新鮮事物,對其看法不能基於一種打壓心理,要完善相應監管制度。

2、在缺乏統一監管的情況下,僅靠平臺自律恐怕難以消除使用者對押金問題的擔憂,資金的安全性無法從根本上得到保障,對於共享單車押金資金監管,這需要政府設立一個專門的監管部門,來加強對此問題的監管。

3、目前共享單車押金監管還屬於空白,甚至沒有第三方監管,平臺公司用於投資或理財等風險收益,或是公司臨時資金週轉。但出現資金斷鏈、卷錢跑路等情況,必然導致押金退還兌付危機,從而侵犯到消費者利益。監管部門須對“押金”的規模、退還規則、用途等予以規範。從企業誠信履約的角度來看,共享單車不應人為拖延退還押金時間。

4、共享單車押金正逐漸轉變成一種商業盈利模式,當這種商業模式成為一個行業的普遍現象時,本質上就是一種類金融行為,容易醞釀系統性金融和廣泛的公共利益風險,必須採取一些類金融監管措施。

5、《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必須提供真實、明確的商品和服務資訊的義務,是為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的充分實現。所以,共享單車應通過相應的平臺公示其押金去向,使押金流動透明化、陽光化。

6、共享單車也可以將一部分的押金資金交由合作的維修公司、售後公司作抵押,從而以促進雙方的互利共贏。

7、共享單車押金問題,歸根結底還是該行業沒有形成統一的規範,我們要在政府幹預的情況下加強對該行業制度的完善與規範。藉助國家強有力的手將共有單車歸入市場監管範疇,使該行業在市場監管下平衡發展。

綜上,在這次消費調查中,消協發現共享單車仍存在諸多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希望各品牌運營商規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整改,給消費者一個放心無憂的消費環境。消費者也要愛護共享單車,文明出行;注意識別車身二維碼真偽,安全出行;使用前進行安全檢查,無憂出行。

單車調查報告篇6

就共享單車的單次使用距離而言,“1~3公里出行”大於“3~5公里出行”大於“5~10公里”出行。“解決最後一公里出行”這個口號,不是說說而已。除了需求外,單車的使用者體驗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使用者的騎行距離。而男性在3~5公里的騎行段明顯多於女性,體力優勢明顯。

披星戴月,上下班使用最集中

上班族對共享單車的感情,那絕對是不摻一點水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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