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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律師培訓心得體會精選6篇

滿懷希望的笑,或一起奮鬥努力,努力工作,在工作面前,完好的態度決定結局。那麼關於相關的心得該怎麼寫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律師培訓心得體會範文,供大家參考。

關於律師培訓心得體會精選6篇

律師培訓心得體會1

人生會面臨許多選擇,當你正處於十字路口不知道該何去何從時,你將做出如何決擇?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選錯了道路使自己後悔一生,當然尤其是我們青少年.由於這方面的原因,學校為我們組織了一節法制教育課.這對於我們來說真可畏意義重大.青少年是祖國的花朵,祖國的希望和未來,應該快樂健康的成長,將來成為建設祖國的棟樑,可是當我看完“未成年人犯罪圖片展”後,我才知道:在我們國家有些同樣是祖國花朵,祖國希望的少年兒童,那朵朵小花還沒有綻放時,就已經過早的凋零了,因為他們走上了與社會、家長的希望完全相反的路——違法犯罪。

有的孩子由於父母離異,而缺少父母關愛。於是在社會上結識了一些遊手好閒、吃喝玩樂的所謂兄弟,他們每天就是泡網咖打遊戲等,他們把錢花光了,就開始商量如何才能弄到錢。於是他們便開始偷、搶。

聽了這節課令我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我還了解到了中國法律分為:(1)刑事;(2)民事;

(3)經濟;(4)行政。

我們要從小了解法律,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我們要提高自己的辨別能力,增強控制力,做事要沉著冷靜,要分清自己該做的事和不該做的事。這次法制教育報告會是一次發人深省的心靈教誨,為我們青少年上了很好的一課。我們應牢記其中的道理,努力學習,好好做人,讓自己的生命之船一帆風順。

律師培訓心得體會2

4月25日下午三點,我們學校邀請了蘇州市政緯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談海聖給我們作了“安全在我心中”的法律知識講座。談律師通過一些生動的事例並結合我們教師工作的實際給我們作了一場精彩的講座,使我更加了解了《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談律師講到在處理一些學生在校傷害事故時,應堅持事實清楚,責任明確,弄清事故之間是否有因果關係。如學校發生了學生傷害事故,應如何做呢?第一,在第一時間送學生到醫院,同時聯絡家長。第二,查清事實真相。第三,做人性化處理,不要過早的去分清是誰的責任,可能在學校出了一些事故,孩子受到傷害,家長心裡也不好受,所以應該先緩一緩,冷卻一下。第四,如果學校處理不當而造成的這一部分損失由學校承擔。聽到這裡我深有感觸,由於在前一階段我們班正好出了類似的事情。有一個學生上廁所回班級的路上由於自己不慎摔了一跤,為了這件事折騰了好些天。

聽了談律師的講座,給我們以後在教育教學中處理一些學生傷害事故指明瞭道路。希望以後多聽聽類似的講座,更好的為以後的工作服務。

律師培訓心得體會3

四月十六日,學校組織了一次別開生面的《法制教育講座》,輔導員深入淺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青少年如何維權》等法律法規的實施,舉證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說明了少年兒童如何正確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全校師生受益匪淺。

作為教師,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青少年如何維權》等有關內容,知道執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教師在現實教育工作中充當重要角色。

教師要有教師的職業道德,要知法、懂法、守法,按法律法規去規範教育學生。教師是作為社會成員,應具備社會公德,作為家庭成員,應有家庭美德。由於教師這一職業的非凡性,有人稱教師是:“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同時對教師的苛刻與責備也日益增多,這就要求做教師的不僅要有較高的文化素養,有系統的理論知識,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事業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寬廣的胸懷,還要有甘於清貧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闊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師面對成千上萬性格各異的、情緒不同的學生時所承擔的巨大的精神壓力和心理壓力之下可能產生的心理反應。不過這種壓力也造就了教師百折不撓、勇於奉獻的青松般的性格。但教師究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師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我們提倡教師要講究職業道德,要摒棄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簡單粗暴的方法,既要教書,又要育人,把培養社會主義優秀接班人的責任勇敢的承擔起來,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充分考慮到學生的個性差異,用多樣化的、積極的方法調動學生的積極性,避免與學生髮生衝突,多鼓勵,少批評,多表揚,少諷刺、譏諷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感到家庭的關愛,從而迸發出學習的熱情。同時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加大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對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及時、有力的打擊懲處。要在以人為本的理念下,根據未成年人的非凡心理、生理特點,因材施教,因人而異,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重改進方式,不斷創造一些新的教學方法,把學校、家庭、社會教育結合起來,把社會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來,將一些原來形成的工作機制、工作做法規範化,用規範化建設來提高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工作的整體水平。

律師培訓心得體會4

一、指導思想

隨著社會的發展,時代的進步,加強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已成為了全社會普遍關注的焦點。為了孩子們的健康發展,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提高他們的法制意識,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發展,使廣大兒童知法、學法、懂法,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

三、活動總結

9月x日,下夾河學校全體師生隆重集會,認真聽取了中學法制副校長戰利平的精彩法制講座。

講座分別由中學校長李順和及中心國小校長趙曉主持,他們首先對此次講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對作了深刻的剖析,動員全校師生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要知法,懂法,並用法律知識時刻保護自己.

馬芝新副校長主要就未成年人如何預防犯罪,未成人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及怎樣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國小生等方面作了詳實、深刻的講解。他還就身邊的一個個鮮活的事例,教育學生從小知法、懂法、守法,讓學生深切地體會到“法盲”比“文盲”更可怕。(講座稿附後)

法制副校長張皓的講座深入淺出、以案說法,以詳實生動的案例給同學們講述了一個個鮮活的真實事例,為我們指引出了明辨是非的方向。同時特別強調了青少年的自省、自律意識,要求同學們從小養成良好的形為習慣,嚴格要求自己,加強法律意識,努力做到遵紀守法,杜絕違法亂紀現象的發生,以促進學校、社會的和諧發展。

通過講座,使我校廣大學生深受教育,老師和學生深切地體會到“法盲”比“文盲”更可怕。明確認識了犯罪的危害性,增強了學生的法律知識、學法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法律是國家的根本,是社會的保障,是人生的參考書。法律對於我們全體師生來說更是必須遵守的,時時刻刻約束著我們的行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學生現在都是未成年人,將來都是社會上的一份子,法律更是無處不在,而全體學生更應該從小養成良好的習慣,才能夠將來更好地遵守法律。

老師、同學們,你們好:

今天,我想給大家講講未成年人的權利、義務和“違法”“犯罪”的概念以及未成年人如何加強自我防範意識。

講課之前,我要向大家先介紹以下三個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這一概念從法律上說它是以年齡的劃分為標準的,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條的規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該法對未成年人的下限年齡未作出規定,也就是宣

告對未成年人從一生下來就加以保護,舉個例子,每個剛出生的嬰兒都享有財產繼承權。“少年”,是指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按照實際上的規定,少年與未成年人是同一個概念,只是叫法不同而已。“青少年”是一個籠統的、習慣性的稱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當別人稱你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時都不算錯。但是在適用法律時,必須明確什麼是未成年人,什麼是少年,什麼是青少年,這一點很重要,因為不同的稱呼意味著享有不同的權利和承擔不同的義務。

如今我們在宣傳媒體中經常聽到未成年人要積極爭取自己的權利,履行自己的義務等等,那麼未成年人到底有哪些權利和承擔哪些義務呢?

未成年人作為公民的一部分,所享有的權利是相當廣泛的。具體來說,在我國未成年人的權利主要包括八個方面的內容:一、政治權利,二、人身權利,三、受教育權利,四、個人財產所有權,五、繼承權,六、社會經濟權,七、訴訟權利,八、其他權利。

在這裡,我給同學們著重講一講人身權和訴訟權利。

人身權利可以分人格權和身份權兩方面的內容。首先給大家講講什麼是人格權,人格權是基於自然人本身所固有的權利,包括生命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身份權是基於自然人之間的某種關係,某種事件或某種行為而產生的地位、資格等方面的權利,具體來說包括兩個方面:1、親屬權、撫養權和監護權,主要表有:(1)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撫養的權利,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2)家庭中不受虐待、不受遺棄的權利;(3)有隨父姓或隨母姓的權利;(4)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有得到監護的權利;(5)父母離異後,仍享有被雙方所撫養和教育的權利。2、智慧財產權,包括著作權、發現權、發明權、專利權等。

訴訟權利,包括(1)起訴權(2)不被公開審理的權利(3)對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訊問和審判時,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4)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以後有機會,指導同學們組織模擬法庭,這樣你們對這項權利會有更深的瞭解。

接下來再給同學們講一講未成年人應承擔的義務,它總共有六點:(1)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義務(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遵重社會公德的義務(3)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4)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的義務(5)依法納稅的義務(6)受教育的義務。

以上所講的就是未成年人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應承擔的義務。

下面我想給同學們講講什麼是違法和犯罪。

違法和犯罪這兩個詞,同學們一定不會陌生,但是它們的聯絡和區別同學們可能不是很瞭解。根據我們的辦案調查情況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對法律的無知。我給同學們講兩個案例,一個是我現在正在辦理的一名十四周歲的中學生投毒案,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該學生將自已買來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裝入老鼠藥,而後放入附近一國小的某教室的一張課桌抽屜裡,第二天,坐該課桌的國小生喝了這

有毒的冰袋後,很快就死了。這起案件偵破後,該投毒的中學生後悔不已,他說自已沒有想害死人,以為國小生吃了只會拉肚子,但是嚴重的後果已經造成,該學生的後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懲罰,根據《刑法》的規定,投毒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再給同學們講一個年發生的案件,被告人劉某年僅15週歲,是四中綴學的學生,劉某綴學後,一直沉迷於遊戲機,但父母不給錢,於是他就想到向同學下手敲錢,一天,他在四中操場玩時,看見原同學方某,劉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給他錢,並威脅方某說,你以前跟別人打過架,被打的人叫我來拿醫藥費,自已認識許多社會上的人,不給錢就叫人來打你,方某很怕,將自已身上僅有的五元錢給了劉某,以後劉某陸續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計六十餘元,其中有一次,劉某逼方某帶他到方某父親那騙借了三十元,最後一次,被告人劉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給,劉某便將方某帶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菸頭燙方某,並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錢交到劉某手中,在這種情況下,方某才將這件事告訴其父親,方某父親馬上到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人員將被告人劉某抓獲歸案,劉某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從這起案件的發生和發展看,一方面,劉某對違法和犯罪認識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合法與違法犯罪的界限,以至於三番五次的被搶劫。從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麼是違法和犯罪,對規範自已的行為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是相當重要的。

接下來,我就給同學們講講什麼是違法。

違法,是法律行為的基本分類之一。它指違反法律,不履行法律義務。從廣義上講,違法是指違反一切現行法律規範的行為,包括違反刑法、違反義務教育法等等。違法行為,又稱為“非法行為”“不法行為”。從狹義上講,所謂違法是指違反刑法以外法律的行為。我們通常所講的未成年人的違法行為,主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嚴重不良行為,即:糾集他人結夥滋事,擾亂治安;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製品等;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多次偷竊;參與賭博,屢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上述列舉的行為中,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這一行為希望同學們引起注意,同學們可能會對此不以為然,但這也是違法行為;還有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的違法行為在學校也是時常發生的,據我們瞭解,一些高年級的同學會向低年級的同學強行索要錢財,這是一種違法行為,同學們不要害怕,要敢幹檢舉揭發,同這些違法行為作鬥爭。那麼對具有上述違法行為的未成年人應當如何處理呢?一方面對違法行為較輕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監護人和學校相互配合,採取措施嚴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違法行為,且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因不滿14週歲或者情節特別輕微免予處罰的,可以予以訓誡。

再講講什麼是犯罪。

我國刑法第13條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徵:(一)犯罪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即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種觸犯刑律的行為,即犯罪具有刑事違法性(三)犯罪是一種應當

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會、觸犯刑律、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刑法第17條對於未成年人犯罪還做了年齡及犯罪行為種類上的限制。例如《刑法》第17條第1款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意思就是凡年滿十六週歲的人,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任何一種的犯罪行為,都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的,在我國,已滿十六週歲的人,因體力、智力已相當發展,並有一定社會知識,已具有分辯是非善惡的能力,因此,應當要求他們對自己的一切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17條第2款還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動、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充分考慮了他們的智力發展情況,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實上的識別能力,但由於年齡尚小,智力發育尚不夠完善,缺乏社會知識,還不具有完全識別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因此,他們負刑事責任的範圍應當受他們刑事責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們對一切犯罪都負刑事責任,因此,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只有犯以上規定的八種犯罪,才負刑事責任”,在這裡,我給同學們舉個案例,我曾辦理過這樣一起案件,林某,案發時未滿16週歲,19年x月x日下午,他在信州區一家遊戲機室附近遇見陽陽即向陽陽索要香菸,陽陽說沒有,便進了遊戲室裡,林某便覺得陽陽沒有給他面子,就糾集另一人將陽陽叫出遊戲廳又叫他拿煙,陽陽不給,林某便一拳往陽陽腹部打去,當陽陽躬著身抱著肚子叫痛時,林某又用右肘部擊打他後腦造成陽陽顱出血而死亡。此案例中的林某已滿14週歲,且實施的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行為,也就是剛才給同學們講的八種犯罪之一林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的規定,應承擔刑事責任,他將在監獄中渡過八年的黑暗日子。

未成年人犯罪性質,從我們掌握的情況來看,搶劫犯罪案件較多,而且多為團伙性的,經查我們了發現未成年人對什麼是搶劫犯罪和什麼是一般的敲詐違法行為分辯不清,我國《刑法》第263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構成搶劫罪,構成該罪的關鍵在於是否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比如說“你不拿錢,我們就打他”這樣的言語威脅)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但劫取財物的多少並不是構成本罪的依據,而只是量刑的情節。

在談對未成年人犯罪打擊的規定同時,我們還要向同學們介紹一下對未成人犯罪寬大處理的規定。

我國《刑法》第17條第3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理。”第4款規定:“因不滿十六歲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另外,依照我國刑法第43條的規定,犯罪時不滿十八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這些規定都是依據未成年人還在成長過程中,辯別是非能力較弱,容易受外界感染,並且主觀惡習不深,易於接受教育改造這一基本特點而規定的。依據對未成年人犯罪寬大處理的規定,我們信州區檢察院還出臺了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暫緩起訴的規定,出就是對犯罪的未成年人,暫不向法院提起公訴,對其進行考察,如以後不再犯罪,將不再對其提起公訴。

律師培訓心得體會5

_年的腳步悄然間已經離我們遠去,對我們每個人來說都不可能重新來過,_年留給我們每一給人365個腳印,每一個腳印都是一部充滿不同感情色彩的故事,留給我們無限的回憶。_年對自己來說是非常幸運的,七月份告別了大學校園,使自己的社會角色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也切實的感受到了來自各個方面的壓力。在九月份的司法考試中自己有幸通過,這的的確確的讓自己興奮了好長一段時間,現在回過頭來想想,這些已經都成為過去,留給自己的除了那段不知疲倦努力向前的美好回憶,更重要的是讓自己明白了路是自己走出來的,怨天尤人沒有任何作用,堅持自己心中的信念,付出自己的行動,堅持一點點,或許我們每一個人都會成功。如果給自己的_年定位的話,我覺得可以定位於:學業的成功,事業的起點。

當“_年”這個字跡不斷在工作日誌中出現的時候,自己才明白過來:原來_年已經來臨,我們已經生活在_年。新的一年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是一張白紙,在年初的時候發給我們,經過自己一年的描繪,在年末的時候給自己一個答卷,看是否是自己心中的那幅風景

展望我的_年,我期待著自己有一個新的突破,因為這一年對於自己非常的關鍵,這一年不單單是步入律師行業純粹實習的一年,更重要的是這一年是自己事業的起步年,是自己社會角色轉變的一年,這一年的實習、生活、做人等各個方面都將會對自己以後的路產生定性,將影響自己的一生,所以自己沒有理由去荒廢這一年,相反沒有盡心盡力的去吸收周圍優秀的環境和人給自己帶來的沒有窮盡的知識都是對自己的極大地不負責任,是對自己前途的一種扼殺。所以,在步入_年的時候為了讓自己在_年飛得更高,更好,給自己一個安靜的空間靜下心來好好的計劃計劃自己的_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_年之初,我有幸地加入到了律師事務所這個充滿活力、團結、奮進、和諧的團隊中來,成為了這個團隊中的一分子,開始了自己的實習階段,邁開了事業的第一步。_年將自始至終的將貫穿與自己的實習階段,站在_的起跑線上,我想我會用自己的努力去跑完_年,如果對自己_年做一個展望概括的話,我想僅僅用二個字就可以了――學習。

首先,要把自己的心態擺正,戒驕戒躁。我個人認為一個人心態的好壞將決定一個人事業的成敗。有人說:實習律師不好當,收入低,老幹活,日子實在難熬。從這句話中我們可以看出說這句話的人心態過於急躁,急功近利,我想他離成功可能會越來越遠,我們身邊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選擇了律師這門行業,就要鋪下身子認認真真、踏踏實實地走好每一步,以一顆謙虛、務實、理性的平常心來對待實習期。

其次,以積極的行動來吸收周圍環境帶給自己的營養。對於一個實習律師來說我個人認為選擇律師所是非常重要的,實習期是一位律師步入這個行業的前奏曲,對於這個行業的實踐能力可以說是微乎其微的。這一年的實習期將會使實習律師完成從理論到實踐的轉變。對於這一角色的轉變,律師所帶給一個實習律師的將會對他以後從事這一行業產生定型。對於我個人來說,非常幸運的加入到了龍和律師事務所,在這個優秀的大家庭中,我會不斷努力地去吸收它的點點滴滴,讓自己不斷的得到提高。

律師培訓心得體會6

我熱愛我的工作。我能在職場這條路上找到自己心儀的工作,跟我所學及從工作歷程中找到自己的特質,都有很大的關係。大學時我讀的法律,畢業後,就到了一家律師事務所做律師。我挺喜歡做法律工作,特別是訴訟方面的工作。它讓我發現自己的特質:很有親和力,不怕與人接觸,抗壓性高。我在工作中,彷佛在做幾份不同的工作,祕訣在於我保持對公司與工作的興趣。

我是今年3月進入公司的,剛到公司時,對同事和公司各部門情況都不熟悉。不過我發現大家對我都很熱情,同事之間的關係像家人一樣融洽。我很快也融入了這個大家庭中。

現在我主要負責處理公司的涉訴案件。由於公司發展速度很快,涉及到糾紛數量和種類也比較多。公司的涉訴案件大體上分為幾類,有追索房東、客戶佣金的,有要求公司返還佣金的,有房東或客戶一方違約另一方起訴要求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的等。每一個案子都有他自身的特點,沒有哪兩個案件是完全一樣的。這就體現了這份工作的複雜性,也是樂趣所在。在近三個月的工作中,我不僅熟悉了上海各個法院的工作流程,而且瞭解了二手交易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一個案子如果發生糾紛,一般會經過業務部門本身的調解或法律部以非訴訟的方式處理。如果仍不能解決,那麼很可能會通過訴訟途徑來解決了。案子一旦到了訴訟階段,無論案情怎樣,都將會產生一個最終的結果。因此,在做訴訟工作時,對待每一個案件都要特別的認真。每當我接到一個新案件時,我都會先跟涉訴的部門聯絡,瞭解案件的具體情況。然後對收集到的案件材料,進行認真的分析。想盡辦法維護公司利益的化,為公司,我做到!

有人問我,這麼辛苦工作,公司到底給我什麼?我覺得公司給我一個展示自己的舞臺,一個繼續深造的機會。如果一味抱怨工作辛苦,太斤斤計較,那就太辜負聘用你的公司,也辜負了這個機會。當處理完一個案件時,能夠得到同事們認可,是我工作中的樂趣。如果贏了一個案子,會讓我樂上好幾天!

人的一生,同時需要扮演多重角色。現在的我雖忙碌,卻很快樂,很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