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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請書6篇 一張紙,解決煩人的申請問題

行政申請書是指行政機關處理某項行政事務時所需的書面申請檔案。通常包括申請事由、申請內容、基本情況、附加材料等內容。申請人應該根據所需申請事項的特點進行書寫,確保申請書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本文就行政申請書的寫作要點做一些簡要介紹。

行政申請書6篇 一張紙,解決煩人的申請問題

第1篇

?求撤消(__)鐵民初第1158號對申請人座落在齊齊哈爾市北關小區1層房屋的查封裁定。

本人並未提供任何“借款擔保”手續和任何“抵押”給c,其理由如下:

1:c手中的那張“承諾”條是w寫好拿來讓我籤的“格式條款”,並且w明知我有腦幹出血,和腦萎縮等腦部疾病的前提下,趁我神志不清醒時,十分匆忙的騙到我的籤後並匆忙離去,期間非常短暫,沒有任何思考餘地。

2:事後在法院影印來的那張“承諾”條上我發現,該“承諾”條已經被嚴重改動過,他們擅自新增的話後還以逗號結尾,明顯還要繼續新增;並且該“承諾”條上有明顯的“塗改”痕跡,簽名左方被明顯地全部塗黑。此條落款日期是__年10月13號,如果真為其被申請人抵押,那麼房照應該在被申請人c手中,而此房照是於__年10月16號才被w借走(而且w還簽了借具,證明房照是借,而非擔保),此房照根本就沒在c手中怎麼能有“承諾”條中的“絕不抽回”跡,明顯是c,w二人串通的結果,來欺詐我們。

3:房產是我和我愛人王黎共有的財產,未經王黎同意,我是沒有權利用這共有財產來給w做任何擔保的,王黎也沒在w出具的那張“承諾”條上籤。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四條:“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此條未經共有人王黎同意,並且沒有王黎簽名。所以此條無效。

4:至此期間,本人並未與c有過任何接觸,根本就是不認識。可見,w和c合夥趁我腦袋有毛病期間來騙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擔保法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所以我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撤消此存在嚴重欺騙和違背當事人真實意思的合同。

?擔保法》第五條“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同時“主合同中無保證條款,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籤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於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為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我並未與c,w簽過任何主合同,和提“擔保”一說?因為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不存在,從合同就自然也就不存在,所以,c告我“擔保”也就是無稽之談。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合同是無法律效力的,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1:此房照是是王某借去的,而且打了借條,證明是借不是c所說的“擔保”。

2:《擔保法》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擔保法》第四十二條 “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此房照並未辦理過任何登記抵押,未抵押不生效,何談抵押之說?況且房照有借具證明是借的。

?擔保法》第三十八條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我們沒有訂立過任何抵押合同。

對於擔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均有強制性規定,所謂強制性,是指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行為,不管當事人主觀上是否願意,客觀上都必須執行的行為。即,法律明文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中無保證條款,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籤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我國《擔保法》規定以不動產和一些特殊動產為抵押物訂立的抵押合同,非登記不能生效。而針對法律明文規定的強制性條款,c均未出具相應證據,所以c無理地要求對我夫妻共有的,座落在齊齊哈爾市建華區西大橋街道北關小區44號樓1層的房屋,其價值遠大於32萬的房產進行查封是沒根據不合理的。因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1:訴訟方雖有銀行收款留聯,但著並不意味本人和訴訟方有任何責任關係 ,因為不能省去中間過程,而去 斷章取義 ,實際是 w 借我從銀行貸的款。到期,他要還款給我,於是他借到原告c的錢還款,拆東牆補西牆地週轉資金,而法律程式上w還我款 本人可以不去銀行,即w直接把還款打到我貸款戶頭上即可。 所以,w 拿著c的錢還銀行 而收據就在他們手中了。所以 c 手中的收據只能證明 王某 借過他的錢還銀行 ,並不能證明本人違約和欺詐。本人並不認識c。

根據以上事實,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七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對(__)鐵民初第1158號《民事裁定書》進行復議,作出變更裁定解除對申請人座落在齊齊哈爾市北關小區1層房屋的查封裁定,並要求被申請人承擔由於申請錯誤造成申請人的經濟損失。

行政申請書6篇 一張紙,解決煩人的申請問題 第2張

第2篇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作出的《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_________勞工傷認326號)具體行政行為,向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提出複議申請,要求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我丈夫王______系_______________市______公司職工,___年___月被借調至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___單位,從事______崗位工作。______年3月13日上午10時30分許,在____________單位辦公室突發病,同事當即撥打120急救電話,_______________市人民醫院現場搶救,並以“呼吸心跳驟停”收住院,住院後診斷為:多發腦幹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深度昏迷,提示腦死亡。在搶救治療過程中,____________單位、______公司領導十分關心,聘請專家,醫院也是本著人道主義精神積極採取措施救,最終王______於______年3月19日呼吸心跳停止,3月28日醫院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死亡原因系:多發腦幹大量出血。

______公司於______年3月30日向___________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申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核實,認為王______在工作中突發疾病,經搶救155小時後死亡的情形,不屬於視同認定工傷範圍。

我認為___________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結論不正確。理由:一是王______系在____________單位工作崗位發病,屬於工作時間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有4名同事證人證言為證;二、王______突發疾病沒有當場死亡,但病情嚴重,呼吸心跳驟停,送往醫院後,經醫院評定,達深度昏迷7分,診斷為腦死亡。後經醫院的積極救治,延遲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時間,有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及搶救經過為證。因此我認為:王______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第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的情形,應該認定因工死亡。

王______的死亡給家庭造成了極大的損失,使本來生活拮据的家更加貧困,70多歲的母親年邁體弱無收入;做為妻子的我無正式工作,收入極低,孩子年幼僅5歲。如果王______在48小時內不經積極救治呼吸心跳停止,我們的待遇就可以得到補償。但是王______沒有在48小時搶救之內死亡的原因是醫療機構的救死扶傷的積極救治、是家人不放棄不拋棄的努力、是單位領導的全力關心才延緩了生命、延遲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時間,勞動保障局認為的王______發病155小時之後死亡,不屬於因為死亡的情形,我們就得不到應有的待遇,對此我們不能理解。

勞動法律規範所體現的是傾斜立法、保護弱者的原則。工傷保險實行無過失補償,勞動者只要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就應該獲得工傷保險補償,享受工傷待遇。做為王______的妻子,我申請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撤銷_______________市___年___月___日作出的(______)___勞工傷認字量(236)號《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以保障我的合法權益。

第3篇

申請人:名稱: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

民族:___ 職務:___ 工作單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

被申請人:名稱: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

案由:因對_______(單位)____年__月__日__號處理決定不服,申請複議。

申請複議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申請複議的理由主要陳述原處理決定中事實不符,適用法律、法規不正確,處罰處理不當,程式違法等問題。

第4篇

申請人:xxx,性別,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xxxxxxxxxxxx。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於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鹼10萬噸pvc樹脂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豫環監[xx]39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申請人於xxxx年xx月2xx日得知,被申請人於xxxx年xx月xx日作出了《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於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鹼10萬噸pvc樹脂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豫環監[xx]39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申請人持有的《承包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編號:c4100059502),均能證明涉案建設專案需佔用的土地包含了申請人擁有合法使用權的土地。因此,該具體行政行為與申請人具有直接的利害關係。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該具體行政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程式違法、事實不清且嚴重錯誤,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被申請人在沒有履行聽證程式的情況下,做出批覆,程式違法,應當撤銷。

根據《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一條: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專案,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者採取其他形式,徵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時,發現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係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係人。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聽取申請人、利害關係人的意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原告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原告、利害關係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被申請人剝奪了申請人的聽證權利,違法做出同意的批覆,應當依法撤銷。

二、批覆內容與備案的建設專案不符,依據事實不清,應當依法撤銷。

20xx年4月27日,律師到濟源市國土資源局查詢得知,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佔用我享有使用權的土地所建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為《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於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鹼10萬噸pvc樹脂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豫環監[xx]39號),而律師到河南省環境保護廳申請政務公開時,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出示批覆卻是《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於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8萬噸離子膜燒鹼10萬噸pvc樹脂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豫環監[xx]39號),同一個專案,同一個文號,同一時間,卻是名稱不同的兩個批覆。事實不清,依據不明,應當依法撤銷。

三、缺乏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材料不全,應予撤銷。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14號《建設專案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規定一、國家根據建設專案對環境的影響程度,按照下列規定對建設專案實行環境保護分類管理:(一)建設專案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專案產生的汙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附錄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製造要求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第5篇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於二○○七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渝規建證(20xx)江字第0327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超越職權,違反法律、法規之規定,侵犯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依據《行政複議法》的相關規定申請行政複議。請求複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於二○○七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渝規建證(20xx)江字第0327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申請人為居住需要,購買了第三人(華新公司和東大公司)聯合開發的位於江北區五里店36號華新都市花園小區的房屋。依據重慶市人民政府於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批覆《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同意重慶華新都市花園方案設計的批覆(渝府13號)》同意被申請人所確定的原規劃許可方案,華新都市花園是一個具有山城特色的園林綠化示範居住小區,而第三人就小區景觀和配套設施建設的承諾更為誘人。時至今日,第三人並沒有兌現其所做的諸多承諾,三期工程也一拖再拖,配套設施幾乎為零,華新都市花園成為了新的“爛尾樓”。

二○○五年底,第三人向被申請人提出變更華新都市花園的規劃方案。在被申請人所屬的江北區分局公示程式後,小區內數百名業主簽名反對就小區規劃方案進行變更,同時,業主委員會也致函被申請人反對就規劃方案進行變更。被申請人所屬的江北區分局依據廣大業主的要求駁回了開發商的規劃變更申請。

二○○六年三月九日,被申請人以《渝規建審(20xx)江字第0008號》原則批准了第三人調整小區規劃的新的設計方案。二○○七年二月八日,第三人組織部分業主代表召開所謂的“三期建設吹風會”,告知小區三期規劃方案已經原則上獲得通過。二○○七年二月十二日,小區絕大多數業主聯合向被申請人提出就華新都市花園小區三期規劃方案變更許可舉行聽證會,被申請人對廣大業主的聽證申請置之不理。二○○七年二月十四日,被申請人作出《渝規建證(20xx)江字第0327號》變更了華新都市花園的規劃方案。二○○七年四月十一日,被申請人最終向第三人違法下發了前述重要的檔案《渝規建證(20xx)江字第0327號》。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在就華新都市花園規劃變更的具體行政行為中違反法定程式,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使得申請人的合同目的落空。被申請人的違法之處如下:

一、華新都市花園的建設方案設計由重慶市人民政府批覆同意,被申請人無權自行進行變更許可。被申請人作出的該具體行政行為違反《重慶市規劃管理條例》第十、第十三、第十六條之規定,超越了其審批許可權。

二、被申請人在辦理該行政許可程式中其他違反法定程式之處。

1、根據《規劃管理公示暫行規定》第五條的規定,被申請人在進行變更規劃許可證時,應當進行公示,而被申請人未進行有效的公示。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四十七條、建設部《建設行政許可聽證工作規定》第四條、《重慶市實施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第四、五條、重慶市規劃局規劃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規定第五條規定,被申請人在此行政許可程式中,應告知廣大業主享有申請聽證的權利。被申請人非但未履行聽證告知義務,在包括申請人在內的廣大業主提出聽證申請後,對其置之不理,依然不舉行聽證。被申請人的此種行為已經損害了申請人的申辯權和陳述權。

3、被申請人在該具體行政行為中違反《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第三十、

總之,被申請人所作出的該具體行政行為超越職權,違反法定程式,請求複議機關依照法律規定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渝規建證(20xx)江字第0327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我們認為,被申請人作為城市建設規劃主管部門理應模範的遵守法律和法規的相關規定,依法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力,但我們可悲地看到被申請人為開發商的商業利益而損害人民群眾的居住權利。為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存、生活、居住權,請求複議機關支援申請人的複議請求。

第6篇

您好!在此我先對部門的領導和同事對我一直的指導和幫助表示感謝。我於20xx年12月起成為我公司員工,來到公司是我人生的重大轉折。也是我人生的一種機遇,更是一種挑戰,根據公司的需要,目前擔任 一職。本人工作認真、細心且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進取心,勤勉不懈,極富工作熱情;性格開朗,做事果敢主見、時間觀念強。具有優秀的表達能力樂於與他人溝通,具有良好和熟練的溝通技巧,有很強的協調能力;責任感強,確實完成領導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間能夠通力合作,關係相處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門負責人成功地完成各項工作;積極學習新知識、技能,注重自身發展和進步.

隨著時間的推移,在公司工作了將近兩年,我對公司也有了很深的瞭解. 我曾經作為一個新員工,很擔心不知該怎麼與人共處,該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寬鬆融洽、團結向上的工作氛圍讓我很快完成了從新人到職員的轉變。而且剛剛接觸本職業市難免出現了一些小差小錯,得到領導和同事的指正;但前事之薦,後事之師,這些經歷也不斷讓我成熟,在處理各種問題是考慮得更全面,杜絕類似失誤發生.哪怕以後再面對工作中新的困難和挑戰,我也將更加努力,因為我始終相信“沒有越不過的高山,只有不願爬山的人。”在此,我要特地感謝部門的領導和同事對我的指引和幫助,感謝他們對我工作中出現的失誤的提醒和指正. 我相信:只要付出,就會有收穫!在這裡我不說自己工作做的如何好、工作態度怎麼樣,只因為您是我的領導,這些您也非常瞭解。如果此次晉級申請得到領導認同,提供我一個更高的平臺,我會不負眾望,發揮自身優勢,用謙虛的態度和飽滿的熱情做好我的本職工作,為公司創造更多有利的價值。

如果公司領導認為我現在的工作內容及質量還未能達到升職的要求,我誠懇的希望您能提出誠肯的意見或建議,讓我今後有一個努力的方向和目標,在提升自己能力的同時將工作做的更好,爭取下一輪的晉升。

也請您放心,如果公司不予考慮,我仍然會像以前一樣,用積極的、認真負責的態度去做好每一件事,不會因此怠慢工作,因為我深知自己的能力還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