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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退役軍人保障法心得體會範文兩篇

國家通過建立健全退役軍人榮譽激勵機制,努力讓廣大退役軍人成為全社會尊重的人。退役軍人是指退役軍人複員軍人、退役軍人等。 以下是本站為大家整理的關於2021年退役軍人保障法心得體會範文兩篇 ,歡迎品鑑! 
2021年退役軍人保障法心得體會範文兩篇
2021年退役軍人保障法心得體會一篇1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學習體會2020年11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起草的法案。2018年11月,《退役軍人保障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已送中央和國家機關、各省(區、市)政府及軍隊有關部門徵求意見,各單位意見已反饋並完成梳理彙總。
 
新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內容包括總則、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訓、就業創業、撫卹優待、褒揚激勵、服務管理、法律責任、附則10章,共85條。法律明確規定,尊重、關愛退役軍人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關心、優待退役軍人,加強退役軍人保障體系建設,保障退役軍人依法享有相應的權益。
 
《退役軍人保障法》是退役軍人事務工作的“定盤星”,是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的法律主心骨,是做好退役軍人事務工作的行動指南。
 
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我們一定要認真學習、領會、運用好這部法律,切實做好退役軍人的服務和保障工作。同時要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讓全社會關注這部法律,進一步形成學習貫徹的共識。
 
役軍人保障法突出參戰導向、基層導向、邊疆導向、能力導向,堅持待遇與貢獻相匹配,對退役軍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訓、就業創業、撫卹優待、褒揚激勵、服務管理等作了整體設計和系統規範。例如,通過完善安置方式、加強安置保障、樹立安置導向,提高退役軍人安置質量;
 
通過完善退役前教育培訓和教育優惠政策、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創新退役軍人教育培訓;
 
通過加強就業支援、拓寬就業渠道、加大創業支援力度,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
 
通過疊加普惠與優待、確定優待範圍、強化榮譽激勵,加大退役軍人優待褒揚力度;
 
通過推進服務體系建設、依法維護合法權益、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完善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制度。
 
“愛我人民愛我軍”。退役軍人為國防和軍隊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值得倍加關心、倍加愛護。從軍期間,他們聽黨指揮、服務人民、保家衛國,做戰鬥力建設的主力軍;
 
回到地方,他們不負時代、不改初心、回報人民,成為國家發展的生力軍。我們相信,隨著退役軍人保障法的施行,廣大官兵和退役軍人深切體悟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的關懷厚愛和期望重託,必將奮進新時代、成就新人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對於我們提高退役軍人工作的政策理論水平有重要意義。工作人員要儘快學懂弄通、熟記於心,並把它運用到平時業務工作中,為全區退役軍人和服務物件提供更加全面精準的服務保障。
 
 
 
2021年退役軍人保障法心得體會一篇2
 
部分退役軍人覺得《退役軍人保障法》出臺對退役軍人來說是件大好事,但是還是不夠勁,因為計劃分配轉業幹部關心的降級安置、公務員職級並行中部隊任職經歷的計算問題;自主擇業轉業幹部關心的身份問題;城鎮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後失業再就業問題等暫時還沒有予以解答。上述退役軍人的反映有錯嗎?我覺得沒有,《退役軍人保障法》是一部保障退役軍人權益的法律,意義重大。如果拋開退役軍人利益,為這部法律而談法律是有些耍流氓。但是我們也要承認,雖然這部法律雖然難以滿足我們的全部需求,但是我們也要客觀承認退役軍人事業的發展都是要經歷從無到有,從有到優的過程。我們一定要有耐心和信心。
 
有很多人說,保障法很多規定以前都有了,比如退役軍人安置、就業創業、褒揚激勵等內容,但是以前有這些政策,他們的權威性、穩定性、長遠性同以法律方式固定下來是無法比擬的。換個角度來說,退役軍人保障法把我們退役軍人原有利益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任何組織任何個人不能不遵守,不能再隨便改變。這就是一大進步!
 
當初再十九大報告中提到:“組建退役軍人管理保障機構,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最初,我們認識退役軍人工作實際上包括管理和保障兩個方面,但是通過管理實現尊崇,與實現尊崇的目的多少有些不符。這次退役軍人保障法的出臺讓我們退役軍人可以放心了。法律的名稱是保障法,開篇名義是為了加強退役軍人保障工作,並且是加強退役軍人保障體系建設,規定的原則是以人為本、分類保障、服務優先、依法管理,以服務、保障為主,管理為輔。法律全文提高管理退役軍人的僅有3處,而服務、和保障詞語上百處不止。以法律形式這樣規定,這是對退役軍人事業以後發展奠定了服務、保障、優待、尊崇的總基調。
 
個人感覺,退役軍人保障法的出臺只是退役軍人事業剛放拉開帷幕,近期國防法修訂、兵役法修訂、軍事設施保護法修訂、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草案等都在密集行動中。關於退役軍人保障法的其他配套法律法規相信也會陸續揭曉答案。作為一名老退役軍人我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希望國家在以後的配套政策中能夠重點關注以下幾個重點問題。
 
退役軍人安置工作方面,聽說國家最近要出臺《退役軍人安置工作條例》,希望國家能將退役軍人安置進一步細化,著力解決公務員職級並行中退役軍人任職時間不算問題;退役軍人被降級安置問題,尤其是原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中有對退役軍人只安置一次的規定,建議重點廢除,對應當安排工作的退役軍人,原則上非個人原因就應當保障他有一份工作。
 
在逐月領取退役金方面,希望國家能夠儘量提高退役金的發放金額,該取消的比例係數就取消吧。曾經有人甚至個人領導幹部說,退役軍人在部隊服役幾年,回來又安排工作,或者又每月發錢的憑什麼啊。
 
那我告訴你,憑的是國防和軍隊事業的極端重要性!從這次退役軍人保障法中我們可以看出,對參戰人員的尊崇優待多次提及,並且都放在了首要位置。退役軍人的今天就是現役軍人的明天,退役軍人不能享受優厚待遇,現役軍人出路受阻,他們怎麼能夠安心服役,誰還來當兵入伍,保家衛國。只有給軍人和退役軍人優厚待遇才成在部隊,吸引真正人才聚集到部隊中去,形成人才高地,才能在未來戰爭中佔據制高點。從老美封殺華為我們還沒有覺醒嗎?不聚集軍事人才,發展軍事核心力量,到了關鍵時期將處處被動挨打。
 
以上體會和建議,皆是發自肺腑,不足之處還請多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