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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里的讀後感7篇

讀後感是讀者與作者之間的一種對話,是文學作品的延伸,通過讀後感,我們可以更加深刻地洞察人性的善惡和複雜,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福爾摩斯里的讀後感7篇,感謝您的參閱。

福爾摩斯里的讀後感7篇

福爾摩斯里的讀後感篇1

假期間,我讀了英國著名作家柯南道爾所著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這本書精彩的情節讓我愛不釋手,這本書也讓我懂得了許多。

福爾摩斯本來是一個在研究室裡熱衷於化學實驗的研究員。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裡,偵破了樁離奇的案件,從此號稱名偵探。他有著智慧超人的腦子,能觀察細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體能和武功。但是驕傲就會使人落後。福爾摩斯驕傲時也會出錯,在視窗的黃色臉孔那一案時,他下定論下早了,所以失敗了。

“謙虛使人進步,驕傲使人”。無論是誰,也都不能驕傲,驕傲使人落後。驕傲會使人粗心大意,讓許多你平時能覺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許多在平常看起來得心應手的事情,卻經常出錯。很多事情只要很細心就會幹成,哪怕你從沒有做過。所以千萬不能粗心,也不能驕傲。若想真的驕傲,還是有難度的,因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實力,但瞭解自己的實力總是很少數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準確,因為人類有潛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謙虛,不能自做聰明,不要以為自己比別人多一點智慧。謙虛的目的,並不是使我們覺得自己的渺小,而是為了更好地瞭解自己。在我們身邊,成功的人都是謙虛的人,他們能給自己一個準確的定位。

這本書寫了“諮詢偵探”福爾摩斯聰明,機智地破了許許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這本書寫得真不錯,場景驚險,情節跌宕,扣人心絃,講述了一個又一個精彩的故事,使讀者身臨其境。福爾摩斯有點“怪”,他精通解剖學,也是一流的藥劑師,但他從來沒有系統地學過醫學。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學,但研究的東西十分雜亂。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後,使人感到一時的快感,但損失自己過人的精力)。他也很離奇,從不輕易說出自己的心裡話,但高興時,卻滔滔不絕。他遇到危險時很沉著,臨危不懼,遇到任何困難,看上去卻若無其事,根本不是裝出來的。

我覺得看了《福爾摩斯探案全集》這本書,有助於我們青少年養成注重觀察,思維縝密的好習慣。我們應該好好學習福爾摩斯他的優點!

福爾摩斯里的讀後感篇2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偵探類小說,裡面的主人公:夏洛克-福爾摩斯,靠著自己聰明的才智,嚴密的推理能力,偵破了一個個驚世大案。

在看這些書之前,我認為破案非常困難,推理就更別說了,可是看了這個這本書之後,我漸漸懂得怎樣推理細節。下面我就來講兩種基本案件的推理方法。

1、殺人案推理方法。殺人的一般都會,留下打鬥的痕跡,可以看這些痕跡中有沒有指紋或者腳印,如果沒有就要看死者的傷口,看看凶器是什麼,查出凶器是什麼後,就去有賣凶器的店裡查,有沒有最近買了凶器的人,假若有,便檢視地址後去逮捕,聽了解釋後,是不是感覺破案越發簡單了呢?

2、偷竊案的偵破方法。偷竊一般都會偷貴重物品,像鑽石之類的,而鑽石,一般都會有保護櫃,所以要先看看保護櫃四周有沒有指紋或者腳印,如果有指紋就去核對,然後去逮捕凶手,如果沒指紋就看看腳印,找出這是什麼一隻鞋後,去有賣這種閒的店鋪裡,近期有沒有人買這種型號的鞋,查出地址以後就去逮捕罪犯,不過當然也有可能沒有腳印,不過我就不做這樣的假設了。

看看我這兩種簡單的解釋之後,是不是不是認為破案並不哪麼難了呢?這本書讓我知道,生活中有很多需要觀察的地方,只要認真觀察,仔細思考,就能知道事情的真相,這本書非常好看,有時間可以去看一看哦!

福爾摩斯里的讀後感篇3

福爾摩斯探案選集》是英國作家柯南道爾寫的,這本書一共講了三個故事,第一個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個故事是四簽名,第三個故事是巴斯克威爾的獵犬。三個故事寫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歡第一個故事,講了歇洛克·福爾摩斯破了勞里斯頓花園街命案的故事。

勞里斯頓花園街3號一棟樓的一間空房子裡,發生了一起殺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線索,希望福爾摩斯去檢視。

福爾摩斯和華生到現場後,福爾摩斯通過泥濘路上的馬車輪印判斷凶手和死者是乘馬車來的。福爾摩斯測量地上凶手腳印的距離,大約是四英尺半,從步幅來推測,這人個頭不矮,而且,人往牆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與視線平行的,“rache”血字離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爾摩斯還發現死者生前一直沒動,而凶手的步子越來越大,這說明凶手情緒越來越激動,最後在盛怒之下,殺害了沒能及時逃走的死者。

推斷牆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寫的,一些牆灰竟被他的長指甲颳了下來。另外,根據地板上的菸灰判斷出那煙是特里奇雪茄。推斷凶手的臉色發紅,是因為現場凡是有血跡的地方都有凶手的腳印,於是,福爾摩斯大膽推測,凶手血氣旺盛,因情緒過於激動,導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爾摩斯最終派一些流浪兒找到了凶手霍普,騙說要租用他的馬車,霍普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騙到了樓下……

福爾摩斯仔細觀察凶手遺留下來的蛛絲馬跡,運用他縝密的思維,對案情進行細緻嚴謹的剖析,一層層的抽絲剝繭,巧妙的解開那些凶案背後的真相。我真佩服大偵探福爾摩斯,讀了這本書,我知道了做什麼事情都要認真,細心,不要粗心大意。

福爾摩斯里的讀後感篇4

在人們的腦海裡,大名鼎鼎的福爾摩斯,是正義和智慧的化身。他斷案了得,有如神助,一直是男孩子們心中的偶像。

今天,我有機會閱讀了《福爾摩斯探案》,雖然與小說初次碰面,心中卻像遇見一位久別重逢的老友一般親切。說也奇怪,讀完整篇小說,福爾摩斯這個名字留給我的神祕光環卻是漸漸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卻是對他無限的敬仰。首先,他是一位充滿理性的人,從不感情用事,無論遇到什麼事,他總是表現出令人讚歎的自信和從容。

其次,他那獨特的思維方式和敏銳細緻的觀察力,不僅能使他對一個剛剛謀面的人做出極為精確的判斷,在偵察案件過程中,更能將一團亂麻般的眾多線索迅速清理、歸類、抽絲剝繭、去偽存真,使得沉冤得以昭雪,劍指真凶繩之以法。

比如:福爾摩斯在《血字的研究》當中,靠一個用鮮血寫成的字,一枚神祕的金戒指、一個醉醺醺的馬伕、足跡和車輪印等線索,來推斷凶手是一個身高6英尺多,面色發紅的中年男人,與被害者是仇敵關係……福爾摩斯通過線索,最終鎖定了案件的凶手。

注意細節,微處入手。福爾摩斯之所以斷案如神,是因為他往往能在調查過程中經常發現常人無法發現的蛛絲馬跡,而在生活中,那些往往被人們忽略掉的瑣碎細節,他卻也能過目不忘。最可貴的是,他能將蒐集到的各門各類的資訊,迅速應用到他的推理當中來。

他為什麼能夠做到這一點呢?除了他智慧的頭腦外,還因為他掌握了比我們更正確,更有效的思維方式,還有細心和永不放棄的決心。

能細心肯動腦,方能百戰百勝。這部小說讓我認識了一位全新的福爾摩斯。他不是神,而是一位有血有肉,心細如絲的智者。從這本書,我懂得的道理:愛自己的崗位,才能有所成就。

福爾摩斯里的讀後感篇5

“瞧,在壁爐旁坐著一位面色蒼白,自稱是名刑偵顧問的人,右手手指輪替敲打壁爐臺,他的鷹鉤鼻和前突下巴構成了臉部十分堅毅的線條。他是誰呢?他就是‘夏洛特。福爾摩斯’——我心目中非常崇拜的大偵探。從我剛開始通過動畫片及漫畫接觸了柯南道爾及他筆下的福爾摩斯,我就被福爾摩斯的智慧和毅力深深地吸引了。我就想:我一定要買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

記得那時我剛剛上國小三年級,和媽媽一起去鳳凰書城看書,我翻來找去,就是找不到我想看的書。這時,已經挑好書的媽媽走了過來,看見漫不經心挑書的我,便問:“還沒挑好書呀?”“嗯,這些書講的故事太乏味了,都讀不懂。”突然,我看見了媽媽手中拿的《福爾摩斯探案集》,不禁兩眼發光,那不正是我夢寐以求的《福爾摩斯探案集》嗎?媽媽見我原本無精打采的樣子頓時生龍活虎起來,就猜想我一定是被《福爾摩斯探案集》給吸引住了,便又幫我拿了一本。我便開始津津有味的讀了起來,讀到驚險刺激的環節時,我的心情和主人公一樣激動;讀到破案失敗的環節時,我替他們而感到傷心;就這樣,我和主人公一起破了一個又一個案子,我自己彷彿都成為裡面的一個人物了。

就在我和主人公共同哀樂的時候,媽媽的聲音打斷了我的思緒。“涵涵,已經五點半了,應該回家吃飯了!”我一聽,便央求媽媽幫我把這一套書買下來,媽媽沒同意,因為我的家裡已經有好多類似的書了。我很依依不捨的和媽媽回家了,走之前,我在心裡默默地對書說:你等著我,我下次再來!

我早早的來到了書店門口,這時,書店還沒開門呢!我就坐在石凳上等書店開門,眼睛一眨不眨的盯著書店的門,生怕們開時我沒注意到,書讓別人買走了。終於,書店的門開了,我以火箭般的速度第一個衝進去,在貨架上尋找著我心愛的《福爾摩斯探案集》。終於,我在離收銀臺不遠貨架的一個角落裡,找到了那本讓我如痴如醉的書,我便立刻付了錢,興高采烈地抱著書一蹦一跳的回家了。走在回家的路上,花兒在燦爛地微笑,鳥兒在快樂地歡叫,我的心情啊,像吃了蜜一樣甜。

回到家,我看著那本《福爾摩斯探案集》,雖然上面有一些灰塵,但裡面的內容仍然那麼生動,那麼有趣!

福爾摩斯里的讀後感篇6

說到福爾摩斯,想必大家都知道。《福爾摩斯探案集》是一部優秀的作品,它是英國偵探小說家亞瑟·柯南道爾筆下的一個才華橫溢的偵探。自從這本書出世後,很多人都非常崇拜福爾摩斯,我近日讀來也成為其中的一名崇拜者。

誰不想自己成為天才,但事實上這是非常困難的,沒有辛勤汗水的付出,是不可能成為天才的。正所謂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所以說天才源於勤奮。福爾摩斯是個優秀的偵探,他非常的努力。由書中的描寫我們就能清楚的知道,福爾摩斯所擁有的廣博的知識與破案經驗,是他通過不斷地學習、不斷的鑽研與實踐 才使得自己有了現在這無人能及的偵探能力。

福爾摩斯他會因為案件沒有重要線索而徹夜不眠的分析問題所在,這種勤奮正是我們所缺少的。我們應該積極讀完後,我的思緒沉醉其中難以自撥,我還嘗試以福爾摩斯的思維來解決書中所描繪的案件,但是,我發現自己無法勝任這樣一個洞察細微,思維敏捷,精準推理的人物。原因便在書中被我所發現,書中有這樣一段話來描寫福爾摩斯的,它說:“當福爾摩斯心中有一個解決不了的問題時,他就會連續幾天,甚至更久不吃不喝廢寢忘食的反覆思考,重新梳理掌握各種情形,從各個角度來分析這個問題,直到悟出其中的所有,或深信自己搜尋的材料線索還不充分時才肯罷休。”正是因為勤奮成就了福爾摩斯。我們都喜歡稱福爾摩斯為天才,這世上的向他學習。以後做事情一定要努力,不管是天大的事,還是芝麻大的小事。天才源於勤奮,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會更加勤奮的。

福爾摩斯里的讀後感篇7

有人喜歡《貓武士》,有人喜歡《胡小鬧日記》,還有人喜歡《皮皮魯傳》,而我喜歡《大偵探福爾摩斯》。《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國的柯南道兒,以助手華生的視角,介紹了福爾摩斯這位無所不能的大偵探,以及他們兩人一起探案的故事。

故事發生在貝克街221號,隨著阿富汗戰爭爆發,隨軍醫華生身負重傷,來到了英國貝克街租房修養,和他合租的是一名偵探福爾摩斯。幾乎是華生一進門,福爾摩斯便猜出了他的身份,他也對大偵探充滿好奇,當起了大偵探的助手。

幾天後,他們便接到一起凶殺案。富豪之妻被殺,美麗的家庭教師成為家中疑凶。面對這起案件,福爾摩斯仔細觀察現場的蛛絲馬跡,沉著冷靜的思考,從圍欄的缺口和做的實驗以及繩結就知道了凶手就是富豪本人。華生也對他充滿了敬佩。從這以後,福爾摩斯的名氣越大越大,更多人來找他,各種奇怪的案件也隨之而來;失蹤的新娘,丟失的寶石,神祕的紅髮會這篇小說令我感觸最深的就是福爾摩斯的勇氣。他不怕困難,用於鬥爭,能根據情況判斷出當下的形勢,更能對任何事做出大膽猜測。

?福爾摩探案集》這本書雖然我已經讀過了許多遍,但仍百讀不厭,每次的閱讀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和新發現,書中人物的精神品質,也使我受益匪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