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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與公司協議書4篇 "建立合作,保障雙方利益——個人與公司協議書"

個人與公司協議書是約定個人與公司間合作、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檔案。該協議是確保雙方利益兌現和保護,同時也是制定工作計劃、業績目標、工作內容等方面的管理規範,具有重要意義。

個人與公司協議書4篇

第1篇

股權出讓方: (甲方)股權受讓方: (乙方) 住所: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乙方入股 有限公司及股權轉讓事宜,於 年 月 日在 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同意乙方向公司投資 萬元,將甲方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權中的 %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對 有限公司進行投資並接受上述股權。

甲方同意在10天內向乙方出具財務報告,在15日內到註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第一條第一款約定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到 有限公司基本賬戶。

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 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與 %股權權利和相應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乙方承認 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構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 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個人與公司協議書4篇

第2篇

投資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各方經過友好協商,就xxx投資xxxx有限公司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公司。投資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4、投資人xxx自投資之日起分享權益、利潤,xxxx有限公司在xxx投資之前的債權、債務一概與xxx無關。(以投資之日起的會計報表為準)。

投資人:xxx的出資額為(人民幣)xx萬元,佔投資總額的xx%。

1、接受投資方即xxxx有限公司,在辦理相關手續結束前(以營業執照更換為準),不得動用xxx注入公司賬戶的xx萬元驗資款項,

否則可視為違約行為,除去必須歸還投資人xxx的投資款外,還需支付違約金xx萬元。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投資各方各執一份,共二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3篇

股權出讓方: (甲方)股權受讓方: (乙方) 住所: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乙方入股 有限公司及股權轉讓事宜,於 年 月 日在 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同意乙方向公司投資 萬元,將甲方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權中的 %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對 有限公司進行投資並接受上述股權。

甲方同意在10天內向乙方出具財務報告,在15日內到註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第一條第一款約定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到 有限公司基本賬戶。

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 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與 %股權權利和相應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乙方承認 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構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 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第4篇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裝置齊全、車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二、協議期限為1年:從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止。

三、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年檢。

(四)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六、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七、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