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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安全協議書集錦8篇 "校園安全協議書合集:保障學生安全的必備手冊"

學生安全協議書是為保障學生生命安全而制定的重要檔案。協議書旨在規範學生行為,提高學生安全意識,消除校園安全隱患,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本文將為大家整理一些學生安全協議書,希望能夠引起廣大教育工作者和學生家長的重視。

學生安全協議書集錦8篇

第1篇

一、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企業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四)企業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五)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來自企業外突發性的損害;

(六)學生應按企業指定地點食宿,在實習點外食宿和購買零食吃造成意外後果的,企業不承擔責任。

二、學生或者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社會公共行為準則、企業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單位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或企業的;

(六)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十二)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等,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

三、學生在實習期間飲酒、打架鬥毆、偷盜、私自亂接電、外出游泳等其他不良行為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學生自行負責,單位有權利辭退:

四、學生在實習期間未按學校、企業的工作操作要求進行操作,造成的事故及後果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五、學生若在此期間亡故,學校必須及時通知家長來企處理善後事宜,一般在事後五日內處理完畢。逾期企業可酌情自行進行善後處理:

六、學生在實習結束後所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企業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企業應積極進行協商調解。受傷害的學生的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學校根據單位(企業)的需要,同意推薦實習生,到單位(企業)參加定向實習工作。單位(企業)提供實習場地和選派技術骨幹擔任實習指導教師。

二、實習期間單位(企業)負責對學生進行教育、培訓和管理。由單位(企業)根據實習生的個人情況及單位(企業)需要,統一安排實習崗位。

三、實習期滿時,單位(企業)對學生在實習期間的表現作出實習鑑定。並將學生實習情況如實反映給學校。

四、學校實習生實習期間如嚴重違反單位(企業)規章制度,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單位(企業)有權提出更換人員或結束實習。

五、實習期間的福利待遇單位(企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適當發放。

六、在實習期間單位(企業)保護學生的安全,發生非工傷意外事故,則按法律規定由過錯人承擔相關責任。

七、學校實習學生要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及學校實習規章制度,並服從單位(企業)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如因學生個人不服從管理或安排造成協議不能按期執行或其他意外,單位(企業)有權辭退學生。

八、用人單位應負責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九、用人單位不得向學生提供機動車輛,以免學生受到傷害。

學生安全協議書集錦8篇

第2篇

為了確保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教育部頒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

?出入證》,走讀生進出校園應向門衛出示《出入證》,並按規定時間上、放學(早晨上學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上午放學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下午上學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下午放學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原則上要求家長接送,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在校園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4.上午放學到下午上課(_____:_____~_____:_____)這段時間,在校搭中餐的走讀生學校不負有管理義務和責任,如發生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3篇

為了確保特殊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學生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於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殊心理)告知班主任老師,並出具相關證明。家長未實情相告班主任或學校,一旦發生重大問題,學校一律不負擔任何責任。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5、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住校生星期日到校,星期六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如家長要求不接送,一旦出現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

7、除本協議之外,都必須遵守《攔隆口中學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各條款。

第4篇

乙方教育物件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物件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1. 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物件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2. 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

3. 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並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託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絡,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並不得找任何藉口糾纏學校: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咖、遊戲廳,在外抽菸喝酒達3次;

在校外,以x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閒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第5篇

保證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責任,也是學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鑑於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在校學生時有安全事故發生,為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1、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學校和家長共同負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責任。

2、家長應教育子女要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3、家長要結合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及時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防水、防火、防電及防離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輕易聽信往屆畢業生、陌生人的話,以防被拐騙出走;不要單獨讓孩子到附近水庫游泳及獨自外出、旅遊等。對於學生假期在家時間,因家長疏於管理出現的任何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4。家長若確保孩子可以獨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長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車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談,不能聽信外人的讒言,嚴禁使用和乘坐摩托車、農用車、無牌、無證車輛,不坐超載客車,及時檢查自行車部件,確保交通安全。另外,家長和班主任老師應做好溝通,確保孩子按時回家和返校,及時反饋,雙方做好交接。對於在回家及歸校途中學生髮生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5、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6、家長應配合學校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教育學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應做好用電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不觸控電器裝置,爬電線杆;不得讓學生在雷雨時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7、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加強衛生、飲食習慣的'教育,不許讓學生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不要隨便購買零食,嚴防食物中毒。同時,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不得讓學生玩火,不單獨燃放煙花、爆竹。

本安全協議由班主任和學生家長每學期簽定一次。請家長及時配合學校工作,和學校共同把有關學生的各項工作做好,讓孩子們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班級

第6篇

為了使您的孩子_________ 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通校學生上學、住宿學生回校,必須有家長送到學校,把學生交給教師;如學生沒有家長護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按教師的`指導開展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後果,責任自負。

3、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需要,必須由教師統一採購;如學生擅自外出,沒經老師允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公共設施達到安全標準;如有學生主觀故意破壞,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不向教師請假,擅自走出學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6、通校生放學、住宿生回家,必須有家長來接,經教師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7、節假日、雙休日,家長要看護好學生,不讓自己孩子和社會上不良青年接觸,以防學壞。如有不安全因素,與學校無關。學生出現事故,如有保險,請家長及時通知學校給予辦理。

8、以上協議,望學生家長認真閱讀,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

第7篇

為建立學生安全家校共管體系,明確學校與家庭的學生安全事故責任界線,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經學校與學生家長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學生的監護人是其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對學生履行教育、管理、保護的職責。監護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履行法定監護人的職責,並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教育 、管理、保護等工作,定期到校與教師交流學生情況。

(二)學校和家長有責任教育學生在上學、離校途中遵守交通規則,不準學生爬車、追車、攔車、橫穿馬路等;不準學生私自到塘、庫、河、溝等處洗澡、洗衣、游泳等,不準冒險涉水過河過溝、攀巖過坎,不準到危險地帶遊戲玩耍。學校和家長有責任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生守則》、《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如學校進行了教育工作,仍發生了以上情形的學生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

(三)家長有責任在以下情形接送學生,如未按學校規定接送學生且學校無不當行為,發生了學生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

(4)出現或將出現下雨、下雪、洪水、大風、泥石流、山體滑坡、塌方等災害性情況時。

(四)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5條處理。

(五)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來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或其法定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8篇

為保障孩子能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安全是頭等大事,關係到社會和諧、家庭幸福、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危。根據我校實際,針對學生年齡尚小,處理突發事故能力較差等情況,學生上學、放學路上和滯留校園的安全問題應引起家長的高度重視。為使廣大家長(監護人)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和準時接送子女上學、放學,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與家長(監護人)簽訂如下協議:

一、家長(監護人)必須準時接送子女上學、放學,子女上學、放學的安全必須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二、家長(監護人)不得委託任何人接送或陪護子女上學、放學(包括在本校就讀的子女的`兄弟姐妹);否則,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三、家長(監護人)必須根據放學時間準時接子女離開校園,不準子女在校園滯留,否則,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關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四、此協議由家長(監護人)詳細閱讀,親自簽名並按指印後交回學校存檔。